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雨这几天心情不太好,和报纸上这件事有一定关系。
在史雨的家乡,前些日子出了一个案子,村里两家人因为一些琐事爆发争吵。其中一家人的儿子在外地打工,得到消息后急急忙忙赶回家乡,到另外那家去先是奸污了人家的闺女,接着用锄头杀死。更加令人发指地是,他在逃离现场时,还摔死了被害者年仅三岁的弟弟。
警方的工作很给力,接到被害人家属报案后,全力展开通缉,在附近所有地区布下天罗地网。凶犯逃无可逃之余,只得投案自首。
如此一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手犯罪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的案子,凶犯毫无疑问的只有死路一条。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理所当然的依法判了死刑。
然而,等到高院对此案进行复核,事情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高院认为,凶犯有自首情节,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于是基于所谓“少杀慎杀”的原则,给改判成了死缓。
案子在网上被披露之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之为“赛家鑫”。如此一个案件,自首不应该成为免死的理由,更离谱的是,凶犯家属根本没赔偿受害者,真不知道怎么会得来一个“积极主动”的结论。
在网民的压力之下,媒体前去高院采访,院长许成有说了这么一番话:“这个案子十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 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时代,但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也需要冷静,单纯的宣泄情绪对国家法律而言有害无益。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轻易草率地剥夺他人的生命。我们都需要更加理智一些,不能以公众狂欢式的方法判处一个人死刑……”
这番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引起更大的愤慨,许成有本人还得了一个许标杆的外号。
案子发生在史雨家乡,凶犯和被害者两边,史雨的父亲都认识,只是不很熟。知道了这个案子之后,史雨算是被气坏了,很想抱打不平,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看到凌沧,史雨下意识地拿出来刁难,根本没料到凌沧竟然当即答应下来。
回到公寓,凌沧告诉梁翔宇:“你还真得和我去,因为我需要帮手。”
“为老大你两肋插刀都不是问题!不过……”梁翔宇满面为难地说:“这种事情太麻烦,我们怎么干预?”
“我已经想好了。”凌沧嘿嘿一笑:“其实这个案子非常简单!”
“你怎么做?”
“等去了你就知道了。”
“那好吧,我现在就回去收拾一下东西。”
等到梁翔宇离开,凌沧马上给李平伟打去电话:“带上你的人,马上和我出去一趟。”
“去哪里?”
“一个遥远的地方。”
“那里有光明会活动吗?”
“没有。”凌沧摇摇头:“这纯粹是我个人对你们的一个请求,也就说是我想请你们帮个忙。你们当然可以拒绝,我不会责怪你们,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够答应。”
“能给您帮忙是我们的荣幸。”李平伟把话说得很满:“长老大人尽管吩咐。”
“那最好不过了,事情是这样的……”
李平伟听凌沧把计划说了一遍,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长老,这不是公开和国家机器对抗吗,你知道,教廷在华夏务必保持低调,这种事情太高调了……”
“不。”凌沧缓缓摇了摇头:“我已经考虑过了,你们根本不用出头,只需要按我说的做就行了。就算事情失败,也不会连累到你们,由我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李平伟犹豫了一下,最后终于同意了:“好吧……”
放下李平伟的电话,凌沧又给洪雪打了过去:“你想把洪铭帮的势力发展到南方吗?”
“想啊,怎么了?”
“现在有一个绝佳的机会。”
洪雪比李平伟痛快多了,听凌沧把话说罢,当即答应了下来:“行!没问题!”
等到安排好了所有事情,凌沧就和梁翔宇、洪雪、史雨飞赴南方。
史雨只是过来参观的,自己找地方住下了,并不需要做什么。
梁翔宇和洪雪各找宾馆安顿,凌沧则立即着实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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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海不同于其他北方地区,四季温差不大。相比之下,南方在这个季节的天气要冷一些。可尽管如此,在这个密布丛山峻岭的省份,空气中仍然有一股浓浓的潮意。
最近国泰民安,省城警局很是清闲,一楼接待处的几个警察无聊地看着门外,差一点就要打盹了。
这一天中午,一个学生模样的人走了进来,十分认真地问道:“这是省城级别最高的警局吗?”
