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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击法神 (老酒徒)


  然而距离太近了,纵然他对敌经验丰富,也不可能有反应的时间,只堪堪发出剑芒,最先一支冰箭已快到头顶上方。
  他反而松了口气,只要这支冰箭过去,上空的封锁也就解除了,心里还将李小末狠狠地鄙视了一把,在他看来,李小末肯定是急着攻击,连技能都掌握不住。
  当下挥剑斩向面前几支冰箭,脚底已经开始蓄力,准备破了冰箭之后就上前杀了李小末。
  “呵呵。”他听得一声轻笑,脚下冰刺突起,这才想到李小末连冰刺也能瞬发,骇然之下就想跃起,但头顶的冰箭恰巧到了跟前。
  他将牙一咬,不跳是死,跳了还能搏一把,毕竟裤裆不如铠甲结实,跳起来后只要把脑袋避开,就算打在铠甲上也没关系。
  他想得很完美,然而才刚跳起来侧过脑袋,头顶的冰箭突然转向,迎面扎向了右眼,脖子再灵活也不可能做出多么复杂的动作,间不容发之际,只来及将脑袋一偏,冰箭自右眼打入,从眼眶中穿了出来。
  他捂着眼大叫一声,翻了个跟头回去,落地后转身就跑。
  李小末展开风步刚要去追,却迎面被一人拦住,对方显然也是精英战士,他无奈之下只得退了回去,和战士的距离太近始终不是好事。
  这时扎比又提着战锤回来了,战盾一群人刚才被蜈蚣消耗了大量体力,再一看凯特跑了,也都没有继续交战的意思,逼退了李小末等人之后纷纷逃离了战场。
  “我的朋友,你们来得真是及时。”扎比坐在地上喘着气,他的心情非常好,拿着黄珠翻来覆去地看。
  李小末收了法杖,将黄珠拿了过来。
  这珠子看起来和石魄又或是元动珠差不多大小,他感受到了精纯的土元素,不由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莫迪和弗兰克也跑来看,却都认不出这是什么。
  扎比将珠子拿了回来,笑道:“我们以元素的颜色来称呼这种珠子,它是黄珠,能抵上我转化一颗石魄了。”
  弗兰克一愣,又把珠子抢去,叫道:“原来这个就是元素珠子,老师跟我们说过,它可是打造元素装备的必备材料。”
  扎比伸手夺走珠子,露出一脸的不屑:“炼器我们不如你们,但打造武器的话,我们是最优秀的工匠。”
  弗兰克耸了耸肩,对李小末道:“我确实很难反驳他的话,我们的炼器师只能在炼器的阶段加入元素珠子,战氏的工匠却能在武器成型之后继续附加元素力量,以此来持续的提升武器威力。”
  李小末明白了,同时还很兴奋,拍着扎比的肩膀笑道:“你一直想用石魄来转化土元素,现在你有珠子了,我想你的石魄是不需要了。不过你早先为什么没想这个办法?黄珠不是比石魄更好搞?”
  扎比无奈地说道:“沙漠蜈蚣这种具有黄珠的虫子通常都在血色荒原活动,如果我们想抵达那里,最快的办法就是穿越索尔高原或是月照森林,但这两个地方我们都没法过去,尤其是月照森林,月氏可不喜欢我们战氏,我们宁愿和索尔高原干架也不想去月照森林。”
  李小末可不这么想,至少月氏不是战氏的敌人,否则莫洛怎么会知道月氏大祭祀的预言?而且那个预言还是针对圣王山的。
  “差点忘了,沙漠蜈蚣头顶的那块背甲能值个大价钱。”扎比是没心没肺的性子,可没有功夫继续解释战氏和月氏的事,想到那块背甲,跳起来就跑。
  李小末转头去看蜈蚣,又听扎比叫道:“对了我的朋友,这颗黄珠使用了之后,下次我就需要两颗石魄了。”
  李小末险些站立不住,听这意思,下下次不是得三颗石魄?
