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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魔法之灾 (皇家小屋)


  这些关于贵族大逆不道的观点艾尔自然是不能同萨沙说的,他还有最后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实在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商行上了,在电灯之后再将斗兽场搞起来,等到商行步入正轨之后,他就功成身退,将全部的精力放在魔法上。
  他有种预感,风雨欲来,大厦将倾,因此他无法赞同萨沙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经营理念,而是决定另辟蹊径,突出奇兵,走一条捷径来迅速在商业上取得成功,为此就不得不再赌上一遭。
  就像是一名赌徒,手中的筹码越来越多,但在庄家的威胁下不断将自己的全副身家都压在赌桌上,无法见好就收,全身而退。要么赢过专家,大获全胜,要么输得一干二净,倾家荡产。
  没有第二条道路可以选择。


第一百二十一章 诺山.奥斯顿
  若是要给曼尼区定义一个颜色,所有人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金色。”,只不过若是只有一种颜色,未免就有些单调。而星星点点点缀在城市中间的“特色”酒楼,就给这满城的金色渲染上了一层绮丽的粉红。或许那些白手起家,热衷赚钱的商人们看不上这点粉色,不过对于那些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少爷们而言,这些酒楼可比那些无趣的商行、发臭的车马行、难懂的银行可爱得多了。
  就在曼尼区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一座挂着梨花海棠招牌的奢华酒楼,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先不提那奇怪的名字,光是那令人迷醉,飘香十里的胭脂香,就勾得附近所有的老少爷们失魂落魄的,就连生意都没心思做了。偶尔走近了,从里面传来的女子们柔媚的笑闹声,更是让路过的行人迈不开腿,走不动道,那脑袋也总是向那里张望着,恨不得能钻进去好看个通透。
  这里就是曼尼区最大,最贵、最有名的销金窟—“梨花海棠”楼,取得正是“一枝梨花压海棠”的诗句,风雅之中又透露出一种风骚,让人心神荡漾、欲罢不能。
  这里是温柔乡、快活林,不是天堂胜似天堂的地方,只是为了要在这里求得一时贪欢,要花费的可是不少,应该说很是不少。没有铜子、银角那些碍眼的货色,只有大袋大袋的金币明晃着人们的眼睛,强调着:即使是在这偎红倚翠之地,金色仍然是至高无上的颜色。
  有金子随你横行,没金子寸步难行,倒也符合曼尼区的特色。不过用地球上的话说,这里的人“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因此“梨花海棠”楼总是热闹非凡,宾朋客满。
  “梨花海棠”楼的底楼总是最热闹的,大堂里设有许多舞台,不时有浓妆淡抹,各有千秋的姑娘们上台展示才艺,或吹拉弹唱,或长袖善舞,总有一款能撩拨得人热血上涌,兴奋难耐。男人们也毫不吝啬,纷纷叫好打赏,彰显着自己的财力。
  只是这底楼好虽好,却不免有些失之媚俗,倒是这“梨花海棠”楼的二楼、三楼,越是往上越是幽静,在淫乐喧嚣之中,反而衬托出一种清新淡雅出来,这种氛围倒更是吸引许多真舍得砸钱的主儿的欢喜,那价钱也是翻了个儿地往上涨。
  就在三楼的一间“千金阁”中,几个年轻人正在喝酒狎妓,好不快活。喝到浓时,不免上下其手,在那隐秘之地揉捏亵玩,惹得姑娘们娇嗔笑骂,或施以粉拳,只是那软绵绵的拳头打在身上,更像是调笑撩拨,让这几个年轻人们搂得更紧,笑得更欢。
  眼看着这些人你侬我侬,蜜里调油,马上这厢房里就要一片春光,胡天胡地一番。这时从门外传来一阵急促地敲门声,打断了众人的兴致。
  “哪来的遭瘟疫的,乱敲什么门啊。”
  “养着的那些闲汉吃干饭的啊,就让人这么直直地闯进来。”
  姑娘们自是一阵乱骂,只是这莺莺燕燕的,没什么杀伤力。那几个被打断的年轻人们则是火气大了许多,各种污言秽语就骂了出来,有两个性子急的手边的茶碗都已经砸了过去,“咔嚓”一下摔在地上摔成了粉碎。
  只是门外一道声音制止了大家的叫骂:“诺山少爷,您快点回去吧,老爷找您!”
