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的血脉,即便是流落在荒野,与荒兽为伍,也不改那最初的高贵。”
“这本就是贵族间的事情,平民就不要掺和进来捣乱了。”
年长些的侍卫长面色忽的涨成通红,盯着柜台的双眼都泛出了血丝。
而周墨则低下头,暗中咧咧嘴,什么狗屁事情,还高贵的血脉,你以为你是伏地魔不成?
“咚咚咚。”周墨翻了个白眼,又是一个能把实木敲出空响的变态。
但还是抬起头,露出职业化的微笑,看着年青一些的侍卫长,用那双淡金色的眸子看着自己,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容。
“平民,无论你知道些什么,你最好祈祷自己并不知道,否则你会变成奴隶。”
年青的侍卫长用的是陈述句,语气平常,就像是说今天的阳光很好,晚餐我要吃肉一样平常。
“现在,给我一杯最好的酒。做你应该做的事情。”
周墨脸上的职业化笑容消失了,不,不应该是消失了,而是变化了,变得肆意,变得灿烂,变得生动。
“不好意思,我刚刚辞职。”
周墨一脚将柜台下所有的存酒踢翻,酒香四溢中,周墨转身出了柜台,大声喊了一句:
“红胡子大叔,你来伺候这些血脉高贵的大爷吧,小爷我辞职了!”
红胡子从美酒中惊醒,小眼睛惊愕的看向浑身满是桀骜恣意的周墨,眨了眨眼睛,好像从不认识这样一个黑发小子。
周墨看向年长的侍卫长,笑的灿烂,大声说道:
“你,小爷有信誉,拿十个金币,小爷马上告诉你我知道的事情。”
年青的侍卫长还处在惊愕中,从未有人如此对待过他,也从未有人用这样的态度说他是血脉高贵的大爷。
年长的侍卫也有些惊愕,但是眼睛深处却出现一丝快慰,听到周墨的话,面部表情一阵扭曲,转而坚定,十个金币从手中扔出。
周墨伸手,在身前划出一条优雅的弧线,十枚可爱的金币收入掌中,轻轻抛了抛,金币与金币发出可爱的撞击声。
“如果你说的那个人,是一个身材魁梧健美,五官如同刀削一般的男人,并且每一句话听在耳中,回想起来时时如在耳侧的话,那么恭喜你,他就在这里,就在荒野之中的某一处,去找吧,去找吧!”
周墨雀跃着,欢呼着将所有信息告诉了所有人,然后在年青侍卫面部的抽搐狰狞中,年长侍卫的满目惊喜中,红胡子大叔面色先是困惑,然后震惊,最后阴沉的变化中,踏着胡旋舞的舞步,跳着自己的节奏,走向房间门口。
突然,节奏停滞,周墨停下脚步,指着年长的侍卫,说了一句:
“记住,我辈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节奏复起,胡旋的舞步越发欢快,最后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周墨转进了自己的房间。
“嘭!”的一声,木门的关闭声成了整个节奏的休止音。
酒馆内安静了刹那,然后猛的炸开!
“他敢,他竟然敢……”这是全身已然抖如筛糠的年青侍卫长。
“真的在这里,艾尔?狮心果然是来找他的,一切都是阴谋,我是对的!”这是仿佛被一个公爵爵位砸中的年长侍卫长。
“*……¥%……#&……%……*(……。”这是一干侍卫们,目光阴晴不定的看着两位侍卫长。
“苟日的,苟日的,苟日的鹰扬大公,苟日的艾尔?狮心,苟日的帝国人!你们骗我!”轰得一声,整座酒馆被暴虐的火焰能量掀开了屋顶。
原本就有两米五高下的红胡子大叔,此时身高持续膨胀,眨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五米,在房间中仰望红胡子大叔的周墨,咽了口吐沫,如今才知道为什么红胡子大叔也叫荒野巨人。
“帝国人都是苟日的,尤其是鹰扬大公,他收留我,让我建立夕阳镇,就是为了给那个人打掩护?他竟然让我,山丘矮人王的孙子,庇护了山丘矮人不共戴天的仇人,五十年,整整五十年?”
