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凌云拉着他来,一是怕鬼,二是防骚扰,原本也没指望刘英楠能为自己出彩,只是她没想到,一个从小和她较劲的损友小雅竟突然出现了,而且不分场合地点的和自己卯上了。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这是人类的本性,谁也不会轻易认输,尤其是小雅这样的人,如果这次让她占了上风,她肯定会没玩没了的嘲讽自己,这是凌云最不能接受的。
可此时,小雅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窜上了台,手持麦克风高声道:“各位来宾大家好,我是凌云的好朋友,首先预祝各位能渡过一个美好的夜晚,我受凌云小姐的邀请,为大家献舞一曲,以助酒兴,待会凌云小姐也会和她的男伴亲自下场,为大家助兴,希望大家尽兴。”
小雅的话引来了众人热烈的掌声,在场都是企业家,每个人都有参加YL派对的经验,可这种正式的西方式舞会真的很少参与,这一次也算给他们长长见识。
而小雅跳下来,主动拉起张公子的手,撒娇道:“帅帅哥哥。”
张公子面对小雅闪闪的目光,无奈一笑,站了起来,意味深长的看了有些不知所措的凌云一眼,两人手拉着手走入舞池,不过张公子却没有和她跳舞,而是径直走向了乐队一边,很优雅的去过了一只萨克斯风,众人这才看明白,原来小雅是要独舞,而这位帅哥要为她即兴伴奏。
这说明了两位超级二代的水准,真正的贵族不只是有钱,而是气质,涵养,琴棋书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而在这种场合,一位宾客主动跳出来献艺,大家都明白,这不是什么助兴,而是在砸场子,是故意抢主人家的风头。
尽管人们心知肚明,但没人会说出来,反而兴奋的等待着凌云如何回应,这种超级二代的比拼可是难得一见的。
寻常二代也就比比身边娘们谁的更好看,比比跑车谁的速度快,可这种超级二代比的是内涵。
张公子一身黑色西装,在这灯光下,身材高大,笔挺,摸样俊朗,帅气,优雅的拿着萨克斯风,很快,低沉悠扬的曲子从他唇齿之间流出。
舞池中,灯光下的小雅也随着乐曲舞动起来,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曲子,但却优美动听,旋律时快时慢,时而如高山流水,时而似小溪潺潺。
而一袭性感礼服的小雅丝毫没有受到礼服的影响,反而更加衬托出她优美的身姿,她就像一只骄傲的天鹅在美丽的湖边翩翩起舞,时而展翅欲飞,时而静静看着水中倒影,姿态优美,动作轻盈,其水准丝毫不输于专业舞者,让人叹为观止。
凌云则没什么心思欣赏,她心急如焚,不甘心就这样被小雅比下去,今天她才是主角,也正是云海集团在本市打响招牌的时候,如果就这样被小雅搅局,不仅是她就连云海集团都会受到影响。
这一刻,她恨透了圈中这种竞争,攀比,斗气的行径,还有这位张公子,竟然真的下场配合小雅,合伙想让自己出丑,不过他们配合的真好,就像一对默契的搭档,又似一对情深意长的情侣,让人羡慕。
再看看自己的舞伴……晕,这家伙还吃呢!
凌云晕了,她快步朝刘英楠走去,狠狠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道:“大哥,你可长点心吧,踢场子的来了。”
她这一掌拍在刘英楠的肩膀上,吓得他险些被一块牛扒卡死,连忙灌了一口红酒,甜丝丝的,喝不出说明特别,但很解渴。
凌云一脸焦急,他却啧着嘴巴,转头看着小雅独舞,顺手拿下了塞在耳朵中的餐巾纸,撇嘴道:“不得不说,你们这些二代素质就是高,为了培养你们的气质和涵养,是不是也要与时俱进啊?会不会跳钢管?”
凌云气得直想把酒瓶子塞进他嘴里,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调侃二代呢,凌云板着脸,道:“你是我今晚的伴儿,我要丢脸,你脸上也没光,看看人家,男女搭配,相得益彰,我们若是拿不出点什么,到时候一定会被人嘲笑的。”
刘英楠耸耸肩,道:“我无所谓,自从我的QQ号丢了以后,我已经不再留恋这花花世界了。”
“你那臭嘴不泛贫是不是饿呀?”凌云大怒。
刘英楠伸出手,朝掌心吐了吐气,然后又闻了闻,道:“我的口不臭,这你应该知道啊。”
凌云下意识闭上了嘴,亲过两次了,确实不臭,同时聪明的凌云也从他的话和态度看出来了,这家伙是典型的不见兔子不撒鹰啊。
尽管凌云并不相信他能像张公子那样文武全才,可在场毕竟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的,是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二人组,为了顾全大局,凌云咬咬牙,道:“先生,请问你愿意和我共舞嘛,我愿意在黑暗中再次品尝那滋味。”
啊?刘英楠一下愣住了,他实在无法理解,面子就那么重要吗?豁出一切都要争吗?就在这时,刘英楠耳边传来了一个男人激动的声音:“像,太像了,答应她,满足我最后的心愿好吗?”
