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门。”
“不要这么绝情,我的朋友,你看,你还在喝着我的麦酒呢。”
“那我不喝了。”
“别!这件事我们慢慢商量……”
第十七章 尝试
第三区庞德街53号往左六十米的无名小巷
这条巷子是两边房子的墙壁夹出来的,没有人家的门开在里面,所以巷子里平时很少有人走动,而这两天下来,更是几乎变成了诺曼驻第三区的临时办事处。
现在他就正坐在里面,靠着墙,一直背在身上的包裹放在一旁。
“……真是一个吝啬的家伙,”
只有一个人的巷子里,诺曼自言自语地抱怨着:“一通麦酒有一大半都是他喝的,结果让我在里面睡两晚都不行……”
他昨天和托玛仕纠缠了半天,最后直到两人都把那桶麦酒给喝光了托玛仕还是不同意他睡到托玛仕的家里去。而托玛仕自己又不睡在里面,当晚还是睡在了外边,真是一个怪人。
抱怨了一通那个老酒鬼之后,诺曼又想起了那群从天而降的人来。
“那就是法术吧……”
和诺曼忽悠佩姬的那所谓的“改命法术”不同,昨天晚上的那些人所使用的显然都是真正的法术,所以他们才能违反常理地从天上飞下来还没有摔死。
之前佩姬说,法术的力量能够“让晴朗的天空刮起狂风暴雨,让沉默的火山瞬间喷发”,诺曼还不以为然,觉得是这个小丫头夸大其词了,要不然就是她的另外那位老师本森先生同样也在忽悠着她——诺曼可不相信单凭人的力量能够做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是昨天的事情却让诺曼重新正视了法术的力量:连让人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这种在这之前诺曼想都不敢想的事都发生了,法术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甚至于,诺曼深深地怀疑他经常做到的那个梦中的那番景象都是法术所造成的。
“好想亲身感受一下法师的力量啊……”
诺曼喃喃自语,不自觉地双手伸到了自己面前。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一个念头不可自抑地涌现了上来。接着,他站起身来,跟做贼一样小心地左右张望了一番,确定巷子前后都没有人后,站在原地,表情肃穆,回忆了一番后声音低沉郑重其事地吟唱道:“偉大的澹臺有涯,您忠實的信徒祈求四團微光……”
在这几天对于佩姬的私人教学中,诺曼已经不止一次地看过那张写着法术咒语的纸了。在他身体里那些法师们的帮助下,他已经把这条法术咒语给记忆得滚瓜烂熟,所以现在立刻就能说出来。而且经常几天的“学习”后,他的古语水平有所长进,这条咒语有一小半竟然是能看懂理解的了,这也让有了再次尝试的把握和冲动。
念这条咒语的时候,诺曼聚精会神,所以竟被他察觉到了一些和之前不同的状况!
他还记得,自己上次在佩姬家里念出这条咒语的时候,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就跟平常说话没什么两样,但是这次他这条咒语刚刚开始念诵,他身体里似乎就有什么东西动了起来!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非要说的话,就好像是在他的脑子里有一小滩东西。随着他念诵咒语,这一小滩东西流动起来!
同时,在他的脑子里好像还有一样东西,这一小滩东西流进了这样东西里……这么说确实很难懂,打个比方的话,那就好像是诺曼的脑子里有一个空的酒桶,另外还有一滩麦酒。随着诺曼吟唱咒语,这滩麦酒就自觉地流进了这个空的酒桶里,可是麦酒太少了,还没等诺曼吟唱完呢,就全部流进了酒桶里一点不剩了。
“……請求降臨!”
呼,
一阵微风从诺曼傻傻放在面前的手上缠绕了一番,吹过,巷子里一片死寂。
诺曼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眼珠子转来转去,左张右望了半天。
什么都没有发生。
“唉……”
诺曼叹了一口气,把自己刚才傻傻放在面前的两只手收了回来。
刚才他敏锐地察觉到了自己身体与之前不同的异状后还以为这次能成功发动法术了呢,没想到还是一样,什么都没能发动,这让他皱起了眉头苦苦思索起来:法术到底是怎么发动的?他不是已经把咒语完整地念出来了吗?到底还缺少什么?……
诺曼就这么坐在巷子里苦苦思索着,还没想明白呢,巷口传来脚步声,这让诺曼暂时收摄心神,把目光投了过去——今天的“学习”,又要开始啦。
几天下来,诺曼已经脱离了第一天当众抢劫的低端格局,上升到有了代言人、也就是所谓小弟的高端格局:伯尼,贝克,皮诺,这几个被他第一天抢了的家伙如今就是他的小弟们,他们自告奋勇地去找“肉鸡”来给诺曼打劫古语知识,诺曼每天只需要坐在这里等着就行了,一切美好的不可思议。
而更加不可思议的是,那些被他们拉来的让诺曼打劫古语知识的学生们,竟然没有一个是不满的,骂骂咧咧乃至于动手动脚的更加见不到,相反,那些家伙全部都笑脸盈盈,一个个的脸上都挂着讨好的笑容。
这些城里人都有被打劫的爱好?
