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让飞羽瞧出端睨的那段周良在追劫匪时的飞车视频。因为飞羽天生对速度非常敏感,所以他才能在这段为时不足十五秒的视频中捕捉到普通人发现不了的细节。
当时,周良所驾驶的A4高速飞驶在超车道上,当他成功超过原本挡在他前头的那辆车时,迅速地回归主车道。这时,从绿化带突然斜刺里冲出一个行人。
按照常理,周良的车子根本就无法避免撞上这个行人的结果。因为依照他当时的视角和车速,留给他反应的时间无限接近于零。
可结果却是周良险之又险的擦着这个行人的衣角避过了他!
要知道,人的神经信号传递速度大约是每秒一百米。也就是说,就算忽略从视觉捕捉到画面再传送给大脑经过运算得到处理结果的时间。只计大脑反馈回处理结果,再根据这个处理结果,通过周良的双手转动方向盘以避开那个行人的时间,那也需要至少百分之一秒。
这样的话,这个行人无论如何都应该被A4给刮到才对,可事实却是周良神乎奇神地在电火光石之间成功规避。这个反应速度,理论上,他的神经信号传递速度至少应该达到每秒一公里才能做到!可是,这怎么可能……
飞羽眯起了眼,身子往后一靠,重新燃起了一根烟。
人类在经过超级强度的训练之后,可以将自身的力量提高到正常同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可是,神经信号的传递速度想提高几分,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炭水化合物的生理构成成分决定了这一事实以人类目前掌握的科技来说,理论上无法更改。
就像人们可以通过改善能源的利用效率让汽车的马达获得更大的输出动力,使车子跑得更快。但是人们不能用压缩燃油转化为动力的时间来使车子获得更大的动力。因为燃油燃烧释放能量这一化学反应有其恒定的极限速率。
“强体者?不,不对。就算是强体者,也不能突破人类身为炭基生命的极限!”飞羽重重地吸了一口烟,自言自语道:“除非他属于非人类……”
一个人怎么可能拥有这种反应速度!
感觉后脖颈有点湿,下意识中伸手一摸,已是汗涔涔的。
“也许,这个视频的拍摄角度容易使人产生错觉,造成的视觉偏差?”飞羽这样告诉自己。
不然,他根本无法找到一个科学、逻辑、合理的解释来说服自己相信刚才所看到的这一事实。
直到点上第三支烟的时侯,飞羽才重新拥有了他从事这份职业后必须分分秒秒都保持的冷静和镇定。继续浏览着网络上能够搜索到的关于周良的一切信息。
五分钟后,飞羽的表情再度动容!
整张脸上的神情像是瞬间被绝对零度所凝固似的。只是,眼中却喷射出有如火山爆发那般的炽热。
电脑显示屏上的画面定格在周良与华国的超级歌星林可怜友好拥抱的那一幕。而飞羽的视线焦点,定格在并非亲密无间,反显有些拘束和略微不自然的两个人并未零距离接触的胸口之间。
在与周良坚实的胸膛保持着不足两公分距离的林可怜那傲人的两座高耸之间,坠着一颗绽放着勾人心魄的幽幽绿芒的泪滴型宝石。
阿特兰蒂斯之泪!?
像飞羽这种经常行走与生与死的边缘上,光与暗的夹隙里的人,总能比绝大多数普通人更容易接触到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幸。
传说,在人类的世界里,共出现过五纪文明。我们人类是第五纪,而在一次全球灾难中沉没在大西洋中的阿特兰蒂斯文明是其中的第四纪文明。
根据“夜殇”所掌握的些许有关超级史前文明阿特兰蒂斯的有关资料表明。这是一个科技远超现代科技的文明。在沉没大西洋之前,阿特兰蒂斯人甚至可以制造出利用光能驱动就可以飘浮在大气层中并拥有现代飞行器所想象不到的速度和灵活度的神奇交通工具。
并且,在阿特兰蒂斯文明中,科技只是一种辅助。他们的文明构成中,心灵力量的运用才是主流。
在他们的世界中,心灵力量已经成为了一种有形的能源,由他们之中拥有高度心灵开发度的精英提供,开发运用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为阿特兰蒂斯人的社会生活提供一切便利。
而“阿特兰蒂斯之泪”,便是他们运用心灵力量所必需的载体和媒介。你可以将其理解成现代人类用来传输电能的电缆。这个比较只是基于两者之间某些方便的功能有些相像,但绝非完全适用。
因为,整个阿特兰蒂斯文明存续期间,只有一颗“阿特兰蒂斯之泪”。当然,这个名字是后来的阿特兰蒂斯文明研究者给取的,在当时,也许还有其他什么名字,这个已经无从得知了。
在“夜殇”所掌握的资料中,曾经接触过“阿特兰蒂斯之泪”的人类,最终都发生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异变,拥有了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本领,俱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比如,那个声称“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军事天才、矮个子皇帝。
约一百年前,由于人类天性中的贪婪和欲望,少数野心家为了得到“阿特兰蒂斯之泪”,甚至不惜悍然发动几乎波及到整个人类世界的战争。并最终导致这块维持上世代文明持续与存在的神秘石头离奇失落,不知所踪……
显示屏前的飞羽,呼吸变得无比急促和粗重,置于键盘上的双手不停地轻颤着,喉咙处可见突起的喉结剧烈地蠕动着,因为兴奋,整张脸上蒙上了一层绝对不能像征健康的红晕。
在这一刻,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原本的使命。炽热的眸子里闪烁着的只有一个欲望!
