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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脑神格 (三清无水)


  那丧尸的最终形态,又会是如何?林朋心中火烫一片。
  “王海涛是个比较成功的试验品,所以他拥有人类智慧和语言,而没有智慧的丧尸会突然基因变化,自我升级进化,拥有各种超高速的敏捷及超强的力量,更可怕的是,拥有光环效应的丧尸王,已经进化觉醒了!”云飘雪轻叹,看着天空骄阳,陷入沉思。
  “光环效应?尸王!”林朋不禁回想起那死了上千丧尸的大楼,很明显,它们是有组织地进行围捕的,而且那种丧尸种族的召唤感觉,也间接说明了这个世界上已经出现尸王!
  “不错,而且还有一种丧尸,他们非常特别,他们是丧尸,却拥有人类的智慧和思维能力,这种丧尸比纯种丧尸进化而来的更加危险!”云飘雪收回思绪,说出的话让林朋吓的瞠目结舌!
  “不过,好在这种丧尸非常非常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尚不得而知,不过如果能遇上一只这样的智慧丧尸,我便要想尽办法抓住他,把他交给人类世界,希望能通过这个家伙,我们人类能渡过这次危机。”云飘雪仿佛没有现林朋脸面铁青,独自喃喃道。...

第344章 光明的渴望
  “嗯,我知道了,如果下回我遇到这样的丧尸,一定想办法通知你!”林朋强忍心头烦燥之意,淡然说道。
  “不知道林朋哥哥,在这个黑暗无尽的世界里,抱的是什么心态呢?”很意外,云飘雪打破了宁静,反过来问了个不着边的问题。
  “心态?”林朋痴痴不语。
  “是为人类存亡力拚到底,还是独存本心置身事外呢?看你不像是个简单人物,为什么不去政府军那边帮忙?”云飘雪淡然道。
  “呵呵,我只是喜欢东逛逛,西逛逛,我喜欢流浪,我喜欢一朵花,并不一定要把它摘下来;我喜欢风,难道叫风停下来,让我闻一闻?我喜欢云,难道让云飘下来,来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叫我去跳海?也许随心所欲,才是我最终的想法。”林朋想了很久,才选了个最符合目前心意的答案,悠然道。
  可能是不太喜欢林朋这种玩世不恭的语气,云飘雪脸上露出些些失望,将手中淡水一饮而尽,便起身告辞:“林朋哥哥,云飘雪还有要事在身,必须先走一步了,有机会我们再见吧!”
  也不等林朋答应,点头示意,便这么推开大门消失无踪。
  那一缕仙境之气渐渐飘散,林朋只觉得心头沉重无比。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和平可言了,人类欲置任何丧尸于死地,而丧尸高等级进化正在突飞猛进,可想而知,当他们能拥有智慧之时,组织起浩浩荡荡的丧尸大军,人类将如何抵抗?
  而夹在中间的林朋,就算想随心所欲,可又怎么做的到,又将何去何从呢?
  自己确实没有让人类变成丧尸的能力了,林朋看着活蹦乱跳的奥戴莉非常的无语,在留下充足的食品和饮水后,林朋离开了。
  也许以后都不会回来吧,毕竟她是人类,不是丧尸。
  乱世生存,实力为主,林朋扔下那些人类与丧尸恶斗不休的想法,杂在一群出城巡逻的士兵中安然离城,现在尽快提升实力,才是真正的王道,没有实力的人物,不管是在人类世界还是丧尸世界都是一粒棋子,任凭它人摆布!
