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贡只觉得白光一闪,自己就被轰飞出去,仰面啪叽一声砸卧在地。他觉得全身麻痹,手指脚趾完全失去直觉,两个耳朵轰轰作响,也不知道这轰轰声是来自天上的雷鸣,还是脑袋里面的洪钟。
爱斯贝丝的尸体先被电解了水分,碳化成了焦黑的状态,然后发生了气体爆炸并燃烧起来。短阔剑和匕首从尸体里掉落,猎首斧在“坚”字符文的作用下依旧斜插在地上,支撑着燃烧的尸体。天上的落雨暂时还不能浇灭尸体上的火,它本就在雷击和爆炸中变得脆弱,燃烧破坏了它最后的完整性。先是被砍坏的肩膀,后来是四肢和头颅,爱斯贝丝很快就碎成一块一块,不管他原来是什么,现在都难以分辨了。
雷霆左突右闪,在各处落下,雨势越来越大。若不是集中全身力气侧过身来,达贡差点就会被扑面而来的大雨呛死。
用了二十分钟,达贡才能慢慢爬起来,坐在滂沱的大雨中,擦擦鼻子和耳朵,之前这些部位都出血了。他并非雷击的目标——也幸亏不是——但是雷击的余波也够他受的。更可怜的是星盔,小熊蜥现在还昏迷着,只是靠着直觉吸附在达贡的胡子上,这才没被雨水冲走。
将熊蜥放到耳边,听听它的呼吸和心跳。“还行,挺有力的。应该没什么问题。”达贡将熊蜥搁在兜里,用双手抹抹脸,看看雨势。这一次的雨比之前更大,不过雷电没有那么频繁,相比较还是安全了一些。于是他手脚并用,抓着泥土和青草,快速爬上山坡,抓住两个麻袋,用最快的速度重新滚下来。
留在坡顶就是等雷劈,达贡才不会犯那种错误。
大雨之下,爱斯贝丝已经熄火,皮肉几乎不存,只留下难以辨别性别的骨架。那身天鹅绒衣服全烧没了,黑曜石匕首也成了碎玻璃,倒是一条细长的蛇皮腰带完好无损,看起来就不是一般的东西。
“这是我应得的战利品。”达贡将腰带捡起来,比了比长度。可惜,爱斯贝丝的腰比较细,能够穿上腰带,坚古族人还是相对“浑圆”了些。这蛇皮腰带围不成一圈,绑在手脚上又没有意义,于是就被达贡塞进麻布袋里,等着寻找买家。
将短阔剑和匕首重新收好,达贡解除猎首斧的符文,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武器还有些温热,那是雷击造成的,大雨也没能将它完全冷却。为了避免成为下一个被烧糊的尸体,达贡根本不敢停留,径直闯进马场的一座废弃大屋内,这才敢整理整理东西。
脱下湿衣服,拧干毛巾,好好擦拭一番。屋子里还有许多捆起来的草,以前是马的饲料,早就不适宜吃,但可以用来生火。燧石与铁片稍微擦干就能打出火星,是值得信赖的工具。火光中,达贡开始感到温暖。
星盔醒来,用舌头舔舔眼睛,然后爬出口袋在火堆旁烘干自己。达贡从背包里找出肉干,用刀切成小块,这便是他们两个的夜宵。外面还在下雨,今夜他必然会在雨中作战,一些准备必须做好。盔甲的重量会增加,因此要尽可能减轻身体负担,以此来抵消它对灵活性的影响。
夏季的雨,可能会凉,但从来不冷。达贡只需要穿最单薄的衬衣,隔开盔甲和皮肤,避免摩擦出血就可以。由拼接甲片和多层皮革压制而成装甲衫能够提供相当体面的防护,小圆盾一样的护膝和护肘,用几根铁杆代替弧面连接膝肘与脚腕手腕,这不是护腿和护臂,但对于劈砍和砸断的伤害至少有一定的防护作用。
武器要带好,这次可把弹弓用的铁珠挂在腰带右侧。专门给猎首斧准备的武器钩在左侧,可以在使用弹弓的时候钩住长柄武器,从而解放双手。两柄投掷用的小型飞斧贴着大腿挂好,装甲衫外面的武装带,在胸前绑着握柄斜向下的匕首,在肩后放着四把飞刀。
护颈和头盔是配套的,关键就是这个配套而不是贵重。护颈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割喉,它同时是立起来的,能够顶住头盔,不让它剧烈向下。这在锤子敲击头盔时可以起到支撑作用,将一部分冲击力转移到肩膀上,而不是让头骨、颈椎承受。它不能消除来自钝物砸头的致命威胁,但给了很大的活命机会。
头盔外面带上防雨的帽子,用绳子固定,这对视线有好处。因为手上要带武装手套,上面有防止切割的金属甲片,再加上皮革,就不容易擦拭眼眶附近的雨水,所以带檐的帽子就很重要。最后,也几乎是最重要的就是泥魔皮革的鞋子。外面的地只会越来越湿滑,这双鞋子可以提供巨大的战术优势。
