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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革命 (鹿人戛)


  “我先回庄园了,再不走,罗伊斯该要抱怨了。”杰佛里看了看怀表,对两名店员微微颔首:“辛苦两位了,明天见。”
  “明天见,杰佛里先生。”
  俩人都和他道别。
  空荡荡的玻璃商店里,只剩下克雷顿两人。
  他们找了一张小木桌,一人倒了杯蓝色日出,弄了两张银碟,摆上豆腐,酱汁,薯条和炸鸡。虽然薯条和炸鸡是热腾腾时最美味,不过比起埃里克城的面包和炖菜来说,还是要好太多了。
  克雷顿喝了一口酒,慢慢吃着薯条:“内瑟斯,你不是说要去庄园应聘吗?”
  “现在这样子也不错啊。”对方大口啃着炸鸡,含糊道:“克雷顿,鸡骨头不要乱丢,我要喂狗的。”
  克雷顿看着面前壮汉,有几分无奈。
  这位是自己挚友,名叫内瑟斯,俩人从小在一个渔村里长大。不同之处在于,海啸冲击村子时,克雷顿成功逃走避难,内瑟斯却和很多人一样被卷走拖入海里。
  原本克雷顿以为这将变成过去的记忆。
  几年前,克雷顿在街上遇到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这人人高马大,却不肯干活,坐在街边乞讨。这让克雷顿觉得不可思议,路过时多看了一眼。
  结果对方一下子跑过来,吸了吸鼻子:“你是不是叫克雷顿,住在渔村,喜欢捣鼓珊瑚和海草,还把很多小树苗挖出来种到家门口?”
  克雷顿惊了,这些陈年旧事不应该有人知道才对。
  “我是内瑟斯啊,内瑟斯!”对方指着自己的脸说:“你忘了吗?就是那个胖小子,你喜欢捣鼓不能动的花草,我喜欢养能动的螃蟹,结果我的螃蟹被你抓去煮了吃了,忘了吗?”
  克雷顿愣在当场。
  这一段童年经历只有他和内瑟斯知道,其他人绝不可能晓得。
  内瑟斯告诉他,自己当年被海浪卷走,他拼命在海上扑腾,也以为死定了,结果遇到了一条狗。那条狗浑身毛发脏不垃圾的,灰扑扑的,在水里刨来刨去,在风浪里如履平地。
  于是内瑟斯就奋力抱住了那条狗,这狗试图挣脱他,一人一狗在海里大战,内瑟斯为了活命管不了那么多,牙齿死死咬着狗头,双手锁喉,最后一人一狗只能罢手。于是他就抱着这条狗在海上流浪,狗总能游,内瑟斯总能找到鱼和贝类。
  后来终于上岸,这条狗也就跟在内瑟斯身后,他们变成了一种奇特的伙伴。
  “反正我觉得,这里有吃有喝,还跑去庄园干嘛?”内瑟斯扭了扭肩膀,他壮硕的身体把黑礼服绷紧,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强壮。
  “不一样的。”克雷顿劝说:“这里只是俾斯麦庄园的一个商店而已,就有这种待遇。我去过庄园,里面的平民生活得不比贵族差,有自己的房子,食物多样而美味,他们还有相当不错的薪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儿……”
  “你去那里正好,他们肯定需要有人来放牛放羊。你的那条狗,杰凯尔不是也非常会驯养动物吗?”
  “话是这么说……”
  内瑟斯吹了个口哨,朝远处丢出一根鸡骨头。
  从商店后面遛出一道身影,一条身长一尺五的大狗窜出来,张嘴稳稳接住,上下颚一张一合啃咬起来。
  杰凯尔皮毛短而粗糙,整体呈淡黄色,毛端为褐色,四肢细长,脚掌宽厚,牙齿弯曲,嘴长而窄,耳朵又大又尖。
  克雷顿一直觉得,它就是一头大胡狼,结果内瑟斯硬要坚持说是狗,他也没辙。
  这条大狗迅速将肉用牙齿剃光,这才抬起头,期待地看着克雷顿。
  克雷顿将盘子里的骨头都丢给它。
  收拾从后门离店时,克雷顿看到一个佩戴圆眼阔鼻青铜面具的男子,对方直勾勾盯着直营店。
  杰凯尔对着他汪汪两声,龇牙咧嘴,警告他走开。
  青铜面具男子哼了一声:“臭狗!”
  克雷顿很想纠正他:“这是胡狼,胡狼啊,不是狗,不是汪汪叫就是狗!”
  和克雷顿两人一狗擦肩而过,青铜男子才掀开面具的一角,露出下面局部被烧伤的皮肤。
  斯派德透了口气,又盖上面具,满肚子牢骚。
  你说我好好的一个吟游诗人,怎么就变成了三面间谍呢?


