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火龙果大亨)
- 类型:玄幻奇幻
- 作者:火龙果大亨
- 入库:04.12
两个身披重甲的士兵手持红缨长枪守在门口,对他行礼。
淅淅沥沥的雨丝正从屋檐滴落,空气阴冷,道路潮湿,走廊上燃着火把,望过去,能看到巡逻的士兵。
“这雨下几天了?”他问。
“回李熊大人,这场春雨已经下了四天。”士兵恭敬地说。
“春雨么...”他抬起头,负手而立,走到屋檐边,伸出手,雨水滴在他的掌心,却是冰凉透心。
第一百六十二章 穿越剧
白帝城,关庙沱江边。
夜已经深了,四处静谧,只有夹杂着雨丝飘落的细小风声。
雨水落到江中,却没有泛起多少涟漪,远处,能看到河床上屹立的青铜城。
去年闹了旱灾,整条江水都干涸掉,即使连着下了四天的春雨,也无法滋润干枯的大地,只有小水坑和泥泞的土。
“参孙,多少年不见了。”李熊,亦或者说是诺顿,抬头望天。
一个庞然大物从天空降落,带着呼啸的风声,它浑身漆黑的鳞片张开,似是喜悦般凑向岸边的人影。
“哥哥,我们..这是怎么一回事?”李熊身后,一个年少的小男孩发出疑问。
小男孩约摸十五、六岁,身上穿着简单的白衣,一头黑色的头发直披到腰间,眉清目秀,相貌偏向于中性,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我不知道,康斯坦丁。”诺顿伸出手,参孙很听话地俯下头,“我们...应当是死了才对。”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哥哥?”康斯坦丁往前走一步,拉住诺顿的衣角,金色的瞳孔里透着胆怯,“他们..就要来了吧。”
诺顿轻轻抚摸康斯坦丁的头,拉住他的手,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的脸,和他对视,安抚他内心的不安。
...
路明非躲在枝头,屏气凝神,皱着眉看着下方窸窸窣窣经过的部队。
他们统一穿着南蛮少数民族的服饰,蒙住头和脸,一言不发朝着前方前进。
每个人背后都背着长弓,腰佩大砍刀。
这竟然是一群全部由弓兵组成的队伍。
要知道,古代的弓手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虽然游戏和中经常描写弓手是弱不禁风柳腰细手的妹子,但实际情况却与此截然相反,能使弓的,都是大力士。
宋后常见的战弓有八斗、一石、一石二,
换做现代的单位,差不多相当于105磅、130磅、150磅的弓,而100磅,约等于45公斤。
明代《天工开物》中记载,“凡造弓,视人力强弱为轻重,上力为一百二十斤,过此为虎力,亦不数出,中力减十之二三,下力及其半。”
意思是上力120斤,中力约90斤,下力约60斤,而明朝的一斤相当于今天的1.2斤,由此可知,弓手都是一群胸毛比头发还多的壮汉,虎背熊腰才是常态。
弓手都是稀缺资源,可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
这些人背后的箭篓中都装着长条弓箭,不是电视剧里小小的一支,而是又大又粗又长,路明非隐约间能看到箭的头部,竟然是铲形箭。
这种箭是专门用来针对无甲目标的,中者立毙。
稍微目测,已有上百人从这条林间小路走过,他们完全直线前进,最前方的部队拿着陌刀在前方劈砍灌木开路,似乎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
一群拿着阔刀长弓的人自然不会是去别人家里做客,夜深人静,又有春雨遮拦视线,今天是个很适合夜袭的日子。
而这这附近的城池只有一座——白帝城。
如此看来,这些家伙,就是刘秀派来剿灭公孙述的队伍了。
古人向来喜爱称呼混血为“南蛮”,“胡人”,这些人穿着南蛮服饰,是在暗示自己是混血种么?
诺顿和康斯坦丁,恐怕就是在今天...
路明非小心地远离这支秘密部队,来到最高处的山崖眺望。
他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中的光线,高处的视野很好,能看到屹立在岛上的白帝城,还有远处的青铜宫殿。
白帝城周边本该是围绕的江水,这座城池是典型的军事堡垒,易守难攻,可如今江水干涸,徒步便可以从河床进入。
路明非听着树枝被踩裂的破碎声,这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这片密林里,藏着很多人,似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要去攻城。
这个时间点刘秀已经称帝,基本上统一了中国的东方,接下来便是西伐。
想要统一,白帝公孙述是讨伐的大头。
路明非和这些人的目标并不冲突,他要去取黄铜罐,这些人要攻城。
他望着远处的城市,忽然间耳廓微震,侧头一望,抽出楔丸,躲入岩石的阴影里,迈着幽灵般无声的步伐。
这是一处荒芜的山崖,没有密林遮蔽,只有几块大石头吸收着日月精华。
雨水让地面变得潮湿,踩上去,有青苔,很是滑溜,一个魁梧的身影从山崖下探头,却是一点都不笨重,像是灵活的猴子,几步便跨上山崖。
他的眼睛里燃着熔岩般的金色,接近两米的身高,铁灰色的半长发。
路明非松开了手,把刀插入刀鞘中,从阴影里走出来。
那人猛地回头,摆出一副跆拳道的架势,却在看见路明非的脸后,发出一声怪叫:“怎么是你!”
