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们看不到怪物,看不到血渍也很自然,但是张志还是有些不能接受。他感到无语了,冷笑着摇摇头,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
张志心里充满迷惑的呆了良久,忽然好像想通了什么的站起来笑了笑说:“吴警官,变态杀手的事就交给我吧,为了大家,也为了自己,我一定会完全成任务的!”
他之所以没有告诉他们,自己能看到他们看不到的东西,而之所以这样子说,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能拯救大家的,也只有他了。
吴天浩听完,静静的看着张志,很想再劝他一句,希望他能清醒。
可是在那一刻,他想到了刚才张志飞在了空中,好像在被什么甩动着。那是不能简单用,张志可能精神失常能够解释的,可是他到底看到了什么呢?
最后,他却没有问他,只是走上前拍了拍张志的肩膀说道:“你去吧,我们相信你,不过你也答应我们,一定要平安回来!”
张志应了一声说:“我知道吴警官一定有很多话想问我,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说了,你们也搞不懂,而且我也不知道。”
说完话,他带了一把警方处理暴力事件时得到的长刀,骑上单车,随着怪兽留下的血迹,追了上去。
遥遥看去,他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侠,是那样的潇洒,牛/逼,真让人崇拜!
双脚用力的踏着单车,张志在街道上穿梭的度越来越快。看着黑夜茫茫,他不知道此去,还能否回来,或许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在菲菲身上,做一回坏蛋了。
通过依稀的血迹,让张志更加惊讶与害怕的是,每两处血迹之间竟然有百多米远。就算那怪物庞大,也不敢想像他行走的度有多快。
这一切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怪物实在是太强大了,张志和他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他此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可是,也不知道张志是不是真的疯了,面对危险,他显得很从容不迫,他真他妈是个英雄。
骑了大约一个小时的单车,张志来到了城区外的落风山,令他感到欣喜的是,地上的血迹,两处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不少,而且风中还飘来淡淡的骚臭味。
这预示着两个值得庆幸的可能,一是怪物伤得很重,或许那些子弹是对穿而过了。二是这里离怪物的老窝不远了,马上就可以解决这个祸害啦。
张志感到有些兴奋,似乎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同时危险也在越来越近。他更加用力的向前踏着单车,车子跑得飞快。
终于,那种怪异的骚臭味,越来越浓,渐渐越了人不能忍受的程度。张志更加欢喜,丢下单车,提着长刀向骚臭味飘来的地方冲了过去。
果然,向前跑了不远,就看到了巨型怪物。它此时正呻吟着,伸出舌头舔/着前爪上,张志给它留下的杰作。
虽然巨羊腿上的伤口挺大的,但是张志看着它那庞大而恐怖的身形,就抵挡不住内心深处的害怕。
为了克服害怕,他故作镇定的笑了笑说道:“嘿嘿,看来我还是有点渣渣的,要是别人看了这么大的凶恶怪物,不跑得飞叉叉的才怪,谁能像我,还敢给他几下?”
说到这里,他摸了摸胸口,舒了几口气又接着说道:“乖乖,知道本大爷的厉害了吧?不想死的话,就给我自觉的走过来,瞌头认错,并誓以后再也不吃人了。”
理智告诉张志,一百个他来,或许也不会是这怪物的对手,他都有些后悔了。要是能赶走他,和平解决,那就最好不过了。
然而那怪物才不吃张志这一套,听到他的声音后,眼神冰冷地看着张志,缓缓的舔/着伤口。看他表情,好像在说:“小子,你他妈/的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什么鸟样,要我给你认错,还要我不吃香喷喷的人肉,梦吧你!”