刘英楠放下酒瓶,转头看去,就在他身边,坐着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优雅的拿着高脚杯,杯中的液体鲜红鲜红的,触目惊心,这个男人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之后,脸色顿时变得青紫,从眼睛,鼻子,口腔,双耳同时流出了鲜红的血……
第四十九章 感动
刘英楠的身边坐着一个西装笔挺而且在七窍流血的男人,可凌云就在他身边,却没有见到,因为这个男人是一个冤魂。
“马上就该你下场了,你不觉得你应该去补补妆,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吗?要以饱满的状态以及跳钢管一样的热情对待小雅的挑衅。”刘英楠朝凌云摆手道。
“你……行吗?”凌云不确定的问。
“男人的字典里没有不行两个字。”刘英楠信誓旦旦,凌云无可奈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硬着头皮也要上了。
她看了一眼人群中正在舞动的小雅,不得不说,这娘们的舞技最近确实有进步,再配上张公子演奏出的优美旋律,将音乐与美演绎的淋漓尽致。不过凌云对自己也很有信心,只希望有个好的搭档。
她很听话的去补妆了,准备和小雅火拼到底,而刘英楠也终于有机会和身边的男人交流一下了。但他回头的时候,看到的景象让他极度无语。
那男人手中端着高脚杯,放在自己下巴的位置,温柔眼中,口鼻的鲜血流淌,一滴不差的全都落在了高脚杯中,当酒杯被鲜血盛满,他的脸也恢复了正常,随后他将酒杯中的鲜血一饮而尽,七窍再次开始流血,周而复始,大哥当解闷了。
刘英楠苦笑道:“老大,你既然这么有量,去捐血好不好?”
“我的血有毒,没人要的。”男人咧嘴苦笑,牙齿都被鲜血染得通红。
“说说吧,怎么回事儿?”刘英楠同样倒了一杯酒,举杯邀请。
男人很有丰富,不流血的时候,拥有一张英俊得令人发指的脸,三根手指夹着就被,动作娴熟优雅,即便喝的是自己的鲜血,但仍然先把被子放到鼻端闻一闻,摇一摇,轻轻抿一口,然后再一饮而尽,保持着喝红酒的标准习惯。
刘英楠和他干了一杯,男人开始讲述他的故事。鬼是孤单的,所有叫游魂野鬼,他们没有了肉身,活人看不到他们,全靠心中最执着的念头,也就是怨念支撑,所以鬼与鬼之间也基本无法交流,这就体现出刘英楠工作的重要性了。
无论人还是鬼,都希望找人倾诉,吐诉自己心中的怨念,特别是像刘英楠身边这位,他已经在这里飘荡一年多了,始终没有人听他倾诉,他都快发疯了,和刘英楠干了一杯之后,他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这男人是一位素质极佳又个性低调的二代。从小接受正统的教育,长大后又在西洋留学四年,可谓土洋结合的产物,既有国人的低调内敛,又有洋人的热情直率。对待感情也是如此,既有洋人的浪漫,又有国人的专一。
他回国之后,认识了一个漂亮单纯的女孩子,两人死缠烂打的追求下,两人成为了一对开心快乐,令人羡慕的情侣,优越的家庭背景,让他们的交往顺风顺水,女孩子单纯可爱,让男人深深的迷恋。
可天公不作美,就在一年多前,男人准备在这间餐厅向那可爱的女孩子求婚的时候,女孩子在来的路上遇到了意外,她看到一个人落水,而这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奋不顾身的跳下水去救人,可溺水的人被救了上来,她却永远的沉入了水底,最可气的是,那个被救的人竟然连屁都没放一个,悄然的消失了,直到今天都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但男人接到女人死讯的时候,整个人崩溃了,对他来说就像天塌了一般,但他看到女友的尸体,依然是呈托举状的救人姿态时,他这个五尺高的汉子哭得如小孩子,他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冷漠的被救的人,最起码让他对着女友说一声谢谢。
只可惜这茫茫人海,寻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当时又是晚上,连个目击者都没有,最后就这样,女友长眠于地下,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带着无穷的遗憾。
最后,他禁不住思念的骄傲,在这间即将见证他们美好姻缘的餐厅服毒自尽了,他带着无尽的思念和痛恨,化作了游魂野鬼,始终坚守在这间餐厅,等着女友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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