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可能对此挂怀,但现在我真的不怎么介意了。”勒斯洒脱一笑,“只是父亲他可能会很失望。”
班恩默默的点了点头。
勒斯的父亲是在将近三十岁的时候成为了四级骑士,天赋还算不错,可战场上留下的各种暗伤令他很难在骑士道路上更进一步。
洛斯特勋爵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骑士,在战场上杀敌立功,取得比他更高的军功爵位,那样的话,瓦格纳家才能正式获得贵族地位。
男爵?商人付出一笔金磅都可以买到,整个布兰提斯的荣誉男爵至少有上千个,只是好听罢了。
随后两人又聊了聊在不同时期的军队中的趣事,玛丽莲夫人和菲雅带着佣人购买食材回来了。
管家告辞离开,他要去通知厨房的佣人处理食材,等待夫人亲自下厨。
勒斯走上三楼,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三楼卧房的窗户都是朝北,保证屋内的光线充足。
卧室的面积不小,进门后是一个半隔断的小厅,摆放了三张藤椅和一个小桌,在窗户对面有一张铺着羽绒洁白羽绒被的大床,旁边是一个大衣柜,柜前放着他的行李箱。
窗前有张书桌,除了一盆装饰性的花草以外空空如野。
嗯,原主从来不看书。
卧室内的东西都一尘不染,看来玛丽莲经常派人打扫这里,以防什么时候自己的儿子会突然回家却要住在客房。
将行李箱放在书桌上打开,里面除了一套换洗的衬衫和内衣以外没有其他的衣物。
当年参军入伍的时候,玛丽莲给他装了很多衣服,生怕儿子冻着、闷着。
但到了部队,勒斯觉得自己穿常服的机会太少了,又时常变换驻地,索性就把衣服和当初的行李箱都扔了,对于军人来说私人物品过多,在行军过程中只是个累赘。
这个皮箱还是他在退役之前买的,为的是装些带给家人的礼物。
刚把礼物拿出来整理好,后院的碎石小路就传来了马车压过的声音,洛斯特勋爵回来了。
勒斯便拿着东西下楼,迎接自己的父亲。
在他从二楼走下来的时候,稳重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
“勒斯回来了?”
“是的老爷,少爷在朋友的帮助下乘坐飞艇,下午时分到家的。”班恩解释道。
勒斯直接走下楼梯,看到了大厅中站着的男人。
洛斯特勋爵的身材高挑,没有这个年纪大规模列装的肚腩和谢顶,淡绿色的短发打理的一丝不苟,勒斯和菲雅的发色就是源自于父亲的基因。
脸上的褶皱似乎多了一些,鬓角的发丝也开始泛白,但他的眼神透亮,没有一丝浑浊,这说明他的大脑依旧敏锐。
刚硬的面容从来都缺少必要的表情,严肃、刻板、自信,这是勒斯从原主的记忆中总结出的评价。
与印象中不同的是,洛斯特勋爵在上嘴唇蓄起了胡子,可能是因为他终于放弃了与年龄的抗争。
勋爵穿着一身双排扣深蓝色长袖西装,从款式上看,非常接近勒斯身上常服军装的版型,贴身、庄重,没有多余的花纹和配饰。
“父亲,我回来了。”
勒斯放下手中的东西,恭敬的行礼。
“嗯……”勋爵盯着自己的儿子看了一会儿,缓缓点了点头。
嗯?你四年没见的唯一儿子出现在面前,第一句话就是‘嗯’?
不说来一个拥抱,至少要说一句欢迎回家吧?
