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哥,等一等!”
对于肥龙来说,丧尸在他眼中都只不过是一个小角色,根本用不着他亲自出马,见到步枫悄无声息的带着夏千沫就走掉,快速追了上来。
步枫自然知道肥龙有话要对他说,看向夏千沫说道:“你先回去守店吧!”
“不去。”难得的一个好机会,夏千沫怎么可能轻易松口,带着狡黠的目光道:“难道你和肥龙,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耸了耸肩,步枫说道:“是啊,前几天我才抢了银行,顺便宰了一百多个不识趣的笨蛋。喂,小妞儿,你现在可是和一个杀人犯兼职业抢劫犯在一起,性命有危险,相处需谨慎,你就不怕么?”
“信你才怪,我就是要看看,他到底要和你说什么。”夏千沫胜券在握,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很快,肥龙就追了上来,见得夏千沫并未离开,一愣之下,神色更显黯然。
“老大…”
“不用说了,我不做老大很多年。”步枫打断话道,语气万分潇洒。
夏千沫狂晕:你当你真的是隐世高人呢,还我不做老大很多年,瞎掰。
肥龙扬声长叹:“老大,还没有从当年的事情当真走出来么?那一切并不是你的错。相信今天晚上的事情你都知道,一个丧尸在我眼中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我的目的并不是真的想收服锦帮,而是想让你重拾热血记忆。难道,曾经无敌天下的兵王,一辈子都要窝在蜀南港这种破地方么?”
“够了,我的生活轮不到任何人来指手画脚。”
步枫莫名的勃然大怒,周身杀气腾腾,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令得拽着他手臂的夏千沫下意识的蹬蹬后退了数步,带着惊惧的目光看着他,因为那种气息,就像是无数死人堆里淬炼过的一样,气势当真逼人,让人忍不住的感到畏惧。
但是,肥龙丝毫都不紧张,仿佛早已料到这样的情况一下,说道:“是!没有人可以对你的生活指手画脚,也没有人敢对你指手画脚。但是,你对得起嫂子的死么?你对得起那个叫做蓝筱蝶的女孩的死么?她在临死的时候说过什么,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要你站在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那就是世界的巅峰,才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的容颜,也就是成为世界上最强的男人。”
“可是,你这三年半来做了什么?醉生梦死,行若走狗。之所以你会庇护夏千沫,就是因为她和当年的蓝筱蝶,无论是容貌、身材、声音、语言、举止,甚至连教训你的声音都一模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嘭…”
话音还未说完,一道拳影掠过,肥龙脸颊恐怖的直接被一拳轰烂,鲜血狂飙轰然倒地,步枫那无比阴戾的身形浮现,冷声大喝:“龙大,我不想再说第二次我的习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敢直呼筱蝶的名字,哪怕是亲如兄弟的你也不行,难道你认为,我真的不敢杀你,还是没有杀你的能力?”
“曾经的一代兵王,想杀谁不是杀?但是枫哥,你杀我真的就能真正忘掉嫂子么?”肥龙颤巍巍的站起身来,半晌一字一顿道:“兵王,重拾你辉煌的过去吧,应该振作了。”
步枫身形猛然一顿:“兵王?属于曾经。”
第016烟、子弹、蓝筱蝶!
昏黄的霓虹灯光下,灰暗孤寂,步枫的步伐黯然沉重,每踏出一步仿佛都用了一个轮回的勇气,忘却了肥龙,忘却了夏千沫,萧索的背影孤独得仿佛这个世界只有那一道背影,凄凉到不惹让人打扰的程度。
“步…”
夏千沫想要呼喊出声,但是话到嘴边就完全哽噎,虽然她不懂,并不代表感受不出来,这个时候的步枫,掩藏在心底里的无尽痛楚完全揭开:难道,这就是卸下伪装面具的浮夸男人么?为什么他的背影,如此让人心痛,好想有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肥龙失神,半晌才收回伤感的神色,目光死死地凝视着夏千沫,捂着胸膛一次重击:“求你好好照顾老大,相信在这个偏执的傲慢的男人的心中,失去了第一次宝贵的灵魂生命,不会再想失去第二次。或许,你的出现,可以让他再度找到辉煌的光明,不再迷失不再堕落不再颠沛流离,他那样的男人,注定要成为众星拱月的王者,虽然他不帅没有钱没品味。”
话音落下,肥龙愤恨的彻足狂奔,宛若一头苏醒的雄狮,冲入混战的人群中,双手如刀,所到之处没有一合之将,这个恐怖男人的武力值,又岂是一般混混可以比拟?
夏千沫略微失神,并不能够完全明白肥龙的话,她唯一明白的就是,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关键的人物,对于步枫来说关键的存在,好像…自己和那个叫做蓝筱蝶的女孩子容貌举止仿佛都是一模一样?
