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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化身 [精校] (蚕茧里的牛)



接下来,该进入亚马逊丛林了,有必要配置一些武器来对付可能遇到的美国士兵甚至是武装直升机,现在在短时间内,想用游戏中的冷兵器达到重机枪的杀伤力还不太现实。

周健猜测美国政府已经在黑水沼泽那里设下了埋伏,虽然自己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从新富兰克林市搭便车(其实是隐身站在人家车顶上)到纽约,再从纽约飞到巴西利亚,继而鬼杀者分身来到诺里斯,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美国政府的特种部队如果真要调过来的话肯定能赶在自己前面。

当时在军工实验室内部,因为空间狭小,特种兵手中M4没能发挥威力,如果是在开阔的黑水沼泽,周健可没有把握躲开每一发子弹,何况这次美国派来的士兵很可能都是些神枪手。

不过即便要涉险,他也得过去,这个任务很可能涉及到鬼杀者化身的秘密甚至是合体的方法。

如果要火拼,就陪你们火拼好了,至少得买一架加特林,否则看到武装直升机他就得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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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里斯城最热闹的店面永远都是这四个——酒吧、赌坊、酒店兼按摩房,以及枪械店。

诺里斯城聚集了大量的丛林猎人,对他们来说,生活的内容只有两个:战斗以及……放纵。

酒吧、赌坊、按摩房是用来尽情放纵的地方,而枪店则是用来购买武器的地方,因为诺里斯城的武器质量可靠而且种类繁多,经常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枪械爱好者来诺里斯购买枪支,有时候枪店里也会出售一些合金刀、弩箭和匕首飞镖之类的冷兵器,不过选择它们的丛林猎人只占了很少的一部分。

一个夏意浓浓的慵懒午后,微风拂面,街道一旁的棕榈林投下了面积不大的树荫,几个从事色情服务的金发女郎在那里搭了沙滩椅,穿着性感的比基尼惬意的躺在那里,一边吮吸着果汁,一边对着路边她们认为不算凶神恶煞的少年抛着媚眼,阳光照得人骨头都酥了……

然而那路经这里的白人少年只是微笑着摇了摇手,径直走向了一家枪械店,两个妓女耸耸肩,无奈的对视了一眼,继续寻找她们的下一个目标……

……

诺里斯城的枪械店经常跟靶场配套,前面卖枪,后面就是靶场,占地面积很广,而店主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人,普通人想在一个暴力城市开个出售暴力物品的店铺根本不现实,也许才开了几天就被人吃掉了,甚至是打劫了。

“怎么样,这把44口径的沙漠之鹰被称为枪中之王,8发子弹,虽然威力比50口径的稍小,但综合作战能力绝对出色,而且是加长枪管,有效射程150米以上,绝对是丛林猎人的不二选择。”老板是一个戴着小眼镜的中年胖子,白腻的脸上脂肪层层堆积着,脖子上有一道蚯蚓一样的伤疤,他的英语带着一点的葡萄牙口音,自从眼前的客户要求一把威力大的手枪后,他就开始热情的介绍起来。

其实在浩劫之前,沙漠之鹰虽然有手枪之王的美誉,但是事实上这把枪几乎无法被应用于实战,而是作为收藏、打猎、打靶和游戏电影道具,因为它的重量和后座力实在太夸张,试想在大家都比掏枪速度的时候,你从枪套里掏出了一把三公斤重的铁疙瘩,然后再颤颤巍巍的瞄准,这时候很可能对方已经开枪了。

一直到现在为止,沙漠之鹰都不曾被任何一个国家的军队和武警装备。

但是对丛林猎人来说,沙漠之鹰就再合适不过了,后座力、重量和装弹量小都不是问题,他们要的就是威力。

“我要50口径的,两把。”说话的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白人少年,为了完全杜绝别人的怀疑,周健这次利用游戏易容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以游戏里的易容技术,料想谁也认不出他了。

正文 第121章 火拼前的准备

“50口径的,两把?”店主微微一愣,50口径的沙漠之鹰,这个少年能用的了么?

可能买了好玩吧,店主如周建所愿拿出两把沙漠之鹰,周健一手一把,随手比了一下,效果不错。

店主看周健这架势,有点担心,他不会是想双手一手一把同时开枪吧,难道是个枪盲?关于沙鹰美国有句俗语叫:“The/massive/semiauto/defines/the/phrase/‘two-handed’/handgun。(沙鹰是两只手才能玩得起来的半自动手枪。)”这倒不是说沙鹰就真的不能两手一手一把同时开枪,而是因为它巨大的后坐力,两只手两把枪的开枪速度不见得会比两只手一把枪的开枪速度快,而且准确度会下降很多,单手开枪一不小心还可能伤到手。

“那个……我必须提醒您,这是两把空枪,如果装满子弹,它的重量会达到3公斤,而且后座力很大,据说初学者使用可能会被震的关节脱臼,你不会是想自己使用吧?”

