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找不到翻译而有些尴尬时,梁俊走进了酒吧,微笑着坐到了于烨的旁边,要了瓶啤酒,笑道:“你不会不知道他是个伴游女郎吧?”
“哦,导游?”于烨看了一下那个女人的黑皮衣,觉得不太像导游。
“呃……”梁俊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于烨,笑容更盛:“确实是导游,引导你上天堂的。”
“哦,牧师。”于烨又看了女人一眼,回过头来再问:“是牧师吧?修女好像不这样穿。”
梁俊险些一口啤酒喷在调酒师脸上,笑容变成了苦笑:“是性福快乐的天堂,不是彼岸天堂。”
“啊!”于烨终于听懂了,转过头微笑着对女人摇了摇头。
那女人也不怎么失望,凑过来“吧叽”一口亲在他脸上,又用大拇指抹去了唇印,说了句什么,笑着离开了。
“她说她很喜欢你的气质,愿意给你打五折,她的朋友也在,如果你喜欢的话,也是五折。”梁俊立即翻译道。
于烨听罢又转过头去,果然看到那个女人走到了酒吧角落,那里还坐着两个年纪很轻的女孩,见他看过来,顿时秋波猛送、媚眼猛抛。
于烨笑了笑,决定不再去想这件事,向梁俊问道:“想到办法了没?”
“没有,你呢?”
“我想来想去,还是只能从卢浮宫那边下手,既然在那里被捉到的人会直接送去黑狱里,那他们肯定知道黑狱在哪里。”于烨说出了他被那位伴游女郎打断前想到的东西。
“莫非你打算装成小偷,被抓进去?”梁俊的反应很快。
于烨摇了摇头:“想过这个方法,但还是决定不去冒险,如果只是把我关起来,那我立即就可以离开,但是如果把我绑起来的话,我就不一定能走了,所以这个方案只作为最后的手段,你说盗门的人被关在黑狱里不会受折磨,那我们就多花点时间想想吧。”
他想到的其实还要多些,如果被绑住,他可以让通讯器离身,这样韩星就能够定位,前来救他了,但是不确定因素太多,万一通讯器被提前搜走,留在了卢浮宫,他又被绑起来,那就真是白费功夫了,而且这样做会牵扯到炎黄觉醒,因此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
“不如……”梁俊说了这两个字后,陷入了沉思。
于烨没有打扰他,自己点了支烟,酒吧里没别的客人,调酒师也没去管他,递过来个烟灰缸。
“不如设两个骗局,先从卢浮宫的人下手,打听出来黑狱那边的人,再找黑狱的人下手,用逼供的方式,这些法国佬说不定不会松口。”梁俊想透彻后,说出了他的想法,既然是千门中人,解决问题自然倾向于使用虔门三技。
“听起来不错,那就你拿主意吧,需要我做什么你说一声,保证完成任务。”于烨端起红酒,和梁俊碰了碰杯。
接下来的几天里,梁俊带着谭凡和王弋早出晚归,布置计划、寻找目标,忙得不亦乐乎。
于烨则开始了他的试验——如何让僵尸真菌与泥蜂蛊共存。
僵尸真菌虽然“喜欢”蚂蚁,但泥蜂同样可以作为它的宿主,二者现在无法共存,更让他郁闷的是,僵尸真菌在人类身上无法存活,他用自己当试验品,将僵尸真菌的孢子弄进皮肤中,大概认为这不是一个适合生衍的环境,孢子始终都没动静。
最好的方案就是把孢子弄成蛊,这样的话就能够直接用神识下达命令,让它与泥蜂共存,让它把人类当成宿主,可惜这一点实在太难做到,原因就是孢子实在太小了。
幸好,经过了这段时间的培育,现在已经有数万粒孢子可以做试验了,于烨很有耐心,就算失败了,对他也没有什么损失。
……
ps:恭喜马德里夺得欧冠冠军(哪一支我就不透露了),惊心动魄的比赛,害我码字码到了七点半t。t
第二一三章英雄的牵挂
恩瑞?路易斯有一个普通的名气,他还有普通的身世、普通的相貌、普通的家庭,银行卡上的存款数字很普通、公寓里的家很普通、老婆的工作很普通、女儿的成绩很普通。
但他有个不怎么普通的工作,他是卢浮宫一个保安小组的夜班副组长。
卢浮宫是巴黎的明珠,是法国人的骄傲,作为卢浮宫以及卢浮宫内众多艺术品的保卫者,恩瑞?路易斯觉得自己是个英雄,民族英雄,所以他喜欢别人叫他路易斯先生,而不是更亲切的恩瑞。
夜班组的地位要比白班组低一些,但路易斯先生不这样认为,因为敢打卢浮宫主意的人多半都是半夜来的,所以责任更重,地位应该更高才对,遗憾的是夜班组的作息与常人相反,但薪水却和白班组一样,路易斯先生的心中有些不平,但从来没有向谁抱怨过,因为英雄是不会在乎这些细节的。
超人自火海里救人,不会向人们讨要灭火费;蜘蛛侠帮警察捉坏人,从来没要过赏金;闪电侠也从来没向别人要过鞋子的损耗费。
