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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特攻 [精校] (萧瑟朗)



资料上,凌义杰现在所住的地方,赫然也正是之前韩汝忠追查街道上各个监控探头未果,那个凶手仿佛凭空消失的附近。甚至于,凌义杰所住的那幢楼,距离韩汝忠能够看到凶手最后的身影的监控探头,仅仅两三百米的距离,一个小弯拐过去,刚好可以躲过监控探头的监控,并且迅速抵达那幢楼下。

“车牌号已经处理好了……”这时候,韩汝忠那边也将那个定格的视频进行了放大和填充处理,可以看出那辆垃圾车的车牌号了。

“胖子,你确认一下这辆垃圾车的位置,以及当日是谁开着这辆车的,然后交给华子跟进,我去接触一下凌义杰。”罗金简单的下达了命令。

黄津绪此刻却皱着眉头说:“头儿,这是不是有点儿太简单了?我对这个案子了解的不算多,可是从你们的描述中来看,这个凶手显然思维缜密,就算是他精神方面有些问题,可是这并不影响他的行为一直没有留下太大的漏洞。凌义杰表面上看符合一切条件,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现在担任的外资跨国集团的管理职位,都能充分的说明他的智商,而且其家庭背景,也预兆着他仿佛就是具有最大嫌疑的人选。可是这顶帽子,以及那辆车,甚至都不能说是百密一疏了,就仿佛是他故意留下一个极大的破绽,好让警方能够找到这个凌义杰一样。太巧了,简直就要巧死了……”

虽然素未谋面,不过也算是领教了这个凶手的狡猾,罗金也觉得黄津绪的话有些道理。

“津绪说的有道理,但是这个凌义杰始终是一个突破口,这个凶手就算不是凌义杰,也绝对是很了解凌义杰的人。这种程度的陷害,必然是他身边很亲近的人才能做到的。而且如果这个凶手真的是要陷害凌义杰的话,就必须将帽子原封不动的还回去,而决不能留在自己的手中。否则我们稍微一查,凌义杰发现帽子被偷了,这个凶手陷害的目的就达不到了。或许这件事跟凌义杰无关,但是从他身上肯定能找到新的线索。”

韩汝忠也因为被这个凶手曾经误导过而耿耿于怀,这会儿也点头道:“头儿说的不错,我们能找到凌义杰,虽不中亦不远矣,这个凶手肯定跟凌义杰很熟悉。”

“既然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那就开始吧,我去会会那个凌义杰。”

罗金说罢就要出门,韩汝忠却喊住了他。

“头儿,这会儿才凌晨四点多,你去了也调查不出什么来啊。大家都一夜没睡了,你和华子不如小憩一会儿,天亮的时候我叫醒你们。”

看了看窗外,罗金也不禁哑然失笑,的确是太急了点儿。

就窝在沙发里,小睡了会儿,这对于从前的罗金和陶华,已经是好到不行的待遇了。他们那会儿,经常是抓紧一切时间,随便哪个荒郊野外的树下都可以迷瞪一两个小时的。

天色刚刚放亮,罗金也没等韩汝忠喊他,自己就醒了过来。看到依旧在熟睡的陶华,罗金阻止了韩汝忠叫醒陶华,“让他再睡会儿吧,这会儿垃圾车估计也在外头收集垃圾。”说完自己出门。

七点出头的时候,罗金已经站在了凌义杰居住的那幢楼的楼下。

这是一幢酒店式公寓,资料显示,凌义杰就住在这桩酒店式公寓的二十七楼。

罗金并没有直接乘电梯上楼,那样毫无意义,这个时间,凌义杰多半还没有离开公寓。他供职的那家公司就在附近,走路大概只需要十几分钟的时间,他八点半出门就足够抵达公司上班。

找到了地下停车场的入口,罗金很快将整个停车场扫了一遍,极其轻易的就在配电室里找到了那个绿色的垃圾桶。这个配电室显然是长期都不会有人进来的,除非整幢楼的电力系统出现了问题,是以多了个垃圾桶,也不会有人发现。

揭开垃圾桶的盖子,里边血迹森然,毫无疑问,这一定就是头一天被用来运尸的那个垃圾桶。

只是,越是如此轻松的就找到这个垃圾桶,罗金就越难以相信凌义杰就是那个变态杀手,这个凶手之前表现出了足够的智商,没理由在这么简单的事情上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

想了想,罗金决定暂时不要把这个线索告诉韦甜甜,否则,以韦甜甜那急躁的性格,再加上局里给她施加的压力,她指定迅速的就组织警力来对凌义杰进行调查了。以目前这些极其不利于凌义杰的指向型证据,警察局那帮破案心切的家伙,保不齐就能弄出个冤假错案来。

回到地面上之后,罗金刚巧看到电梯门打开,凌义杰穿着一身棉质的运动服,耳朵上戴着耳机从电梯里跑了出来。一边出来,还一边跟公寓的保安打着招呼,显得很熟络的样子。

“凌先生又跑步啊,今天外头很冷哦!”

