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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棵世界树 (世南言)


  她很是着急的附下身来,查看庄夏的伤势如何。
  却见庄夏突然一把抱住了她,笑呵呵的一翻身把她压在身下,一口吻了下去。
  两唇相触,庄夏攻城掠地,惊慌如小鹿的火火一路后退却无处藏身。
  旋即两人都沉醉在缠绵之中,交颈相拥。
  许久,双颊飞霞的火火推开庄夏,忙整理起衣衫,一旁的大灰狼呵呵直笑。
  只是庄夏心中仍旧郁闷,守着胜似天仙的神女公主,却能看不能吃,让气血旺盛的他如何不百爪挠心。
  脸皮不知多厚的庄夏将火火拥入怀中,轻声问道:“我这不是回来了嘛。”
  “你没回来那我怎么办。”火火瘪着小嘴。
  “万无一失,万无一失。”庄夏装傻充愣。
  在这个世界,他哪里那么容易死。
  火火脸颊靠在庄夏胸膛,柔声道:“夫君,我想你了。”
  “我也想你。”庄夏抚摸着她的秀发。
  黑灵蹲在床在三米远,歪着狗头,又趴在地上。
  “夫君,火火是不是很没用啊,都帮不上你的忙。”炎焱有些抱怨自己不能和庄夏并肩作战。
  若不是知道自己无法插手庄夏与妖尊的战斗,她都要冲上去了。
  可她清楚,她在一旁庄夏会分心,若是被敌人捉拿要挟,恐怕她就成了累赘。
  她可不是无脑之人,傻乎乎的就冲上去,帮不上忙还会拖累庄夏。
  可同样,让庄夏孤身奋战,她却无能为力,这样的感觉她很不好受,甚至恨自己太弱了。
  “怎么会呢,这么点小事,还不劳夫人大驾,我一个人轻飘飘就解决了。”庄夏很是轻松的说道。
  “吹牛。”火火哪里不知道他说大话。
  知道她在担心,能用一刻钟的事如何会花三四天?
  庄夏吃瘪,好吧,连自己夫人都知道他爱吹牛的秉性了。
  “你伤势什么样了?”
  突然想起来的火火急忙扒庄夏的衣服,神似女流氓,可神情却那么专注。
  庄夏拨开衣服,浑身都白白净净的,一点伤口也没有。
  “看,你夫君完好无损,一点事也没有。”庄夏骄傲的说道。
  吞天功已经上身,刻在他的肉身之中,他的体质本来就逆天,加上吞天功恢复能力可想而知。
  不过虽然表面安然无恙,他的内伤可远远没好,一些细碎的伤势和经脉神魂的轻微裂痕,需要气血长时间的冲刷修补。
  火火有些放心了,没事就好。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两人这三四天没有在一起,就仿佛天人两隔了一般,再聚在一块突然就粘糊起来。
  忽然日子就这么平静下来,一起修炼,一起散步看风景,一起逗着黑灵玩儿。
  安安静静的日子这么持续到了开春,庄夏的伤势悄然恢复了八九成,只剩下些许需要温养。
  而他所构思的《梦神经》也写了出来,是有关天地,有关修道修心的篇章。
  涉猎之广令人惊叹,不过一万零八百字,可政治经济文化,哲学自然宗教为人,这些都包涵在其中。
  此书一出,普通人恐怕钻研一世也悟不出其中百分之一的智慧。
  此书浅显易懂,普通人看表面是一层意思觉的很有味道,若是再深入,便会引申到更有哲理的地步。甚至从各个角度所得到的道理都不同。
  普通人研读这本书,耗尽一生一世的智慧,也只会觉得梦神智慧的可怕,让他们高山仰止,生出崇拜之情。
  这便是庄夏要的目的,想要让他们成为自己的信众,不可能是糊弄人的欺骗之言,必须要拿出干货。
  所以《梦神经》蕴含着许多真理,这都是庄夏参悟天地,契合人世沉浮的哲理所总结出来的。
  这便是智慧碾压,走的是煌煌正道。
  事实上,在普通人眼中,他与神灵没有区别。
  以他的智慧和威能,难道不值得众生信仰?
  而《梦神经》就是展现他智慧的篇章,《入梦诀》则是展现他威能的功法,两者合一,世人谁能质疑梦神的伟大?