当然,diǎo丝靠变异,土豪靠科技,像托尼?史塔克、布鲁斯?韦恩这个级别的超级英雄,自然就更不需要物质方面的补偿了,他们才是给人发薪水的那一方。
和往常一样,路易斯先生在早上八点下班回家,在门口吻了送女儿上学的妻子,摸了摸女儿的脑袋。洗漱一番,戴上眼罩,一觉睡到了下午五点。妻子下班,接着女儿回来,一家子这才真正的变成了一家子。
吃着妻子做的并不算好的食物,听着她抱怨工作时遇到的烦心事儿,看着女儿有些笨拙的把盘子里的食物拌在一起,又慢慢分类隔开,只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幸福。他活得挺满足,索性多吃了些。
于是妻子开始抱怨,说他已经发福了。必须注意饮食。
路易斯先生不好意思的笑了,挠了挠自己已秃的头顶,结婚晚,妻儿小。他很喜爱现在的生活。知道应该如何珍惜。
晚上十点,安顿女儿睡下后,他穿上了深蓝色的保安服,戴着了深蓝色的鸭舌帽,披上了深蓝色的呢子大衣。
十点半,他悄悄走进女儿的卧室,吻了熟睡的女儿的额头,吻了妻子红艳的嘴唇。拿起那根陪伴了他十多年、如同短棍一般的手电筒,走出家门。
仍在下雪。雪比白天还要大一些,气温比白天还要冷一些,路易斯先生裹紧了大衣的领口,用宽大的领子包住自己的脖子甚至半个后脑勺,低着头踏着雪往前走去,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开车,冷是冷了点,但英雄向来都是无惧寒冷的。
雪很快就堆在了路易斯先生和双肩和帽舌上,渐渐有些沉重,因此他没有感觉到那只看不到却能阻隔雪花落下、轻轻覆在他头顶上的手。
眼前一黑,英雄路易斯先生失去了知觉。
……
再次睁开眼睛时,感觉到了饥饿与寒冷,闻到的是刺鼻的臭味,气味明显是来自于排泄物,而并非腐尸。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头顶高处有一盏昏暗的小灯,灯罩居然是用老旧的纸板卷成的,不知道已经被灯烤了多少年,纸面都已经焦了。
灯光被圈起来,微焦的纸面反射不了太多光线,因此只照亮了一小块地面,以及趴在地上的他。
地面有些潮湿,滑滑的,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年没有洗过,污垢堆起来甚至都让地板不平整了,路易斯先生撑着身体坐起来,没有发现任何不适,只是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借着昏暗的灯光,他观察了一下周围,左前方墙角有一个马桶,臭味就是从那里飘过来的,右前方墙角有一张小床,很窄,和公园的长椅差不多宽,只能容一个人平躺,床上有两块布,脏得要命,一块是床单,一块是被子。
这就是小房间的一切了,身后有一扇厚实的铁门,锈迹斑斑,但非常结实。
路易斯先生立即就想到了两种可能性,两种都让他很害怕,但他更倾向于前一种,因此开始四下寻找起来。
他希望能找到一个小巧的录音机,他希望能听到录音机里传出变形的男性声音:“你好,路易斯先生,我想和你玩个游戏……”
可惜,无论是马桶里还是小床下,都找不到任何录音设备,也没有任何播放设备,自然也不可能看到那个惨白的、脸上画着圈的木偶形象。
看来,第二个可能性更大些,也更可怕些。
用力敲响了那扇厚实的门,声音很沉,让人胸中烦闷,过了大约两分钟左右,门上的小窗突然滑开,露出了一个防毒面具,小窗很扁,只能看到防毒面具上黑漆漆的眼罩,外面光线很强,有些刺眼。
刚想开口说话,路易斯先生突然听到有人在大声喊叫,前面响起的两个声音他听得清,但听不懂,很像是华夏文,接着响起的第三个声音是用英文喊的,大概能听懂,但那家伙口音太重,听不太清,好像是在抗议,要求联系华夏大使馆,要求打电话回家。
大概是看到这个敲门的人光张着嘴不说话,外面戴防毒面具的人“唰”的一声又把小窗口关上了,顿时小房间里又恢复了安静。
可路易斯先生的耳中却并不安静,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震耳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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