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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 [校对全本] (九鱼)


  他收回手,回到公爵身边;“你的主人和奥尔良亲王加斯东打起来了。”
  拉罗什富科公爵闻言一惊,他马上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我必须马上走!”他说:“请原谅,殿下,我……”
  阿蒙摆了摆手,似乎根本不在意。
  “给你个忠告,”吸血鬼带着一丝残酷的笑容说:“看清局势,公爵,看清局势,然后再做决定。”


第五十四章 宗教审判长——以拉略
  吸血鬼阿蒙的话让拉罗什富科公爵迟疑了一下,他此时已经穿上了外套,披上了斗篷,戴好了帽子——完全就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英俊骑士,但这些都被他脸上的愁容与不安破坏了,他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确切点说,此时的年轻男人们多半好斗善战,尤其是贵族,对于战争并不陌生,即便是国王与公爵,在战场上殒命的并不在少数——甚至只是为了一两句话或是一个眼神而展开至死方休的决斗,就像是几天前,孔代亲王的两个下属就因为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挑拨而决斗,导致其中有一人死亡。
  要说有什么能让他们踌躇的,要么就是上帝或是魔鬼,要么就是他们的野心。
  拉罗什富科公爵在与谢福斯公爵夫人相识的时候,还是个少年,他们之间的来往也很难说有没有真心的部分,但拉罗什富科公爵肯定是有的,不然他也不会参与到反黎塞留的宫廷政变中去,但之后的流放生涯给了他一个不小的教训。他也是在那时候遇见了阿蒙,虽然起初公爵并不知道阿蒙的真实身份,对这个年轻人来说,阿蒙是个有点阴郁,偏激但又见多识广的好老师,是阿蒙一手打开了谢福斯公爵夫人那张含情脉脉的美好面纱,让他看清了下面丑陋的真面目,也是阿蒙让他从爱情中挣脱出来,投身到更能让他兴奋与满足的新事业里去。
  阿蒙的药物(当然,那时候公爵并不知道那是阿蒙的血)让他出现在隆格维尔公爵夫人面前的时候仍然如同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那样俊美优雅,精力旺盛,又让他能够在孔代亲王面前拥有冷静的头脑,敏锐的思维,以及令人赞叹的卓越身手——若不然,单就一个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爱人的身份,还不能让他就此青云直上,成为亲王的左膀右臂。
  也许就是因为阿蒙总是担任着一个温和的长者与指导者的身份,让拉罗什富科公爵有了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即便后期阿蒙已经不做掩饰,但直到布洛涅树林之前——公爵仍然以为阿蒙就和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他错了,吸血鬼之所以是吸血鬼,那就是他不再属于人类,想将人类的律法与道德,或是情感的桎梏套在他们头上都是不可能的。
  他与孔代亲王离开巴黎后,他们又受了阿蒙几次指点,要让公爵说,他愿意相信阿蒙,事实也证明阿蒙的预见是相当正确的,问题是,相比起并不怎么在乎灵魂的拉罗什富科公爵,孔代亲王在这方面却有些束手束脚,他认为,也许他们可以在某些地方“使用”吸血鬼,但要与吸血鬼如同朋友一般的相处,甚至将其当作老师或是值得信任的对象,完全不可能——另外,或许还有他对吸血鬼的忌惮,亲王并不觉得自己能够控制得住他们。
  对此,既然拉罗什富科公爵也看出来了,阿蒙当然不会看不出来,不过相对于公爵的提心吊胆,阿蒙只是微微一笑,出乎意料的没有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他简直可以称得上温和地与公爵继续着之前的交易,偶尔也接受亲王的“雇佣”,但就算是公爵,也能够感觉得到阿蒙已经将那只伸出的手缩了回去,亲王也察觉到了,但孔代并不遗憾,或者说,他如释重负。
  孔代亲王是个虔诚的信徒,他发自内心地厌恶这些黑暗生物,如果不是阿蒙与他的后裔都有着无比强大的力量与难以想象的手段,他们的下场不会比那张亲王献给国王的人狼皮好到哪儿去。
  拉罗什富科公爵可不赞成亲王对阿蒙的态度,除了他与阿蒙的交易之外,阿蒙展示给他看的另一个世界的力量让他又是恐惧又是渴望,可惜的是,他依附着亲王,而不是亲王依附着他,孔代亲王已经严厉地警告过他,不允许他与阿蒙有更深的往来——他现在已经算得上阳奉阴违,要在亲王面前加重阿蒙的砝码实在是不可能。
