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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音乐传奇 [精校] (就是芦苇)



“就你嘴叼!对了,我差点忘了。”老妈楚青说着,起身朝屋外走去,不一会儿端来一个盘子,刘宇凡一瞅,正是一盘拆骨肉,虽然不多,可都是从大骨头上撕下来的,蘸着酱油吃可香了。

“吃吧!都是瘦的。”楚青往上面淋了点酱油又撒了点蒜末,刘宇凡老爸一看这硬菜,马上说道:“哟,这好菜可得整点儿酒。”说着拎起墙角的塑料桶,拿过柜子上的小玻璃杯,倒了小半杯。

“喝那干啥,那点酒留着三十喝呗。”楚青虽然这么说,却也没有真的阻止丈夫,快过年了,喝点就喝点吧。

“嘿嘿,就喝一点儿。”刘建军笑着说着,随即美美地喝了一小口,挟起一块拆骨肉嚼了起来。

刘宇凡也挟了几块,虽然吃着还可以,不过感觉还不如刚刚吃的玉米面饼子好吃。虽然刘宇凡前世混得不怎么样,可对那些大鱼大肉也早就不感冒了,喝完碗里的粥,刘宇凡一抹嘴说道:“吃完了。”

“就吃这么点儿啊,再吃点儿。”老妈楚青看着儿子才挟了几筷子肉,心道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时菜里要有点肉,非要把菜翻几遍才罢休,今天却只吃了这么几块儿,真是怪事!

“不吃了不吃了,晚上吃太多不好,影响睡眠。”刘宇凡嘿嘿笑道。

“哪儿那么多讲究,胡说八道!”老妈楚青说道。

吃完了饭的刘宇凡,坐在炕上拉过书包,随便掏出一本语文书看了起来,翻了几页又丢在了一边,手指开始有节奏地敲击炕沿。没有钢琴,刘宇凡就用这块平滑的炕沿,弹起了哈农。

没办法,手边没有钢琴,锻炼锻炼手指也是好的。

一家人都没注意到刘宇凡这个有些奇怪的举动,大概他们也以为是小孩子好动吧。

哈农练指法,一本从钢琴初学者到大师都不能跳过的书。撰写这本书的作者在卷首写道:“假如你每天坚持用一个小时弹一遍这本书,最终你会发现所有钢琴的技术难关都会神奇地消失。”

刘宇凡刚弹到第三条,“啪!”的一声门响,将他的练习打断了。王小勇这家伙一马当先从门外跑了进来,后面跟着浩浩荡荡五六个人,一进门就带进来一股冷气。

“小凡,照家雀儿去不?”王小勇手里拿着一个四节的手电筒,冲着刘宇凡兴奋地喊着。

“哎呀,我的妈亲,你们这帮崽子可真能作(zuo,读一声),别把我们家猪圈给弄坏了啊。”看着这帮捣蛋鬼,老妈楚青不满地大声道。

“照家雀儿”也是大寨村冬天男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项目之一。大寨村属于典型的北方农村,一到冬天特别冷。家雀儿就是麻雀属于留鸟,晚上一般爱呆在农村的玉米杆堆和稻草堆里,用手电筒在柴火缝里找它们,然后用手去捉,捉到了绑到毛线上拎着玩儿。

“好啊”,刘宇凡也好久没玩儿这种游戏了,眼下可以重新感受一番,自然是一口答应。

“你小心点儿啊,别爬太高听见没有。”老妈不放心地叮嘱着。

“知道啦。”刘宇凡一边抄起柜子上的手电筒一边说着,而这帮小子已经等不及般的,拥着刘宇凡一窝峰地跑出去了。

第5章 1994年的冬夜

出了屋,一股冷冽的寒气扑面而来,刘宇凡打了一个激灵,反倒更加精神了。

呼吸了一口寒冷的空气,刘宇凡感觉像是喝了一杯冰镇可乐一样爽!抬头看了看夜空,一轮弯月挂在东方半高的天幕上,满天繁星,让人顿感宇宙的幽深与浩渺。

这是一九九四年的北方农村的夜空,没有气候变暖,没有被污染的空气,那种纯粹、干净的夜空带给刘宇凡一阵感动,那是无论玩多少电脑游戏、去多么豪华的公园游乐场都带不来的感觉。

大寨村的大街上,此刻冷冷清清的不见几个人影,除了偶有耐不住寂寞的几个半大小子结伴而过,带起一阵犬吠,就只剩下点点昏黄的光。没有城里五光十色的霓虹,没有酒吧灯红酒绿的喧嚣,让早已过了多年城市生活的刘宇凡有种回归自然的感觉。就像是汪峰唱的那首《春天里》一样,一切逝去的旧时光仿佛又都回来了,真好。

