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现在的年龄注定考虑不到这些,这与智力无关,而是阅历的累积,而他的亲人注定是最关心这个事的。面对妈妈的问题,李炜摇摇头。
李炜爸爸摇摇头,开始耐心的给李炜讲解起来,他们这代人读书不多,对于知识有一种难言的敬畏和饥渴感,这让他如何能看着李炜就这样下去。这些想必就不用阿诺的秃笔细写了,相信每个书友从小到大听得最多。恐怕也就是那些道理了。
虽然李炜的父母很早就进城工作,但是他们依旧保持着浓重的传统观念,那就是家长制,家族制,在李炜成年之前,他对于很多事情是没有反驳的权利的。二老一唱一和,在李炜目瞪口呆中就将他复读高三的事情给定了下来。
最后李炜只能苦着脸答应了,实际上心中还是有几分期待的,他如何不知道知识的重要性,举个简单的例子。F组织是他的头号大敌,但是李炜居然连人家最简单的词语都听不懂。还得靠翻译,反观F组织的的异能者们,大都会说一口还算流利的中文和印度语,究其原因,是因为异能者的产生概率,人口基数越大的国家,异能者就会越多。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事情的严重性,直到回到房间这才发现,自己的房间满满的都是复习资料,也不知道是父母什么时候买的。李炜的头顿时大了一圈,他苦笑看着自己满是茧子的双手,再想想文老下的命令,一时颇有些无言以对了。
所以李炜第二天就在家里留下张纸条,然后便直接跑路了,当然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准备去投奔哥哥李亮,顺便在大学城里找一个补习英语的老师,还有就是体验一下大学的生活,让自己可以成功的激发起读书的欲望。至于为什么不找疯狂英语…算了,咱梦魇最擅长的就是杀人了,家暴这么低级的技能有什么稀奇?
不过俗话说,娶来的老婆买来的马,随老纸骑来随老纸打,李老师这厮倒是深得其中三昧,如此说来也算是打倒万恶帝国主义的民族英雄吧。
现在的交通极其快捷,赶到李亮所在的城市倒也十分方便,李炜背着一个包看了路标之后便挤上了公交车,一路开往大学城。
天气已经微微转凉,但是一众妹子依旧坚持穿着热裤短裙,李炜暗自摇头,女人果然是可以和北极熊想媲美的高耐寒动物,不过对于这些妹子李炜倒是没什么兴趣,毕竟他接触到了李曦和唐嫣,皆是万中无一的美女,久而久之自然对于美色产生了耐受性。
现在李炜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和哥哥的见面上,据说这个城市美食众多,李炜可要好好尝尝,现在的他就像是一根被过度使用的弹簧一般,最需要的便是好好调整,以恢复最佳状态。
公交车上略略有些挤,李炜起身将座位让给了一个提着菜的老大爷,他个子本就颇高,如今一站着更显得鹤立鸡群,他微笑着打量着车上的人,经历了血与火之后,他更能从小处来感受幸福,这些普通人的生活平静而安宁,不正是幸福的最佳体现吗?
就在这时,李炜的眉毛忽然皱了一皱,原来此时的车上忽然呼啦啦挤上来了几个流里流气的男子,一脸的桀骜嚣张,一看就觉得不像是什么正经人。
难道是小偷?
李炜不由哑然失笑,自己怎么能以貌取人呢,就连非主流也能因为公义和城管对干呢,只不过那几个男子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居然挤在了那几个女孩子的身边。
汽车再次启动,李炜便不再关注这些,和那位老大爷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起来,也不知怎么会事,汽车开出去没队员,便猛然的一个急刹车,原来是私家车抢道,这一车人顿时被惯性推得东倒西歪。
一时之间抱怨之声四起,李炜听觉敏锐,居然在这些嘈杂中听到了女孩子的半声尖叫。那声音饱含惊讶和恐惧,李炜转头看去,却看到刚才上车的男子正将自己的禄山之爪放在了一个女孩翘臀之上,还轻轻动作着。
那女孩子面色惨白,已经是泫然欲泣,却又因为羞涩和恐惧而不敢声张,而更过分的是那男子的几个同伴有意无意的将他挡在里面,看到李炜看过来,其中一人还恶狠狠的瞪了过来。
居然遇到了公车痴汉这样下作下流并且还下贱的人渣?