张志从那冷足以将人冻死的眼神中,猜到和谈是决不可能了。果然,巨羊舔了四五下伤口,就向他扑过来。
第一卷第一章:级英雄第十五节:跟我斗,玩死你
更新时间:2011-8-244:52:59本章字数:4043
看着巨羊散着腥臭的血盆大口,尖锐而沾着血渍的锋利巨齿,带着它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向自己猛扑过来。
说不怕,那肯定是假的,张志头皮都麻了,身子在微微颤抖着,心里在鼓励着自己,千万不要怕。
他咬紧牙关,握紧长刀;左右扫视了一遍这里的环境,希望能利用这里的地势,寻找个可以占据优势的地方。
值得庆幸的是,离他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比巨羊要高一点的山坡。只要能在它咬到自己前冲到山坡上,或许,那时谁死谁活,就不一定了。
只是,稍稍有些困难的是,巨羊的度太快了,他根本没有机会。
都说人在生死关头,会爆出无限的潜能。张志决定试试,看看这个结论是不是正确的,其实话说回来,他也别无选择。
于是,张志咬紧牙关,向山坡那边猛冲而去。
或许是张志的潜能没有爆出来吧,但他们的实力悬殊实在是太大了,在巨羊那恐怖的大嘴靠近前,他终究没有冲到山坡上。
不过以张志的聪明才智,是绝对不会打没有准备的仗的。他在奔跑的同时,更紧紧的握着长刀,双眼冷冷的注视着巨羊,准备接下巨羊扑过来的这强大一击。
在巨羊咬下来的瞬间,他迅挥出长刀,冲着它的下巴直刺而去。
然而比做恶梦还要可怕的是,这个巨羊身形挺大,却一点都不笨。它看着张志的长刀,扑下的大嘴马上就变了招式,由扑变为扫,想要凭着自己强大的力量,连同长刀和张志一起被撞得飞起来,摔个半死不活的。
“靠,你个死家伙,难怪你晓得跑来阻止我上山坡,原来你脑子里不是装的豆腐啊!”张志一边感到郁闷的骂着,一边迅退开身子,好不容易才闪开了巨羊扫来的大嘴。
那是真的好险啊!巨羊毛都是触到身子了的,张志的心口现在都还扑通扑通的,跳动得剧烈,那感觉,好像死过一回了。
但是紧张归紧张,他在向后退开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也是对付这巨怪的最好时机。因为把这肉食性怪物准确一点说,不过是放大几十倍的山羊。
是山羊的话,就肯定有山羊胡,只是这放大了几十倍的胡须粗得像细绳。虽然还是软软的,不至于在刚才那一击中伤到张志,却是抓住个**根就能保证拉扯不断。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反击机会啊,只要吊在胡须上,就能保证不被吃掉了。而且要是这巨怪用前爪来抓自己的话,他就用自己炼过的那几招三脚猫功夫和它周旋下去,何况巨怪已经受伤了一条前腿了。
想来能对付街道那些杂皮,对付一只巨大的利爪,也应该绰绰有余。
牙齿咬得咔咔作响,张志在努力保持镇定,在胡须扫得眼前时,纵身一跳就扑了上去。他就像抓救命稻草,就像守财奴抓金子一样,紧紧的抓住了胡须。而且一抓就是一把,少说也有二十几根,合起来差不多一根麻绳一般粗,保证很稳当。
他是个胖子,再加上身高又差不多一米九,少说也有个两百多斤。这么大一块肉,一下子掉在巨羊胡子上,它能好受吗?
想想别人扯你头,就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了。巨怪当时就痛得咆哮起来,声音强大而低沉,给静静的黑夜增添了不少阴森恐怖。
看上去,这招好像挺够贱的,可是在吃人不眨眼的巨怪面前,用得着讲这些吗?再贱的招式使出来都没事。
巨怪越痛苦,张志就越高兴,最后不由得意的大笑起来,紧张的心情顿时轻松了不少,同时也变得镇静多了。
他无限嚣张的说道:“大怪物,刚才跟你说本大爷很厉害,你咋就不信呢?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像你这么笨的,偏要我给你吃点苦头,找点痛受,唉……悲哀啊!”
看来真是痛得要命,更因为张志那些他为了压惊,却是显得非常欠扁的话,巨羊咆哮完后,鼻孔里不断的蹿出浊浊热气,火气显然比刚才要大得多了。
随后,一切如刚才张志预料的,巨怪开始踢出前脚,散开成爪,向他猛抓而来。看它那毫不留情的样子,是想要把他捏成粉碎,以泄扯胡子之恨。
不过让张志没有想到的是,比想像中还要好的是,这些胡须弹性极好,长得又长。他那绝顶聪明的脑子里,马上又想到了足以让巨怪痛不欲生的恶毒招式。
话说回来,这吃人不眨眼,引起社会恐慌,还吓坏了大美女孙菲菲的巨怪。不好好虐待一下,让他痛苦痛苦,就让它挂了,那岂不是太便宜了,怎么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
想罢,张志不由邪恶的笑了笑。然后他迅动作,左手缠了两圈胡须,右手挥出长刀,用刀尖迎着巨怪挥来的利爪直刺而去。
利爪面对锋利的尖刀,好像一点也不畏惧似的,毫无顾及的硬撞而来。看来张志吊在它的胡子上,它真的很痛苦,那感觉可能比暗恋已久的女孩说讨厌自己还要难受。
但是这正合张志的心意,可以说是达到了比他最理想中还要好的效果。
只见利爪因为度太快,尖刀很轻松就刺了进去。随着伤口越来越深,鲜红的血也流了出来,流在了尖刀上,流在了张志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