诺曼有些想不通,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他只要能打劫到知识就行了。当然,每次在打劫完之后,他都会顺便“帮”这些被打劫的可怜人看一下他们的古语作业——古语组词的最多,还有字义词义解释的。当然这些对于诺曼来说都不在话下,只要古语范围在他学过的古语范畴之内,一概轻松解决。
一切顺利得不像话。
照这么下去,一个月之后通过那什么教会学校的入学考试,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诺曼想着想着,看到巷口那里如往常一般进来人了,可是和往常不同的是,来的人有点问题。
看到来人,诺曼刚才还涣散的眼神一下子锐利了,腰一弯一抬,动作敏捷地从地上抓起了自己的包裹拔腿就要往反方向跑去,可是他刚刚转过身子左腿还没有迈出呢,就又停下了。
在巷子这头也钻出两个人来。
诺曼只好把身体重新转了回来,看着巷口来处的那两人,脸上陪着笑,心中却已经破口大骂起来:伯尼,贝克,皮诺,别让老子再碰到你们,不然的话一定把你们打得连你们妈妈都不认识!
只见巷口来的那两人,一位颇为胖硕,一位很是瘦小。
胖硕的那位穿着红白相间的马褂,诺曼这两天也认识了,知道这是卡德纳斯治安官的制服,瘦小的那位则是穿着一身宽松的灰色长袍,留着一小撇胡须,三角眼,一看就不像个好人,偏生又摆出一副庄重的肃穆模样,看着有些别扭。
富兰克林?伍德,通过这几天在第三区的晃荡混迹,诺曼已经认识了这位三角眼、也就是红房子的主人,尊贵的法师大人。
自己打劫了他的学生们,他终究还是找上门来了。
第十八章 困兽
“富兰克林先生会把他抓起来吗?”
皮诺蹲在地上,抬起头,看着伯尼担忧地问道。
伯尼是第一天被诺曼打劫的那几人中个子最高的那个青年,现在他正不停地把头往巷子里伸去,想要看看里面的场景,但是这条巷子的构造很弯曲,站在巷口根本看不到里面,所以他也不知道里面到底在发生什么事情。
最后他只能把头缩了回来,摇了摇脑袋,叹了一口气道:“应该会,不然富兰克林先生不会带红白条来。”
他口中的“红白条”是卡德纳斯的城卫兵,也叫治安士兵,因为制服是红白条纹相间的马褂,所以也被一些人直接叫红白条。这些红白条是卡德纳斯最基层的暴力机构,一般都由治安官统辖管理,不过对于很多不了解城市治安机构建制的市民来说并无法区分其中的分别,所以很多人会把红白条也当作治安官,就比如说诺曼。
皮诺又问道:“那他以后是不是就不能再帮我们完成作业了?”
伯尼答道:“是的。”
皮诺再问:“那我们以后还能见到他吗?”
这下子伯尼没有再回答,而是沉默了。
他很想回答“能”,但是他的理智和经验告诉他,答案是“不能”。
富兰克林先生专门去请了红白条来,依照这些人的做事风格,他们很可能会把诺曼抓起来,然后再以僭越的罪名把他扔到监狱里关个几年、十几年,甚至一辈子都不是没有可能。
平民殴打贵族,这可是大罪。
想到这里,伯尼向站在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瘦猴贝克看了一眼。
虽然没落了,没落到需要和他们这些富商的孩子一起在富兰克林先生这里上课,但是贝克终究还是一名贵族的孩子,而且还是独生子,将来是继承他父亲的男爵爵位的。即使是现在,他也有了从男爵的过渡爵位,也算是贵族了,诺曼把他打得鼻青脸肿,就是触犯了奥古斯都联合王国的王国法律,红白条把他扔到监狱里去是合情合理。
贝克注意到了伯尼的眼神,这让他脸皮抽动了一下,把目光转移了开去,背靠墙壁,盯着街上来往的人群,沉默中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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