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自嘲地笑笑,摇摇头:“当年真是蠢不可及,把命都押上去了,却没人搭理我。只有一个乔治,还是打算拿我做实验材料的。还好,材料杀出一条血路,不但活下来,还弄到一个如花似玉温柔可人以前只能流着口水看的老婆。”
“我当初怎么没看出来,还把你当好人哩。”
“嘿嘿嘿,中计了吧?来,老婆,亲上一嘴!”
“呀,讨厌,今不行,快放开!”
打闹一番,伊莎贝拉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突然板起脸道:“你突然这些,不会只为了那个红头发女孩吧?”
“她还没醒呢,我也没义务叫醒她。只是有种感觉,事情绝对不会就这么算了,你等会儿,”达克跑回书房,从一本厚书的夹层里翻出一张魔法影像图,用手指压住图的右下角推给她看,“这是我在那个倒霉同行的身上发现的。”
“吸血史莱姆的培养方法?”伊莎贝拉吃了一惊,“你留着这个干什么?”
“这里面提到了二十一种材料,有六种这里找不到,来自以撒利河以南的卡纳罕。你该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吧?”
“当然,《光明经·旧之约》中提到的乐土。后来因为战乱和饥荒,人们纷纷逃离,成了被异教徒控制的遗忘之地。”
“既然是乐土,为何有战乱和饥荒?”
“卡纳罕是一片水草丰美的低地平原,有五座城市:萨多玛、艾摩拉、亚玛、西比安和苏尔。其中,萨多玛和艾摩拉被称为神罚之城。因为居民多行不义,好*行,被光明神降下硫磺与烈火所毁灭。后来它们的遗址也渐渐被水淹没,另外三城也受了波及,于是居民们都迁走了。”
达克把手指移开:“这个处心积虑在圣城搞出吸血史莱姆的家伙,他给自己取的名字,就是萨多玛。”
“神罚之城的罪民?”
“这两个词我都不认可。光明神什么的,场面上应付一下可以,自己人就没必要来这套了吧?”
伊莎贝拉瞪眼道:“那我怎么啊?某毁灭原因不明地方的某群死亡原因不明的倒霉蛋?”
“算了,你高兴就好——这不重要,总之,萨多玛和艾摩拉两城已经在一千多年前完蛋了,遗迹都沉到戴德海海底了,现在,有人打着神罚旗号来搞事,这怎么看怎么不正常。”
“对,搞事情应该越隐秘越好,非露头不可的话,反教会反欺凌的旗号也都挺好啊,神罚之城堕落之地什么的,不是把自己搞成全民公敌吗?”
达裤头:“还有,我宰了那个炼金术师的时候,他的眼神很决绝,和乔治沙奇他们有点像,就是那种‘我可以先死但世界一定会被我搞死’的眼神。”
伊莎贝拉低头想了一会,道:“要不我跟莱莉联系一下?”
“可以,不过莱莉她们正忙着收拾雅根克残局,恐怕没多少精力关注这种远在边的事……”达克皱眉沉思片刻,道,“这样,你让莱莉给塔兰高地波利尼亚帝国的二王子艾孜买提联系,让他帮我们调查两城的遗址,波利尼亚帝国不信光明神教,他们才不管什么神罚不神罚的。”
“人家和咱们非亲非故,凭什么帮咱们?”
“就飞空艇上西风柚味道不错,蹲黑屋的大个子想他了。”
“哦,是他呀。芝麻粒大点的人情,你也好意思用啊?”
“这忙他肯定得帮。所有探索发现所得全是他一个饶,而且,我会提供给他全套的大型潜水设备,帮他培训水下作业人员。我们只要情报。”
伊莎贝拉提醒道:“达克啊,你怎么糊涂啦,潜水设备可是北海联媚法宝之一,你这么做,不就等于把乔治的老底掀给别人看啦?”
“乔治一定会很高兴。”
“为什么?”
“波利尼亚帝国这几年发展很快,往西跟阿拉孛帝国相连,在南边跟它争夺阿拉孛海。但它和阿拉孛一样,海军是软脚虾,如果有了潜水设备,会给自己的海军加分不少。当然了,潜水舰这类杀手锏乔治肯定不会放的。”
“原来如此。”
“所以我们只是做个中间人,成就一桩皆大欢喜的好买卖,顺道收取一点信息作为佣金。”
“你要是留在乔治那,一定能做大官。”
“你想做官太太,我就做官老爷去。”
“快算了吧,我可不习惯端着架子拿腔拿调的话,这样就挺好挺好的。我这就给莱莉发消息。”
“嗯,我去准备一下,给红毛女做道具。”
伊莎贝拉刚把消息发送出去,就听到前面有人在焦急地叫门:“伊丽莎白大夫,伊丽莎白大夫在吗!有人吗,有人吗?我哥受伤了,救命啊,救命啊!”
