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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天 (方想)


  楼兰见艾辉入定,便悄然退出房间。
  时间一点点流逝,盘膝而坐的艾辉,浑身肌肤散发着一层稀薄的银色光芒。如果凑到近处,便能够看到,这层稀薄的光芒是由无数细如牛毛的银色光毫汇集而成。这些细小的光毫,便是散逸的元力。
  哪怕艾辉很努力,还是有大量元力散逸在空中。
  随着心法的运转,艾辉渐渐有所领悟。他体内数量最多的元力,是银色的元力,那是金风银毫被震散之后的元力。和金风银毫的凝练锋锐不同,被震散之后,它们变得细小,属性也温和许多,就像漂浮在他体内的萤火虫。
  它们呈现出游离状态,也是散逸速度最快的元力。
  而另一种元力,却要稳定得多,它们和血肉非常亲和。每次艾辉的元力流转,都会吸收大量的此类元力。更重要的是,它会挟裹大量的游离金元力,融入艾辉的元力之中。
  这种元力,就是补元汤里所蕴含的独特元力吧。
  艾辉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深入蛮荒猎取荒兽。
  游离的金元力已经散逸殆尽,但是艾辉并没有停止运转心法,依然一遍遍不厌其烦运转元力。
  一缕淡淡的气息,从艾辉身上散发开来。