凌义杰笑着挥挥手:“要保持健康的,冷一点没关系,跑跑就热了。”

“哎哟,我们楼里好多业主都说的,凌先生大概是我们这里身材保持的最好的了,真是不容易,每天早晨都这样出门跑步。”

这时候,凌义杰已经小跑着出了大门,罗金也便跟了上去,开着车缓缓的跟在他身后。

跑出去半条街,那边有个街心公园,凌义杰就在街心公园里绕着跑了起来。看他的姿态,倒的确是那种长期坚持跑步的人才能做到的轻松之态,几圈绕下来,速度基本保持在每小时十公里左右,从他的轻松神态可以看出,凌义杰大概是能跑下一个全程马拉松的人。

罗金在旁边的报亭买了份早报,又要了一杯豆浆,坐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假装看报纸,实际上是在观察凌义杰的举动。

凌义杰显得很是正常,大约跑了四五公里之后,他停了下来,也在街边的早点摊上,买了一杯豆浆,靠在一棵大树上喝着。

这时候,一个大约二十出头的女孩子也跑了过来,短发显得很是青春洋溢,在头上跳跃着,凌义杰的目光完全被女孩子吸引,大概这是他每天早晨都能看到的最亮丽的一道风景了。

女孩子跑了两圈,也停在了距离凌义杰不远的地方,凌义杰笑着冲女孩招了招手,女孩子似乎也认出这是每天早晨都会在这里跑步的男人,同样挥挥手。

看得出来,凌义杰有个明显的犹豫,终究还是走了两步过去,试图跟那个女孩子搭讪。

女孩子倒是挺活泼的,大概也注意到凌义杰有一段时间了,两人很快就交谈了起来,一起笑着,似乎聊的很投机。

一切都显得极其的正常,虽然凌义杰的身材跟视频里出现的凶手很是相近,但是从凌义杰目前的行为来看,罗金实在看不出这个人会是那个心理极度扭曲的变态凶手。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罗金选择了接听。耳机里传来韩汝忠的声音:“头儿,新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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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搭讪】(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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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金对此早有感应,他一直都觉得,这起案子恐怕会是他接触到的凶杀案里最复杂的一个,这个凶手的残暴程度以及其狡猾的程度,都堪称罗金回到这座城市之后遇到的最强者。基于种种理由,罗金都认为这个凶手不会这么轻易罢手,他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下一轮的杀戮。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感觉,罗金自己也说不清楚原因,只是隐约察觉到,这个变态杀手大概是将杀人当成一种奇怪的乐趣,他杀人是没有理由的,仅仅只是为了看着被害人在他手里被折磨到死去而获得一种大脑皮层之下的快感。

至于试图引导警方,将线索布置到凌义杰身上,似乎是他信手拈来的一种恶趣味。戏耍警方不是他的目的,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杀人而已。

嗜杀者,罗金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也不止见过一回了,不过像是这个凶手这么变态的嗜好,杀人之后还要将人残忍的分尸,在被害者死之前给他(她)加诸那么多的折磨,罗金也还是第一次见到。并且,直到现在为止,罗金也还不清楚那个凶手为什么要留下被害的女孩子的一截大腿,关于这截大腿的猜测,让罗金感觉到更加的心寒,罗金怀疑,这个变态杀手留下那个女孩子的一截大腿,是为了吃人肉……

正因为这种种的猜测,罗金很清楚,这次面对的凶手,究竟有多么的变态,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手段上,他都堪称极品。

看了一眼手机,关于那个身份证号的所有基本资料,韩汝忠已经发过来了。

还是个女孩子,名字叫做李婷婷,今年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韩国人的企业里担任秘书办公室的秘书一职。

手机的屏幕翻了一页,罗金看到了李婷婷的照片,悚然一惊,这张照片上的女孩子,赫然正是刚才凌义杰搭讪的女孩子。

罗金猛然抬头,却发现凌义杰已经不见了,不过幸好,那个叫做李婷婷的女孩子,还在刚才站立的地方,正用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慢慢的擦着额上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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