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大文豪 (别人家的小猫咪)
- 类型:都市重生
- 作者:别人家的小猫咪
- 入库:04.12
反正就是关于这种的标题的消息,数不胜数,纷纷涌来,三个书评管理删都删不过来。这种情况发生在贴吧的话就叫做爆吧,不过发生在书评区就叫做屠版。
凡人书评区第一个遭殃。而第二个遭殃的是斗破书评区,依旧是被诛仙迷屠版而内容与凡人书评大同小异。
本身凡人与斗破都是非常红火,斗破在这个世界依旧创造了不可匹敌的无线点击,被称为无线第一书风光无限,而凡人也不差,搜索排行榜仙侠榜一直都是雄踞在第一,而拉出第二好多,这就是实力。
如此出名的两本评区在同一时间被诛仙迷给爆了,这可是一件大事,足以轰动网文圈的大事。
现在到处都在流传着这样的消息“快去斗破和凡人的书评区看看。”
“看什么难道又是要争总盟主,这个有什么好看的,凡人的总盟主一直都在争抢之中,而斗破的总盟主一直都是冷盟,如果说谁撼动了冷盟的位置我打死也不相信。”
“争抢总盟有什么好看的,打赏大战在斗破对战凡人的时候就已经看腻了,今天凡人与斗破的书评区被人屠版了。”
“我靠!真的?谁如此的凶残敢对凡人与斗破下手,胆子肥了点吧?”
“诛仙迷干的,好像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被天恩大大写死了,所以到处屠版逼天恩大大出来呢。”
“《诛仙》也是天恩大大的作品,现在估计诛仙迷跟凡人迷与斗破迷干了起来,又是一场内部的对决,这种精彩的画面必须去瞧瞧。”
…………
消息疯传,在极短的时间之内竟然传播了整个网络“诛仙迷爆了凡人与斗破的书评区,天恩内部大战即将开始。”
“诛仙迷是什么东东?”
“就是诛仙这部小说的粉丝,理解能力还真低。”
“我是想问诛仙是谁写的,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晕,诛仙不就也是天恩大大的作品啊,空姐完结之后在博客之上连载的。”
……
话说幸好,苏释晨就是天恩这个消息没有被暴露,不然福尔摩斯论坛绝对会被波及到。
凡人迷与斗破迷自然是要组织起来反击的,不过诛仙迷因为碧瑶的结局,让愤怒值狂飙,竟然在凡人迷与斗破迷的联合之下,还稳稳当当的将其压制。
这下子就真的轰动了,要知道斗破迷与凡人迷的数量可不少,这两个群体加起来是绝对拥有秒杀的能力,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是被诛仙迷压制了,这也让众人彻底的见识到了诛仙迷的能力。
原本《诛仙》在博客之上连载不温不火的,都以为是失败了,还有很多人囔囔苏释晨还是回归纯爱吧。
亲密迷的代表人物就是飞扬轻舞,现在还在和前戏略过争盟主呢。
而空姐迷的代表人物则是在斗破之中体现的,君不见斗破的粉丝榜上,其中有三个都是这样的名字【空姐迷&菲菲】【空姐迷&天意】【空姐迷&花落】。
反正空姐迷与亲密迷都是出了力,反观诛仙迷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状态,也没有见什么盟主啊等等,所以这才有《诛仙》在博客之上连载扑街了的说法。
不过今天却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战斗能力,这也让众人见识到了诛仙迷的厉害,诛仙并没有扑!只是书迷们够低调。
“诛仙迷为什么会如此的**?竟然力压凡人迷和斗破迷的联合。”
“真是**炸天!”
“诛仙迷如此的凶残,难道《诛仙》真的如此的好看?不行我得去看看。”……
屠版还在继续,这样下去情势会失控的!!!
ps:ps:不要说小猫用诛仙之中的原文凑字数,总过不到两百字,而小猫看了的这一章3495,后面四百是不要钱的,所以小猫是很厚道的。
因为这句话实在经典了,小猫实在是想发出来,当初看诛仙的时候看到这段真心有种眼泪酸酸的感觉。
最美丽的是那一片绿色的衣角,先给所有喜欢诛仙的书友。
最后一点小猫说过《诛仙》不会扑街,小猫会用另外一种方法让它红起来,怎么样这种方法你们没有想到吧!
都会有单章,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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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没有选择导出该章节!)
第111章华理奖要来了!