第十六章 狭路相逢
  淡淡的银芒袅袅如烟,缭绕在艾辉周身,幻化成模糊的剑形,随即如剑光掠过,一闪而逝消失不见。
  艾辉沉浸在修炼中,一无所觉。
  一个小时后,他睁开眼睛,眼中尽是欣喜。修炼三年来,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如此明显的进步,他忍不住激动。三年来的坚持,终于见到曙光,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
  虽然到最后被他吸收的元力,只占摄入元力的二十分之一。但是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不敢想象的进步。他体内的元力,足足壮大了三倍。
  吸收效率低下,没有什么关系,修炼时间长一点就是了。只要能看到进步,哪怕再小的进步,他都不怕。他最怕的是修炼了几年,元力纹丝不动。
  艾辉仔细回味刚才的修炼过程,楼兰的那碗补元汤,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那碗汤,艾辉吸收的金元力,数量会锐减。会减到什么地步,艾辉也不知道,但是他有种预感,只怕会非常低。
  摇摇头,艾辉把其他的杂念都抛之脑后。
  土豪有土豪的修炼方法,土鳖有土鳖的修炼方法。
  摄入体内的金风银毫,虽然一点都不温和,但是更加凝练,也更加精纯。虽然艾辉能吸收的只有极小一部分,但是在精纯方面,要比一般的初学者强得多。艾辉也是意识到这一点,在游离元力散逸完之后,并没有马上停止修炼,而是不断运转元力,使之更加精纯。
  一般的学员,更多的是追求境界,追求元力的壮大。但是艾辉战斗经验非常丰富,他见过各种类型的强者。他亲眼见过许多境界相仿,但是战斗力却天差地别的元修。精纯的元力,能够让你更加得心应手,让你的攻击更加有效率。
  艾辉同样有所体会,他体内的那一缕元力,虽然很微弱,但是异常精纯,很多次都救了他的命,在他手上发挥出许多作用。有一些小手段,就连那些元修大人们看到了,也不由赞一句。
  强大的武器不如趁手的武器。
  当艾辉走出房间,看到纤尘不染的道场,有些意外。
  楼兰注意到艾辉投过来的目光,解释道:“比较空闲,顺便打扫了一下。如果艾辉介意的话,楼兰下次不会了。”
  “比我打扫得干净。”艾辉有些汗颜,道场像洗过一样,再细小偏僻的角落,都看不到半点灰尘。艾辉以前一直自诩打扫道场专业人士,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啊。
  楼兰听到表扬,显然很开心,语气不自觉欢快了几分:“楼兰是沙偶,做这些比较擅长。”
  谁会记得一个沙偶呢?
  艾辉不知道为什么想起这句话,看着开心的楼兰,忽然道:“谢谢你的补元汤,很有用。”
  艾辉很少会说这样的话,在其他人面前,他总是保持着戒备和距离。但是在楼兰面前,他要放松许多,也许是因为楼兰是沙偶?大概是这样的吧。
  楼兰听到补元汤有效,更加开心,他认真打量艾辉,双目亮起一抹妖异的土黄色光芒。
  艾辉就像察觉到什么,陡然寒毛根根直立。
  “淤青和浮肿需要时间恢复,肌肉的损伤,已经没有什么大碍。”楼兰眼中的黄光消失。
  艾辉不自在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他觉得楼兰真是奇怪的沙偶,精通做饭、熬汤、打扫的沙偶,看上去还会些医疗,这是什么样奇怪的搭配?
  “我要去修炼了。”艾辉准备出门,他打算再去悬金塔,不过在那之前,他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去买一些东西。
  “楼兰也要去工作了。艾辉,再见。”楼兰朝艾辉挥了挥手,身体化作一滩流沙,渗入地面消失不见。
  端木黄昏独自走在街道上,他的目光不时扫过人群。艾辉连续几天都没来上课,无奈之下,他只好出来碰碰运气。他也知道这样找人,就像是大海捞针。可是要让他回去找许夫子请求放弃,他丢不起那个人。
  一想到艾辉那个混账,他心中就说不出的烦躁。
  他妖异邪魅却又精致英俊的面容,不时吸引着路人的目光,好几位美女上前,都被他冰冷的目光吓退。修长的身体倚着路旁的一棵香樟树,手里拿着一串冰糖葫芦,慢条斯理咬着。鲜红的冰糖葫芦和苍白邪魅的面容,构成一幅极具视觉冲击的画面。
  少女们不敢上前,却凑到不远处,目光灼热盯着端木黄昏,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串冰糖葫芦。
  端木黄昏旁若无人,他早就习惯被注视被围观,满脸云淡风轻。
  “端木黄昏!看你还往哪里跑!”
  忽然一声暴喝从街道的另一头传来,端木黄昏瞥了一眼,随即收回目光,懒得搭理,自顾自吃着自己的冰糖葫芦。
  一个孔武有力的壮汉出现在不远处,他看到端木黄昏两眼放光,嘿然道:“知道我赵之宝要挑战你,怎么?怂了?专门躲起来?真是太让我失望了。我还以为端木黄昏是何等的天才,原来是个胆小鬼!”
  端木黄昏连眼皮都没抬一下,长长的睫毛,在苍白肤色的衬托,优雅而迷人,足以令女人嫉妒。
  围观的少女们顿时群情激奋。
  “赵之宝!你吹牛也不打草稿!你有什么资格挑战我们家黄昏!”
  “就是!我们家黄昏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挑战的吗?”
  “瞧瞧你那样,上下半身一样宽,还留长头发,呵呵,一个木头箱子插根拖把?”
  赵之宝勃然大怒,脸胀得通红。他一向自认不凡,虽然早就听说过这一届端木黄昏的天才之名,但是他丝毫不怕,反而公开向端木黄昏挑战。他本身的实力确实不俗,在自己班上也可以排进前五之列。
  “这就是我们的天才端木黄昏,躲在一群女人后面的天才,哈!”
  端木黄昏依然眼皮没抬,吐出嘴里的山楂籽,淡淡道:“今天心情不好,你最好滚。”
  “心情不好?哈,来啊,揍我啊!”赵之宝就像听到一个笑话,忍不住怪叫。
  五分钟后。
  端木黄昏面无表情,优雅地收回自己的腿,地上的赵之宝全身没有一块完好,鼻青脸肿。他把手里冰糖葫芦竹签上最后一颗山楂咬下,丢下竹签,漠然转身离开。
  噗,竹签深深没入地面,插在距离赵之宝鼻子两厘处,赵之宝的目光顿时僵住,一动不敢动。
  围观的少女,欢呼尖叫着跟着端木黄昏的背影,一窝蜂冲过去。
  街道不远处的角落,一位面戴轻纱的女子,眼睛闪过一道光芒。师雪漫悄然来到松间城,是专门去自家道场,没想到看到这一幕。端木黄昏的名字她听说过,没想到也在松间城,而且刚才展现出来的实力,非常不俗啊。
  会不会是他?
  但是很快,师雪漫就摇头,虽然是盲战,但是那个该死的混蛋,战斗风格和端木黄昏完全不同。那个混蛋的战斗风格更暴烈凶猛,就像一只野兽。
  她转身离开,朝自家道场走去。
  赵之宝足足过了二十分钟,才缓过劲来,艰难无比从地上挣扎爬起来。
  一抬头,他愣住了。
  他看到一个和他一样鼻青脸肿的家伙,朝这边走来。
  刚刚买完东西的艾辉,看到街道正中间的赵之宝,也楞住了。
  两人实在太像,一样的鼻青脸肿,全身浮肿,到处是淤青,五官变形,身上伤痕累累,衣服破碎不堪。
  刚刚被痛揍的赵之宝,看到艾辉,就像看到自己是何等的凄惨何等狼狈,这是嘲笑自己羞辱自己吗?今天自己就像小丑一样。他只觉得一股恶气,腾地直冲而起,他恶狠狠道:“今天心情不好,你最好滚!”
  艾辉眯起浮肿淤青的眼睛。


第十七章 顺手
  艾辉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脾气。蛮荒不需要好脾气,需要的是实力,是对抗,是拼搏,是哪怕绝境也要赌上一切求一线生机,性格柔弱之辈早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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