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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带我穿万界/玄动诸天 (明少江南)



叶柯这话半真半假,但有一点却是千真万确,封建时代皇权和朝堂都是地主阶层,兼并土地便是乡间的主流。

这个大楚朝建国已经有百余年的历史,虽说皇权稳固,但是各处农民起义却是此起彼伏,虽然很快便被镇压下去,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知道杭州府附近有没有引发阶级矛盾

庞勇听了,知道再也推却不得,便答应下来。

毕竟叶柯请他留下的原因,可是关乎国家大事的、地方安宁的,作为一个有正义之心的前军官,现侠客,庞勇是一个有着古道热肠的良善之辈。

只要对了他的胃口,又有合适的理由,为了家国大事,人间正义,庞勇这种人绝对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叶柯见庞勇答应了,不由得哈哈大笑,与庞勇连饮三碗酒,

他留下庞勇,心中自然有自己的打算。

如果这位真是聊斋中的那位的话,以后少不得还会往边城江都一行,他也正好去见识见识挖人心的两个妖怪,看看军中帅哥王生,到底有没有金燕西那么帅!再看看王夫人的眼睛,有没有小燕子那么大!

还有一个驱魔人夏冰,她有一把能够降妖除魔的宝剑,正好可以见识见识。

也不知道,他这一身浩荡如海的太玄神功,遇到了所谓的画皮的狐妖,还有挖心的蜥蜴妖,能有什么表现?

当然,如果明知有危险的话,他是绝对不会因着心中的好奇,就去冒险的。

就算这位不是聊斋暖男,以他的武功和军中经历,便是请他坐镇汉文武馆也无妨,武馆多一个高手,名气便会传播的快点!这个保护费收取的过程也会更顺利。

这段时间,他变得很忙。

不是忙家里的事情,他虽然还是住在姐夫家,但姐夫家家主可是姐夫李公甫,那里面根本就没什么事情需要他的,内有许娇容打理得井井有条,外有李公甫这个衙门捕头。

前面说过,叶柯保护了陈家店铺,收取了十两银子作为答谢费,从而避免了陈家店铺的人财双亡。

之后他开设了武馆,又找机会收拾了一番聚义坊,通过聚义坊给全城近百家店铺通了话。

只要每家店铺每个月上交二两银子的保护费,他便保护这家店铺的安全,谁敢闹事,一律打倒!

二两银子可不多,比起那帮地痞混混的没完没了的敲诈勒索,他这样做实在是良心价。

当然,汉文武馆开业了,人数也不是小猫两三只,除了一些城内人家的孩子之外,他还从城外寻了几十个老实可靠的孩子,作为徒弟,开始一点一滴的训练传授。

同时,他也没少找四海商社的麻烦,最后迫得他们乖乖认输投降,方才罢手。

就这么一个多月过去了,一切都上了正规,他也找了几十个家丁,一些军中操练行进,便交由庞勇负责。

果然不愧时边军都尉出身,几十个家丁被他操练的有模有样。

这一日,庞勇收到了一封来信,低沉了半天,日落时分找到了叶柯。

“许兄,我打算请一段时间的假。”

“你要回江都?”叶柯问道。

庞勇一怔,随即点了点头,道:“没错,佩蓉给我来信,说江都城最近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她想拜托我前去帮忙!”

“奇怪的事情?”叶柯故作沉吟,带着沉思的表情说道:“江都城地处西北边疆,乃是丝绸之路的出发点,位置重要,而你的朋友又是将军府的夫人,若是连她都解决不了的事情,那肯定也是王都尉解决不了的事情。”

“西北马匪再凶悍,也不是百战边军的对手,看来很有可能是高手作祟。”

庞勇见他这般分析,不经露出钦佩的神色,说道:“不错,许兄所见,句句在理,不过她怀疑那里出现了一个妖怪,而且他丈夫最新救得一个姑娘,浑身透着古怪。”

“城中出现挖心的剑客,边军屡次追剿都无果,府内出现一个奇怪的姑娘,浑身透着古怪,两件事加一块,很是令人心惊。”

叶柯笑了笑:“那正好,庞兄,我也随你去一趟,为民除害!”

“许兄也去?”庞勇一怔。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许仙长这么大还没去过远门,今趟去边城看一看,也算见识一下大楚的万里江山,同时去边疆为民除害。有何不可?”

