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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火龙果大亨)


此时食堂里的人很少,二楼是点菜区域,算是高端餐厅,换在一般的大学里就是小炒的窗口,价格要贵上许多,所以大部分学生都只在一楼用餐,况且时间到了深夜,只有一些吃夜宵的男学生和约会的情侣。
有人似乎是认出了路明非,他们壮着胆子走上前,想和路明非合影,还有一些是古德里安教授的学生,过来给这位老教授敬酒。
一时间,他们这儿热闹起来,人渐渐聚集。
古德里安教授又喝上头了,他脱下上身的衣服,拍起手,微醺着唱老歌,有背着吉他的学生坐下来为他伴奏,路明非在一旁拍手打节拍,零依旧没说话,一边喝酒一边撸串。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当我是个孩童的时候,我经常收听广播)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等待着我最喜爱的歌曲)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当它们播放时我也随声附和)
it make me smile.(这让我感觉如此愉快)
...”
《yesterday once more》,这首创作于1973年的金曲曾被无数歌手翻唱过,曾入围奥斯卡百年金曲。
理查德·卡朋特和约翰·贝迪斯为回应七十年代早期的怀旧风创作了这首歌曲。
这首夺金单曲在美国和英国两地都取得亚军的成绩,已成为永恒畅销单曲之一,很多人都听过这首歌,或者是父母放给他们听的,或者是学校的老师放给他们听的。
路明非听着吉他手的旋律也感觉到某种熟悉感,似乎在哪儿听过。
有人小声地附和古德里安教授的歌声,到了最高潮,很多人情不自禁地唱起来,变成了合唱。
“every sha la la every wo'wo (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旋律)
still shines(至今仍在闪耀)
every shing-a-ling-a-ling that they're starting to sing(每一个音符都跳跃起来)
so fine(如此美好)”
路明非终于想起来了,初中时,那位年纪很大的英语女老师在早读课上放了这首歌,当时他正因为迟到在门口罚站,同学们在为英语艺术节的合唱做准备,这首歌就是被挑选的曲子。
他隔着门听同学们唱歌,手里攥着婶婶放在桌上的10块钱早饭钱。
那时候是冬天,天才蒙蒙亮,走廊里吹着冷风,他的手冻得发僵,没买早饭是为了把钱留着下午放学去网吧上网。
教室里几个哥们对他比起大拇指,他不屑一顾地笑了一声,对着英语老师比了个倒拇指。
他总是和班上的同学吹嘘他的考古爸妈,同学们都很羡慕他,倒不是羡慕他在国外的爸妈,而是羡慕他的自由自在,没有人管他,想迟到就迟到,放学了随便去哪儿玩,也不用非得跟着唱什么鸟语外国歌。
但其实那天路明非真的很想进教室,外面太冷了,他昨晚又在网吧坐到了、10点钟,等婶婶睡着了才溜进门,饭桌上早没了他的碗,一天一顿就盼着仕兰中学的免费午餐。
他从昨天中午饿到今天早晨,迟到是因为不想花两块钱赶公交,省着这两块钱,可以多上半个多小时的网,要不然等下机了,又只能对着黑色的屏幕发呆到10点钟。
他也想坐在有空调的暖和教室里唱歌啊,想要早上有人送,放学有人接,回到家里是热腾腾的饭菜,爸爸妈妈问他今天又在学校里干了什么,然后约定着等他考试成绩进步了全家出去旅游。
“all my best memories(我所有美好的回忆)
orge back clear to me(都清晰地在脑海浮现)
some can even make me cry(有些记忆甚至让我潸然泪下)
just like before(就如同往昔一般)
it's yesterday once more(仿佛昨日重现)”
原来不知不觉,那些日子都离得那么远了。
路明非跟着古德里安教授一起唱歌,他后来也进入了合唱队,这是全班合唱,每个人都要唱歌,他也要。
歌曲结束,又有人上来找他要合影。
他和才认识的人互相搭着胳膊,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照片里的他穿着白大褂,这是古德里安教授送给他的礼物,这种白色的衣服一般只在医院、研究所这样的严肃场合使用,看起来他像是个大人了,一个研究学术的成熟男性,或者像是一位准备为病人做手术的医生,只是头发还有些乱,他一直弄不来发型。
吉他手还在拨动琴弦,古德里安教授拿出电话拨通号码,让芬格尔这位留级4年的学长给同学们打声招呼。
零又吹完一瓶啤酒,左手拿着烤羊肉串,无声地咀嚼着。