“你进来的时候没看牌子?”接待的警察有点不耐烦地说:“上面写着??市公|安|局。”
“哦。”学生很认真地点点头:“那就好,我可不想随随便便去个什么派出所……”
“你有什么事?”
“我杀人了!”
警察看看这个学生,又互相对视了一眼,随后哈哈大笑起来。其中一个不耐烦地摆摆手,警告道:“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别来捣乱,否则告你妨碍公务!”
这个学生看起来像个书呆子,太过老实,很难让人相信会杀人。警察几乎直觉的认定,这个学生肯定是和同学打赌,跑进来拿人民警|察开涮。
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学生拿出一个包,从里面掏出了几件血衣和一把匕首:“这些是物证…….”
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要自首 [本章字数:308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7-20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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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感谢“夏末早秋”和“芝华士泡米饭”等几位朋友,老楚刚说了一嘴,几百张贵宾马上砸了下来,谢谢。
警察们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过了一会,其中一个警察拿起血衣看了看,又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好像…….确实是血液,不是颜料!”
其他警察豁然站起,从接待处冲出来,把这个学生团团围住:“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凌沧,明海市人。”这个学生缓缓说道:“我要自首。”
警察们不敢怠慢,立即把血衣和凶器送到化验室,随后给凌沧戴上手铐,带进了审讯室。
凌沧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对警方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都很熟悉。坐在铁老虎上,迎着刺目的灯光,凌沧淡淡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很后悔自己的做法……”
“先别说话!”主审的警官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我们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
“哦。”
接下来,警方进行了一些必要盘问,大抵都是有关个人情况。凌沧基本实话实说,只是隐瞒了自己是明海一中的学生,告诉警方说自己已经失学。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凌沧只想通过这件事情给某些人一个教训,不想因此影响到自己本来的生活。警方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会和学校那边联系,这样自己将来走出这里,难免还要设计一套说辞应付学校。
通过在京城坐牢的经历,凌沧知道这种谎言不太容易被戳穿,警方要的只是把凶犯绳之以法,不会去调查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失学了。
“你为什么到这座城市来?”
“我想来打工……”凌沧面无表情地告诉对方:“既然没学上,总要糊口啊。”
“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她开了一家饭店,我去问招不招服务员。她说招,但给的工资太低了,我就说你能不能给涨点…….”
“然后呢?”
“然后她就骂我,说我这样的小死崽子,狗屁都不会做,她肯收留就不错了,我不应该挑这挑那。”
“再然后呢?”
“我被她骂火了,刚好旁边台子上有把刀,我就用刀把她给捅死了。”
“这么说你不认识被害人。”警察直视着凌沧,一字一顿地质问道:“被害人什么样子?多大年纪?”
“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行,将近五十岁吧。个子不高,挺瘦的……”
“案发地点在哪里?”
“地点吗……好像是长光路一百二十多号,叫天天农家乐。”
主审警察马上使了一个眼色,一个警察马上站起身出去了,不用问也是去勘察犯罪现场。随后,主审警察和其他同事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他们已经认定,这属于一起冲|动犯罪,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没有任何仇恨,互相也不认识,完全是偶然因素导致的突发犯罪。虽然犯罪性质太过恶劣,不过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倒也经常出现。
没人说得清楚,今天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是那么的浮躁不安。每一个人都变得冲动易怒,很容易对别人产生仇恨。
不过,这个问题不是需要警察弄清楚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是具体的犯罪经过:“时间是什么时候?“
“早晨七点三十。”
“之后你是怎么做的?”
“我当吓坏了……”凌沧表现出非常惊恐地样子,说起话来有些磕巴:“我……我在那傻站了半天……后来,我……她儿子进来了,看见她被杀了,就要和我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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