  林朋不想做棋子,他只想做一个,坐在一旁观棋不语的真君子。
  纽约城,这座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现在也汇聚着数量最多的丧尸群体,上千万的丧尸日夜在城里游走不定,愁云惨雾鬼哭狼嚎,现在这里是一座死亡之城。
  无数的高楼大厦蒙上一层擦不去的灰色,血腥之气在这里蔓延,这里被丧尸占领。
  随着越来越多的高阶丧尸的崛起,猛虎佣兵团那种组织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力,他们再也不可能用悍马车和巴雷特重型狙击枪横行于世了,随便出来个六级本体进化的丧尸,上千人的部队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可偏偏林朋找了快半个月,都找不到四级以上的高阶丧尸了。以前那种智慧丧尸满街走,小小一个浣熊市就让林朋升了好几级的事情,终于明白只是个巧合而已,实际上这种丧尸的出现还是很偶然的。
  虽然高阶丧尸越来越多,可这数以千计的数量,分到几十亿的丧尸群里,也不过只是大海中的一滴水珠而已。
  林朋走在霓虹灯管不再闪烁的大街上,裂开的公路无边无际。那些曾经在这大街上裸露着肩膀,搔弄姿的妖艳女郎已经消失无踪了。高耸的大厦依然耸立着,低矮的平房依然存在着,两唯一的共同点,便是这里面再也没有人的踪迹了。
  走过一个叫“昨夜时光”的酒吧,林朋似乎看到一群群打扮的时髦新潮,用啤酒香烟K粉和海洛因的美国青年,在挥洒着无尽的青春,他们都有自己梦想的天堂。
  可我的天堂呢?林朋想伸出手抓住那些活跃的身影,却将那些突兀的景像打碎,林朋抬着头,看了看头顶那高大的立交上台桥,看到不远处的光。
  自己的确接受了丧尸的身份,可是看不到自己的未来,看不到未来的人生,是悲惨而毫无指望的,林朋缺少一个领路人,带他走过这段最难熬的心灵之路。
  心情深重地走在街上,林朋已经杀了好几个低等级的本体进化型的丧尸,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手掌中的那个诡异的血洞再度打开,去吞食那些进化结晶。
  难道是自己的身体嫌这进化结晶太过低级?林朋拿着一颗硕大的进化结晶,百无聊赖地坐在街边,看着这刚从一只三米多高的力量型丧尸脑部掏出的进化结晶,不知如何是好。
  转手把这进化结晶放进口袋,既然手掌中的血洞不会打开,这结晶生吃下估计也没有任何作用了,林朋一时也想不到什么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强大,我想强大,可强大不是自己想,便可以的事情。
  林朋倚着墙,弓起一条腿,懒懒散散地站着,身后好像是个超市,不知道是家乐福还是沃尔玛。
  强烈的阳光照耀着大地,这时候丧尸们都躲在隐暗的角落,隐藏着自己害怕紫外线的皮肤,只有林朋惬意地晒着太阳,看着这让人迷茫的大地。
  “天啊,罗莉卡,你这样很危险,快回来!”一阵很细微,听起来有些痴痴呆呆的声音让林朋闭着的眼睁猛然打开,人类的声音!
  “我知道,我只是想看下阳光,我快一年没有看过阳光了!”一个轻轻柔柔,好似棉花糖一般甜腻腻的声音,让林朋更是精神大震!
  是人类,真的是人类!在这丧尸占据了这么久的丧尸之城,竟然还有人类在生存!这简直就是奇迹中的奇迹!
  林朋循声而去,意外地现,在这超市边缘,有一个水泥铸做的小房子,粗看起来,和其它的建筑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偏偏大门完全是用精铁铸成,厚重无比。
  这房子的左边,有一扇由两根手指那么粗的钢筋组成栏杆,护卫而成低矮的小小通风口,而那钢筋与钢筋之间,那有限的空间里竟然颤颤微微地伸出来一只白嫩的小手!
  那只伸展开来迎接阳光的小手,皮肤极其细腻,粉嘟嘟地透着那么地纯情和美好,那上面找不到一丝瑕疵,绝对没有任何疤痕或损伤。牛奶般的白嫩,绸缎般的丝滑,这双手是那么的年轻!
  这应该是个不到十四岁的女孩子的手,林朋坐下身去,背靠在墙上,看着就在头边那只粉嫩的小手,在强烈的阳光中,捕捉那闪瞬即逝的明亮的线条和透剔的色彩,做出各种各样的手势,迎接着那温暖的阳光。
  那只小手轻快地跃动着,指尖飞舞,仿佛是拨动莫名的琴弦,光的琴弦。五指依次卷起,又仿佛是花园中的鲜花般盛开,沐浴着灿烂的阳光。手指变化,时而如同拨动清清的流水,时而好似蝴蝶在空中飞舞,如痴如狂地捕捉那光线之中流动变幻的光色之美,感觉着久别重逢的喜悦。
  可怜的人类,躲在地下将近一年,竟然奢侈到连阳光都只能用手去触碰,去感觉。以前的地球主宰,万物之灵,如今如此惨淡。
  “阳光,温暖吗?”痴痴呆呆的声音传来,细细的,不可捉摸。
  “嗯,很暖和,现在应该是三月初了,阳春三春,外面一定开了很多很多美丽的鲜花,我好想在草地上奔跑,去感觉甜蜜的花香,哎,可惜外面很多丧尸!”轻轻的叹气声传来,是那么的失望。
  “罗莉卡,让我也摸摸阳光!我好想念它!”
  原来伸出手的小女孩叫罗莉卡,这名字不错,林朋转过头,看着那只微微卷起,手指甲都是那么晶莹剔透的小手。
  “艾米,别这样,人家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跑出来,能摸一摸阳光呢,如果你还这样,下回我就不带你出来玩啦!”棉花糖一般的声线,配上那只雪白娇嫩的小手,真是没治了的组合啊!
  林朋突然有点想流鼻血。
  “求你了罗莉卡,就让我摸一摸吧,要不,让我看一看也行!”艾米苦苦哀求,声音也渐渐的大了起来。
  “行了行了,你再说下去,丧尸都会被你引来了,好吧,就让你看一眼!”里面传来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看来两个小女孩在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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