没盾牌,一个锅盖也能提供帮助。外面的大雨会严重影响弓弩的威力,即便是钢弦的重弩,也可能因为打滑而失去准心。况且钢弦的重弩那是坚古族人的武器,人类的弩弓还是以兽筋制作为主,雨水会让它变得松弛而是去威力。
拿在手里的锅盖挡一下,加上装甲衫,差不多就能避免弓弩的致命伤了。只要进入混战,一松手就能丢掉锅盖,或许还能用它来砸人。外面雷声不断,达贡肯定不会站在空旷的地方,可以预见他的旁边和身后都是建筑物。依托建筑,不仅能够减少雷击的可能,也可以挡挡弓弩,减少受敌方向。他可是要一个人杀回去,尝试将金狗商会的人救出来,天然就处于人数上的劣势,这些细节必须考虑到。
把该吃的、该喝的都完成,把该排出来的重量丢在这个废屋中,达贡轻装上阵。他把两个麻袋找角落藏好,然后披着一块帆布当做雨衣便走出门去。在看到敌人之前,身上的水越少越好。
白马镇,达贡来了。
第94章 镇口
黑夜中的暴雨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抬头看天,黑漆漆一片,雨水仿佛从虚无中来。若不是雷霆间或照亮天空,将正在翻滚的厚重乌云展示给人看,真会让人错觉上面是片无尽的海。
白马镇早就歇息了,镇民躲在家里,如同雏鸡躲在母鸡的翅膀下,根本不敢向外看一眼。所有的屋子——除了领主府的豪宅之外——都灭着灯,房屋、街道与夜色混成一团,几乎分辨不出来。但是当达贡来到白马镇外的时候,分明有六盏灯、两桶火和七个人在等着他。
这六盏灯是附盖提灯,有专门设计的防雨溅、防风吹设计。街道左面的房屋下有三盏,右面有三盏,分别由六个人提着。两个大铁桶一左一右放在街道最前端两个房屋的屋檐下,里面搁着碳和柴,可能还浇了煤油,因此燃烧的特别旺盛。从桶口探出的摇曳火光是这雨夜中最亮的东西,但在达贡看来,或许先要把兰莉明亮的红色眼睛排除出去再说。
她在等我。达贡心想,她果然在等我。
其实达贡根本不知道治安官的房子在哪儿,也不知道金狗商队的人被关押在哪儿,但他知道兰莉会在镇子这里等他。兰莉肯定想要知道达贡与爱斯贝丝战斗的结果,现在她知道了。但是达贡也想知道兰莉思考的结果,或许他马上就能知道了。
“就是他!情报果然没错!”兰莉的红色眼睛穿透雨幕,比普通人类更远、更早看到提着锅盖、蒙着帆布而来的矮人。她靠在墙上,一只脚搁在地上轻松地摇晃,拿出那套意料之内的说辞:“那是金狗商队的余孽,来破坏领主大人与精灵总督的会面。拿下他或者杀了他。谁能做到,我就和谁睡觉。”
“真的?!”“真的!”“我来我来!”
六个手下分成两个三人组合,分别位于道路两侧的屋檐下,与兰莉在一起的那三个人听的最清楚,已经呱噪起来。街对面的三个人受雨声的影响,反应稍微慢了一些,但谁也没想到第一个冲出来的人居然就在这边。
是在旅店里见过的半精灵,名叫诺如,他是个黑头发的俊俏年轻人,一黑一绿的两只眼睛和自然卷的头发给达贡留下了印象。若是现在仔细看看,好像爱斯贝丝的头发也是卷的,只不过是那种大波浪。眉眼与脸型上,诺如和爱斯贝丝也有好几分相像,难道爱斯贝丝那个喜欢兰莉的弟弟就是诺如吧?
“你们谁都别上,这个矮人是我的猎物!”诺如走进雨中,漂亮的脸上露出邪恶的表情,因为激动而颤抖的手里提着狰狞的弩弓。“兰莉是我的,她要为我欢唱。而这个矮人,就是……”
他还没说完话,就把弩弓抬到脸颊旁,用绿色的那只眼睛瞄准。大家屏住了呼吸,大雨仿佛都瞬间变成哑巴,天地间所有声音都在等待着弩矢的击发,而达贡继续向前,迈出了一步。
弦猛地震动了一下,许多雨滴被切割、撞击变成了碎片。锅盖在空中画了个弧,随后是一阵沉闷地、短暂地响声。雨水重新哗啦啦倾盆而下,背景音再度嘈杂起来,锅盖上多了一支弩矢,斜插着,它甚至没有射穿。
“他挡住了!他他妈的居然挡住了!”
当然挡住了,不然武器大师是干什么使的?弩弓比弓箭更容易上手,几乎没有门槛,但是也缺乏上限。十字弩的弦只有一种施放回弹的路径,卡着弩矢的槽只有一种射出的方向。弩手瞄准的时候无法掩饰攻击意图,击发的时候也无法施展出弓箭手特有的技艺。达贡的判断还可以,大雨也帮了忙:弩弦扫飞雨水时浪费了许多能量,降低了弩矢的初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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