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笙点一点头:“我要隐形谁也找不到,可话说回来,我隐形干什么?我要的就是创业初期的一点平静,等以后开始扩张了,我当然要站到台前。”
说干就干,杜月笙带着袁珊宝好好捯饬了一番,打听着去见了那个广东佬。正如码头上的工人告诉杜月笙的一样,这人已经全无拼搏之意,一门心思的想要还乡。不过南方人本来精明,他临走也想多捞点。杜月笙跟他你来我往的谈了一个下午,才终于定好价——五千现大洋。
广州佬还心疼了好一阵子,当初为这个码头,他光给高洪波送礼就送了不止这个数。再加上码头建设,开销远比这个大多了。不过这已经是他所能求到的最高价了,跟别的买家来对比,杜月笙实在算得上大方。
“我做买卖,赚钱不是第一位的,顶要紧的是交朋友。”,杜月笙微微一笑:“广州那边你认识不少做生意的吧?以后他们要是往这边贩货,你还得介绍他们来这里呀。我花这么高的价钱盘下这里来,总不能赔了。”
第二天广州佬兴致勃勃的陪着杜月笙去市政厅登了记,将营业执照上的产权人变成了袁珊宝的名字。交接完成之后,袁珊宝立刻就要动手大干一场,却被杜月笙劝住了。
“不着急不着急,不差这几天的功夫,时机还没到呢。”,杜月笙笑嘻嘻的,真的是不着急。他要等一等黄金荣,黄金荣要是不动黄楚九,那他接过码头之后也只能跟广州佬一样死样活气的混日子,要想搞出点什么名堂,这黄楚九肯定要给他下绊子。只要黄金荣动了起来,黄楚九可就顾不上跟他怄气了。
杜月笙一边把意思告诉张啸林,催他赶紧给黄金荣做思想工作。另一个,他要用这闲暇的几天办点儿私事。
华洋宾馆,这是附近的一处风景线。因为除开租界,这里算是最有西洋味的宾馆了。这里的服务生都是马甲领结,彬彬有礼。偶尔几个,还能说一口英语。在民国初年,这挺能唬人。
今天早上,这里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正是我们的杜月笙。他戴着圆礼帽,手上拎着一口大箱子,一副远道而来的模样。
“我要住三楼的三零二房间。”,杜月笙老熟客一样的要个房间。因为手下们早在半个多月前就给他打听明白了,孟小冬住在三零三,而这两个房间,恰恰是相邻的。
可搬进去之后,他才发现孟小冬根本不在这儿。在他付了两块钱小费之后,服务生才告诉他孟小冬早在一星期前就搬走了:“余叔岩一回北京,孟小冬就走啦。”
于是杜月笙赶紧退了房,又心急火燎的赶往西里弄三十五号。这宅子在当地大大有名,因为里面住着两个京剧名角儿。第一个就是成名已久的孟鸿群,第二个就是他的女儿,刚刚开始走红的孟小冬——那个杜月笙牵肠挂肚的女人。
孟宅的门半开着,虚掩着,杜月笙从缝隙里向内张望。太好了,孟小冬正在院子里。居家简单点,她没穿旗袍,而是穿了一件松垮垮的白色连衣裙。在她身边,还站着一个女孩,跟她差不多大。
“思远叔老糊涂啦——”,她叽叽咯咯的跟旁边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比划着:“他跟爸爸建议要给我找个人陪我出去演出呢。按照他的话说,平时拎行李,关键时候挡,挡——”
“挡花痴。”,那女孩把孟小冬没好意思说出来的话给说出来了:“咱们女孩子唱戏就这样,但凡能红点儿,就有‘花痴’。”
“人家是戏迷啦,不是花痴。”,孟小冬嘿嘿一笑:“被我爸爸说了一顿。”,然后她叹一口气:“我刚找到老师,老师就又走了。我要去北京,我要去找老师学戏!”
“别发梦了。”,那女孩宽慰她:“孟伯伯不是说了吗?他小时候倒仓没倒好,嗓子受了影响。年轻不觉得,越老声音就越潮。他很少登台了,家里就指着你挣钱呢。”
第一百九十四章 孟宅小温馨
更新时间:2012-7-5 20:05:34 本章字数:2652
“挣吧挣吧。爱蔺畋罅”,孟小冬忽然多愁善感的嘟起了嘴:“我也不知道我挣了多少了。总之我要去北京,我要去找师父。”
“是找梅兰芳吧?”,旁边的女孩打趣了一句。杜月笙没来由的心里一揪,仿佛谁拽着他心脏上的枝形管扯了一把。
孟小冬伸手去抓她肩膀:“完了完了,姚同学才是真正的花痴。”。旁边那个姓姚的嘻嘻一笑,向旁边躲闪。孟小冬往前一探身子,冷不防踩到了自己的连衣裙,扑通一声跌到了地上。
“小姐——”,一个五十来岁的管家样的男人狐大仙似的及时出现,张牙舞爪的来扶她:“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您一张脸值千金,要是碰下点儿皮,破了相,把我卖了也不够回本的。”
两人七手八脚的扶起孟小冬,孟小冬嘟起了嘴不高兴:“我说太长吧?该裁一块去。”,说完就跑着去换衣裳了。
管家孟思远叹一口气:“学戏的哪有这么不稳重的?玉兰小姐,您就稳重多了。”
姚玉兰嘻嘻一笑:“谁叫你们平时看得她那么紧?除了学戏登台以外,家们也不让出?家里好不容易来个玩伴,她当然人来疯了。”
孟思远冷不防抬头看见了大门,他一拍额头:“啊呀,喜云嫂出去买菜又忘记关门了。”,他噼里啪啦的跑过去要关门,杜月笙却推开了门,满脸含笑的看着孟思远:“冒昧了,在下杜海。请问,你们缺做工的吗?”
