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们是藏起来了,但不在屋顶上。这里就咱们三个。”达贡伸手拍了拍屁股下面的箱子,说道:“我在这里面放了四把弩弓,都是上好弦、没沾水的。”
“我射术很差,就不掺和了。”托比一拍脑袋,说道:“对了,我带的驴子上还有根绳子,看样子挺长的,我可以做个拦阻绳。博尔赫等人都骑马,对不对?”
“就你的力气,你能拉的住?”
“能帮在柱子上就行。反正马也拉不动屋子。”托比说道:“我个头小,更容易躲起来,如果他们发现我,那就更会怀疑有其他人也在躲着,这里是个陷阱。不过我怕吓坏了他们,若是不过来,那就麻烦了。”
“明天就要审判强盗、接任领主,博尔赫必须解决咱们这些问题人物。他必须来,也必须打到底。”杰洛斯说道:“哦,我都是听拉缇说的,她专门回了一趟兽医法瑞尔那里,把知道的告诉我了。”
达贡突然觉得有些不太对劲,自己忽略了这个细节。拉缇回法瑞尔那里做什么?她听到消息且知道矮人不在了,那也没必要跑一趟兽医啊?达贡正要详细琢磨琢磨这件事,就听到一阵激烈的马蹄声从领主府方向传来。
“这么快!”托比一句废话都不敢再说,拔腿冲向驴子。
可不是快嘛,十几秒之后,博尔赫与他的四个骑士就来到街道另一头。五个骑士都用面甲挡住长相,一只手是盾牌,另一只手握着长枪。白马镇不愧有给人类骑士长期供马的传统,这里的战斗用马具一应俱全。那些马也披着盔甲,眼前只露出细小的窄缝。它们各个都被喂养的非常强壮,脑袋距离地面超过两米,扎实的肌肉仿佛是猛兽而不是草畜。
达贡丢掉香肠,站到箱子上,挥舞猎首斧。他遥指着博尔赫,然后做了个切脖子、砍脑袋的手势。
“这个矮人,大概觉得站在箱子上就可以抹平身高劣势。”博尔赫在面甲后面哼了一声,然后又咦了一声。“那个拄着拐的,看起来有些眼熟。”
“对,好像见过他,但我想不起来了。”一名骑士回答。
“瞧,还有个半身人,正在努力绑绳子,似乎是要准备绊马索。哪有在眼皮下面干这个的啊?就他那高度,就算举起绳子来,也完全可以跳过去。”
“没必要等他,这个地面还是太差了,我能感觉出马匹有些打滑。”博尔赫说道:“按照原计划,半速冲锋,左右切割。还有,把钢盾架好,小心他可能会有弩弓。”
“从治安官那里拿到的?兰莉,回头我要好好收拾她。”
博尔赫并没有说兰莉可能已经死了,那没必要。他从骑枪架上提起长枪,用腋窝夹住,而他胸甲上刚好有个挂钩可以辅助承担重量。其他骑士的动作也都整齐划一,毕竟都接受了完整的骑士训练。
“杰洛斯,你躲躲吧。”达贡一只脚向后,抬起脚后跟,脚尖踩在箱子后沿的边缘。“他们会左右冲锋,两面夹击,那么目标就是我一个人。你伤势还没好,活动不方便,躲不开。”
“反正我跑不过马,如果不在这里赢了,就在这里死了。”杰洛斯解开蓑衣,让它自然滑落,在他的衣服上挂着六柄大小不一的匕首。
“你这匕首不怎么样啊!”达贡瞥了一眼,说道。
“从法瑞尔那里抢的,有些是给牛马削蹄子的,凑合着用吧。”杰洛斯笑道。
“我背后有飞刀,全给你了。”达贡稍稍歪歪身子,将后背凑过去。
“一看就是矮人的做工,真是好东西。”
就在他们交换武器的时候,骑兵开始加速,以左右稍微分开的一字长蛇阵前进。他们的装备精良,动作稳定,看起来就不好相与。尤其是他们的坐骑,训练的水平很高,居然可以左右晃动做出假动作,这大大提高了防守和反击时机的判断难度。
“来了!”达贡见马匹猛一低头,就像扎了个猛子似的,就知道加速冲锋的命令已经下达。他向后一滑,退到木箱后面,顺势打开盖子。木箱是放倒的,盖子就在后方,里面用帆布和木条搭起简易的防雨棚,里面放着四把弩弓。
“杰洛斯,给!”
“我不要。”杰洛斯在木箱左侧,猛地向前垮了一步,将两根拐杖交叉戳进泥土里。它们形成一个X字,位于偏左方的位置。这种样式看起来像是拒马,但实际上毫无意义,直接可以撞开,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他这是要做什么?
“来吧,博尔赫!”杰洛斯抽出两根飞刀,在空中同时甩起然后接住,这就掂好了它们的重量,掌握了其飞行的旋转特性。“我是金狗商队的杰洛斯,你刺我心脏一刀,可我从坟墓里爬出来,找你报仇来了!”