“你怎么会在这儿?”芬格尔绷紧的肌肉垮下去,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我还想问你呢。”路明非说:“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不知道啊。”芬格尔挠头:“我本来在酒店里看电视剧的,刚看到容嬷嬷扎紫薇,结果忽然那银针发出一道奇异的光,闪得我睁不开眼,再次睁眼的时候,就在这树林里了。”
“下边好多人。”芬格尔耸耸肩:“我看他们都穿着古代人的服饰,我们这是穿越了?被吸进电视里么?”
“倒不是吸进电视里了。”路明非叹了口气,“但是...怎么说呢,和你想的也差不多,就是穿越了。”
“真穿越了啊!”芬格尔吹了一声口哨:“那我们还回得去么?回不去岂不是留在古代三妻四妾,我听说你们中国的古代人,老婆多得用手指都数不过来,那不是爽歪歪。”
“你想多了,有钱才能三妻四妾,没钱连老婆都讨不到。”
“咱们可是现代人啊,什么炼钢造纸,肥皂玻璃,来钱的路数不是多得不得了么。”
“话是这么说,但你看咱俩这样子,像是会这些的么?”路明非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
路明非望了望远处的白帝城,心中有些犹豫。
他在想要不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芬格尔。
路鸣泽说给他安排了一个搭档,看样子就是芬格尔了。
一个时辰的时间,和上次一样,时间到了一切应该就会恢复原样。
雷娜塔从黑天鹅港里带出她的小熊佐罗,还有那些雪橇犬,这样看来,如果他能找到黄铜罐,老唐就能复活。
只要把芬格尔搁在这儿,让他等一个时辰就好了,以他皮糙肉厚的程度,淋会雨,吹会风,也不会有什么事。
路明非不喜欢把无关的人牵扯进来,但芬格尔并不是无关的人,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老唐的朋友。
其实路明非看得出来,芬格尔虽然装作没事人,但在老唐走后,他就再也没有打开过cs。
路明非也是一样,两人都心照不宣地去网上找别的游戏玩。
那张银行卡就放在桌子上,路明非很少去打理它,但卡的表面却总是干干净净的,没蒙上过灰。
这张卡的事情,路明非只告诉过芬格尔,而学院至今也没有来询问过他们关于这张卡的事情,他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上报学院。
毕竟要是让学院知道了,这张卡多半也会被当做“重要研究物品”被收走。
芬格尔到底对老唐的死释怀了多少,路明非不知道,但他肯定没有完全释怀。
“我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害怕。”路明非于是深吸一口气。
“怕?我怕什么?”芬格尔说。
“那边是白帝城。”路明非指着远处的城池说。
“我知道。”芬格尔拍着胸脯,“我来之前去网上查过攻略,虽然和现代的白帝城差距有点大,但仔细分辨还是能认出来。”
“我们现在所处的年代是两千年前的汉朝。”
“这你都知道?你从那些士兵的装备里认出来的么?我只看得出来那是古代人的服饰。”
“诺顿和康斯坦丁就在白帝城里,河床那边的,是诺顿的青铜城,你还不知道这事,我曾经来到过中国,执行‘夔门’计划,从青铜城里把康斯坦丁的卵带回学院。”
“你和我说这个干嘛?这不是秘密任务么?”芬格尔眯起眼睛。
“现在,一颗完好的卵在白帝城里,如果一个时辰内,找到卵,就能让老唐复活。”路明非没有回答芬格尔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着:“一个时辰后我们就会回去,一切回归原位,你会出现在酒店的床上继续看容嬷嬷扎紫薇,我的意思是,我要去白帝城里找卵,你可以在这等上一个时辰。”
“找卵?你疯了么?”芬格尔走过来,抓住路明非的肩膀:“那可是龙王!青铜与火之王!你想让他复活!”
“老唐是我的朋友。”路明非刨开芬格尔的爪子,“我没来卡塞尔之前,他一句一句地教我怎么用英语对付面试官,连着几个晚上开视频纠正我的发音,我和他打了一个暑假的游戏,去芝加哥火车站之前在他的出租房里玩了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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