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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我神之名 (沙拉古斯)


  看来沃姆很在意这座酒馆,曼达平摊双手道:“好吧,以后我再也不碰祭台了。”
  “一个月二十五个银币,这简直就是抢劫,这生意还怎么做!”完成了祭祀,沃姆依旧喋喋不休,在曼达印象中,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也从没像现在这样在乎钱财。
  当天没有生意,直到第二天入夜,终于有客人上门了。一个穿着青蓝长袍的中年男人身后跟着五名士兵,他们一进门就拿出了盖萨克子爵的徽章和征税文书。
  “我叫罗兰多,盖萨克子爵的家臣,我们收到了杜尼森的消息,这里有一家酒馆开张了,按照子爵大人的律法,每个月要上交二十五个银币的税金。”中年人的态度非常友善。
  曼达同样以友善的笑容回应,这个笑容就像长在了他的脸上一直定格到了深夜。
  骗子!之前那两个士兵竟然真的是骗子!这两个无耻的骗子骗走了二十五个银币,还打断了酒馆的招牌!
  我活了整整两世,竟然被这种拙劣的骗子给骗走了二十五个银币!
  耻辱!愚蠢!恼羞至极的曼达真想找块石头把沃姆撞死。
  沃姆长叹一声道:“我提醒过你那么多次,却还是无法阻止你的愚蠢,这种愚蠢的行为会招来神灵的厌恶,酒馆的生意会越来越差!”
  还真的让沃姆说中了,接下来的三天没来一个客人,到了第四天下午,来了一个珠宝商人,曼达一阵惊喜,珠宝这东西,真真假假,最考验眼力,大生意上门了。
  这位商人大概三十六七岁,身材挺拔,目测身高超过了一米八,一头金色长发,一个非常扎眼的鹰钩鼻子,再加上一双深蓝色的眼眸,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穿着一身黄绿相间的长袍,戴着紫色的尖顶帽子,帽子上面绣着一只狮子,应该是某个家族的族徽,身边还跟着两名仆人,看来身份很不寻常。
  仆人把大大小小的首饰摆在了桌上,商人一口喝掉了一杯葡萄酒:“我来这里主要是想拜会盖萨克伯爵,顺便做点生意,那两串项链,那对耳环,那两只手镯,还有那只发冠,这都是给伯爵的礼物,你们不能动,其他的东西随便挑选,顺便提醒一下,那个最便宜的戒指也要两个金币,这种事情不是你能做主的,把你的父亲叫来吧。”
  “能做主的,能做主的!”曼达连连赔笑,赶紧又给他和仆人们一人添了一杯酒,然后开启斗鸡眼,一件一件仔细审视这些首饰。
  按照贩子开出的价格,最便宜的也要两个金币,看来利润空间不大,得多花些心思去找,或许能淘一两件物超所值的……
  曼达突然怔住了,商人再次喝掉了杯子里的葡萄酒,抹抹嘴道:“怎么样,选好了吗?”
  “啊,”曼达木然的点点头,“一杯酒十五个铜币,你们喝了五杯,一共七十五个铜币。”
  “急什么,酒还算不错,再来一杯!”
  “不行,”曼达摇摇头,“一杯一结账。”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商人指了指桌上的首饰,“选好了哪一件告诉我,我给你算便宜些,省的给来给去太麻烦。”
  “我不怕麻烦,先把酒钱结了,”曼达活动了一下肩膀,神色狰狞道,“拿出你的钱袋,动作快一点。”
  整整一桌子首饰,没有一件是真的,最贵的一件价格不超过二十个铜币。
  商人皱了皱眉头,嗤笑一声道:“早说你买不起,又何必浪费我的时间。”
  说完,他把一枚银币拍在了桌子上,收拾好桌上的首饰,带着两个仆人转身就走。
  曼达看了“银币”一眼,珠宝是假的,银币自然不是真的,这个“银币”是铁做的,价值两个铜币上下(主要是手工费)。
  “这位客人,请等一下。”
  “不用找了,几个铜币而已,算你今天运气好。”珠宝商健步如飞,眼看就要走到门口,忽见曼达抢先一步关上了大门,咬牙道:
  “我的运气不算太好,心情也不算太好,七十五个铜币不算太多,你要是拿不出来,我就把你把你塞到坛子里腌成咸肉!”
  珠宝商拔出一把短刀,舔了一口刀背,狞笑道:“看你是个孩子,我不想和你计较,你要不知死活,可别怪我手狠!”


