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李斯特一声大吼:“火龙钻之心!”
火龙马高高一跃,骑士大枪迅猛冲刺,霎那间有无数人马合一的虚影随着这一道攻击,快速闪过,笔直撞向前面一块巨大的石块。
惊天一击!
轰!
有一人高的石块,瞬间被炸得粉粉碎,周天火焰乱射,和碎石一道化作雨点落下。等尘埃落定,骑着火龙马的李斯特,已经走出爆炸范围。他被包裹在全身甲中,火龙马也包裹着全身甲。
银白色的全身甲,上面有大量的擦痕和黑迹。
推开脸上的面罩,李斯特俊朗的面容露出,嘴角一如既往的微微带笑:“威力不错,这一招,打中了,应该能把暴土狗这种魔兽,打个半残吧。”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声由远及近,马库斯与高尔泰,各自骑着马赶来,身后还有李斯特的四名扈从骑士。
“哦,天啊,李斯特,你真是一个天才,我已经看到了,这一招就是《火龙钻》的究极奥义火龙钻之心吗?你只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就把这本秘籍全部学会了?”高尔泰总是喜欢用惊讶的口吻说话。
马库斯绕到散落的碎石地上转了一圈,同样诧异:“打击面很均匀,没有一块碎石超过拳头大小,证明这一招你已经运用成熟了,一般大地骑士,都很难做到。”
说完,他有些不敢置信的打量一眼李斯特。
往日,这位伯爵家的三子,可是标准的废柴,鸡鱼肉蛋奶管够,连魔兽肉都吃过,但斗气修炼连平民骑士都不如。没想到进阶大地骑士之后,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就把一本中级斗气秘籍完全掌握。
让他想起自己修炼《逆风破》时,整整花了一个半月,才掌握最后的究极奥义。
心中一时百味杂陈:“难道这就是平民和贵族的真正差距?”
李斯特将手中的盾牌和骑士大枪递给扈从骑士,顺便把头盔也脱掉,呼吸着新鲜空气,兴奋劲还没消退:“我原本以为一本《火龙钻》,就得耗费我几个月时间去掌握,没想到并不难。看样子,我可以抽时间把《烈焰波》也学一学,技多不压身。”
“你有这样的天赋,当然要多学几本秘籍,李斯特,我就说过,你有你父亲的风采,未来的你,肯定会让郁金香家族大放光彩。”
“借你吉言,高尔泰老师。”
回去的路上,高尔泰与李斯特高谈阔论,这是他的擅长。马库斯则有些心思飘远,不知道想些什么。
直到进入城堡吃晚饭,稀里糊涂的吃掉自己面前的那份晚餐,又被李斯特送出门,他才回过神来。
等高尔泰骑着马,哼着小曲离开。
他看向依然站在城堡门口,仿佛等待自己开口的李斯特,语气郑重:“男爵大人,我能知道,你的目光落在哪里吗?”
“我的目光么……”
李斯特心道,马库斯这是在询问,自己有没有建功立业的野心。一心想成为贵族的马库斯,自然不会甘心蜷缩在乡下小镇,追随一位胸无大志的男爵。
不过李斯特并未正面回答:“马库斯老师,一个人,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说过的话,有真有假,但做过的事,一目了然,不是吗。”
“我明白了!”
马库斯忽然单膝下跪,右手扶胸,行了一个效忠礼仪:“愿为大人前驱!”
“马库斯老师请起,领地还很弱小,需要你帮我一起建设。”李斯特平静的扶起马库斯,心里很有成就感,能让一位大地骑士效忠,这就是个人魅力。
回到城堡里。
洗完澡。
他又看到了烟雾蛇文:“完成任务,奖励一匹微薄血统龙种马。”
须臾,烟雾扭曲,新的任务发布:“任务:新鲜水嫩的苜蓿,不仅奶牛喜欢吃,马儿们也喜欢吃,这是开辟马场的基础,也是建功立业的起步,请为苜蓿虫安置虫草。奖励:三株野生玉米。”
看完蛇文,李斯特相当激动。
龙马已经来了,只是还不知道在哪,又被谁发现,他准备明天一早就去寻找。不过现在,他激动的不是龙马,而是新任务奖励的玉米。
这个世界是没有玉米这种作物的,至少珊瑚岛上绝对没有,前身的记忆中也没有任何跟玉米有关的植物。
“玉米啊,这可是高产作物,据说单产世界第一?而且不需要怎么管理,种下去就能自己长。据说还是神授植物,天然C4易去雄,未来谷物将是玉米的天下。《星际穿越》里,快要灭绝的人类,就只种了玉米。”
李斯特小时候种过田,知道玉米产量很高,只是口感没有小麦、水稻好吃。
但是,在这里,不需要多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是最好的庄稼。鲜花镇的小麦,亩产才一两百斤,一旦栽种玉米,不需要亩产几千斤,只要亩产超过五百斤,就能养活更多的人口,衣食无忧了。
到那个时候。
广泛栽种玉米,为平民提供粗糙的玉米面。少量栽种小麦,为自己提供精细的小麦面,岂不美滋滋。
第0022章 差点被骟的骊龙马
没等李斯特吩咐下去寻找龙种马,负责奶牛农场更换苜蓿草的高尔泰,大清早就匆匆赶来城堡。
“李斯特,好事登门!我们新栽种的苜蓿草已经发芽生长,长势很不错。最关键的是,不知道从哪引来了一匹野马,来吃苜蓿草。那匹野马十分神骏,哦,比你的火龙马还要高大雄壮!”
