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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火龙果大亨)


气势和动作化作为架势,当一个人的架势被攻破,他的身上,就会露出破绽,届时,便可以进行下一次的忍杀。
他几乎已经快形成条件反射了,看见红点就想要去砍。
因为有时候,你如果错过了,敌人的架势立刻又会恢复过来,就相当于你之前是在白费功夫。
“不行不行,现在可是法制社会。”路明非连连摇头,把阴暗的想法抛出脑外。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边待了多久,但应该不会很长,大约有一两年的样子。
与他十八年的人生相比,那只是十分之一,却远比剩下的十分之九深刻。
他都快忘记和平的空气是什么味道了,那里只有鲜血的腥气和燧发枪的火药味道。
战乱、不死、饥荒...
处于和平年代的人难以想象那是一个怎样的地狱光景。
他深深呼吸了一口空气,有楼下卖菠萝的香甜,有厨房剩菜的油香,还有一股臭袜子味道。
路鸣泽的鞋子里塞着一双裹成球的白色袜子,身高160厘米,体重160斤的汗脚袜子,想想都让人捏住鼻子。
但路明非竟然有些想念这个臭味。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贱还是怎么的,居然也觉得那张小胖墩的脸看起来有些可爱。
和那些不死人和巨大的怪物相比,细皮嫩肉的路鸣泽就算放在苇名城的房顶当吉祥物也绝对是配得上的。
“找个时间把那个QQ账号给注销了吧。”
生死之间磨练后,那些小心思就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小打小闹。
他过去并不喜欢自己的堂弟,因为小胖纸总是指挥他做这做那的,嘴里还嚷嚷着,你住在我家里,就应该怎么怎么样的。
两人在同一所高中上学,但堂弟不仅成绩比他好,穿衣服也比他精致,而且只要有女孩一起吃饭就抢着付钱,叔叔婶婶还会穿得特别体面参加路鸣泽的家长会,因此他有个“泽太子”的绰号。
要不是因为腰比肩膀还宽,堂弟应该早就找到女朋友了。
堂弟的网名是“寂寞的贪吃蛇”,QQ空间里抄了很多哀伤的句子。
例如“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离开。”,“鱼哭了,水知道,我哭了,谁知道?”
配上他自己用手机拍的大头照,偶尔还载上红墨水抹说完冒充割腕的照片,就算在葬爱家族里,他也是当之无愧的泽太子。
路明非有一个小号,“夕阳的刻痕”,头像是短发的俊俏萝莉,芳龄16,个性签名“让你的微笑和悲伤成为我这一生的刻痕。”
趁着路鸣泽在家里上网,他就跑去网吧和“寂寞的贪吃蛇”搭讪。
小堂弟被迷得神魂颠倒,天天吵着要见面,但路明非总是约在堂弟要去上钢琴课的时间,看着婶婶把小胖纸拎走,心里就笑得特别开心。
不过在如今的路明非看来,当时的自己真是太幼稚了,居然为了这点小事就能乐一整天。
乐十分钟就够了,多的不要。
轻手轻脚地走出门外,尽量不打扰表弟的休眠。
他答应着婶婶的问话,慢悠悠地走出了门。
“奇怪,这小子,怎么给人的感觉怪怪的?”婶婶二丈子摸不着头脑。
她也说不上来,只觉得他像是变了个人。
要是换做以前,路明非肯定会一连答应着就跑出了门外,连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可刚才,路明非居然冲着她笑了一笑,她胳膊上立刻起了鸡皮粒子,浑身寒颤。
“还是少吼他几句吧。”她真怕路明非精神出了问题。
走廊里安安静静,下午的阳光从楼道尽头的窗户照进来,暖洋洋地洒在他身上,走道里晾晒着纯白色的床单,窗外风吹着绿油的树叶沙沙地响,他靠在门上,听着婶婶的自言自语,被门隔着,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
“真想让九郎和米娘也看看啊。”他透过五指的间隙,让阳光晒在自己的身上。
没有他,九郎和米娘该怎么办呢?谁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呢?
龙胤之力,又会何去何从呢?
