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位原治安官正在门口等待着曼达,看到曼达走进官邸,他上前打了个招呼:“你就是蒙奇克子爵吧,真是幸会。”
曼达一愣,露出一丝笑容道:“阁下是?”
“我曾是这里的主人,和你一样,我也是一名子爵,龙格森子爵。”
他姓龙格森,不用猜也知道,他就是龙格森将军的侄子赫拉姆。
看到曼达的表情有些异样,赫拉姆微笑道:“别担心,我不是来找麻烦的,我丢了钱袋,是请治安官大人来帮忙的。”
原来是报案的,这肯定不能怠慢,曼达客气的把赫拉姆请进了府邸,让执法官给龙格森倒上一杯酒。
执法官很实在,只给赫拉姆倒了一杯酒,这证明他根本没把曼达放在眼里。
曼达看起来并不介意,客套几句后,问道:“您的钱袋有什么特征?”
“很好辨认,那是一个丝绸钱袋,用金线纹着龙格森家族的族徽。”
在王都,丝绸钱袋倒还常见,可龙格森家族的族徽就有些特别了。
那是一条正在喷火的龙,图案非常的复杂,仿制的难度极高。
曼达接着问道:“您的钱袋里有多少钱?”
赫拉姆道:“大概几十个金币,我不记得了。”
他不是不记得了,是他的钱袋根本没丢,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曼达难堪。
虽然知道对方在找茬,可曼达没有表现出丝毫恼火:“请您回去稍加等候,很快就能帮您找回来。”
“很快是多久?“赫拉姆对曼达的回答十分不满,“要是在以前遇到这种事情,我三天之内就能把钱袋找回来。”
“这可让我怎么说呢,”曼达笑了笑,“找个钱袋而已,哪里用得上三天。”
赫拉姆一怔,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治安官大人,你觉得多长时间能找到钱袋?两天够吗?”
“让您等上两天算我失职,明天中午,请到我这里拿回您的钱袋。”
“好!一言为定!”
赫拉姆转身离去,曼达对着执法官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去找钱袋!”
执法官手头领鲍里尔(相当于捕头)一脸不屑道:“大人,王都这么大,我们上哪找去?”
“我管你们去哪找,明天中午之前要是找不到,一人领五十鞭子。”
鲍里尔冷笑一声,带着执法官们离开了,楚伊特来到曼达面前,低声道:“大人,我见过龙格森家族的族徽,一天时间足够仿造一个钱袋,只是不知道里面该放多少钱合适。”
“不必费心,随便找个破钱袋子,里面放上两个铜币就好。”
楚伊特不明白曼达的意思,又听曼达道:“城南的贼头是谁?”
“什么是贼头?”
楚伊特一脸茫然,杜尼森在旁回答道:“是哈米斯,城南的盗贼都听他的话。”
任何一行都有行帮,杜尼森当了半辈子的帮长,自然懂得曼达的意思。
曼达点点头道:“把哈米斯叫来,明天我请他吃午饭。”
第243章 贼头哈米斯
哈米斯用刀子切下一片羊肉,蘸着蜂蜜吃了下去。
杜尼森就在一旁站着,他早就说明了来意,新任治安官想请哈米斯吃午饭,可哈米斯头都不抬,只顾着吃羊肉。
在王都当了四十多年盗贼,成为了城南的行帮首领,哈米斯不仅有异于常人的心机和胆量,同时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人脉。
通过盗窃、抢劫、诈骗、勒索和其他的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哈米斯每年能获得一万多个金币,和城南的税收相当。但和税收不同的是,这些钱不用送到国王的金库,而是直接送到了一些人的口袋里。
这些人主要是城南的大小官员,包括财务大臣、大裁判官、大监察官这些高级官员,据说就连政务大臣也收过哈米斯的好处,他的确拥有轻视治安官的资本。
吃完了一根羊排,哈米斯擦擦嘴道:“治安官大人请我吃午饭?这恐怕不太妥当,我只是一介平民而已,还是一个名声不太好的平民。”
杜尼森微笑道:“我们大人喜欢交朋友,而且从不计较出身。”
“既然大人不计较出身,为什么不亲自来找我?”