......
距离杜月笙找到这西里弄三十五号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天了,他真正成了这里的一员。刚跟孟思远见面的时候,杜月笙凭着自己的一张嘴巴终于说动这个老管家和那个孟鸿群,同意他留下来试用一段时间。杜月笙白天工作,晚上离开。陈君容以为杜月笙在为码头的事情忙碌着,对他是一百个放心。她哪里能想到,一心想着叱咤上海滩的杜月笙竟在外面做起了零工?还是为个女戏子。
孟小冬已经初步走红,小打小闹的演出是不去的。而堂会,她又不肯接。于是她一个月里面倒有大半个月闷在家里。孟鸿群和孟思远的理论很简单,孟小冬刚开始走红,钱没赚够,事业也没发展,现在除了好好唱戏之外根本不能考虑别的。若是放任她随便外出的话,说不定就会荒废正业。
杜月笙这五天来一次也没见她外出演出过,而家里的客人,大多都是奔着孟鸿群来的。百无聊赖的孟小冬,越来越依赖杜月笙。杜月笙总能给他讲出一些很新奇的故事,总能给他表演一些很新奇的节目。
“这叫一字长蛇削——”,杜月笙削着一只苹果的果皮,满嘴的跑火车:“削果皮一共十二招,这一字长蛇削取自兵书上的一字长蛇阵——”
杜月笙很久没瞎吹过了,可这瞎吹正是孟小冬喜欢的。她来来往往的人,不是伶界前辈,就是剧场经纪。都是些年岁不小,一脸严肃的人。杜月笙的满嘴跑火车,对她来说实在太有趣太新奇。她当然不会相信有什么一字长蛇削,可她就是爱听。善于审时度势的杜月笙早就揣摩透了她的心思。
一串精巧的果皮从果肉上徐徐垂落,孟小冬顿时满心欢喜:“杜海,再削,再削。削足两个,今中午我就不吃饭了,专吃苹果。”
“哈,那怎么行?我这绝技轻易不露的。削多了,难免鬼神嫉妒——”
“大胆!竟敢拂孤之意?!”,一个威严厚重的老男声从孟小冬嘴里发出来。她专工老生,来这么一嗓子,自然是信手拈来,栩栩如生,绝无雌音。
“拜托,别吓唬我好不好?”,杜月笙指的不是话的内容而是话的腔调。孟小冬的杀手锏,就是两人闹的正开心的时候忽然来这么一嗓子。刚开始,杜月笙确实被吓了一跳。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陡然发出这种威严厚重的男人声音,谁听到都会吓一跳的。不过随着次数增加,他总算适应了一些。
孟小冬叽叽咯咯的笑了起来,杜月笙看着她的笑不由得感慨万千。他总能在孟小冬身上找到一丝小苳的影子,而这次他化名杜海,也算是对以前的一回忆吧。正因这份记忆,他对孟小冬动了感情。
杜海就是杜月笙,可小苳不是孟小冬。杜月笙看着面前那个女孩小心的捧起了自己刚削的苹果,在心中如是告诉自己。他心计多得很,手段也有的是。要是想把孟小冬哄到手,本用不着像现在这么麻烦。可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决定认真的对待自己的这份感情,不使心眼,不耍手段,甚至也不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就用一个最普通的身份,好好地去追她,爱她。
来到这一世,陈君容给他的感情残缺不全。他跟陈君容那算是感情吗?那算是恋爱吗?杜月笙已经下定决心,自己要好好地弥补上自己感情上的缺憾。孟小冬早已深深扎根在他心中,自己是非她不娶的了。
孟思远又一阵风似的出现,杜月笙真怀疑这老男人是不是特务出身,难道他一直在监视着院子里面的一举一动?要不然为什么他总能像个狐大仙一样突然的出现?
“小姐,该去学戏了。今天老爷来的客人,胡老板,他说要教你一手绝活呢。”,孟思远口中对孟小冬说话,一双眼睛却不住的对杜月笙瞪着。那意思是你丫以后离小姐远点,别整天在她面前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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