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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身追美记 [精校] (断欲)



孟飞隐隐一笑:“我比你懂得多,你才多大。咱们开始学习吧。”

书本摊开,孟飞跟郑美美开始学习,做高数题。

两个人脑袋碰脑袋,显得很亲密。

只要梦飞的嘴巴一偏,就能亲吻到郑美美那张羞红的小脸蛋,他感到呼吸急促了,心也砰砰跳。

郑美美一边听一边点头,孟飞学习就是好,什么题都难不住他。猛一回头,他发现孟飞的脸蛋红了。

“咦,你脸红什么?”

孟飞说:“精神焕发。”

“怎么又黄了。”

“咳咳咳,喝可乐喝的。”

“喝可乐也能喝醉?”

“恩恩,酒不醉人人自醉,看跟谁一块喝了。”

“嘻嘻,你真有意思,跟小姑娘一样,还知道害羞呢,没跟女孩子靠过这么近吧?”

孟飞说:“不知道,可能没有吧,从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

“那好,今天就便宜你了,只要你帮我把这些题目做完,我答应陪你吃饭。”

“啊,吃饭?”孟飞有点疑惑:“谁掏钱啊?”

郑美美说:“当然是你啊,你见过一男一女在一块吃饭,是女的掏钱吗?”

孟飞说:“不对吧,我帮你补习,应该你请客吧?怎么反成了我请你?”

郑美美切了一声:“小气劲儿,本小姐答应陪你吃饭,那是你的光荣,换人我还懒得伺候呢,你应该觉得自豪啊。”

孟飞没搞明白:“我自豪什么,不就是吃饭吗?又不是上床。”

一句话说出,他自己也觉得说漏了嘴。

他妈的,差点原形毕露,显出色狼本色。

没想到的是郑美美没有生气,反而说:“小屁孩子,瞎想什么,想占便宜啊,你还嫩了点。”

孟飞说:“分明是你占我便宜嘛。”

郑美美一回头:“你说什么?我怎么占你便宜了?教你胡说,叫你胡说。”

郑美美一边说一遍伸手过来,哈孟飞的痒痒,女孩的手柔弱无骨,哈痒很舒服。

你哈我,我就哈你,孟飞也伸出手来哈郑美美,俩人打在一处。

几分钟的时间,两个人就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郑美美很开朗,孟飞有点喜欢她。

孟飞很聪明,郑美美也有点喜欢他,其实就跟喜欢自己的弟弟那样喜欢他,觉得这小男孩很风趣。

眼看11点了,孟飞说:“我要走了”他开始收拾书包。

郑美美站起来,心里竟然有点恋恋不舍。:“那你慢点,我送送你。”

两个人下了楼,郑美美把孟飞送到了小区的门口。

孟飞说:“就到这儿吧,你回去要路过几个楼道口,不如我再送送你?”

郑美美点点头,陪着孟飞又走了回来。

孟飞说:“你上去吧。”

郑美美说:“我再送送你吧。”

就这样送过来,送回去,两个人走了七八个来回,谁也舍不得谁。

眼看着12点了,俩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孟飞说:“美美,我有点喜欢你。”

郑美美说:“我也有点喜欢你,可是又不敢喜欢你。”

“为什么?”

“因为……我有男朋友啊。”

“喔,哪怕什么,你没有结婚,就可以选择自己的男朋友啊,咱俩好吧。”孟飞上去拉住了郑美美的手。

郑美美犹豫了一下。

她曾经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跟郭海亮相恋过很长一段时间,可惜的是郭海亮离开了。

郭海亮也是为了她才离开的,临走的时候,郭海亮让她嫁给张昊天,因为只有张昊天才能让郑美美不会变成僵尸。

本来郑美美觉得,张昊天死了以后,她可以跟郭海亮在一起了,没想到的是就在一个月以前,她收到了一份请柬,那请柬是郭海亮托人送来的,是郭海亮结婚典礼的请柬。

人家要结婚了。在广东找到了女朋友。

因为这个,郑美美痛哭了一天,最后擦干了眼泪,她想把郭海亮给忘了。

今天遇到了孟飞,郑美美又看到当初郭海亮的身影。

郑美美说:“孟飞,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孟飞说:“是啊,我真的喜欢你,不是有点,是有很多。”

“很多是多少?”

孟飞说:“从地球到月亮上那么长,那你喜欢不喜欢我?”