难怪有些叛逆的原主和父亲的关系不好,看来这个父亲并不明白怎么和儿子沟通。
如果放在原主身上,这时候估计也就是和父亲大眼瞪小眼了的无话可说了。
“父亲,我给您和母亲他们带了礼物,班恩叔叔,也有您和伦克的。”
伦克是班恩的儿子,今年应该十八岁了。
他的母亲莉莉是玛丽莲的贴身侍女,在她嫁入瓦格纳家的时候和班恩相爱,并生下了伦克,可惜的是,在十多年前,莉莉染上了风寒,班恩和洛斯特竭尽全力也没有挽回她的生命。
但伦克的童年并不可怜,勋爵安排他和勒斯一起上学,几乎如影随形,是勒斯小时候最信任的伙伴。
等伦克长大一些之后,在班恩的坚持下,他开始参与瓦格纳家的一些工作,因为驾车技术不错,一直负责他们家的马车,但不出意外的话,最终他会成为瓦格纳家的下一任管家。
“我也有吗?”班恩有些惊喜的笑了,随即看向他放在桌子上的一堆东西。
“我猜是这个手弩,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您手中的东西时,就喜欢上了它。”
勒斯笑着点头,拿起桌上的折叠手弩递给他。
“这是原歌明兰帝国军时期斥候大队的制式装备,红柚木握把,后配的迅豹后腿筋作为弓弦,就算过了二十多年的今天,威力依然很大,它能在三十米以内射穿轻质铁甲和任何皮甲,是我在一个歌明兰地区巡逻侦查时在山洞中偶然发现的遗骸上找到的。”
班恩根本就没听清他在说什么,而是自顾自的摆弄了几下后拉了拉弓弦,感受一下回弹的力量。
“很不错,我很喜欢,谢谢少爷。”
他确实很高兴,以前在军队的时候,他和洛斯特就是斥候,负责清理敌方斥候和岗哨,手弩用的非常好,勒斯在小时候一家人去山中狩猎时,就见识过他的箭术。
在这一点上,只有二级骑士实力的班恩却远比高他两级的洛斯特勋爵厉害,所以勒斯才选择将这个手弩送给班恩而不是自己的父亲。
“您喜欢就好,可惜的是这种手弩的箭是特制的,我问了几个军工厂的人都不知道箭矢的规格。”
“没关系,我过几天去找个铁匠铺,摸索一下就能配出来。”班恩不在意的说道,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手中的玩具。
这把手弩不光威力大,而且做工精致,在弩身和手柄上都雕刻有花纹,可以说是一件半艺术品。
“咳咳!”洛斯特勋爵不轻不重的咳嗽了两声,似乎是在表达某些不满。
勒斯心中笑了笑,虽然他这个父亲不善交流,但是对自己的儿子却并非没有感情,只是表达方式不同罢了。
刚见面的时候,勒斯清楚的从父亲的眼中看到了欣喜的神色,说完了‘嗯’之后,嘴唇也有些许蠕动,似乎想再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抹不开面子,放不下身为父亲的尊严。
他从桌上又拿起了一把带鞘短刀,递给了父亲。
洛斯特勋爵接过来后先是掂了掂重量,比一般的短刀要轻不少。
又看了看外表,涂了黑漆的牛皮刀鞘,刀柄部位缠绕着同样是黑色的细麻布条防滑,简单来说就是一把黑不溜秋的棍子。
勋爵的心里有些不开心了,老伙计的礼物他也很喜欢,虽然自己并不擅长手弩,但怎么也比手中的破刀好多了。
不过当他拔出刀身的时候,一抹亮光瞬间引起了他的注意。
与漆黑的外表不同,这把短刀的刀身雪亮,还带有锻造时留下的不规则花纹,锋利的刀刃一看就是精心打磨过的,锐利无比,射入大厅的夕阳余晖反射于刀身上,显得更加亮眼。
“这……”勋爵有些惊讶。
“这是瓦利亚短刀,您看刀身尾部的印记,代表他产自艾尔王国,我猜测是用一种新的锻造方式打造的。
它非常锋利并坚固,在部队里有人做过实验,四式钢刀跟它对拼了二十几次后就出现崩口,两百次左右,钢刀就被砍断了,而这把短刀只是出现了几个不大的豁口。”
艾尔这个国家的面积不大,但可以说是几乎完全建立在矿脉上的国度。
其境内拥有铁、铜、金、银等多种矿脉,储量也都不小,在此影响下,他们的国民非常擅长冶炼武器和铠甲,在冶金技术,尤其是武器制造方面的技术要领先于大陆上绝大多数的国家。
“艾尔王国?”勋爵了然的点了点头,随后又问道:“为什么在布兰提斯没有看到过这种材质的武器?”
在布兰提斯,拥有爵位和一定地位的人允许佩戴武器出入一些重要场所,比如说宴会。
因为这种情况下,刀剑只是一种装饰品,代表着勇武,同时,击剑也是一个绅士应该掌握的自卫技能,所以在一些场合佩剑是一种社交礼仪和彰显身份的常用手段。
一把精美的细剑,可以让男士在酒会中有更多的话题。
因此,艾尔王国出产的瓦利亚短刀所使用新材质光泽性非常好,如果打造成带有镂空剑鞘的细剑之后,会成为非常不错的商品。
可至少在中产阶层聚集的拉文克区,并没有任何一家武器或者工艺品商店的柜台上出现。
“可能这种材料的价格很贵?商人们认为拉文克区的富人消费不起?少爷又是从哪里弄来的?”班恩问道。
“并不是这样。”勒斯否定道。
“短刀是去年我杀死一个军阀正规军后,从他的手中缴获的战利品,那家伙估计是个贵族。
之所以将它的外表弄成黑色,是因为这把刀在晚上的亮度有些晃眼,被火把一照。反射的光芒比打磨光滑的银镜也差不太多,在夜间出现意外情况时不利于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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