  但要他说,阿蒙的每一句话都值得重视——他对孔代亲王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他不要回去巴黎,除非他是要回去作为一个国王接受加冕的,不然就算是代理国王的头衔也不能,而孔代亲王只得到了一个大元帅的头衔就高高兴兴地动身去了巴黎,从那时候开始,阿蒙就不再发言,就算公爵百般阿谀奉承也是如此。
  现在他对拉罗什富科公爵说,要看清局势。
  看清什么样的局势?公爵没能问出来,因为下一刻,吸血鬼就在月光下化作了一缕灰黑色的雾气,从窗户的缝隙间钻了出去。
  公爵吓了一跳,等了几分钟后,他的侍从与亲王的军官在外面催促了,他才无奈地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手套,匆匆地走出门去,翻身上马,向着巴黎疾驰而去。
  ……
  吸血鬼在空中肆意地舒展着自己的身躯,在化作烟雾的时候,他可以如同云层那样在风的帮助下迅速的前行——而此时,风正从布洛涅树林强劲地吹向卢浮宫。
  一只灰色的雕鸮从云层上方俯冲而下,一般来说,像是这样的生灵总是会能够凭借着本能赋予的警觉避开这样的异常,但这只雕鸮不知道是因为饿昏了头,还是过于自信,它径直冲向了那团灰黑色的烟雾——烟雾下就是它已经确定的猎物——一只肥胖的鼹鼠。
  黑色的烟雾翻涌着。
  鼹鼠叫了一声,尖利而响亮,有什么从天而降,正砸在距离它不过几尺的地方,它一边恫吓性地发出尖叫,一边疯狂地拨动着爪子,一头钻回到自己的洞穴里。
  那是雕鸮干瘪的尸体。
  阿蒙并不喜欢动物的血,虽然必要的时候,吸血鬼也能够以动物的血为生,但今晚完全是他心情不好——不不不,正确点来说,应该是心情太好了,血族的家长并不那么惋惜地扔掉了孔代亲王,虽然阿蒙也做过了一些尝试,但这个男人虽然有着一具雄壮的躯体,却有着一颗懦弱的心,他被种种顾虑困扰着,即便王位距离他只有一步之遥,却还是在瞻前顾后,犹豫不决——阿蒙能够看到他的未来,比一个布洛涅树林里的“名姝”还要清晰,他注定了永远无法成为主宰,只能被别人主宰。
  阿蒙叹息了一声,或许这就是命运,就是他也无法挣脱。
  他的国王。
  他向巴黎的中心飞去,俯瞰着已经又一次陷入了混乱中的城市——到处都是火光,还未修缮完毕的房屋又一次被点燃,披着浅栗色肩带与暗蓝色肩带的士兵们在相互厮杀,他们的血将黑暗的街道妆点的无比艳丽,而在更深处的小巷里,每个人都在遭受抢劫、侮辱与杀戮——每一场战争必然会产生大量卑劣的匪徒,他们就像是隐藏在洞穴里的鼹鼠,一嗅到空气中的硝烟味道就纷纷钻了出来,肆意妄为,毕竟现在没有法官,没有警察也没有任何一个能够为人们主持公道的大人。
  就连最穷困的人也难以保证自己的安全,因为杀戮同样能够带给这些野兽快乐。
  还有的就是隐匿在这座城市中的黑暗生物,诺菲勒的吸血鬼们,与其他能够周旋与达官显贵或是学者文人,又或是混迹于舞场剧院之中的吸血鬼不同,诺菲勒是遭到诅咒的一族,他们的面容扭曲丑陋的就像是一头被殴打过的野猪,身材佝偻矮小,只要一看见他们,人们就会尖叫起来,所以他们只能生活在墓穴与下水道里,只在最深的夜晚出没,以最底层的流女与醉鬼为生。
  还有就是城市陷入暴乱或是战争的时候,对于诺菲勒,也是难得的好时机。
  阿蒙看到有几个诺菲勒正守候在塞纳河边,等待着那些落单的士兵或是想要逃走的市民,同时,他也看到了正有一队火枪手护卫着马车从卢浮宫里疾驰而出,吸血鬼嗅闻着被晚风裹挟而来的气味——河水的腥臭味,诺菲勒的腐烂气味,还有火药的气息,以及……国王几乎可以被称之有洁癖,在很小的时候就坚持每天至少沐浴一次,却很少使用味道强烈的香水,所以他的气味总是那样的平淡,却也因此显得格外特殊。
  就在阿蒙想要为国王“清理”这点小小的忧患时,一群巨大的黑色蝙蝠在人类无法听到的尖啸中骤然扑向了灰色的烟雾,它们的翅膀和牙齿将烟雾撕扯成无数小片,但丝丝缕缕的烟雾并未因此消散,反而变得更为凝实,它们化作了数之不尽的散乱绳索,紧紧地缚住了每一只大蝙蝠。
  纷乱的黑影纠缠在一起,从空中坠落在一处耸起的屋脊上,又从倾斜的屋脊上滚落下去,直到被一只滴水嘴兽挡住。
  烟雾与蝙蝠瞬间变回了人形,阿蒙与希尔佩里克,茨密希与梵卓,血族两大举足轻重的家族家长狼狈不堪地绞在一起,他们同时念诵咒语,那只石头的滴水嘴兽动了起来,相反的命令让它无所适从,幸而阿蒙与希尔佩里克都发现了这个低级错误,又同时改念了另一个咒语,它无声地嗥叫了一声,拍打着翅膀,飞向那些诺菲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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