全能侍卫 (桃子卖没了)
- 类型:都市重生
- 作者:桃子卖没了
- 入库:04.12
他说,辽金时期这里还发生过一个著名的战役,女真人以几千兵力击退十万大军等等。总之他把唐林军当成投资商了,也把他家乡夸出花了。33
当然,这里虽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但是一点也不落后的,国家政策好了,农民都翻了身,年年免费种着地,国家不收税,反倒还给农民补贴,一家四口人靠种地的一年收入就有三四万,地多的大户一年十几万也很正常。
有的农民买了车,盖了全砖大瓦房,连厕所都和城里人一样修在屋子里,电脑网络等等,一应俱全。
他还说,现在的城里人年年在春耕时节都会跑到乡下给农民打工种地,所以别看他们生活在农村,但小日子滋润着呢。
安乐村,王镇雄家世世代代居住的村庄。
老王的媳妇很热情,他家的院子很大,黄澄澄的玉米堆满了院子,有两只羊,鸡鸭鹅猪等等全都有。
唐林军这次没有空手来,出县城的时候,他就找了一家超市,买的奶粉、水果、饮料等等,把车的后背箱都塞满了。他没用老王付钱,而老王也觉得这唐林军虽然此次来的目地不纯,但人很仗义。
“芬,去把大哥和二子还有传东叫来,今天杀猪,让我这兄弟也尝尝咱东北最地道的杀猪菜。”王大妖孽依旧处在兴奋之中,虽然他媳妇与他骗的那些女人完全没法比,但是这厮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儿却是帮着媳妇拎水抱柴禾,似乎他在回到家的那一刻就卸下了所有的虚伪与圆滑,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村人,农民。
唐林军坐在东北火坑之上看着王大妖孽忙里忙外,偶尔也会和媳妇偷着说几句笑话时,他越发感觉这王大妖孽着实是个妙人儿!
他没有看到王大妖孽的眼睛中对自已的结发之妻有厌恶之色,有的也只是疼。那种农村人最直接的疼,我帮你干活的疼!
“咦?这把匕首不错呀?”坐在热坑头的唐林军索性无事,但四处打量起老王家的摆放,但是当他看到西墙挂着的一把匕首时,眼睛就亮了起来。
那把匕首没鞘,只是用绳子挂在墙上,看样子是剥土豆皮或水果的刀子,只是其形状与颜色却与普通的匕首不一样,其形状有些类似古代长矛的矛头,颜色也是乌青之色。
“咋啦?相中我这把刀了吧?”正在这时候,王镇雄推门走了进来,也正巧看到唐林军在打量着那把匕首。
“拿来我看看。”唐林军伸手示意道。
老王笑眯眯的把匕首摘下,递给唐林军道:“这是古董,猜猜什么年代的?”
“辽金的?”唐林军之前听老王吹什么辽金时期了,所以就随口说了一句。
“不是,清初的。我在网上查过相关资料,这是把蒙古刀,前几年盖新房时挖地窖挖出来的,当时挖出来时也是生了锈的,后来一磨,竟然特别锋利,再后来就用它杀猪杀羊了。”
唐林军用手摸了摸刀刃,又反复看了两遍后点点头道:“是个古物,卖给喜欢收藏刀的人,能卖个好价钱。”唐林军什么眼睛?那是能透视的眼睛,所以反复看了几遍之后,也立即确定这把匕首就是一件古董。
气息不一样,老物什儿和新物什儿的区别就是其本身上传出的气息,那种气息是无法模仿的。
他虽然不懂收藏,也不是鉴宝专家,但是他的变异眼睛却能分辨出新和旧,透过眼睛能感应到一种冥冥中的时间积累,所以他能断定是件古物,但具体年代无法确认。毕竟他不是干收藏的,也不是学历史的。33
“嘿,喜欢你就拿去,这刀子快着呢。”王镇雄看到唐林军反复在手里把玩着匕首时就很大方的挥了挥手,意思是你想要可以拿去。
“我拿它干啥?又不杀人?”唐林军笑着把匕首还给了老王。
“不喜欢刀子啊?那喜欢别的不?家里还有点其它的古董呢,都是在田里耕地的时候弄出来的,还有一些是我小时候在那废城旧址里刨出来的。”
唐林军眼睛一亮:“哦?还有其它古物?那拿来看看吧,反正闲着也闲着,也长长见识,看看你老王家这一方宝地有什么宝物!”