“这,这可有些……”杜尼森尴尬到不知该说些什么,他知道哈米斯势力很大,但没想到他会狂妄到这个地步。
“请转告治安官大人,这几天我有些忙碌,等过些日子我会去拜访他,另外还请帮我转交一份礼物。”
他对着身边的中年男人动了动手指,中年男人会意,数出了三十个金币交给了杜尼森:“这是送给治安官大人的,不只是今天,以后每个月都有。”
杜尼森看了看手里的金币,攥了攥拳头,转身离开了哈米斯的宅邸。
哈米斯再次动动手指,中年男人给他倒了一杯酒。这个中年人叫毕格达,忙前忙后看着像个仆人,其实他是帮会里的二号人物。
他和哈米斯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从毛贼做起,用了大半生的时间打拼成了城南的霸主,可哈米斯太过霸道,几乎占据了所有权力,这才让毕格达看起来像个下人。
看着哈米斯心情还算不错,毕格达拉了把椅子坐在了旁边,试探着问道:“这么对待治安官,是不是太过分了?”
“你说的是哪个治安官?新来的还是以前的?”
“当然是新来的蒙奇克子爵。”
哈米斯笑道:“是有那么一点过分,可我只能这么对他,以前的那位治安官还在看着我们。”
“可现在蒙奇克才是治安官。”
“所以呢?那又能怎么样呢?赫拉姆是大将军的侄子,克雷奇·蒙奇克又算什么东西?”
“有传闻说,他和蒙奇克侯爵有些关系……”
“别忘了这里是王都,不是侯爵的领地,就算他是蒙奇克侯爵的亲儿子,到了王都也得乖乖听大将军的话。”
“可我听说大将军也很喜欢克雷奇……”
这一次哈米斯有些不高兴了,他放下了酒杯,斜着眼睛看着毕格达:“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的不愿意跟你说话,一句都不愿意跟你说,小的时候你就比别人蠢,到了这把年纪你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好好想一想,大将军为什么把一个乡巴佬叫到王都?”
毕格达小心回答道:“因为他杀了悍匪……”
“你想说他很会打仗?你觉得大将军身边缺会打仗的人吗?城南出了这么多事情,大将军不想然他的侄子牵连进去,所以才找了个替罪羊,等事情过去了,这头替罪羊要么死了,要么继续回去当乡巴佬,你难道想和这头替罪羊成为朋友吗?”
毕格达不敢再说话,哈米斯扯下了餐巾,扔在了毕格达身上:“蒙奇克正在为赫拉姆找钱袋,这是赫拉姆故意在刁难蒙奇克,这也是蒙奇克请我吃饭的原因,告诉我们的人,蒙奇克也可能抓他们去当替罪羊,让他们这两天千万小心,万一有谁被抓住了,哪怕被打死也不能承认,否则不光他会死,他的家人也会死!”
……
深夜,毕格达在哈米斯的门口徘徊,他总觉得克雷奇·蒙奇克不会善罢甘休,那可是杀了大盗哈雷蒙的男人,那可是被割了喉咙还能死而复生的男人,他想提醒哈米斯小心一点,可门口的保镖却说哈米斯已经睡着了。
真的睡着了吗?毕格达不甘心,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只见一名侍者带着两个漂亮姑娘进去了。
哈米斯没睡,只是不想见他而已。毕格达叹了口气,离开了哈米斯的宅邸。
走出大门没多远,他突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作为战争王后厄倪俄的信徒,他对血的味道非常敏感。
追逐着血腥味搜寻片刻,毕格达发现了一具尸体。
是哈米斯的侄子,这小伙子非常精明,很讨哈米斯的喜欢,他的尸体倚在大树下,头在草丛里,虽然身首异处,但头颅上的表情非常平和,这证明他死之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毕格达的心悬了起来,这小伙子经常和毕格达的儿子在一起,再加上哈米斯的儿子,人们经常叫他们城南三头蛇。
今夜他们会不会也在一起?
毕格达顺着血腥味继续搜寻,很快又看到了另一具尸体,是哈米斯儿子的,和之前的尸体一样,脑袋被整齐的切了下来,脸上没有丝毫痛苦。
毕格达浑身颤抖,他好像听到了一些声音,他想立刻叫人过来,却听耳畔有人道:“别出声,你的儿子还活着。”
毕格达抬起头,看到酒商楚伊特蹲在了树枝上。
“跟我来,跟我去救你的儿子。”
毕格达跟着楚伊特走进了巷子深处的一户民宅,在民宅的院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儿子,他被堵着嘴,捆在了木桩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正坐在旁边,修剪着自己的指甲。
楚伊特上前道:“大人,他是毕格达,贼帮里的二把手。”
“二把手?多尴尬的位置,”曼达摇摇头道,“你想成为一把手吗?”
毕格达没有听到曼达的话,他跪在地上,失声痛哭道:“大人,我求你放了我的儿子。”
“我也想放了他,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他们三个男人欺侮一个可怜的姑娘,把姑娘糟蹋的不成人样,难道不该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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