踌躇之下,夏千沫更知道,对于如今身无分文的她来说,如果不跟着步枫回到小洋楼别墅,那可就真的无家可归的,贝齿微咬,一跺秀莲小脚跟了上去。
“踏!”
“踏!”
“踏…”
步枫的步伐很有节奏,奏合的就像是一种伤感的音律,对于守在门口的蜀南港派出所两个民警的讨好熟视无睹,自顾自地将砸乱的摊位收拾,也没有理会夏千沫,关好房门后,一个人上了顶楼。
步伐,依然沉重。
等到夏千沫尾随跟上,来到露天坝子坐在步枫躺椅旁边的时候,正看见他的手中拽着一条项链,那条项链所装饰点缀的事物让夏千沫惊诧不已,因为——那是一颗子弹。
在皓月星光的照耀下,这颗子弹闪烁着的寒光中,肉眼清晰可见上面干枯殷虹的血迹,她倒不认为步枫有着怎样的恶趣味,凝视着那道伤楚的脸颊,心中叹谓:难道,这就是他痛苦的根源吗?一颗有故事的子弹。兵王,难道步枫,曾经是军区的军人或者是政府的高级警官么?能够被评为兵王的男人,真是荒诞啊,我怎么可能和他同居?呸呸呸,是合租…
冷风,习习吹拂。
两个小时,步枫不言不语,夏千沫却受不了这种孤寂,她宁愿步枫这个家伙喋喋不休的吵闹个没完,这种安静实在太诡异了,鼓足勇气:“能…能不能告诉我,关于她的事情?”
“不能!”
步枫不假思索的直接拒绝,仰望着星空凝视了半晌,将那条项链死死地拽在手中,闭上了眼眸。
思绪,回到了三年半甚至是更久以前…
遥远的非洲大陆,这是一个充满石油、黄金、饥饿和贫穷的神秘天地,这里充斥着战争和水资源的残酷掠夺,为了生存,任何一个国家、部落、种族、民族的人民,都在斗争。
四年前那个萧索的冬天,这片大陆上突然涌现一个无名雇佣兵兵团,人数不多,仅仅只有九个人,其中,为首的一个人就是步枫,另外一个女孩就是蓝筱蝶。
对于任何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女孩来说,这个花一般的年龄,原本应该在大学校园里醉生梦死,或是在父母的庇护下享受现代都市人所必须经历的一切,但是步枫不同,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带着蓝筱蝶以及其他七个成员,在非洲大陆上浴血拼杀。
时间的推移,这个佣兵团因为任何一次执行任务的零失误率,而成为耀眼的明星,名声大噪,无名佣兵团也被赋予了一个神圣的名字“兵王”。
没错,就是兵王佣兵团,而步枫,正是当之无愧的兵王。
三年半以前,又是一个冬天,兵王佣兵团终于引来非洲大陆上最强势力的挑战——黑圆桌骑士团。
如日中天的兵王佣兵团原本势不可挡,就连黑圆桌骑士团都感到莫大的恐慌,被杀得节节败退,但是在那场最强碰撞的激战中,仅仅因为一个疏忽,改变了一切,那就是烟。
在与黑圆桌骑士团团长丛林搏杀的时候,那一天步枫带着蓝筱蝶,如同往常任务一样,开战之前都会点上一根香烟,尽管二人都知道,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这是致命的一个缺陷。
因为步枫的骄纵和孤傲,或许也是因为他太过自负,香烟所燃烧的星星之火,成为了蓝筱蝶的夺命钩,心性失常的步枫,在撒哈拉沙漠中狂追七天七夜,最终将黑圆桌骑士团团长狙杀,却也成为兵王佣兵团的最后一次战斗,心灰意冷的步枫将佣兵团解散潜回华夏,立下誓言从此不再出手,再不吸烟。
这是一种自我的惩戒,也是一种感情的追忆…
“如果…如果那天没有吸烟,筱蝶或许就不会死了吧?”
用凄美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笑容的确有些过分,但是夏千沫再也找不到比这个字眼更加适合的词汇,因为此时的步枫的深邃瞳孔,深邃、柔情、温暖而又伤感。
“想喝酒吗?”
突然,夏千沫说道,至少在她的认知当中,当一个男人痛苦到无法自拔的时候,好像只有酒精可以麻痹这种潜在的意志,如此沉沦的步枫,让她感到可怕。
“酒?好啊!”步枫凝视着手中的项链,轻轻一吻:“蝶儿也曾经这么说过,想喝酒吗?好熟悉的声音太残酷的记忆啊。夏千沫,你说你怎么会跳进我的世界里来,打乱我的一切?”
“你以为姑奶奶想么?”搬来一打啤酒的夏千沫正听到步枫的话,怒不可揭地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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