第七十八章 路见不平
公交车上不少人都看到了这个情况,但是都装作视而不见,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管闲事是会死人的。
感受着那只手不怀好意的在自己的臀上抚摸,女孩子原本还想有人来帮助他,但是见到公交上的人生百态,她的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
一时之间只有羞愤欲死。
李炜刀眉一皱,就要挤过去,没想到却被刚刚让座的老人给拽住了,老人低低的说道:“小伙子,那几个人都是这附近的地痞,你一个外乡人可不要去啊。”
李炜却是摇摇头,然后坚定的挤了过去,那老人看着他的背影连连叹气,这些本地的地痞,报复心极强不说,兼又地皮滚熟,一旦弄出事俩便失散而逃,根本就抓捕了,今天这个小伙子怕是要吃亏。哎,小年轻太莽撞了。
李炜却不在乎那个老大爷怎么想,对于这些只知道占女人便宜的家伙,他如何能不管,毕竟这关系到一个女孩子的清白,天知道这些人渣会不会因为女孩的不反抗和众人的懦弱而变本加厉?
所以他一定要管!
周恩洪可以从火场舍命救人,他李炜为什么不能路不平有人踩?
那几人见李炜挤过来,不由直接挡在他面前,对着他怒目而视,那意思很是明显:“小子,别多管闲事!”
李炜久经战阵,手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了,对于这些地痞流氓哪里会怕?他冷冷一笑道:“我也不想管闲事。可谁让你们做事这样的无耻呢?我管定了,马上给这姑娘道歉!”
李炜本就个子高大。那群人里个子最高的人也不过到他耳边,和他结实魁梧的身材一比更是瘦弱得若豆芽菜一般。何况他杀人无数,身上自然而然的就带了一股煞气,看着就让人心悸,他不开口还好,这一开口那些人升起的祛意顿时变不翼而飞,因为他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
强龙不压地头蛇,纵然李炜是过江龙。这些地头蛇占着天时地利又哪里会怕他,那人指着李炜厉声道:“你是要找…”他打得主意,就是要欺着李炜人生地不熟,群起而攻之,然后一哄而散,这样的法子他们用的次数已经不少了,可是他话已经说不下去!
因为李炜已经出手了!
他疾若闪电一般便抓住了那人的手指。狠辣的一拧!
喀嚓一声,登时指骨断裂,俗话说十指连心,这一断,痛的那人眼前发黑,他就是一个欺男霸女的小混混。如何见过这般狠辣之人,在疼痛和恐惧之中,他脚下一软,便直接向后坐下去!
然后他便骇人的看到,他的一众同伙就在这极短的时间里被李炜全数撂倒!他是如此之快。就像是凭空里卷起的一场飓风一般!
他们自问还是有几分光棍的,打架也是一哄而上。就算拼个鼻青脸肿,对方也讨不了好,可是如今却如此的不堪一击!
难道…一个念头顿时升腾起来,吓得他浑身一哆嗦!竟然连惨叫都被生生的咽下去了!
李炜哪里管他,此时的他正抓着刚才的那位痴汉兄,让他给那姑娘道歉,那痴汉吓得都快要尿裤子了,别说道歉了,就是磕头估计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们这次踢到的可不是铁板,而是非人类啊!
女孩子还没从惊愕中回过神来,对于痴汉的道歉恍若未闻,李炜冷冷一笑,一脚踢在痴汉的腿弯处,那人顿时脚下一软,跪在地上,李炜问道:“刚才是那一只手?”
痴汉惊恐万分之中,并没听出李炜的意思来,只是下意识的举了一下左手,李炜虎目之中顿时红芒一闪,已是凶残的一脚狠狠的踩在了那人的手掌上!
行伍之中呆久了,李炜一直都喜欢穿作战短靴,这可实打实的军用品,在鞋头和鞋底都镶上了钢板,而非市面上的山寨货,这一脚下去,那人怕是掌骨都断掉几根,痛的好像杀猪一般挣扎,他疯了似的想将手给挣脱出来,却好似浮游撼柱一般,哪里挣脱得了?
整车人都被李炜的凶悍吓得虚若寒蝉一般!如此死一般的寂静之中,那一伙混混的惨叫和呻吟更显得凄惨无比!那司机更是被吓得连车都忘记开了!公交车上鱼龙混杂,他行车多年,什么人没见识过,这黑小子如此的狠辣,不会是在逃的杀人犯吧?就算丢在道上去,至少也得是个金牌杀手吧!
直到那个人痛的一口气憋在胸里,连叫都叫不出来之后,李炜才意犹未尽的将脚收回来。看着那躺在地上呻吟不已的众人说道:“滚,再有下次,我就宰了你们!”
他语气平淡就像是喝水吃饭一般自然,落在那一干汉子的耳中,就好像是催命符咒一般,几人忙扶起倒在地上的同伴,连狠话都不敢说便匆匆的下车跑了,原来还颇有些拥挤的公交顿时就空出了一大块来,但是周围的人宁愿挤着也不敢到李炜的旁边来,此时的场景看着怪异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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