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要将抖森的魔力导入它的嘴巴,然后冲开束缚,这应该没有难度……记忆中前身比较蠢,但他第一次释放斗气时,根本没有遇到难度。”心中如此想,手上已经这么做,按住抖森,斗气喷薄,引导抖森体内的魔力。
“呜呜!”
抖森像是被火烧,疯狂挣扎,但它现在依然只是几个月大的幼犬,无法挣脱大地骑士的束缚。
只能被李斯特的斗气洗礼,火属性斗气带着灼热、爆裂的性质,等于是在给它洗个几百度高温的桑拿。
狗眼瞬间红了。
身体温度也在迅速升高,都冒热气了。
“我好想忘了,我的斗气是火属性,貌似并不适合做引导……但做都做了,成败在此一举。”他猛地一用力,口中配合呼唤,“抖森,释放魔力!”
砰咚!
魔力之眼看到抖森体内的魔力,在他斗气的引导、推动下,在抖森的嘴巴位置集中,然后一声炸裂般的响声,魔力瞬间重开了抖森嘴巴的某一处位置,如同刺破了一只装满水的气球。
接下来就是奇迹见证的一刻。
旁边的草坪上,突突突冒出三根巨大的竹笋形状岩石刺,每一根都有成年人大腿粗细,前端尖锐如针,整个长度至少有一米。
“漂亮!”
李斯特大笑:“干得好抖森,你学会了魔法!”他看着岩石刺,心中十分得意,这一招魔法,偷袭、阴人绝对够劲。想一想,只要自己大喊一声“抖森,释放魔力”,瞬间岩石刺就入侵菊花。
那场面,美不胜收。
忽然,背后传来贴身男仆托马斯的声音:“老爷,抖森好像受伤了。”
“嗯?”李斯特这才注意到,抖森已经萎靡在地,嘴巴处流出大量血迹——狗嘴已经稀巴烂,像是发生了爆炸。
还好经过检查,抖森只是受到魔力宣泄的波及,受了点皮外伤,并没有伤及到骨头和筋脉。它的萎靡,更多是因为魔力过度释放,导致体内空虚。
弄清楚状况,李斯特放下心来。
对托马斯说道:“这就是魔法带来的危险……那些神秘的魔法师为什么数量稀少,还不受大家喜欢?就是因为他们的魔法实验总是充满危险,爆炸随时会发生。他们不懂科学内涵,却妄图驾驭规则。”
这段话,更像是自言自语。
托马斯没听懂,他好奇问道:“老爷,您见过魔法师吗?”
“没有。”
“那您真是太伟大了,您没有见过魔法师,却教会了抖森魔法。赞美老爷!”托马斯如同狂信徒一样,语气惊叹。
李斯特微微一笑。
这种小事,不值一提。
掏出手绢擦擦手:“托马斯,照顾好抖森,给它包扎伤口,食物要捣碎了再喂。”
“好的,老爷。”
第0059章 究极奥义烈火燎原斩
暴力手段教会了抖森如何释放魔法,李斯特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我毕竟是一个懂科学的人。”
实验,多做实验,这是科学的基础,正如他简简单单就摸索出空间戒指的状态——运动静止,可以收纳普通物品,但不包括活物,空间戒指会立刻泯灭灵魂——李斯特认为灵魂也是某种物质运动,静止后,灵魂消亡。
他还反反复复收进东西,拿出东西,实验魔力的消耗。
现阶段而言,使用空间戒指,消耗有点大。
忙忙碌碌,生活很充实。
不过之后两天时间里,他开始觉得无聊起来。
精灵虫全都安置妥当,无需他去操心;农业、渔业欣欣向荣,同样不用操心;道路建设缓慢但有序,赶海屯的房屋也开始挖掘地基;骑士小队候选们正在接受马库斯的考验,不需要他关注。
他彻底沦落入大部分贵族的生活状态——无聊到只能没事找事做。
如果靠近城市,他还能举办舞会,或者宴会,或者打猎,拓展贵族人脉。可鲜花镇相当闭塞,有资格跟他一起吃饭的,就那么四个人,总不能天天为他们四个准备宴会。
所以,李斯特决定给自己找点别的事情做。
他打算提前攻略荆棘岭。
“荆棘岭是鲜花镇的最大障碍,必须打通,否则很难与珊瑚城交流,我在这里等于是两眼摸瞎。”
信息交流的重要性,身为现代人的思维,李斯特相当明白。
他跟李维斯谈过人口贩卖的事情,可是并不能保证,李维斯真的当回事。算算时间,郁金香船队已经差不多快回航,等下一次再启程商贸时,万一李维斯忘记安排,至少得等三个月后才有新机会。
船队出海贸易,需要经过不少岛屿,一趟至少三个月。
错过这次机会,鲜花镇的发展又得耽搁三个月,尽管时间对他来说并不紧迫,李斯特依然不想浪费。
“魔兽,暂时很难对付,那是因为魔兽在森林里随时可以发起偷袭。如果我将荆棘岭的树木全都砍光了,魔兽还能在旷野上,打得过马库斯吗?再说了,我也不是吃素的,即便我是吃素的,我手中的红血剑却要饮血!”