郑美美说:“我也喜欢你,从地球到月亮,然后从月亮上再返回来那么喜欢。”

“既然大家都喜欢,不如咱俩………………”

“恩恩,我看行…………”

那孟飞就不客气了,快赶上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十八相送了。送过来送过去,不就是想亲一下吗。

那就亲吧。

孟飞一下就抱住了郑美美,一低头,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口,嘴唇未到,脸先红了,心里扑通扑通跳,小鹿一样。

郑美美闭上眼,开始慢慢的享受。

孟飞拙嘴笨腮,看的出是第一次。

男人第一次接吻一眼就看出来了,跟老手不一样。

老手的技术熟练,先抱头,再吻唇,而且头跟头倾斜的角度是25度。

这个就是技术,不能脸碰脸接吻,。因为鼻子会碍事,嘴唇碰不到嘴唇。

凡是脸碰脸接吻的,都是生瓜蛋*子。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这就是知识啊,知识就像内裤,虽然看不到,但很重要

第692章 铸成大错

第692章铸成大错

看着孟飞笨拙的样子,郑美美有点想笑。一看就是个雏儿,说不定还是处男呢。

当初的郭海亮跟自己接吻的时候也是这个傻样子,嘴唇都找不到,脑袋晃过来晃过去,手都没地方放,今天的孟飞还是这个样子。

郑美美就把脑袋偏了偏,调整好角度,这下孟飞才吻住了郑美美的嘴唇。

郑美美喘着粗气,一边接吻一边说:“孟飞。”

“嗯。”

“我已经不是处女了,你在乎不在乎?”

孟飞的两片嘴唇忙不过来,嘟囔着说:“不在乎,现在谁还在乎那个。”

“你真的……不介意?‘

“真的,就像自己的自行车,被人借走骑了两天,又给送回来了。”

郑美美再也亲不下去了,扑哧一声笑了,笑的前仰后合,说:“你真有意思。”

“笑什么?我说的是真的,非处女有经验啊,技术纯熟,被人调教过的,我该省多少事啊。”

郑美美笑了一会儿,脸色变得郑重了:“我还曾经做过夜总会的小姐,你也不介意?”

这下孟飞傻眼了,非处女不要紧,至少还懂得自爱,你说夜总会的小姐,这个就有点交代不过去了。

梦飞一怔,不再笑了:“你真的做过小姐?”

郑美美说:“是,你要是后悔还来得及,趁咱俩还没有深发展,但是我相信,一个真正爱我的男人,是不会介意我的过去的。”

孟飞有点大失所望,停住了嘴巴,使劲擦了擦,

不擦不行啊,夜总会的小姐,一直玉臂千人枕,两点朱唇万客尝,不知道被多少人亲过,摸过,万一有病咋办?

孟飞嘿嘿一笑:“你不会骗我吧?”

郑美美摇摇头:“不是,我说的是真的,H市和F市的各大娱乐城我都呆过,小红就是我的艺名。

我把这些告诉你,就是怕你将来后悔,我相信爱情是坦诚的,你……在乎不在乎?”

孟飞好像遭到了电击,僵在了那里,顿了顿说:“我在乎,我可以容忍女朋友是非处女,但我不能容忍自己女朋友是夜总会小姐,你…………太不知道自爱了。

对不起,我收回刚才说的话,我喜欢你不是真的。”

孟飞说完,竟然扭头就走。心里有点难受,这次估计是自己的初恋,没想到初恋是这样的?好桑心啊。

郑美美没拦他,看着孟飞的背影苦苦笑了,这孩子,没想到跟普通人一样庸俗。

郑美美没有怨恨孟飞,本来就是这样,她确实是夜总会的小姐。做小姐的那天,她就做好了被人鄙视的准备。

她点着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吐出一股长长的烟雾,靠在了墙根处……………………自叹命苦。

孟飞走在大街上,有点后悔,真后悔刚才跟郑美美说我喜欢你。

结果搞得不欢而散,貌似还喝了人家一瓶过期的可乐,现在肚子疼。

孟飞感到肚子里翻江倒海,有股拉屎的冲动。可是这附近没厕所啊?该咋办捏?

拉大街上?不行,大街上人多,一脱裤子就会有无数的板砖飞过来。

说不定有见义勇为的人拨打110,警察叔叔会请他到公安局去喝茶。

于是孟飞想找厕所,他飞跑起来。

H市的大街上,有一个人在狂奔。

他满头大汗,一只手捂着肚子。另一只手捂着后门。

天空中,有一只秃鹰,盘旋在艳蓝的苍穹下,在等着食他的死尸。

秃鹰喜欢吃死尸。但是他还没有死。所以不是死尸。

可他已经快死了。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们孟飞已经快死了,一定会有很多人为此而很惊奇。

如果那些人知道孟飞是被大便憋死的,一定会更惊奇!

孟飞一边跑一边愤愤怒骂:“生儿子没p眼的奸商,竟然卖过期的可乐给郑美美,搞得老子肚子疼,真他母亲的不是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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