第307章 敌友难分
  斯派德自从被俾斯麦庄园一伙突袭,将整个蜘蛛岛从海上运走,他的人生再次曲折起来。
  雪莱夫人让他返回绞索公馆,回去如实复命——不用有任何谎言,所以这个任务看起来也不难。
  入夜后,斯派德找到一间旷野里的老旧房屋,门口同样悬挂着一根绞索,地上有一张椅子。
  他站起来,把自己脖子吊在上面,然后和每次一样,进入那诡异的黑屋里。
  审问他的是公馆五大执事之一,也是公馆里的核心要员之一,代号狼蛛。
  黑暗里,互相看不清容貌,只有一道光照在俩人之间的桌子上,就像是某种分割线。
  这也是绞索公馆不怕泄密的关键,他们拥有特殊的联络方式,互相间身份保密,只会在公馆黑屋碰头。下面的蜘蛛无法判断,每次来接头的人到底是谁。
  斯派德老老实实讲了自己的经历,说起一年前蜘蛛岛突然被袭击,整个岛屿被雪莱夫人剥离带入死寂之海,然后自己被要求继续从事老本行,饲养维护蜘蛛。而后俾斯麦庄园一伙儿出现,又将整个蜘蛛岛拖走……
  他只隐瞒了一个不起眼的点:和剑徒达成的小小约定。
  反正也没有人在乎他斯派德怎么样,大家注意的焦点和核心都是骸骨蛛后。
  狼蛛沉默良久。
  时间一时间变得很难熬。
  正当斯派德如坐针毡的时候,对方终于开口了。
  “这件事已经告知了‘管家’,最终管家先生做了判断,下面是对你的处理详情……”
  斯派德抬起头,透过青铜面具看着眼前的玻璃商店,这座店铺看起来那么脆弱,又那么华美精致。
  他很确定,只需给墙上一拳,肯定一碰就碎。
  可他不敢。
  引起骚乱,或者惹来各方注意,公馆交给他的任务就前功尽弃了。
  说来讽刺,斯派德加入公馆六年,这还是头一遭听到那神秘的管家亲自对自己下令。
  竟然不是自己做了什么贡献,而是将事情搞成一团糟的乱麻。
  可见好好干活儿并没什么用,偶尔弄点乱子,反而可能比较能吸引高层注意。
  管家宽恕了他守卫蜘蛛刀不力的失职,认同他保留自己性命,做出了理智的选择。
  但后续命令则是让斯派德头皮发麻。
  “管家先生要你,长期潜伏埃里克城里,随时注意蛛后的任何细微变化,以及那位马修·俾斯麦的动态,如有任何异状,随时发回情报。”
  狼蛛声音没有一点起伏,光将他的上半身在桌子上拖出一条长影。
  “允许你便宜行事,一切以保留自己性命,能够发回更多情报为重,不用有太多顾虑。”
  斯派德只能硬起头皮答应。
  不答应,估计他就会真的被挂在门口的绞索上,就和每个没有价值的叛徒下场一样。
  想起这次的任务,斯派德就觉得晦气。
  现在的局面非常诡异。
  秘法会知道自己既是秘法会的人,又是公馆的人,公馆也知道,他们都不在乎。
  不同点在于,秘法会让自己去搜集公馆的情报,公馆让自己搜集蛛后和俾斯麦庄园的情报。
  俾斯麦庄园呢?
  既知道自己是秘法会的人,也知道自己和公馆的关系,和自己在蛛岛达成了口头协议。
  他变成了三个组织的人,同时替这三个组织互相出卖。
  最让斯派德头晕的是,他不出卖这三者,自己估计就没有了利用价值,那么至少秘法会和公馆,都可能随时派人来对自己处刑。
  如此的古典式悲剧,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哪怕诗人如他,也乐观不起来。
  斯派德抬起头,看向玻璃墙上,纹着一碗插了勺子的饭,这就是俾斯麦庄园直营店的徽章。
  该怎么办,斯派德,快用用你无敌的头脑想出一个妥善的办法来……转动起来……智慧之神,请给与我看破迷雾的启示!
  他眼睛盯着饭碗符号,脑子里突然划过一个灵感:有了,就这么干!这样就是目前对自己最适合的路子!
  斯派德找到了解决方案,顿时轻松起来。
  他耳里听到一阵吱吱的老鼠叫声,于是扭头看去。
  原来是旁边一个身穿鹿皮大衣的女人,她头发披在肩上,头戴一顶羽毛帽,这形象让斯派德小臂起了鸡皮疙瘩。
  他仔细一看才确定,这个女人不是贝琳达·雪莱。
  贝琳达·雪莱面容上看起来更加温柔,这份温柔背后藏着毒药和刀刃,她总是能笑着干掉一些碍眼和没价值的人。
  眼前人面容却有一点慵懒,就像是出门散步的贵族小姐,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仿佛天塌下来也对她毫无关系。
  她肩膀上站着一只花栗鼠,小老鼠对着斯派德吱吱叫了两声。
  女人用手指挠了挠小宠物的下巴和肚子:“黑爪子,别叫啦。这位先生并不喜欢你,你怎么叫他都不会喂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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