  梦神教一出,必将以碾压之势折服天下人,让他们臣服在梦神的智慧与威能之下。
  “数月了,焱儿已经周天境界圆满了吧?”庄夏牵着火火的小手,向着远方走去,身后跟着吐着舌头的小黑。
  数月时光,火火又高挑了几分,玲珑的身躯更加超凡入圣了。
  “嗯呢,百窍齐开,不过还在温养神魂。”火火眯着眼睛笑着,阳光洒落似谪仙般飘渺。
  窍穴开辟之后,已经是周天境界圆满,可这只是窍穴圆满,要步入元神境界,做的事还有很多,若是希望基础扎实,那就需要额外的功夫。
  开窍需要充足的罡气将空间化的经脉扩充,这时的肉身要提供精粹的气血,以更快更好的开窍。
  一般修士,这个过程需要数十年,因为窍穴难开,气血不足罡气不够精纯。
  而一旦开窍完成,多余的罡气便能注入紫府,化为精纯的能量滋养神魂。
  因为同源的缘故,神魂轻易吸收这些能量,实现神魂的强化。
  这个过程只要开窍就能做,因此周天境界修士神念远比罡气境界修士强。
  但为了更好更快的开窍,全力温养神魂都会放到周天境界圆满之后。
  庄夏此时也周天境界圆满了,但却慢了炎焱一步,这自然是他受伤的缘故,需要温养恢复伤势。
  在青风城呆了不少日子,两人再次踏上了游历的旅途,向着远方而去。
  至于梦神教的发展,庄夏则由那些妖仙负责,专心经营原有地盘,尽力散播入梦诀与梦神经。
  细碎的微风吹拂而来,带着凉凉细雨,扬起一枯草残叶,翠绿的嫩芽随风翩翩,悄然探出了头。
  冬去春来,此时的破败极盛,可同时具备生机,可谓生死同在,阴阳相生。
  枯黄的两尊山峰之间,铁索横在其上,庄夏与炎焱踩着吱嘎作响的木板,叮叮当当的铁索随之而轻唱。
  远处,一位白衣女子撑扇而立,一直望着远处的风景,似乎这山水勾起了她的回忆。
  庄夏与炎焱的到来她完全没上心,沉浸在自己的那一方小小的天地。
  呼的一阵风,桥锁摇晃,那女子的伞也随风而去,可女子似乎仍旧没有感觉到。
  凉意十足的小雨沾在她的身上,衣袂翩翩,女子张开双手,似拥抱着天地,或是拥抱某人。
  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女子微微一笑,纵身一跃,站在离地百米的铁索上的她极速落下。
  庄夏与炎焱缓步而走,呼吸之间耳旁便传来山谷中一声响动,随手一挥,一座数丈的山头削平,将那女子的尸骸掩藏。
  无人收尸,庄夏便送她一座墓,免得尸骸被被山中野兽叼走。
  叮叮当当一阵铁链晃动,庄夏炎焱两人离去,只有黑灵仰起脖子向山谷望去,心中疑惑不解。


第二百九十九章 不许看!
  人活着,为什么不能好好的活着呢?为什么要求死呢?
  黑灵疑惑,更疑惑为什么主人没有救下那女子,而是成全了她。
  自然界生存很不容易,黑灵平日里钻山林,那些在它嘴下丧命的鸟兽可不少。可它也时常感受的到妖气,若非及时跑回主人身边它就要被吃掉了。
  多少生灵一生都在生存的边缘挣扎,一不小心便没了性命。
  而人类却没有这样的担忧,而且人类多数死于他们同类手中。
  从万灵中脱颖而出,享受着最优越的资源生存的人类,即使有着安逸却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
  甚至自寻死路。
  这是黑灵所不能理解的。
  若是庄夏知道黑灵所想,一定会告诉它,生灵的欲望是永无止镜的,不只是人类,其他动物也如此。
  所处决定所想,人类也有过茹毛饮血的时代,虽然如今确实不怎么珍惜一代代先祖从其他生灵手中争取来的生存资源。
  黑灵学着女主人优雅的迈动着脚步,略显慵懒而松散,决不一惊一乍。
  它也觉得女主人漂亮极了,连步伐都那么有韵味。
  不过这样的姿态还没保持几个呼吸,它便被远远甩下数百丈,小黑赶忙奔跑追了上去。
  小黑虽然叫小黑,还是一只土狗,可却有半人多高,而且体型越来越大,比狼还惊人,和成精了似的。
  它的皮毛如绸缎,摸起来极为柔顺,这也是它极为骄傲的地方了。
  小黑跟在身后,庄夏与炎焱漫步,一步一个脚印,脚下的路却似缩短了一般,一步下去两人便在数丈之外。
  方才的事还是让两人有些思绪的,毕竟是一条人命。
  “事之大者,唯死而已,连死都有勇气的人,世上没什么可怕的了吧?”庄夏采下一枚新叶,感受着其中的生机。
  “哀莫大于心死,她生无可恋,前半生的痛楚刻进了她的生命她的灵魂,余生也难以忘怀。或许一死才是她的归宿,希望她有个好的往生。”火火说道。
  眼中闪过那女子的心如死灰的目光,她或许有着一段很不好的过去,而今一颗心千疮百孔,毫无求生的欲望。
  对于一些麻木的活着的人而言,选择活着的勇气要远远大于求死,生和死在他们眼中没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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