杀戮玫瑰身为龙云的主编,自然是有能力处理这个事情,不过问题在于屠版的这些人全部都是诛仙书迷,而且更多的还是他们网站的高v如果直接封号的话,那样代价太大承受不了,因此杀戮玫瑰能做的就是将凡人与斗破的书评区暂时封锁,任何人都不能发布信息。
不过这样也并不能阻止诛仙迷的愤怒,无可奈何的杀戮玫瑰只好打电话给苏释晨叫他出来处理这个场面。
晚上和众人吃了庆功宴,然后已经准备收拾东西,明天回阳城,不过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个电话打来,苏释晨精神一震,盖因杀戮玫瑰的话太过骇人“天恩,你快上网看看,你《诛仙》那本书的粉丝跟凡人与斗破的粉丝火拼起来了。”
苏释晨脑袋一冷,就是因为那个神通广大的黑客粉丝姚雪琪的话,才让苏释晨压根就没敢在网上多呆会,发布完最新的章节也就下了,话说就算是因为死别那一章让诛仙迷非常的愤怒,甚至有要胖揍他的念头,不过这关凡人迷与斗破迷什么事?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啊!
想不明白,不过苏释晨还是迅速的打开电脑,龙云,到《凡人修真传》的书页,这下子完全明白了,整个凡人的书评区全部都是关于碧瑶的评论,这是屠版,斗破也是如此。
“汗,看来我有点小瞧诛仙的影响力了。”
原本苏释晨是想让书迷们闹腾一会,而他不出面书迷们闹着闹着没意思这件事也就算了。可是却没有想到《诛仙》的影响力如此的大。
早在他写碧瑶替张小凡挡一剑的时候就有不少读者抱怨,不过因为还是有一些希望所以也没闹腾起来,不过也就在更新《诛仙》期间就有不少人发问多久可以让碧瑶复活。不过苏释晨一直拖着,而直到今天终于爆发了。
不过就是因为今天的爆发,让《诛仙》彻底火遍了整个网络,风头直接压过了斗破与凡人,而且火爆程度也超过了曾经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与《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真心不能小瞧书迷的战斗力,特别是《诛仙》这样经典的书籍的书迷。
本来苏释晨还准备写一写《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在所有古龙小说之中《多情剑客无情剑》是苏释晨最喜欢的。同样苏释晨最讨厌的也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苏释晨最喜欢的武侠小说角色是李寻欢,同样最讨厌的也是李寻欢。
盖因李寻欢对于感情的处理方式当真让苏释晨怒不可遏,明明喜欢林诗音。林诗音也喜欢他,这就好比是两情相悦,不过却为了什么兄弟义气将自己心爱的女人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不止是这样还故意将青楼名妓小红带回家让林诗音死心然后嫁给龙啸云。就是为了这该死的兄弟义气。这就是苏释晨最讨厌李寻欢的地方。
所谓“四处留香楚留香,众里寻欢为何欢!”李寻欢表面上是一个情场无情的浪子,事实上却是至情至圣,不然也不会当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之后还像疯子一样用飞刀雕刻林诗音的样子。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还有李寻欢的智慧与冷静,就连聪明绝顶的天下第一美女林仙儿也被他一眼看穿,这是苏释晨最喜欢的原因。
不过按照《诛仙》这本书的例子,还是不写的好。这样虐心的情节先不说会不会扑,适不适合目前的网文趋势。就想想写出来书迷会不会暴动,还是写《楚留香传奇》与《陆小凤传奇》好一些。
不过现在还不重要,赶紧在博客上面发布了一篇文章《致诛仙迷》:
关于最近诛仙的情节特此发这样一篇文章,碧瑶是一个精灵一般的女子,也是我精心构筑的女主角,而之前死别的这一章可谓是《诛仙》这一本书的遗憾,不过我却仍旧这样写了。
为什么?因为缺陷是一种美,就好像断臂维纳斯,也仿佛《三国演义》威震华夏的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等等事迹被称之为武圣,不过关羽却是有缺点就是太傲气了,这个傲气让他大意失荆州。
与“白璧”伴生的一般不是“无瑕”而是“微瑕”。关羽大意失荆州与走麦城的败绩,唯有关羽这种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才会犯这样的错误,一样是表现一个人物性格鲜明的重要特征。
这样的缺陷让关羽这个人物更加的真实!
说了如此多的例子,就说说这本书,《诛仙》此书就是因为有碧瑶这个人物才让人难以忘记,就是有碧瑶这个结局才得到了升华。
《诛仙》此书我灌注了非常多的心血,我不想这本书变成看完就忘记了的快餐书籍,所以我要让此书变得有遗憾,而书友们可以借着这个遗憾记住本书,就好像在多年后,还记得那一片绿色衣角的遗憾,多年以后会兴起重读本书的**,这样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各位书友扪心自问如果我将碧瑶的结局改变,然后真的像各位书友说的这样,让碧瑶复活然后和张小凡、陆雪琪三人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结局真的是各位想要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