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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之逆天改命 (刺桐2016)


  衣柜内挂着各式各样的衣服,而且这些衣服并不是正装,而是浴袍、内衣之类的。杨信在三个月前托侍女送过林诗音凶罩,林诗音已经习惯了不再用束胸,在侍女的帮主下,林诗音换上了内衣,穿上了浴袍,便被侍女拉着坐在梳妆台前,梳装台上摆满了林诗音不认识的化妆品。
  侍女一一介绍,并告诉林诗音,这是龙四爷花了数年的时间,拖人在极西之地找来的,这些化妆品比这里的胭脂水粉好多了。
  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对化妆品天生有着极度的敏感性,不到一会儿,这一大桌子化妆品林诗音便了解通透,并选出最适合自己的几款产品。
  林诗音刚刚补了个淡妆,就被侍女拉着来到另一间屋,这屋子一看就知道是餐厅,餐厅茶几上摆着一套茶具,茶杯是瓷器,但不同于中原名瓷,乃是一种薄如蝉翼有些透明的骨瓷,工艺之精湛令人咋舌,这种瓷器只怕皇宫大内都没有。
  这里的几乎每一样日常用具和陈设都是价值不菲世间罕见的宝物,林诗音不免有些缩手缩脚,正在这时,两位侍女推着一辆小车过来,小车上装满了精致的食物,而且这些食物都是热的,伴随着热腾腾的烟火气,香气扑鼻而来。
  原始的纯天然食材加上现代调料,用现代烹饪手法做出来的美食其好吃程度超出了林诗音的想像,而且这顿饭是根据林诗音的口味做出来的,一下子就俘虏了林诗音的味蕾。
  吃完饭后,自有侍女收拾,另一侍女又将林诗音领进卧房,侍女介绍道:“这是龙四爷为夫人特意挑选的房间,这是一处套间,有书房、衣帽间、阳台,夫人每日便睡在这间房里。”
  这间卧房很大,比冷香小筑大多了,卧房里的大床足够四五个人并排躺上去,上面的被褥都由彩霞似的锦缎织就,摆放的家具不是紫檀便是黄花梨,漆面平滑水润,一看就是能工巧匠的作品。
  衣帽间里的锦衣玉袍琳琅满目,挂在金属衣架上成行成列,各种鞋子、靴子、头巾、珠冠足足堆成了小山,最吸引林诗音人眼光的是一排排颜色各异的长筒靴和高跟鞋,林诗音无师自通地便了解了鞋子的用途,不禁挑出几双试了试,林诗音发现自己换上长筒靴和高跟鞋后,自己那双浑圆笔直的大长腿显得更长……
  “少爷呢?”林诗音忽然问道。
  “少爷已经吃过晚餐,在院内玩呢。”侍女说道。
  林诗音换上衣服,来到院内,发现龙小云在院内的地上爬来爬去在玩,只见龙小云将手中的珠子弹来弹去,当林诗音走近前来,看清龙小云手中的珠子时,脑代“嗡~”地一下子炸开,这哪里是珠子,这是透明的琉璃宝珠,有的在灯光的照射下还闪现出七彩的光芒。
  这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宝物,但是,这种宝物在龙小云手中却如普通的石头一样,被他丢来丢去。
  林诗音上前就是一巴掌,怒声说道:“这种宝物是你这样玩的吗?丢了怎么办!”
  龙小云现在还是个三岁大的孩子,见手中的玩物被林诗音抢走了,不禁“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如果在以往,林诗音绝对会哄着,现在的林诗音顾不得哄龙小云了,带着侍女满院子里找这琉璃宝珠,片刻之后,林诗音手中的琉璃宝珠就有近二十颗,有的龙眼大,有的猫眼大……
  林诗音赶紧将这些宝珠收起来,气呼呼地说道:“你们老爷对少爷太宠了,这种宝珠怎么能让少爷玩,对了,你家老爷呢?”