这是2009年的初秋,路明非的18岁生日过去两个月,他终于是个成年人了。
他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如何,但今晚的烤串很香,比以往吃的要要香一些。
他又悄悄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的两颗黄铜蛋紧紧搭着,似乎永远都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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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晴朗,阳光温暖,湛蓝的天空上几朵云漂浮着。
一个穿黑色作战服的人在山谷中俯身穿行,腰间别着弹夹和乌兹冲锋枪,大腿上绑着刺刀和手枪,背部有一柄长刀。
硬皮靴轻轻踩过落叶和枯枝,却几乎没有响声,山谷里到处是肆意生长了几百年的红枫和乔木,巨大的树冠垂下阴影,他像是无声无息的幽灵,在黑暗中游荡。
山谷顶端能看到金属护栏,那是弯曲的山间公路,但听不见车子经过的引擎声。
突然,人影的前方的树冠上立起一块白色的假人牌,随之数十个持枪假人牌从四面八方出现,红色的激光扫描点锁定黑色作战服。
他停在原地,左手抬起,对准一处牌子数量最为稀少的粗壮梧桐,一个钩爪带着绳索从他左手处发射,尖锐的勾刺嵌入梧桐的树皮,接着飞快地收缩,将他的身体拖离地面,发出破空声。
与此同时,数发枪响射向那人一秒前站立的位置,在原地留下一圈红色的印记。
伴随着另外的七声枪响,8个假人牌应声倒下,六发命中红心,最后一发一串二。
收缩的绳索将他飞快地拉近高大的树冠顶端,一个后空翻,他稳稳地落在枝头,几片树叶被震脱,飘向地面。
乌兹冲锋枪上膛,拉保险杠,在树叶飘落到地面之前,所有的假人牌都倒下,但立刻又有更多的假人牌立起,密密麻麻的的激光点锁定枝头。
他再度使用勾爪抓住山谷顶端的金属护栏,像是人猿泰山那样在半空中飞跃而过,乌兹冲锋枪的枪口接连冒出火花,每一声枪响,都有一个假人牌倒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探戈舞王
“1分07秒,125个假人,平均每秒击倒两个,没有被任何一发颜料子弹命中,太强了...”威利看着笔记本电脑上反馈的数据,连连惊叹。
“路明非,回来吧,第二次测验结束。”曼斯对着耳麦讲话。
“收到。”路明非取下战术护目镜,将手枪别到大腿上的战术包里,为乌兹冲锋枪上好保险后放在腰带上,往山谷外走去。
这里是卡塞尔学院外的一处实验用山谷,也是实战演戏课的上课场地之一,那些假人都是训练和考试用的,黑色作战服上装有追踪器,假人能通过追踪器的信号跟踪,并发射颜料子弹进行射击。
“感觉如何?”曼斯走过来,帮他脱下作战服,里面是一件黑色的背心,左手臂处,装备着一个金属质感的特制护臂。
外表是延伸出去的金属外骨骼,和路明非的皮肤紧紧贴合着,泛着玫红色光芒的宝石镶嵌在肩膀处,一条绳索款在手臂和手腕之间,勾索的尖端如同弹头一般收紧,呈现一个玲珑的菱形晶体状,尖端与路明非的手腕方向保持一致。
画风很有未来科技的感觉,就像是什么超级战士的装备。
“停滞感减少了很多,重量也轻了不少,绳索的长度也达到了我的预想。”路明非说:“如果非要我说还有什么缺点的话,就是穿戴太麻烦了吧。”
曼斯教授和几个研究员过来帮路明非取下这件“机械义手·内测版”,几个人忙活了半分钟,才把这玩意取下来。
“这属于下一个阶段要优化的东西。”曼斯把机械义手装回黑色的提箱,“数据已经发送到你的邮箱里,回去好好分析,后天之前把实验总结交给我。”
“好的教授。”路明非点点头。
“下周是大一新生的课外实践课,以你的评级,肯定会被安排去参加危险性较高的任务,注意安全。”曼斯把提箱锁好。
“会碰上死侍么?”
“大概率会,也可能是什么变态杀人魔。”曼斯把提箱交给威利,摸出雪茄剪和雪茄盒,用打火机点烟,吞云吐雾,“在出发之前我会对‘义手’进行一次调试,许可你这次实践课携带,这是你第一次实战,谨慎使用。”
“我会小心的。”路明非忽然顿了顿,又问:“如果碰上变态杀人魔该怎么办,和对死侍的处理办法一样么,还是报警?”
“我们是特殊执行机关,拥有优先处理权。”曼斯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懂了,教授。”路明非点头。
“你先回校吧,我们还要对场地进行复原,《魔动炼金设计学一级》的考试在12月22号,记得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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