“喊上马库斯老师,我们一起去奶牛农场看看这匹野马,吃了苜蓿草,它得把自己卖了换取伙食费,对吧。”
“说的没错,它的伙食费就是它自己,哈哈。”
领地的一切都是领主的,毫无疑问,这匹野马,是李斯特的私人财产。
一行人迅速来到奶牛农场,果然,看到一匹黑色的野马,在本该属于奶牛的草场上,悠闲的吃着新发芽的苜蓿草。这匹野马个头高大,毛色发亮,体态神骏,可以明显看到它的肌肉呈现一条一条的状态。
“马库斯老师,你是相马的行家,你觉得这匹野马如何?”
野马已经发现李斯特等人,不过似乎胆子很大,见李斯特等人没有靠近,它又低下头,悠闲吃草。
马库斯双目闪亮,兴奋道:“大人,好一匹千里马!骨骼细但骨架大,肌肉隆起形状很漂亮,四肢很长,跟腱也很长。颈部长直、斜向前方,屁股周正。毛色也非常亮,说明它没有任何病患,最重要的是它的眼神,锐利!”
“跟蓝血宝马比起来,如何?”
“抱歉大人,我没见过蓝血宝马,我见过最好的马匹,是伯爵大人的馰豹,据说混有魔兽干柴豹的血统。但是馰豹远远没有这匹野马神骏。”
额头是白色的马,称之为馰(dí)。
馰豹是珊瑚岛伯爵的坐骑,李斯特自然不会陌生。
眼前的黑色野马,气势远远盖过馰豹,毕竟,龙可是最神圣的动物,龙种马乃是马中之尊。
“怎么才能抓住它?”
马库斯道:“我空手能掀翻它,毕竟只是一匹马,不过,大人希望它作为自己的坐骑,那么还得大人亲自制服它,野马只屈服于能制服自己的人。”
李斯特并没有要收服龙种马为自己的坐骑,他更希望龙种马成为真正的种马,为自己繁衍一个龙种马族群。
但驯服一匹龙种野马,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李斯特没有让马库斯代劳。
亲自向野马走去。
当他靠近,吃草的野马立刻警觉,转过身,恶狠狠的瞪着李斯特,似乎是在警告李斯特,不要越界。
等李斯特越靠越近,野马终于不耐烦,直接从李斯特撕咬过来。
身形扭动,良好的马术让李斯特瞬间翻身,骑在野马背上。被人骑上身的野马,感觉到巨大的耻辱,疯狂甩动身体,乱蹦乱跳,要把李斯特摔下来。不过李斯特箍住它的脖子,一身斗气勃发,根本不为所动。
大地骑士能跟真正的魔兽硬抗,何况一匹马。
半个小时后,折腾累了的野马,终于不再折腾,气喘吁吁的停下来,任由李斯特骑着它,并指挥它向左向右。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李斯特哈哈一笑:“很倔强的大家伙,毛色纯黑,真的一根杂毛没有。干脆就叫你骊龙吧。”
纯黑色的马,称之为骊(lí)。
兼之微薄的龙之血脉,叫做骊龙很应景。
“卡尔,拿点麦麸饼过来。”李斯特翻身下马,驯服一匹野马,虽然没太多难度,但真的很累人,他已经一身汗。
这时候,火龙马也凑过来,它是一匹年轻母马。
一边蹭着李斯特的肩膀,一边睁大眼睛,看着一旁高大的骊龙马。不过骊龙马根本不拿正眼看火龙马,依然高昂着脑袋,并不去讨好李斯特,还保留着一丝桀骜。
哪怕李斯特接过麦麸饼,喂它吃,它也不表现出任何亲昵。
“大人,骊龙马是成年马,如果是作为战马喂养,最好将它骟了,以免发情掉膘。”马库斯道。
“骟掉?”李斯特摆手,“这可不行,骊龙马我已经决定它作为种马,为鲜花镇繁育出马群。如此不凡的骏马,不能繁衍后代,才是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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