“我一定要尽快弄清楚,这个女孩子佩戴的坠子到底是不是‘阿特兰蒂斯之泪’!如果是,我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不择一切手段得到它!”
……
钱家,万金园,钱佳义坚持称为卧房,而周良认定应该叫圈、栏、棚更合适一些的建筑内。
“牲口啊!会不会你家的情报有误啊,都两天了,怎么还不见杀手的踪影呢?明天还得上班呢。”周良一口饮尽手中用高级水晶制作的高脚杯装着的红色液体,有些百无聊,很没形像地倒趴在豪华转椅椅背,对着趴在沙发上看电视的钱佳义说:“对了,这酒口感不错,还有没有?再来一些吧。”
“尼玛!良哥你就这么盼着我早点死啊。”钱佳义很是有些悲愤地瞪了周良一眼。旋即苦笑道:“你以为罗马康帝酒庄1990年份勃艮第红酒6夸脱大瓶装是可以从超市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嘛?我珍藏了两年之久的六瓶全球限量版,两天时间就让你喝光了,你还嫌不够啊!还想喝,1994年份的鹰鸣酒倒还有一些,要不要?”
“啊,那算了吧,酒这玩意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喝多了伤身哪。”周良眨巴眨巴眼,很艰难地说。
“……”钱佳义无言以对。
“哥再陪你一晚上。过了今晚没什么事的话,哥就不管你了。毕竟,哥也有自己的生活的嘛。”
“这样啊!那么,良哥,最后一晚,我们之间是不是应该发生点什么?这多年的感情了,良宵苦短哪……”
“牲口,你去死!”
钱佳义的视线内,出现老大一个酒瓶子,愈来愈近。目测这朝着他的面庞直飞而来的酒瓶子在空气中的运行速度,几无躲避的可能……
第二百五十三章 夜半惊魂
钱家不愧是整个Y市最有钱的人家,别的不说,就他睡的那张床,估计可以让普通人奋斗三辈子还带不吃不喝不开销光攒钱,也只能望床兴叹。
整床,是用最名贵的黄花梨木为原料制作的明清风格的古床,做工极为讲究,浮雕、镂空、线刻、金漆、彩绘等古代传统工艺一应俱全。
全床长四米,宽四米,高三米。分为三层,结构紧密相连,功能细致完善,端的是富丽堂皇、气派无比,令人咋舌。
第一层是榻板,用来放鞋、洗脚、抽烟。第二层宽约一米,是围在大床四周的回廊。这个设计,是为了给古时的富贵人家的侍寝丫环睡的。第三层才是真正的床。
“尼玛!万恶的资本家啊……”这是周良初见此床时所发出的唯一感概。
凌晨两点钟左右,正是普通人酣睡正浓的时间。
钱佳义那张夸张的黄花梨木大床上,四仰八叉的周良很没形象地横躺着,还把一只脚给搁到竖躺着的钱佳仪脸上。
不知道钱佳义是不是梦到了什么香艳场景,居然闭着眼挂着淫*荡的笑容,捧着周良的那只脚伸出舌头有滋有味地在几只脚趾与脚丫之间来回扫荡……
迷迷糊糊中,感觉脚板有些痒,还带湿漉漉、粘乎乎的。于是,周良醒了。借着挂在床头一角的小夜灯那昏暗微弱的光芒,很快他就明白了发生了什么。心头那个火啊,恨不得直接在这头淫*荡的牲口脸上印上一个大脚印!
正要有所动作,突然听到门外像是有脚步声。周良顿时就警觉起来。
脚步声太轻,几近于无,反而显得太刻意。若非此时夜深人静,落针可闻,加上周良的五感远超常人,根本听不到。也太缓,完全不是正常行走所该有的频率,可以想象外面这人必然每迈出一步必定小心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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