一席话说得庞勇连连点头。

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人家许仙练就了一身通天彻地的武功,不愿意被束缚在这样的小地方,打算出去闯荡一番,自然是好事,庞勇没道理阻止人家。

再说,江都城真要是妖怪出现,有叶柯这等深不可测的大高手在那里,降妖伏魔也有了更好的把握。

想到这里,庞勇郑重的抱拳行礼:“多谢许兄仗义出手,在下感激不尽。”

叶柯轻轻的托起庞勇,笑道:“庞兄跟我客气干嘛?再说我也是为了历练见识。”

庞勇点点头,突然想起一件事:“许兄,你要随我远去,一走恐怕就是一两个月,你的汉文武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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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九章 备胎落败的原因

叶柯轻轻一笑,倒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汉文武馆成立不过俩月,也不过有四五十人,其中三十人是十一二岁的少年,剩下的二十来人,是和叶柯签了卖身契的家丁。

孩子们好说,直接宣布放暑假就可以,只要给他们布置作业,叮嘱孩子们按时训练即可。

毕竟他当初选择的孩童,都是老实巴交中带有聪明劲的的,不是那种所谓的狡黠之辈。

正巧叶柯的姐夫李公甫是县衙捕头,大事没有,鸡毛蒜皮的琐事倒是不少。

叶柯便让这二十个家丁暂时做了白役,追随李公甫,带他回来再回归武馆。

一切安排妥当,叶柯便与庞勇各自骑上一匹快马,赶往边疆重镇江都。

为了意中人,庞勇也是拼了,一路上不眠不休,除了吃饭,几乎就没下过马。

结果跑到半路,就把两人的马给活活累死了。

就这样,庞勇还是不肯休息,非要用轻功赶路。

叶柯恨不得一拳打死这个情痴。

难怪人家女孩子看不上你!

你就是一个跪舔狗。

庞勇虽然没说,但是以叶柯所见,这小子当初一定是从小围在人家女孩子身边,帮她打跑那些登徒子,帮她处理一些女孩子不方便做的事宜。

还不求回报!

不求回报啊!

这是情圣吗?

我呸!这是备胎好不好?

这样的人总是喜欢乐此不疲的去照顾心爱之人的感受,了解她的需求,却很少在乎自己的感受,潜意识的把自己当做了卑微者,正是因为这样的卑微,往往造成对方的有恃无恐以及不上心。

从小到大,女孩子把你对她的好当做了习以为常,自然也就未必会把你当做情郎。

当然,以上不过是一些常理脱出的结论,不足为论。

因为最关键的一条没说。

那就是,王生比庞勇长得帅!

王生比庞勇长得帅!

王生比庞勇长得帅!

别怪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因为这才是千古至理。

不信的话,你让子丹兄和坤兄缓缓角色,如果大眼睛佩蓉和狐狸精小唯看上子丹而对坤兄无视,观众不骂娘才怪!

……

庞勇痴心不改,一心一意要为佩蓉解决烦恼,即使马匹死了也要用轻功赶路,这样下去,怕是赶到江都城,人也累瘫了,更别提降妖除魔了!

叶柯这次赶路,带了充足的银两,于是又买了马匹,继续赶路。

用了十几天,终于进入了沙漠戈壁地带。

只见茫茫戈壁黄沙横亘绵远于无穷的天际。上面布满粗砂、砾石,踏在上面,沙沙作响。

一条条干沟毫无生气地横卧其上。除了一些沙葱、骆驼刺,沙拐枣这些耐旱植物点缀其间。

叶柯目睹此景,不禁长叹一口气,终于领会到什么是“穷荒绝漠鸟不飞,万碛千山梦犹懒”的意境了。

看到了沙漠戈壁,庞勇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仿佛到了自己家里一般,不在骑马,而是骑着马在戈壁摊上步行。

走了一天,终于在夜里,赶到了江都城下。

此时天色已晚,城门早已关闭,叶柯本打算翻过城墙,却见庞勇二话不说,走过去就砰砰砰的大敲城门。

尼玛!

也就是你当过江都城的边军都尉,仗着自己和军队的人熟悉,有些情面,这才敢肆无忌惮的敲城门。

别的城门你敢敲试试?

管你武功有多高,守城的士兵也得把你揍个半死!

毕竟那个时代基于经济条件,老百姓普遍营养跟不上,有夜盲症的占大多数。

深更半夜出入城门,也是没几个正常人能做的。

庞勇将城门敲得震天响之后,一身疲惫之极的感觉涌上心头,一屁股坐在地上,随即躺倒,四肢伸开,不一会便酣然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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