一帮半大小子开着手电筒乱照,同时聊着一些小孩儿的话题,一会儿从洋火枪聊到鞭炮,一会儿又从热播的武打片聊到谁谁打架厉害,说是去照鸟儿倒不如说是开聊天大会。

“小凡,明天是驻马营集,你赶集去不?”王小勇兴奋地问道。

“驻马营集啊。”刘宇凡脑海里一下浮现出集市的场景,那种人挨人人挤人的情景出现在了他脑子里。

“人那么多,干嘛去啊。”刘宇凡摇摇头。

“啊?你不买炮啦!”听到刘宇凡这么说,王小勇很是意外,在他印象里,刘宇凡可是超级喜欢放鞭炮的,每年过年都缠着家里买上一堆鞭炮,而且整个后街的半大小子里,就数他会放,花样最多。刘宇凡这家伙居然说不想去赶集?要知道,这个年底前最后一次大集,可是大寨村许多孩子心里最重要的日子,对于喜欢玩的男孩子来说,甚至不亚于大年三十呢。

听王小勇这么一说,刘宇凡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家的年货还没备呢,自己的“鞭炮”也还没买,放鞭炮可是他过年最喜欢干的事之一,就算后来大了,这个习惯也都没改,只不过小鞭炮变成了二踢脚,也越来越多,但却越来越找不到小时候的感觉,直到那时刘宇凡才明白,原来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放鞭炮,而是怀念童年。就像有些人的童年记忆是一把弹弓,有的是一本歌词本,有的是一叠火柴片儿一样。

“呵呵,去啊。”刘宇凡笑着说道,重生后的他,特别珍惜这些曾经的小回忆,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有多么可贵。

“嘿嘿,我们一块儿去吧,明天俭头家赶车去。”王小勇很兴奋的样子。

“恩呐,我们家赶车去,到时候我们一块儿买去,我爸说今年给我买十块钱的炮!”刘俭说到这儿很兴奋。

“嘿嘿,我爸说给我买二十块儿的!”王小勇很得意地说道,刘俭听到立马不吱声了。

“都小声点儿,别说话了,我们到前面的玉米堆里看看。”说话的是大军,大名叫刘军,是刘俭的哥哥,今年十六岁了,是后街的“大孩子王”,一般后街有什么孩子们的“大事儿”,都是他带头儿,当然,刘宇凡这个三人小帮派是自成一体,不过偶尔也参加这种大集体活动。

听到大军说话,这帮半大小子都不吱声了,一个个都猫着腰轻轻地走着,生怕惊着了麻雀。

这堆玉米杆是刘兆贺家的,刘兆贺是刘宇凡的二表叔,也就是刘俭的二叔,是个光棍儿,家里很穷,住的房子也很破,连个围墙都没有。他家的院子很大,堆了许多玉米杆,有自己家的,也有刘俭和宇凡家的。月光下,一堆堆的玉米杆,好像一只只黑色的怪兽,要是一个人经过这里,肯定会吓得直发毛。好在这里人多,大家互相壮着胆子,慢慢地找着。

手电筒的光柱扫过一堆堆玉米杆的缝隙,半大小子们眼里也闪着贼亮的光,敏锐地扫视着缝隙深处,试图发现那一个个小小的灰色身影。

“唉,都别说话啊,我看见一个!”大军忽然用低低的声音说着。大伙儿听到他的话,一下子全来了精神,眼睛都顺着他手里的手电筒的光柱看去,只见一堆特别大的玉米堆的一个小缝里,一点灰色若隐若现,也不知道是不是麻雀,不过大家还是把手电筒的光柱都投到了同一个地方。

“帮我拿着,别出声啊。”大军把手电筒交给了旁边的弟弟刘俭,自己则轻手轻脚地靠了上去。

刘俭接过手电筒,冬瓜一样的脑袋上,脸上的表情像是接过一杆钢枪一样严肃,他的眼睛也瞪得圆圆的,紧张地盯着那个地方,同时用身体挡住后面的其他人,小声警告他们不要动,仿佛此刻他就是第二指挥官一样,不过此刻,他的呆样倒是少了许多。

刘宇凡也拿着手电筒照着那个地方,看着刘军轻轻地、像一只猫一样走过去,看着其他人或猫着腰,或侧着身,关注地看着那个地方,心里静静地体味着此刻的气氛,这是多单纯的一种快乐啊!十多年后的这些人,一个个为了生计四散奔波,他们还会记得今夜一块儿抓麻雀的紧张和快乐吗?

正当刘宇凡的思绪不知飘到哪儿去的时候,刘军大喝一声,整个人合身扑了上去,双手死死捂住了刚刚那一点灰色的地方,“哗啦啦!”大堆的玉米堆被他这大力一扑,顿时塌下去大半边。其他的半大小子们随即一哄而上,紧张地用手电筒的光照着他手的地方。

“呼……呼……”刘军大口喘着气,从玉米杆堆里拽出了一大把玉米杆,紧紧地抓着。

一道道的电筒光聚集到了他手按着的那个地方,不断有人催促:“快!快看看,逮着了吗?”

刘军小心地腾出一只手来,一层层像绣花儿一样把玉米杆剥落,边上几个小子的眼睛瞪得溜圆,盼着在他手心里露出那可爱、灰色的小脑袋。

可惜,直到刘军把手里的玉米杆全都剥掉了,大家也没看到那小小的灰色的身影,只有几根灰色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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