他心里想的全是这些事情,高考啊、一本啊、连那个穿白色裙子的女孩,都被一道竖起的高墙隔得远远的。
他还是他,十八岁的路明非,可却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第三章 美国来的信
“明非啊,都说你要去留学啊。”报摊的大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
“哪有,申请而已。”路明非对每个人都以微笑示意。
只是他的笑有些僵硬,因为他很久没有笑过了。
在苇名城,他只对少数几个人笑,但也不怎么说话,因为他不会说日语,只会简单的几句。
“出国留学好啊,出国留学回来就是海龟,赚钱多。”
“是啊,如果可以,我想去海的那边啊。”
“海的那边?我听说美国那边的龟谷可厉害了,从那边回来的海龟,一个个都赚大钱。”
“哈哈哈。”路明非没有接话。
他想去的不是美国,而是日本。
苇名的人说的都是日语,也许在岛国,能找到和苇名城有关系的东西。
他还有未完成之业,至少,让他把那边的事情了解。
之后是上大学也好,上班工作也好,他才能安心地进行下去。
米娘的眼睛看不见,身体也变得冰冷,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另一个人给她带柿子呢?
暂时,那边的冒险就藏在心里吧,他会做一个守法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去探索他想要的真相。
毕竟这个世界可没什么不死人,也没有樱龙,没有狮子猿,没有赤鬼。
九年义务教育告诉他,这是一个讲究科学,抵制迷信的世界。
至于路明非能看见的忍杀红点还有聊熟于心的弹反、识破,就当做不传世武功秘籍收藏起来吧。
比起真实的杀杀打打,他还是喜欢坐在电脑屏幕面前玩星际或者是打拳皇,三国群英也不错。
他寄宿在婶婶家,因为他的父母在海外,他们是考古学家,在做一项足以震惊世界的研究。
据说如果发掘出来,就会像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那样震惊世界,为了这项研究,他们一直在国外。
路明非有六年多没见过爸妈了,加上在苇名城度过的两年,已经有八年了,真的好久好久。
每半年他们都会写信回来,但每次来信,妈妈都遗憾地告诉她回国探望他的计划又要推迟,因为“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
同时还会附上价值不菲的美金,婶婶家的宝马,还有路鸣泽的补习班,都是靠那笔生活费。
他在初中的时候很为爸妈自豪,读了很多考古的书,经常和兄弟们炫耀,走在校门外的小路上,他和同学津津乐道。
一排兄弟摇摇摆摆地走着,占据了半条街,他们大声说话,左摇右晃,但很快,就会有车来接人了。
一个吊儿郎当的兄弟立刻摆正了姿势,钻进车门走了。
一排人一个个离开,最后就只剩下路明非一个人踢着石子到处闲逛。
兄弟们羡慕他的自由,隔着车窗玻璃看出去,路明非的背影自由自在地远去。
“路明非家里对他最好了,从来不管他。”
他想去逛商城就去逛商场,想买冰淇淋就买冰淇淋,还可以去打台球,看电影。
其实他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去逛商场,在网吧坐到发腻之后,就回家了。
进楼却不进屋,从通往楼顶的铁栅栏钻过去,坐在嗡嗡响的空调外机旁边,眺望太阳从西边落下。
想想那个时候的自己,又寂寞又衰,还非得在同学面前撑脸面。
路明非摇摇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在战与火中,他早就领悟了这个道理。
对他的爸妈来说,发掘考古就是他们的执念,比他们的孩子还要重要一些。
他不会怪爸妈,如果一扇门摆在他的面前,告诉他如果你走进这扇门,就可以回到苇名,但代价是十年不能和你的父母见面,他想,他犹豫一番后,也会带着楔丸走进去。
他不再需要别人的爱了,因为他自己就能爱自己。
在战乱的世界,他见过太多比他惨的人。
断了双腿还要售卖物品的商人,儿子死去无法从幻觉中苏醒的老妇人,追求不死而化作怪物的贵族...
他的这些小困难就像是个惹人发笑的笑话,要是开一个比惨大会,在海选赛他就会被淘汰。
有的吃,有的穿,有学上,有游戏玩,甚至还能有一个暗恋的女孩,每天晚上在梦里发春,这是什么神仙生活?
“有我的信吗?”路明非在传达室门口探头,拽着英文发音,“Mingfei Lu。”
“有,美国寄来的。”门卫扔出一封信。
信封里只有一张薄薄的纸,是拒信无疑。
凡是录取信,会夹很多的表格和介绍材料,厚厚的一摞。而感谢你的申请并遗憾你未被录取,只需要一张打印纸就好了。
撕开信封,来信竟然是用中文写的。
出国留学这事,是婶婶灵机一动一力主张的,押着路明非把申请表填了,还慷慨地付了每所学校几十美元的申请费。
路明非的各科成绩中,只有英语还算不错,跟着同班的英语狂人考托福的时候又走了狗屎运,考分不错,以他的成绩,上一本很难,如果能拿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也算对路明非爸妈寄来的钱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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