周健微微一笑,“没关系,再来几个弹夹还有要两把M500转轮手枪。”

M500转轮手枪号称世界威力最大的手枪,比沙漠之鹰还要高出一截来,装弹量只有5发,据说可以一枪打死一头大象,在短距离射击中威力可超过很多步枪。在子弹威力方面,左轮手枪因为不用抛弹壳,威力比半自动手枪更大一些,但是用于实战的话,左轮手枪的装弹速度实在是……慢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店主已经确认,这家伙只是个有钱的二世祖,纯粹是为了追求感觉,来这里买枪收藏的,不求实用,这样也就无所谓了。

周健比划了一下手中的两把长长的M500转轮,很满意,“15个手雷……算了,20个吧。”

“呃……”店主一阵狂汗,这是在买鸡蛋呢?

周健很快发现他的背包装不下这么多武器,他抬头瞥了店主一眼,趁他不注意手掌一翻,六个手雷无声无息的进入了物品栏。

“还要一挺M249轻机枪。”

“……”

“最后,来一架迷你加特林。”

“……”

店主彻底无语。

这个店主看起来虽然人畜无害,像个弥勒佛似的,但是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是叱咤一时的丛林猎人。能够从丛林猎人界全身而退并且在鱼龙混杂的诺里斯城开了枪械店本身就说明了实力,年老了退下来了,因为闲来无事又喜欢枪才搞了这么个店面。

他还是希望自己卖出的每一把武器都能发挥作用,而不像被人放在阁楼中当玩具,极不情愿的让店里的伙计抬出了一架M134型20mm加特林的改装版,只有三管,射速每分钟220发。之所以这么慢是为了减轻后座力。不过饶是如此,这玩意儿算上支架重量也有20公斤。

这里的20mm要比沙鹰的50口径宽很多,所谓50口径其实是0.50英寸,等于12.7mm,只有加特林的一半多一点,沙鹰虽然以威力大著称,但是也就是在手枪里逞逞威风,跟加特林一比,那就是小弟弟级别,哪怕是这架很次的M134加特林也能甩它十八条街。

这次店主没再介绍,他怕这个年轻少爷知道这把枪的实际情况后想再买架更好的。在他看来,反正都是玩具,不如拿个烂的的来充充数。

周健作为半个军迷,对航母啊,武器啊之类还算了解一些,他对这把精简版的M134显然兴趣缺缺,“还有威力大点的么?”

店主刚准备说没有了,结果白人少年眼珠一亮,指了指被架在房屋转角处的一架大号加特林,“我想看看那一把。”

店主无奈道:“小朋友,不好意思,那一把不卖。”

“为什么?”

“那是本店的收藏,浩劫之时流传下来的真品M999火神加特林,当时进化者与怪兽作战就是用的这种枪,特制的合金金属枪管,因为材料珍贵并不能量产,现在已经是绝版货,我也是花了大价钱才弄到了一把,配上穿甲弹的话,这东西可以轻松射爆40吨以下的中型坦克。”

“哦?多少钱?”

“36万美金。”店主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事实上这个价格大多数丛林猎人都知道。

普通版的加特林也就两三万美元,现在的枪支价格普遍比浩劫之前便宜了一些,那时候一把M4就能卖到一万美金以上,枪支贵不是因为成本贵,而是因为供货稀缺,想买找不到路子,即便是美国政府也限制民众购买全自动枪支。

现在军工厂偏向于民用化,即便是在枪支管理严格的华夏,想弄到枪也不至于太难。

36万美元,周健摸了摸下巴,这个价格他完全承受得起,店主似乎看出了周健在想什么,他笑道:“小朋友买枪是为了好玩吧?呵呵,我还是希望能把枪卖给真正需要到它们的战士,要是玩的话,这架M134已经非常不错了,用来打汽车3秒钟打爆。”

在这个时代,加特林不单单是丛林猎人的武器,也是有钱人的奢侈玩具,有钱人喜欢用这个玩意儿扫射汽车,几秒钟就会爆炸,特别是在晚上的话,那种视觉效果拥有无比震撼的冲击力,旋转的灼热枪管,枪口喷出一米多长的火舌,明亮而密集的子弹轨迹划过夜空,飞驰在冲天的火焰中,场面让热爱枪支男人为之疯狂。

周健摇了摇头,“我买枪可不是为了玩,我确实需要一把好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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