  “老爷早就休息了,夫人,今天劳累了一天了,也早些歇息吧。”侍女说道。
  林诗音让侍女抱着龙小云来到洗浴室,给龙小云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爽,便来到了卧房。林诗音这一天行来,受到的打击不小,受到的冲击更不小,心神交瘁,躺在舒适的大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只不过,在临睡前,林诗音的嘴角莫名地露出一抹微笑,林诗音知道,龙啸云这一切都是为她做的,林诗音心中触动很大,周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也不过如此吧,不知不觉间,李寻欢的身影在林诗音心中淡了许多。
  杨信当然没有休息,而是远远地观望着林诗音,尤其是看到林诗音打龙小云以及急赤白脸地打玻璃球的场影后,杨信不禁一笑。
  “这才是真正的林诗音啊,不是被李寻欢和龙啸云神话了的女神,而是接地气的女人,唉,吾与那曹贼何异啊,唉,恨不得早日成为曹贼啊。”杨信轻笑一声,杨信知道,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林诗音睡得很沉,林诗音感觉自己自李寻欢离开后,从未睡过如此舒爽之觉,而且林诗音也特别舍不得如此舒服柔软的大床,睡在床上,仿佛就是睡在云间,林诗音生怕这一切都是梦。
  好在,这一切不是梦。
  林诗音刚刚醒来,准备起床,便有侍女伺候着她洗漱,待洗漱完毕后,侍女便会送上可口的早餐,这种早餐林诗音别说吃过,见都没见过,松软的面包,清脆的小菜,糖心的鸡蛋,醇香的五谷豆浆,香香的牛奶……等等,早餐很多,供林诗音挑选,不知不觉间,林诗音吃了个肚圆。
  “夫人,老爷在外面等候多时了。”侍女说道。
  林诗音连忙走出屋,发现杨信正站在院中的一处马车旁。
  “夫人,请上车。”杨信一掀马车帘说道。
  “我们去哪?”林诗音下意识地问道。
  “回李园,搬家,李园虽好,但毕竟是贤弟的祖产,我们在李园居住数年本就过份,现今,我们有了自己的居所,当然要搬出来,百草原虽然地理位置偏僻,但也独具特色,希望夫人喜欢。”杨信说道。
  一提到李园,林诗音的心情多少有些一黯,但比以前好多了,经过昨日逛了这么一圈,林诗音的心结便打开了,只是林诗音不大愿意面对现实罢了,但现实毕竟是现实,而且百草原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多少也缓和了林诗音的心境。
  林诗音默默地踏上了马车,看着杨信的背影欲言又止,林诗音不知道该不该告诉杨信,怜花宝鉴就在她的手上,最终,林诗音还是将这个秘密压在心底。
  众人一路来了李园,杨信找来李园的那些老人,按照记忆,将李园摆成原来的样子。说是搬家,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搬的,因为李园是人家李寻欢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人家的,龙啸云所拥有的只是一些衣物罢了,龙啸云的衣物杨信没兴趣穿,随手赏给了下人。
  真正要搬的是林诗音的家产,不过,林诗音发现百草园一应事物应有尽有,似乎也没什么可搬的,林诗音只是趁着无人注意,把怜花宝鉴藏在自己的怀中,然后象征性地收拾了些衣物便来到了马车上。
  “姐姐去哪,我便去哪?”在林诗音即将登上马车时,一绝色美女远远地跑来,跑到林诗音身边后,坚定地说道。
  “我怎么把她给忘了!”


第412章 让林仙儿重新做人的可行性操作
  林仙儿!
  这也是将一把好牌打的稀烂的主,美丽加任何技能都是王炸。
  林仙儿美吗?当然美!
  林仙儿的外表毫无缺陷,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男人不敢逼视,世上极少人能够抗拒她出谷黄莺般的娇柔音色,与诱人销魂的完美躯体。尤其是双手,堪称完美,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与林诗音相比,单论外貌,林仙儿略赢一分,但论气质,林仙儿略逊一筹,两位都是绝世美人。
  但品性却是两个极端,论心机,林诗音根本不是林仙儿的对手,于是,林仙儿最终上了林诗音的马车。
  对于林仙儿,杨信很难说的上喜欢,毕竟,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要说有多厌恶,也没有多少厌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且,后世有的是比林仙儿还要渣、还要滥情的女海王;见得多了也就无所谓了,林仙儿对杨信来说只是熟悉的陌生人罢了。
  虽然要整理的东西很少,但一收拾起来便是大包小包的,破家还值万贯呢,更何况像林诗音这种富贵人家,林仙儿的东西也不少,折腾了一整个白天,临近天黑才收拾完闭。待收拾利索,杨信便将李园所有的钥匙统统交给了留府李府的老人,带着林诗音等人直奔自家的百草园。
  回到百草园之时已经是晚上,饶是林诗音昨夜已经见识到庭院内炫丽的灯光,今日再见,仍然感觉到异常的震惊。
  跟随在林诗音身侧的林仙儿直接傻了,林仙儿再有心机,面对这灯光照射下美轮美奂的庭院,仿佛遭受了降维打击一般,心中只有震撼。
  杨信给林仙儿分了一套独立的小院,小院虽小,但五脏俱全,洗手间、梳妆台、化妆品、穿衣镜、衣帽间、衣服、鞋子等等,一应俱全,但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无法与林诗音拥有的相比。
  林仙儿还未走进屋门就再一次地被震傻了。
  林仙儿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莫名地产生了一丝恐惧之感,这不是生死之间的恐惧,而是像吊丝徘徊在高档会所门口想进而又不敢进的恐惧,林仙儿面对眼前的一切,仿佛有一股气场将其挡在门外,即使林仙儿明知道这套小院是杨信赐予自己的,此时的她也显得万分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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