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回过头来看,是一个穿着东旭校服的女孩子,此时她还在气喘吁吁,原本白嫩的小脸红的像个红苹果,额头上调皮的汗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晶莹剔透,居然是个五官非常细腻的女孩子,虽然已过晌午,阳光依旧有些刺眼李炜眯着眼看着这个俏丽的女孩子笑了笑,朝她点点头,猛的站起身走了,女孩子这才发现李炜身材高大,自己一米六多点的身高才到他的胸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就像是一只懒散的狮子般。让人觉得稳重而骄傲。
“同学,等等,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看着李炜走了,女孩子不由得慌了起来。李炜听到声音回过头来,朝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请叫我雷锋。”他挥挥手,打了一个出租车走了。
女孩子眼睁睁的看着那车子越走越远,再看看地上死狗一般的小偷不由得有些发愣,最后在围观者的提醒下才打电话报了警。
而已经上了车了李炜想着刚才自己鬼使神差的说的名字让那个女孩子一愣一愣的不仅有些好笑,学习雷锋好榜样,咱终于也学了一次雷锋叔叔做好事不留名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不正是自己这些热血青年应该做的吗?
李炜直接坐车到了市场,因为事前已经踩好点,李炜一下车就直奔主题,大肆采购,日常的食用的普通包装的只占了采购量的百分之三十,其他的全是包装精美,用以馈赠的鸡枞油,虽然其实从成分上来说相差不大,但是从包装的角度来说,价格的差距就会相当明显,李炜的打算就是囤积货物,等到年底以略低于其他卖家的价格大量抛售,自己的手中的货物只有六七万块钱的样子,对市场造不了太大的波动,在其他人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手中的钱也就赚的差不多了。
于是在市场上,大家看到一个子高大的小伙子不断的指挥着帮工搬运着鸡枞油,大有把一个门市上的鸡枞油搬空的势头,八卦是人的天性,于是各种版本的猜测在市场开始流传起来,当然这些东西李炜是没有兴趣知道的,他看了看手上破旧的电子表,都快下午了,可得抓紧办完了回去吃饭,不然妈妈又要担心了。
(四千六百字大章奉上,话说这个作者调查证明木有人响应啊亲…)
第四十二章 礼物
尽管李炜一直催促着那些雇工加快干,又提了他们的工钱,最后自己都赤膊上阵,但是货物还是用了好几个小时才搬完,和房东匆匆交流了几句,待到回到家中已经是傍晚了,李炜蹑手蹑脚的开门探头进来,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纠在了他的耳朵上,出手的正是等待许久怒气值已经爆炸开来了的李炜妈妈。
“臭小子,还知道回来啊?说,你跑到哪里去了?”
李炜抓着妈妈的手,鬼哭狼嚎的惨叫道:“妈呀,您老轻点,哎呀!掉啦,掉啦…”
儿子是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听到儿子叫的这么凄惨,妈妈原本怒火腾腾的心登时就软了,嘴上虽然还是不依不饶,但是手上的力量却微弱下来,李炜见势连忙将头一伸,可怜的耳朵终于摆脱了摧残。
看着妈妈生气的样子,李炜并不惊慌,他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极其狗腿的朝着妈妈咧嘴笑。
“少给我嬉皮笑脸的,我还不信我就治不了你了。”看着李炜的样子,妈妈原本平息下来的怒火又开始有了熊熊燃烧的趋势。她回头开始搜寻屋里可以大幅度增加自己暴击和精准的专攻武器——扫把。
“好啦好啦,妈,不要生气了,生气容易长皱纹的。”李炜见势不妙,忙抓住妈妈的手。李炜妈妈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脾气,看到李炜开始求饶,心又软了。但是她并没有就此放过李炜。
“说,今天到底跑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老娘我可是等的菜都凉了。把我急的啊。你这个孩子。你看你一身脏的。”
李炜并没有急于解释,而是变戏法一样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物件,正是在首饰店老板半卖半送的手镯,“妈,生日快乐。”然后抱着妈妈在妈妈的脸上亲了一记。
妈妈愣住了,然后反应过来,顺手一个爆栗敲在了李炜的头上:“开什么玩笑,我生日怎么是这两天,这个手镯哪里来的?”
李炜抹着脑门上的汗,装傻卖疯做天真状:“我记得就是这两天啊,妈,这个可是我精心为你挑的,喜欢吗?”