一把宝石武器,对付低级魔兽,绝对是极大的助力。
或许它并不能吹毛断发,但镶嵌的红宝石,魔力与斗气共鸣辉映,至少能提升李斯特一倍的战斗力。
噌啷!
他拔出红血剑,双手握紧,这是一把适合骑马砍杀的双手剑。
银白的剑身寒光四射。
“火龙钻之心!”
李斯特轻喝一声,双手持剑向前挥斩,《火龙钻》的究极奥义发动,火焰在红血剑上升腾,再向前冲击,空气都被灼烧出噼里啪啦的爆炸声。这本是人马合一的招式,李斯特这段时间钻研,已经可以单人施展。
并将攻击凝聚到一个方向,而不会伤到自己。
收剑,挺立。
空气中的火焰消散,一切恢复平静,只有依然灼热的温度,显示着刚才有人开了大招。他淡淡的吐出一口气:“我这一击,如果前面有一头风刃狼,它已经死了。”
《火龙钻》已然精通。
现在他不再算是刚入门的大地骑士,已经有一战之力,只是欠缺实战经验而已。他打算继续钻研《烈焰波》,《烈焰波》是适合骑士冲锋的群战斗气秘籍,需要与坐骑配合。
四名扈从骑士,三名都去配合马库斯挑选骑士小队了。
只有格瑞·镰刀还跟侍立在身旁。
“格瑞,将我的骑士枪扛着,我要上马练枪。”
“是,大人!”
来到马场。
翠绿的苜蓿草一望无际,靠近苜蓿虫草的位置,苜蓿草生长最旺盛。这一片草场,被骊龙马所占据,其它的马匹都不敢来此吃草。偶尔火龙马会偷偷过来吃几口,但被骊龙马发现,就是一顿撕咬。
没有进入发情期的骊龙马,可不管对方是公马、母马。
“老爷,您准备骑马吗,需要我去将马具拿过来吗?”挑水回来的汤姆,看到李斯特身后没有男仆跟随,慌忙过来询问。
“不用,你去忙你的。”
“好的老爷。”
李斯特吹了一声口哨,倏忽间,一匹纯黑色的骏马踏风而来,正是具有龙之血脉的骊龙马。
肩高至少有一米九,比李斯特个头还要高一些。
所以上马需要跳着上去。
这样的高头大马,骑着才足够威风。没有缰绳,没有马鞍,也没有脚蹬,骊龙马的性子根本不允许被这些马具束缚。李斯特也没有强迫,他现在是大地骑士的身体素质,马术越来越精湛。
依靠精湛的马术,完全可以做到不依靠马具,就人马合一。
“骊龙,好好配合我。”摸摸骊龙马的脖子,李斯特接过格瑞递来的骑士长枪,枪长接近三米,需要强大的膂力才能施展。
精钢打造,扈从骑士每天都会擦油保养,因此银光闪闪。
“哼哧!”
骊龙马仿佛展示自己的强大,前蹄离地,身体半人立,迎着阳光嘶吼一声。随后载着李斯特不断在马场奔驰,伴随着李斯特的操控,或疾驰或急停或跳跃或转身。背上的李斯特,一边控马,一边顺势施展《烈焰波》。
骑士长枪太长,无法像单手剑一样施展,但跟随骊龙马的律动,一招一式威力无穷。
“烈火燎原斩!”
怒喝声让李斯特鼓荡全身的斗气,以喷薄的姿态灌入骑士长枪,座下骊龙马心随意动,疯狂一跃。
斗气点燃空气,整柄骑士长枪都仿佛着了火。
在高高跃起的马背上横扫一击,红黄色的火焰漫天如雨下,落在地上,瞬间就把苜蓿草烤糊,燃成灰烬。
嗡!
骊龙马落地并站稳,李斯特将骑士枪斜斜插在地面上,平复一下体内紊乱的斗气。这一招烈火燎原斩是《烈焰波》的究极奥义,消耗巨大,但一扫就是一大片,冲锋时这一招就能杀死面前数十名对手。
尤其是骊龙马力量十足、速度奇快、性子又凶猛,让这一招可以最大程度发挥效果。
这是与火龙马配合时,无法做到的程度。
“可惜你是要成为一代大种马的马,我不能骑着你上战场……当然,我也不太可能亲自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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