  “相比起石魄来说,元素珠子的价格还要便宜些,云天城绝对能满足你的任何要求。”弗兰克知道他需要石魄,适时提供了一条有用的消息。
  他听后总算松了口气,石魄终于保住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打了僧侣
  “多,多少,十六万?”李小末在装备商那里听到蜈蚣背甲的价格差点没瞪爆了眼珠子,就那么一块背甲竟然值十六万,钱赚得也太容易了。
  他甚至动起了前往血色荒原的念头。
  别说是他,就连莫迪和弗兰克也流起了口水,嘀嘀咕咕的计算着用多少颗手雷能炸死一条蜈蚣,最终能带来多少收益。
  “还是当佣兵好啊。”从装备铺子出来,莫迪很是感慨,晃着两条胳膊道:“终于快毕业了,老子的佣兵生涯即将开始,等我重新组建了队伍,你们会羡慕我的。”
  弗兰克神色一黯,苦笑道:“现在我已经开始羡慕了。”
  莫迪搂住他的肩膀道:“放心,以后在联盟战士学院如果有人欺负你,只要你一句话,我马上带人杀到跟前。”
  意识到这话不太对头,急忙又道:“其实也没什么,联盟战士学院虽然竞争激烈,不过你又不比谁差,忍个两年就过去了,我的队伍里会给你留个位置,等你来找我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营地,里面还有很多美妞和好酒。”
  说完又搂着扎比笑道:“卖背甲的钱咱们都让你拿着了,你现在收入不错啊,等我毕业之后,你先借我点启动资金,以后赚了钱我再还给你。”
  扎比将头连摇:“不,我的朋友,这些钱都是给李小末的。”
  莫迪和弗兰克向李小末看了过去,按照战氏的年龄划分来说,扎比可是未成年,这不是压榨童工吗?
  李小末都让看得不好意思了,不由干笑起来:“我怕他乱花钱,所以先帮他存着。咦?怎么不知不觉走到玫瑰餐厅来了?现在的价格还算公道,咱们去吃一份扔一份,我请客。”
  他忙着岔开话题,出血也认了,反正今天赚了十六万。
  还没到门口,几个穿着布袍的赤脚僧侣迎面走了过去,李小末有些诧异,他从没在皇城见过僧侣,包括他从小生活的高山城。
  莫迪和弗兰克也回头看了一眼,随后二人相互看了看,都很惊讶。
  “是圣火教廷的执法修士,他们来岚风干什么?我可不信什么狗屁火神。”莫迪的话有些大声,几个僧侣停住脚步,又走了回来。
  李小末见这几人的额头都刻着火焰印记,各持一米多长的黑铁棒,眉头便渐渐皱了起来。
  他前世也被称为术法之神,甚至有了大量信众,但最终由他自己推翻了所有的信仰,所以他对僧侣并没有什么好感。
  “你们他妈瞪什么眼?这里是岚风,可不是加兰。”莫迪看到几个僧侣走到面前,情绪立刻暴躁起来。
  “你侮辱……”那些僧侣毫不惧他,其中一人刚开口,脸上猛然挨了他一拳,顿时摔倒在地。
  “侮辱你妈!”他火气上来,赶上去就一顿踹。
  弗兰克根本没想到这小子突然动了手,他只稍稍愣神,眼看其余几个僧侣举起铁棒,想也不想就动了手。
  几个僧侣看起来实力不弱,但他们的对手显然更强,尤其是在抢了先机的情况下。
  李小末是唯一一个没动手的,他知道莫迪跟这所谓的圣火教廷肯定有过节,索性就让莫迪出出气,如果他动手的话,战斗会很快结束。
  很快几个僧侣全躺在了地上,四周驻足的围观者虽然默不作声,但可以确定其中很多人是乐于见到这个结果的。
  “呸!”莫迪啐了一口往玫瑰餐厅去了。
  弗兰克跟上前笑道:“如果是修女的话,我想你就不会打了吧?”
  莫迪怒道:“修女?他妈我打得更狠。”
  四人找到座位坐下,点了酒菜上来,不得不说的是,价格确实便宜了不少,大概正是这个原因,这离晚饭还有不短时间,大厅里已经快坐满了。
  李小末端着红酒看向莫迪:“你不打算说说吗?”
  莫迪道:“也没什么,八岁那年我父亲带我去加兰皇城,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偷了我的金币,我把他打了一顿,然后被路过的修士和修女看见了,他们把我关在圣火教廷的忏悔室里,折磨了我足足三天。”
  说到这里把酒给喝完了,又倒了一杯喝下,眼神变得悠远起来:“当时我以为我父亲会来救我,但是没有,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不想救我,是救不了。我被关了足足三天,他们让我反省自己的错误,我当然不服,他们就开始折磨我,第一天没给我水喝;第二天没给我饭吃;第三天我意识到这不是办法,于是我就骗了他们,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从那天开始,我就决定要当一个佣兵了,因为佣兵不受世俗体制的约束,更不受他妈什么各种狗屁的教廷约束。”
  扎比帮他倒了杯酒,叫道:“我们那里可没有各种教廷,我们只信仰自己的部落。”
  弗兰克插口道:“你打了小偷,然后圣火教廷就抓了你,这似乎有些说不过去,那他们怎么处理小偷?”
  莫迪哂笑:“他们说小偷偷了我的金币是小偷的错,但我身为贵族,没有愉悦之心也是错,不同的错要受到不同的惩罚。呵呵,如果真有火神,如果他真是这样看待问题的,那他还真是个煞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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