妈妈可不吃他这一套,她敏锐的就抓住了事情的重点:“你哪来的钱?这个镯子可不便宜。说,是不是你偷的?”说到后半句因为担心这个坚强的女人脸色竟然有些苍白起来。
李炜这下可暗道不妙,妈妈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不能急,连忙把妈妈扶到沙发上坐下,又从卧室找出葡萄糖敲了几支给妈妈喂了下去,然后不停的轻柔的锤着妈妈的背。
“妈,不要急,你听我解释…”于是把自己心中早就想好的说辞向妈妈娓娓道来,自己从小到大存的的压岁钱到初三的时候就已经全部归自己支配了,自己就是用这些钱去买的手镯而回家晚了,至于自己身上为什么这么脏,是因为帮自己一个初中同学卸货,那个同学家境不好,初中读了便辍学了。今天自己正好遇到,看到他那么辛苦,于是就上去帮忙,所以回家才回来晚了。
父母是最了解孩子的,所以,最后妈妈相信了李炜的话,实际上,李炜这几天做出的事情若真的让他父母知道了,他父母的第一反应绝对是不会相信,一位伟大的母亲说曾经过“即使这个世界都与你为敌,你的家人都会永远的支持你。”(阿诺是不会承认这句话是阿诺的妈妈说的,嘿嘿)这就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父母之爱。
菜有些凉了,李炜安慰好妈妈连忙去厨房热,吃饭的时候妈妈倒是很高兴,嘴上虽然一直责怪李炜买的东西太贵重了,但是眼角眉梢的喜意是无法掩饰的,吃着妈妈做的可口饭菜,李炜胃口奇好,连吃了四大碗饭。最后帮妈妈收拾好了家务,这才去洗澡换衣服。
藏东因为地处川滇交界,日照充足,所以太阳能热水器的覆盖率极高,滚热的水从喷头里淋向李炜结实的身体,李炜闭着眼睛只觉的全身的疲惫酸痛都顺着滚滚的热水冲走了,他不禁舒服的长长出了一口气。
热水冲在手臂伤口的结痂上有一种奇异瘙痒感,李炜举起受伤的手臂仔细的观察着手上伤口,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伤口就愈合的差不多了,这些天太忙了,一直没有时间来关注自己的伤口,李炜不禁有些好奇,小心翼翼的用手指撕扯着已经被热水浸泡的发软的疤痂,黑褐色的痂被一点点揭开,露出下面粉红色的肉,李炜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清晰的急的当时被砍伤那一刀时,那刀锋划开皮肤肌肉的锐利感,他也记得当时自己的手臂可以说是血流如注伤口就如同婴儿的小嘴般的咧开,可是只过了几天,伤口居然愈合的只剩下皮肤表面的伤了,对了,李炜猛的一拍自己的脑门,自己在后来和蒋助欣的搏命中吃了他不少的拳脚,当时自己虽然没有用镜子照看自己脸,但是那脸上火辣辣的刺痛和肿的几乎睁不开的眼睛足以证明自己当时的脸是什么状况。
但是今天出来没有一个人关注过自己的脸,路人也好,朋友也好,甚至连妈妈也没有!李炜抓着条大毛巾在身上胡乱的擦了擦水,一照镜子,果然,镜子里还是那个皮肤黝黑的自己,刀削般清瘦的脸上没有任何的伤口。
一时间一种强大的喜悦让李炜差点哈哈大笑出声,惊人的愈合速度将会让自己在将来遇到敌人时有更多的自保能力,同时也会大增自己以伤换伤的勇气。李炜觉得自己自从被开发出了异能,就想是找到了一个掘之不尽的宝库,时时刻刻都可以给自己惊喜!
洗罢澡,李炜陪着妈妈看了会电视聊了聊家常,然后就回到卧室开始自己补习功课,直到夜深……
天刚刚破晓,一个一身黑色运动服的男孩子正在晨跑,他高大的身材分外显眼,黝黑的脸庞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汗珠,即便此时他呼吸已经相当的急促,但是他的眼睛看上去就如同是两口平静而深不见底的深潭,只有在他瞳孔的深处才看的到一丝若隐若现的红光如同游走中的金鳞,安静却是饱含着力量和…危险!
李炜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努力的调息着自己的呼吸节奏,晨跑对于他来说早已是一种习惯了,尤其是这样难得的周末,在自己还没有被高中那即将汹涌而来足以将吞没的课业影响之前,自己还的抓紧时间锻炼身体。
所以今天自己早上起床出门之后,一将自己的身体完全活动开,就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向老君山冲刺,还是那条熟悉的斜坡路,但是对已经大量消耗了体力的李炜来说却是异常艰难的挑战,李炜突然笑了,正是要不断的超越过去的自己,这样充满了挑战性的生活才让人充实快乐啊!
眼前仿佛出现了哥哥那结实而彪悍的背影,李炜二话不说便向上艰难跑去。腿上的肌肉肉酸囤积让李炜的每一个动作都越来越艰难,他汗如雨下,因为动作过于剧烈胸口甚至有一种强烈的呕吐感,但是他丝毫没有放慢速度的意思依旧埋头向上冲,此时的他嘴角甚至有一种快意的微笑,越是在痛苦中煎熬,越是想着下一秒就放弃,越是要挣扎着前行,不知不觉李炜已经爱上了这种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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