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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火龙果大亨)


路明非回忆芬格尔的话,他是这里第二镇定的人,第一镇定的人是零。
“血统高的人会与龙文产生共鸣,此时就会产生零视,所谓3E考试,其实就是把你的零视画下来,诺玛会通过特别的算法分析,从而确定你的答案是否正确,因此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共12道题,答对6道的人过关,答对8道的直接可以选修高级课程,答对10道的就是‘S’级学生!”
按芬格尔的意思,路明非一定能答对12道题,他的血统会帮他轻松解决一切。
所有人都在说路明非的血统有多牛逼,连他自己都信了。
现存的龙文都来自于人类所知的龙族历史中最古老的皇帝“黑龙尼格霍格”,卡塞尔学院的混血种的龙血起源都来自于黑皇帝。
在大伙的吹嘘下,这次他连佛脚都没抱,完完全全放开了玩,和老唐还有芬格尔在游戏频道大杀四方。
巧克力染色的布加拉提从座位上下来,凑到了路明非边上。
“嘿,路,你知道他们在玩什么游戏么?也许我应该拿斯坦福的录取通知书的……他们给了我一份半奖。”布拉德雷抓着自己满头的小卷发,显然沮丧到了极点,“听说那里不考试。”
“如果我是你我就去斯坦福。”路明非说。
他要不是考不上大学,哪里会来这儿上学,难不成他高中毕业了还得在婶婶家混吃等死,或者进厂打螺丝?
有书读很不错了,他就想读书,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出了社会,你才知道,原来老师说的都是真的,校园是一个人会用一辈子去怀念的时光。
虽然偶尔要去参加什么实习和紧急征调,但看芬格尔那家伙,混得也很风生水起嘛,天天就在办公室里摸女职员的屁股,然后收集别人老大的八卦新闻。
广播放出音乐来,优雅的钢琴曲,掩盖住了学生们的窃窃私语。
路明非忽然又听到了钟声,悠长的钟声,还有溺水之人的呼唤。
“哥哥……竖起战旗,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
“我要走了,哥哥,再见。”
那声音,就像是个哀求的幼兽。