第42章 两条路
  对付三个盲鸭,曼达不需要出全力,可他的情绪有些失控,如果对面拿不出七十五个铜币的酒钱,他甚至有杀人的可能。
  “珠宝商”闻到了曼达身上的杀气,他不敢贸然上前,先让两个仆人冲了上来。
  曼达一拳打中了一名仆人的肚子,仆人看着自己的肚子随着拳头陷了进去,当即跪在地上大口呕吐,另一名仆人被曼达一脚踢翻。
  “珠宝商”站在原地,手里拿着短刀,随时有可能出手。
  曼达缓缓走上前去,口中低声道:“立刻把酒钱付了,别为了七十五个铜币丢了一条命。”
  “珠宝商”沉默不语,曼达跳了起来,一拳打中了“珠宝商”的胸口,“珠宝商”噗一声散落在地上。
  曼达的拳头留在空中,半天收不回来。
  刚刚还能清楚地看到“珠宝商”的脸,为什么地上只剩下了一顶帽子和一件长袍。
  他回过头去,见那两个仆人也消失了,等追到门口,看到三个人影正在夕阳之下狂奔,曼达想追出去,却听沃姆喊道:“别追了,那个商人是欺骗之神阿帕忒的信徒,你未必打得赢他。”
  曼达怒道:“你既然看出了他的身份,为什么不出来帮忙?”
  “这是神灵对我们的惩戒,几杯酒而已,损失也不算太大,况且他们还留下了衣服,这应该是上等的衣料。”
  曼达用斗鸡眼盯着衣服看了许久,一脚将衣服和帽子踢到了门外,布料是最烂的麻布,加在一起价值八个铜币。
  短短三天时间,遭遇了两伙骗子,曼达向赫尔墨斯献祭了整整一盘子咸肉,期待厄运就此终结。
  在接下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只有五位客人上门,其中三位客人只点了一杯酒,一位客人点了五杯酒,还有一位客人是来讨饭的。
  那位来讨饭的客人来自红土郡,那里发生了叛乱,他的家被毁了,带着妻儿来牛角镇投奔亲戚。
  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沃姆为此给了他一杯酒,两条面包和一块咸肉,让他们一家饱饱吃了一餐。
  红土郡是纳尔斯侯爵的领地,那里发生了叛乱,证明纳尔斯陷入了内忧外患的境地,这是趁火打劫的绝佳良机。
  沃姆当天就把消息报告给了伯爵,伯爵没有透露任何消息,只让沃姆多购买五千磅粮食。
  伯爵不想报仇吗?不屑于做落井下石的事情?和纳尔斯尽释前嫌了?
  沃姆猜不透伯爵的心思,破天荒的把情况转告给了曼达。
  曼达不关心伯爵的心思,他唯一关心的是伯爵为什么不给钱。
  一磅粮食一个铜币,五千磅要五十个银币,之前的本钱早花光了,现在每花一个铜币,都要曼达自己出钱。
  沃姆依旧热衷于酿酒,酒馆里的酒桶全都被装满了,曼达坐在门口静静的发呆,他手里还剩下四个金币、十一个银币和三十三个铜币,接下来要盘算好每一个铜币该怎么花。
  粮食一定要买,税金一定要交,这就需要七十五个银币。
  快到年底了,也到了交行会费的时候,需要三十个银币。
  沃姆还要不停的酿酒,前天发现葡萄没了,他发了整整一天的疯,光是买葡萄的钱,每月至少二十个银币。
  还有那匹千里马,它的皮癣好了,也精壮了不少,饭量随之大增,每天要吃掉二十磅小麦和五十磅草,一个月需要至少七个银币的开销。
  照此趋势,三个月内,这座酒馆将关门大吉。
  沃姆抱着几只陶罐走出了仓库,小心心意义的把陶罐摆在了墙边。
  “酒桶用完了,得多买几个。”
  “好。”曼达坐在门口,木然的答应了一声。
  “我知道这很艰难,但我们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伯爵的命令。”沃姆坐在了曼达身边,掏出了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的手里。
  一条蛀书虫很少有执行任务的机会,难得完成一次任务,他也会选择功勋作为奖赏,在伯爵身边几十年,这三个金币是他全部的积蓄。
  “只是为了伯爵的命令吗?”曼达微笑的看着沃姆。
  “是的。”沃姆的脸颊在抽动,左眼下垂,右眼上扬,鼻尖歪斜到了腮边,每次撒谎的时候,他的五官都会有一些扭曲。
  难怪他会变得絮烦而吝啬,他需要这座酒馆,这里有他真正向往的生活。
  “想想办法,你总有办法。”沃姆把三个金币塞到了曼达手里。
  “会有办法的。”曼达攥紧了金币,回了自己的房间。
  次日天明,曼达花了二十个铜币雇了一两马车,拉上两桶酒去了杜尼森的住处。
  看到车上的酒桶,杜尼森皱眉道:“如果你想到集市上卖酒,需要另外交一份会费,而且我不会轻易给你摊位,每一行有每一行的规矩,如果你想把酒卖给我,劝你还是拉回去吧,我不缺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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