“行,都在‘下屋仓库’呢,我给你提来,你就坐坑上看,相中哪个就拿哪个,不过也没啥值钱的完意,全都是破的!”王镇雄真没把唐林军当外人。他媳妇找杀猪的人去了,而一会他也要出去帮着杀猪,所以唐林军一人在屋没事干,给他找到破物什儿看看,也能让他打发时间。
不一会,老王就拎屋里一麻袋,然后一件一件就往出掏。
几只破陶碗,几个破瓦罐,几只破盘子,几把破锁头,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瓷器、生锈的大刀等等等等,还真全都是破的,就没有一个是完整的,而且这些东西北一看就都是有些年头的古懂了。
而王镇雄一边往出拿也一边说道:“这些年不是时兴收藏吗,也有一些县里的省里的收藏爱好者来过咱们村,这些东西也给他们看过,一文不值,人家都懒得收,不过村东头老秦家在八年前卖一件宝贝,五万块。”
“是一只玉簪子,也是清朝时的物件儿!”
唐林军一边拨弄着破碗罐,一边笑道:“看来你们这村子真是一方宝地啊。”
正在二人聊着的时候,屋子里走进来仨人,一个年龄比较大,穿着个军棉袄,样子和王镇雄倒有几分相象,进屋后就对着王大妖孽点了点头,说道:“老二回来啦。”
这位肯定就是王大妖孽的大哥了。
后面跟着两个年青人,见到王大妖孽时,一个叫舅舅,一个叫二叔。
“大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市里大唐公司的唐总。”王镇雄主动介绍道。
唐林军下了坑,与这位典型的农民大哥握了握手,叫了声王大哥。
“唐总这个是我大哥家的‘二子’,这个是我外甥‘传东’。”
“唐总你好,你是收文物的吗?我家也还有呢。”这‘二子’人高马大,壮得象头牛,身高有一米九十多,膀大腰圆,往唐林军面前一站,都赶上人形机器了。他看到满坑的破烂后,还以为唐林军是收文物的贩子呢,所以眼睛都亮了起来。
王镇雄瞪了二子一眼:“什么收文物的?唐总正经的生意人,我现在就在唐总公司做事儿。”
“哦,呵呵。”二子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一声,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唐林军稀异的打量着二子,这个年青人二十岁左右,与他爹完全不一样,他爹是又瘦又小,但是他却比他爹高了半个身子,身体都能把他爹给装进去了。而且他的壮不是那种肥胖,而是雄壮,象小巨人般的雄壮。
另外一个叫传东的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也二十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十多,笑眯眯的。
“老王,你这侄子真是壮啊,二子,还在上学吗?”唐林军抬起头,看着二子。33
没错,他看二子时,都得微微抬着头说话,实在是这二子太高了,最低都得一米九十几以上。
“上啥学啊,初一就不念了,我笨着呢,考试就打零蛋...”二子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
“嗯,这小子是笨点,但就是力气大,小时候就特能吃,大哥家都差点被他吃穷。”
“好了好了,唐总,你在屋歇着,我们几个去杀猪。”王大哥也是老农民一个,不象王镇雄那么能说,所以歉意的对着唐林军笑了笑后,就带着二子和传东还有王镇雄出去了。
不过几人向外走时,唐林军却也发现传东是个跛脚的,有点瘸,是个瘸子!
很快,猪圈里的猪就狂叫起来,厨房里也多了几个女人,有的在烧水,有的在摘菜。
唐林军没有出去帮忙,虽然他也杀过猪,但是来到老王家就是客人,他想帮忙王镇雄也绝不会同意,所以就没开那个口。
重新坐回坑头后,唐林军就继续拨弄那一堆破烂了。
“咦?这又是什么?”就在唐林军翻看着几个破罐子时,突然间从一只罐子里掉出一物,是一个小葫芦式的瓶子,有点象速效救心丸那种瓶子,不过比那速效救心丸的瓶子大,与烟盒差不多一般大小,同时这个瓶子没有瓶口,通体无缝隙,外面被包了一层桨,烧制得很粗糙的那种铁桨。
只是唐林军拿起这个葫芦瓶后,入手却很沉,有点象铁疙瘩一样。
唐林军不由得好奇的眯起了眼睛,集中精神,向瓶子里面探了过去。
第三十四章二子和传东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铁葫芦,单从外表看的话,就是一个‘模子’,实心的葫芦形铁疙瘩,入手非常沉,外表也没有华丽的雕刻和花纹,打眼一看之下,并没有吸引人的地方。
但是,唐林军那透视的眼睛看过去时,却发现这个瓶子绝不象表面上那么简单。
因为瓶子里面内有乾坤,实心的铁壁之内竟然还有一个小葫芦。如两枚樱桃般大小的小葫芦被层层铁桨裹在正中。
然而,当唐林军看到那小葫芦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无法看穿那小葫芦里面有什么!
没错,他无法看穿那小葫芦里面到底是空心的还是实心的!34
“不可能,我的眼睛怎么可能看不穿?”唐林军就大吃一惊,要知道,他的眼睛在儿时变异后,就没有看不透的东西,包括半米厚的墙壁他都能看穿的,但是现在这个铁葫芦中间竟然无法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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