  大家的目光“刷”的一下,都集中在其中一个年轻人身上,那人满脸涨的通红,高声叫骂了一声:“狗奴才,闭嘴!”,接着又低声嘟囔着:“那个老……”,只是说到一半,又像是受到什么惊吓似的环顾了一下周围,似乎是害怕自己的话会被传出去,后面几个老不死无论如何也没有勇气说出去。
  其中一人懒洋洋地说道:“怪不得没人敢拦着,你不是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情况才特意安排了一个人用来通风报信的嘛。”
  另一个人接着说道:“得啦,诺山你还是快点回去吧,你家那老爷子……”,说着他打了个寒颤,“要是晚了我们又要两三个月见不到你了。”
  诺山垂头丧气地穿好衣服出门,不过走时还是很豪爽地挥了一下手,“这次是我的原因搅了大家的兴致,别的也不多说了,账我全包了。”,走时的背影撇下一阵欢呼声,看起来无比潇洒。
  只是刚走出“梨花海棠”楼,坐进了早已准备好的马车,他看上去潇洒挺拔的身姿立马就瘫成了一团,满脸的意气风发变成了满脸的苦涩,刚才的那位偏偏贵公子一下子就像是换了个人似的。
  诺山.奥斯顿先生是一位深受大家喜欢的年轻人,这么一位风度翩翩而又豪爽大方的年轻人谁又会不喜欢呢?更妙的是这位很有钱,至少是他的家族很有钱,在豪商遍地的曼尼区也是数一数二的顶级阶层,在灿烂的金色的衬托下,愈发显得这位年轻人前程似锦,广受欢迎。
  虽然他有一位严厉的爷爷,当然这只是他众多优点中的小小的一个缺点,是可以被他那些“宽容大量”的朋友们原谅的小小优点。
  同许多年轻人一样,诺山讨厌一直被困在家中,更讨厌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和像山一样永远也看不懂的账簿。年轻人飞扬的青春怎能被这些无聊的生意所掩盖?为此他曾经据理力争过多次,可惜每次都被家里的“暴君”,亚尔弗列得.奥斯顿老爷给残酷镇压了,为此他会经常被爷爷叫回去受训,最近更是被迫接手许多繁重的工作,让他连出去喝花酒的时间都没有了。
  万幸的是他有一位同样精通于吃喝玩乐,并且对于接手家族的生意深恶痛绝的父亲,如果说挥霍钱财,耽于享乐是一种天赋,那他们父子俩真是将这种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并且一脉相承。
  亚尔弗列得.奥斯顿在发现儿子的无可救药之后,曾经想过要把自己事业直接传给自己的孙子,只是现在看来天下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他的努力和希望没有获得相应的收获,以致于六十多岁仍然要来回奔波,不能颐养天年。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三代人
  诺山坐在马车内,伺候他多年的仆人早已在马车内准备好了一桶清水和干净的衣物,诺山将浑身擦了个遍,总算是稍稍消去了满身的酒味,再换上整洁的一身便衣,一位忙于工作,精明强干的商贾子弟就此诞生了。
  不得不说诺山.奥斯顿先生除了享乐以外,令人惊奇的还有表演的天赋。他是天生的演员,无论是浊世贵公子,还是辛勤商人,又或者是孝顺晚辈,都能扮演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就凭这一点,他总是能比自己的父亲少挨许多斥责,日子也好过不少。
  在马车驶进庄园后,诺山支开附近的仆人,独自一人走近亚尔弗列得.奥斯顿,他的爷爷的办公室,再次整理了一番自己的仪表,又踌躇了一会,他总算下定决心敲响那扇乌木大门。
  略微沉重的敲门声让他心中不由地多了几分紧张,直到一道苍老的声音“进来”传来,他才敢推开房门,走近房间。
  明亮的阳光将整个房间照得分毫毕现,这个房间本就是整个庄园里阳光最好的地方,此刻就像是棉花吸水般,璀璨的阳光毫不吝惜地播撒着自己的光亮,将刚走近房间的诺山晃得都睁不开眼睛。
  整个房间都笼罩在金色之中,包括那整整齐齐摆放在桌上的君子兰、长春花、紫罗兰、多宝叶等等或是为了讨口彩,或是为了观赏的植物,还是那摆满了两旁书架,看上去崭新如初的大量书籍,又或是铺在地上,暗红色的名贵地毯,都被渲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看起来朦朦胧胧的似乎是有点不真实。
  而亚尔弗列得.奥斯顿就坐在阳光之中,就如同他一直以来都在家族的人们心中的印象一样,仰慕敬畏以至于不敢,也不能直视,甚至就连追赶他的背影都做不到。
  尽管奥斯顿老爷身后就是天鹅绒制成的拉绳,只要轻轻一拉厚重的金丝窗帘和轻柔的细丝帷幔就能将有些刺眼的阳光挡住,可或许是因为老人喜欢阳光的天性,又或许是这位老人就是喜欢金色,他并没有挡住阳光的打算。
  是的,亚尔弗列得.奥斯顿喜欢金色,这是能够公开的喜好,他也从不掩饰这一点。在诺山小时,亚尔弗列得就经常用装满袋子的金币逗弄他,“你看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颜色。”,对于一位成功的大商人而言,喜欢金色不正是理所当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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