给他说这个干啥?达贡只忙着将弩弓端到脸颊旁,粗略瞄准就开始射击。
第101章 有马
弓弦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弩矢从雨滴的缝隙中穿出。为首的骑士将大部分身体藏在盾牌之后,全身上下的要害只露出一只透过面甲缝隙观察的眼睛。他一夹马腹,战马低下头去,弩矢从鬃毛上划过,撞在带有圆弧的盾牌上,留下一个浅浅的凹坑,滑了出去。
达贡扔下十字弩,他已经双手伸向第二把弩弓,但还是拐了个弯,拿起猎首斧。从刚才那一次射击的效果看,再进行尝试也很难形成杀伤。白马镇的骑兵至少在正面对敌的时候,盔甲防护的效果极佳,极大压制了自己家弩弓的效果。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博尔赫的骑士们知道白马镇有许多弩弓,所以特意练习了该怎么应对。
“杰洛斯,我护不住你。”达贡看了一眼首位骑士端枪的方法,知道他重右轻左,便向他相对薄弱的方向移动。“永远不要看我的脑袋,小心会被强光闪烁。”
“嗯?”杰洛斯微一皱眉,随后一笑:“谁用你保护了?”
骑士逐渐靠近,一道雷霆闪过,将街道照的雪亮。他已经看清了道路的情况,判断这里并没有陷马坑之类的玩意儿,于是开始提速。他在心中嘲笑对手,不管是半身人还是矮人,加上那个瘸子,看起来脑子都有问题。一个冲锋,不管用长枪命中哪个人的哪个部位,他们都会死。
这就是骑兵的威力和信心!
突然沉重的马蹄声让达贡完全专注起来,生死在一瞬间就能分出来。土元素和火元素的法力在体内聚集,“烁”字符文蓄势待发。恰在此时,杰洛斯突然向侧面跑去,他有力的双腿和灵活的身手完全看不出有伤的样子。只是一眨眼功夫,他就冲到房屋的屋檐下,手中的飞刀蓄势待发。
“连我都骗。”达贡微微一笑,“谁不是呢?”
“烁!”
强烈的白光闪烁,仿佛又造了一道闪电。这闪电来自地面,光芒直射骑士的双眼,战马嘶鸣起来。在骑士的控制下,战马依照惯性继续前进,不管前面是刀山火海亦或是悬崖峭壁,它只当自己看不见,只当自己不知道。但是骑士必须知道敌人在那里,否则也只能根据最后印象往盲目的角度刺出长枪。
达贡当然会变换位置,不然等着变成长枪上的肉串吗?此时,完全没有时间浪费在任何不必要的动作上,面对骑士只能闪躲,绝对不能招架,哪怕是坚古族人也不能正面抵挡骑士的冲击力。至于砍马腿,那也只是一斧子买卖,若是只有一个骑士,或者只有一个冲击面,达贡还可以试一试。这是四个骑士的轮番冲锋,他不能在任何一波攻防中损失半分灵活性。
传说中坚古族人是可以正面抵抗骑士冲锋的——那就是传说。身为武器大师的托蒙德给达贡讲过其中的奥妙,根本就和坚古族人的身体素质无关,完全是一种全身重甲的特殊技法。
超重的坚古族全身甲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重量分担的情况,它是有一种静止状态下可以让身体几乎不承受盔甲重量的“休闲”姿势的。在面对骑兵冲锋时,采用正确的动作,可以让盔甲与地面形成夹角,将几乎所有的冲击力全都引导向地面,盔甲的使用者只承受很少的一部分。这样一来,骑士就像撞上石头一样,可不是盔甲里面的矮人像是石头一样。
没有那种超重的矮人盔甲,矮人就不可能肉身抵挡骑士。达贡盯紧骑士的动作,看着他的眼睛和肩膀,判断他出枪的节奏。座下的马会有高低起伏,会让骑士在超重和失重之间循环,而马背上的射击或出枪节奏都与它有关,力越简单就会越准确。
达贡躲开了第一枪,骑士从他身边掠过,第二枪随后跟到,来自另一个方向。达贡立刻反向闪躲,发挥出他惊人的灵活性,身体在枪尖旁边擦了过去,还是不让它命中。同时,对前两枪的躲避同时是面对第三枪的假动作,他将猎首斧矛尖向下,长柄竖在自己脸上,尾纂向上,将它当做一个没有阻碍的滑动长杆。这是他的防守面,位于长枪和他的身体之间。借助倾斜的角度,长枪从长柄旁滑过,就像弩矢滑过了钢盾一样。
他让过第三骑时已经承受了一些冲击力,身体在地面上滑动十多厘米。虽然打滑了,但他依旧保持着身体的竖直稳定,而第四骑就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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