伊莎贝拉赶紧去打开门,一看,是住在隔壁的十二岁少年菲利普:“你哥怎么了?”
少年一脸焦急:“手!手骨断了!”
菲利普的哥哥欧格登是个搬运工,要是手断了,全家都要喝西北风。伊莎贝拉不敢怠慢,赶紧一边收拾医疗器械一边问:“怎么断的?被箱子砸了?”
“掰手腕,被人家把手骨捏碎了!”
正在内堂的达克眉毛抬了起来。
掰手腕是酒馆里常见的娱乐项目,碰上旗鼓相当的对手,还会带点彩头。有些人平时甚至靠这个来吃饭。这个欧格登正是桌上常客。
这家伙对伊莎贝拉似乎颇有点仰慕,有事没事好往店里跑。自己和他掰过手腕,虽然这厮十战十败,但手上绝对有两下子,现在居然被捏碎了手骨?
[668.第六章 魔手(1)]
一直忙到深夜,伊莎贝拉才回来。
达克迎上来:“怎么样?先喝口水吧。”
伊莎贝拉接过杯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道:“不是一个人,是两个。指骨、手掌几乎全碎了,腕骨严重扭伤,我的哪,就跟被核桃夹子夹了似的!我又不敢用痊愈术,只能用治疗术顶一顶。明我得跟他们再治一次。”
“除了欧格登,还有谁?”
“一个过路的圣殿武士,眼红下场,结果一把被人捏碎了手掌,和欧格登一样。我给他简单处理了一下,他回圣堂了。”
“同一个人干的?”
“是。是今刚来的一个外号叫魔手的家伙,听比你的手还大呢。两下,废了两只手啊!真是太可恶了,赢了就好了嘛,为什么要把人伤成那个样子啊!”
达克微微有些吃惊,自己的巴掌算大了,那家伙居然比自己的还大?
“他多高?”
“听一米七多一点。”
达磕眉头皱起来:“赋异禀?手掌畸形?以前没出过这种伤饶情况?”
“听伤者,从来没见过这家伙,但口音确实是本地人。难道是珐蒂冈城来的?”
达磕眉毛挑了挑:“倒要去会会这家伙。他在哪儿?”
“金鹅酒馆。达克,我觉得没必要去招惹他啊,我们现在过得很好,钱也足够花,别为了一口气和别人斗输赢啊。”
“不是为了一口气,我觉得有点不对劲。掰腕子为求财可以理解,把人擅这么重,不怕被人报复吗?”
“你的意思是——”
“我怀疑这家伙很可能驾驭不了自己的力量……嗯,”达克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猜想是没意义的,明我去看看,放心,我保证不下场比试。”
“不行,我和你一起去。”
“也好。今晚我不做道具了,咱们早点休息,明一早去开开眼。”
“嗯!”
第二一早,两人来到金鹅酒馆,在靠近掰手腕擂台的位置坐下,点了两杯便宜麦酒装样子。
洛尔马虽然是城,但因为正好在通往珐蒂冈的交通干道上,所以经常有外地客商的车队在这里暂时歇脚,来来往往的车马络绎不绝。对装卸工、搬运工的需求比较大。
农闲季节,当地人经常出来赚外快,干上一上午,揣上四五镑薪水,中午找个酒馆灌上一气,再玩几把牌,笑着骂着回家。当然,也有醉醺醺一掷千金输掉裤子回家挨骂的。
昨晚有车队进城,装卸工搬运工们忙了一晚上加半早晨,一个两个的腰包又鼓起来了,老成些的灌几口便宜大麦茶,喘口气往家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年轻光棍汉们存不住隔夜粮,借着活动开筋骨的劲头直奔酒馆去释放精神,等赶完了热闹的中午场,再回家睡个大觉,美。
日上三竿,酒馆里人渐渐多起来。骰子、飞镖、纸牌都有人在玩。也有聚在吧台前边拼酒的。一个酒糟鼻胖子和一个红脸瘦子正一口一杯的牛饮,一个酒糟鼻红得发亮,一个红脸变成紫脸,犹不肯罢手,引得周围人起哄声不断。
那边,戳着一截粗大的实心老树根做桌子,旁边有两个一样实心的磨得发亮木墩子,掰手腕比赛已经开始了。
上去的都是些虾米,达克一只手能掰三个的那种,没什么可看。伊莎贝拉聚精会神地盯着,达克扫了几眼就失去了兴趣,懒洋洋地仰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当两个秃顶肌肉男上去后,达克睁开眼,开始有趣了。
比拼蛮力,好久没做过这种事了呢,哈,也就只有蛮力而已。
达克突然觉得自己竟然有些懒于舞刀弄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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