第七十二章 倔强的孩子
教室里群魔乱舞,有人掰断白色粉笔跑到白板上流着伤心泪画抽象派的艺术画,有高挑的女孩凝视着空无一物的空气,仿佛被一个看不见的隐形人挽着腰似的跳舞。
巧克力色布加拉提流出眼泪,对着路明非诉说很多往事,关于他酗酒的父亲和挨打的母亲,他那可怜的外婆在后院种的石榴树和曾曾曾曾曾曾祖父被拐卖上船运到美洲的故事。
只有零坐在座位上答题,她是这里唯一镇定的人,因为路明非也站了起来。
他让开位置,有一个很柔软的小男孩楚楚可怜地望着他的板凳。
那不是路鸣泽,路鸣泽没有这么秀气,他虽然叫路明非哥哥,但一点都不像是个需要哥哥帮助的弟弟。
可眼前的小男孩不一样,他穿着一袭中国古风式的白衣,白净无暇,和他的胖嘟嘟的脸蛋一样白净,他头上顶着青铜做的冠,衣袖比他的手臂还长,伏案在考桌上,他把袖子撩起来,在路明非的答卷上乱画。
那根找芬格尔借来的黑色弹头笔,在男孩手里仿佛变成了古雅的毛笔,男孩竖起耳朵,似乎是在认真地辨别广播中那微弱细小的龙文声音,好帮助路明非通过艰难的3E考试。
路明非觉得自己不该去打扰他,莫名其妙的,路明非想起了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的日子。
去婶婶家之前,他有属于他自己的一辆小自行车,后轮的两边有两个小号的辅助轮,所以即使不会骑,也不用担心摔倒,可是有一天,辅助轮被妈妈取下来了,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开心地踩着脚踏板在泥巴路上一点一点往前挪动了。
他倔强地想用两个轮子的小自行车前进,可只是不停的摔到,摔在鹅卵石镶嵌的泥巴地上,膝盖摔破了皮,手肘摔得淤青。
他在没人的下午练习,一次又一次,终于在某一个瞬间,他又一次让小自行车的轮子转起来了。
风吹过他的脸,把他的头发捋得竖直,双腿发疯似的蹬,他在新建的泊油路上化作一道自由的风。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没有辅助轮他也能自由地和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在街上奔跑,即使后来因为脚滑摔在泊油路上,他脸上的笑容也没有消散。
路明非待在一边,看这个孩子认真的脸。
打扰别人认真做事很不礼貌,他就安静地等着。
小男孩的动作很优雅,腰挺得很直,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育,每当广播放一段音乐,他就在白纸上涂涂画画。
也许这就是自己的灵视,芬格尔说过,有人甚至会看到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像是刻在基因和血液里的片段,因为龙文的刺激而激发了出来。
这孩子说不定是他的祖先,温润如玉,像是苏轼那样一位出名的大文学家,路家祖上一定是书香门第,想到这儿,他的表情立刻变得严肃,端正地站在一边,他把自己当做书童,帮写字的老爷研墨拂纸。
他祖宗可是在给他答题耶,寒假回去了必须去认真翻看族谱,给老祖宗多烧点钱纸,什么别墅、宝马、智能手机,那必须烧一套备齐全,要是祖宗不来帮忙答题,他真要回去进厂打螺丝,去fsk做手机质检员了。
音乐不间断,3E考试的时间一共是3个小时,在这期间,音乐会连绵不断地循环。
其他学生还在纸上课桌上乱涂乱画,疑似路明非祖宗的小男孩已经放下了笔,将画满水墨风图画的白纸卷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笔帽盖在笔头上。
小短腿一蹭,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双手整理有些凌乱的衣角和衣袖。
他拱手作揖,对着路明非行礼,仪态非常恭敬,像是臣子在和君王行礼。
另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那声音浑浊有力,冷酷肃杀,一听就知道是个白起那样杀人不眨眼的杀神。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哥哥,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男孩的腰压得更低了,他深深埋下头,原本就瘦弱的身影变得佝偻,他的双腿弯曲,甚至跪倒了地面上,对着路明非磕头行礼。
路明非心头一颤,他连忙过去,想把小男孩扶起来。
他的手触碰到男孩的肩膀,轻柔地往上抬,想把瘦弱的身躯抬起来,可小男孩比他想的还要倔强,颤抖的身体纹丝不动。
他在害怕,害怕被路明非抬起来,亦或是在哀求,哀求路明非不要把他抬起来...
路明非张嘴想说话,可一阵恍惚,阳光洒在了他的脸上。
第一眼所见的是一朵白色的茶花在粗瓷瓶中盛放,隔着那支花,白衣的孩子手持一管墨笔伏案书写,一笔一划。
“也许会死吧?但是,康斯坦丁,不要害怕。”肃杀的声音中透着温柔。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不害怕……”孩子认真地说。
一瞬间有大火吞噬了阳光,被吊在高杆上的孩子变成了祭品,无数的人群在火焰肆虐的城市中怒吼,焦黑的人形在奔跑,某个巨大的影子发出痛彻入骨的哀嚎,火焰,吞噬了一切,赤红的岩浆和铁水如喷泉般涌出,淹没了一切。
路明非的衣服几乎要烧起来,仿佛撞破一层炽热的膜,从燃烧的城市里回到现实。
他浑身冒汗,因为极致的热。
教室里的学生还在表演行为艺术,布拉德雷靠在桌子上哭泣,喊着:“妈妈!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一个冰冷的目光投射过来,那是零的目光,冰蓝色的眸子投射出白色壁灯的光。
她只看了一眼,又转而俯身书写答卷。
路明非看向自己的考桌,白纸被卷起来,黑笔被端正地放在桌子上,铺开试卷,水墨风格的山水画在纸上映出,那画工,像是国画大师。


第七十三章 罗纳德·唐
老唐一觉睡到了大中午。
这间屋子地段很差,晒不到太阳,衣服洗了都只能阴干,夏天还好,到了春天的梅雨时节,有时候会越晒越湿,还会长出滑溜溜的青苔。
这间屋子唯一的好处就是租金便宜,很适合他这样的穷人。
摸出手机,老唐看了一眼时间,12点34分,他从床上坐起来,拿起床边2.5L的大瓶的矿泉水往嘴里灌,牙都没刷,就从纸袋里拿出一个樱花饼,细细咀嚼。
坐起来在床上发了会儿呆,他下床洗了个冷水脸,坐在电脑前,打开猎人网站。
他无聊地浏览任务记录,不知不觉,他当猎人已经有些年头了。
罗纳德·唐,他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他是被收养的,高中就辍学,靠着这些秘密任务赚钱生活,不至于成为一个流浪汉。
无聊的人生没有目标,活着,就是全部。
游戏是个好东西,他在虚拟的世界提升数据,统领小兵,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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