红胡子大叔须发勃张,艳红的火焰从他身体每一处喷射而出,宽阔的额头上,如同有一枚太阳在燃烧。
空气灼热起来,甲胄与巨锤重新出现。
“啊啊啊啊啊!苟日的帝国人!”红胡子大叔彻底狂暴起来。
周墨此时十分庆幸,庆幸自己和红胡子大叔这一年来的关系不错,起码在大叔发狂是还能记得自己,这让周墨在荒野巨人的狂暴下幸存下来。
在房间中,周墨只能看到一团又一团的艳红火焰以红胡子大叔为中心,四溢而去,红胡子大叔双手持着巨锤,一锤一锤的向下猛砸,一次挥落,周墨都被震的飞起三尺。
然后便看到染着血肉浆汁的巨锤再次挥起,偶尔有两个跳起,向着红胡子大叔头部挥刀的勇者,被红胡子大叔扇苍蝇一般一巴掌拍成肉饼,红的白的绿的黄的汁液,一同混杂着爆了开来。
人体内部特有的味道和被周墨踢翻的酒味混杂在一起,这种味道,让周墨,嗯,大吐特吐。
“到底怎么回事,小爷我不过看不惯那些装?逼的贵族,说了句付费实话,然后又放了句附赠嘴炮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边吐着,周墨一边安慰自己,这一切绝对不是我的错!
第八章 迪兰的解释
是脓包,捅开之后都是要见血的。
周墨就在一无所知中,捅开了一个整个偌大帝国都无人愿意捅的脓包。
狂暴的荒野巨人能够在荒野中横行五十年,屠杀过草原最大的狼群,也肉搏过山林中最强的荒熊,如今发起狂来,在这帝国的边陲小镇,当真是所向披靡。
不过周墨将早餐吐了个一干二净的功夫,没了顶的酒馆内就没有了活人,不论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在红胡子的巨锤下变成了肥料。
然后荒野巨人冲出了酒馆,雷暴一般的吼声连绵不绝,就连那黒木衣柜都在吼声中颤颤发抖。
周墨全副武装,给自己增加了一点存活几率后,跳出了酒馆废墟,然后就见到小镇对荒野的出口处,一道数十米高的火墙将云彩烧红。
火烧云下,荒野巨人正挥舞着巨锤咆哮,所有还在小镇停滞的生物,都被红胡子大叔集中在了这里。
能够取得小镇常驻权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有种田的,有织布的,更多的是做小买卖的,剩下的就是整日在酒馆中醉生梦死的荒野猎人们。
这些人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黑铁巅峰的生命体,在神秘态灵启阶的荒野巨人面前,只能战战兢兢,无比顺从。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红胡子大叔虽然有些迟钝,如今处于狂暴状态下,更是有些神智不清,但绝对不傻,那个人,拉马斯?奥托,能够在他眼皮子地下生活五十年,在夕阳镇中,绝对不肯能没有眼线内应。
周墨远远的观望着,红胡子大叔所化的五米高下巨人一遍又一遍的狂吼问着: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不知为何,一年来和红胡子大叔相处的种种画面在周墨眼前闪过,红胡子大叔在酒馆中狂暴后,还顾忌着他,没有伤着他一丝一毫。
周墨突然觉得,他应该和红胡子大叔站在一边。
大步向那个浑身被火焰包裹的巨人走去。
“喂,红胡子大叔,我能帮你找到他!”
雷暴般的狂吼声戛然而止。
原本豆大的小眼睛,此时因为体型变化,也有拳头大小,火光闪耀,死死盯着周墨,如同地狱中走出的恶鬼。
周墨也不做声,只是远远绕过了红胡子大叔,然后盯住了酒馆中的一个常客,此时他面色惨白,还紧紧的抿着嘴唇,似是要坚定自己的意志。
周墨伸手掐住了这人的下巴。
“狼皮匠是吧,他们都这么称呼你。”
“我在酒馆工作了一年,就属你的生活最有规律,每个月,在酒馆泡上二十天,在荒野中呆上十天。”
“虽然你离开的时间和回来的时间从不相同,但是却规律的很,离开夕阳镇的第五天,从每个月的第十三天,到第十七天,往复循环。”
“若说有人知道红胡子大叔想要找的那人的藏身之处,你却是最可疑了。”
周墨低下了头,暗暗闭上了眼睛,口中却还说道:
“鞋不错,不知道你是否在荒野中留下了足迹呢?”
闭上眼睛的周墨,狼皮匠在他的视界中变成了一团白色微黑的光团,这代表这狼皮匠的生命场,心中想着那人的相貌,狼皮匠生命场中,一团小小的经历光团浮现出来。
周墨自身的生命场微微一颤,将其复制了过来。
周墨猛地睁开眼睛,还听见狼皮匠哭喊着:
“调酒小子,你胡说些什么,红胡子阁下要找的那人,我听都未听说过。红胡子阁下,我也是夕阳镇里的老人儿了,你可不能听这不知来历的小子胡言乱语啊!”
周墨笑了起来,笑的那么桀骜肆意。
“阴山脚下!”
狼皮匠的哭喊声猛地一滞,见鬼了似的瞪着周墨。
这下,红胡子大叔看出了端倪,怒吼了一身,俯下身来,足有常人身子两倍大小的脑袋贴在狼皮匠脸的一寸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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