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开心,自然有人不开心,可不开心有用么?博尔逊虽然本身不是什么贵族,可他背后有大靠山。一年之前人们还不知道雷恩是谁,也不知道这个还没有成年的小王八蛋有多大的本事,但是今时今日,没有人敢小瞧了雷恩。很多人在说起雷恩的时候都忽略了他的年纪,完全把他当做同龄人甚至更老一辈的人来看待。
有雷恩这个屠夫刽子手来当靠山,博尔逊真的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挑战的,至少在贝尔行省之内,没有人会主动的冒头挑战他。
随着消息的扩散,整个城市都陷入到一种莫名的欢乐气氛里,一年里历经了三届领主、城主,以及战火的波及。终于,今天这座城市也迎来了一个大喜事。在奥兰多乃至于整个大陆,虽然没有冲喜这个词汇,可人们所期盼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希望用一件美好的事情,来洗刷掉厄运,还有比城主和前前任城主夫人的婚礼更喜庆的事情了么?
很多人都对即将到来的婚礼变得期待起来……。
“不能让他们结婚。”,一名体型消瘦的中年人站在一栋庄园的书房里,攥起的拳头用力砸了砸桌面,让桌子上摆放着的一些书籍和用品都震动了起来。他有一头金棕色的头发,略微有些区卷,面容与安杰罗有七分想象,但是显得更加纤瘦一点。身上穿着枣红色的正装,黄色的花领使得他狭窄的下巴看上去更加的狭窄,连整个脸都变得小了一圈。
这年轻人就是安杰罗的弟弟,斯巴拉费,音译德西语“绿色的宝石”。他来回走着,脸上压抑着的愤怒就像爆发前的火山,“那个婊子,居然想要将家族的荣耀夺走,我们不能让她得逞。”
书房里的其他长辈们低头不语,反倒是小辈们一脸愤慨,群情激愤。
长辈们活得久了,经历的事情更多,需要考虑的东西也更多。博尔逊和米罗娜结婚固然会减少家族的特权和收益,但也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家族这么多年来累积了大量的财富,别说他们,就算是再过几辈子都足够挥霍了。唯一损失惨重的就是权力方面的东西,不过反过来想一想,贵族的特权一旦消亡,反而会引起其他人的窥视。
现在正好是一个契机,半隐半退,安全的过度,让博尔逊和米罗娜去吸引火力。再者说无论以后维格罗斯叫什么名字,他身上的血脉却是不会变的。家族真的发生了危险,他也必然会伸出援手。博尔逊背后站着贝尔之王雷恩,和雷恩作对无异于找死。看看那些已经成为了历史的贵族们就能知道,这个年轻的黄金贵族绝对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家伙。
年轻人想的相对就要简单了许多,东西被别人抢走了,那就要抢回来。
贵族赋予了他们优渥的生活,也让他们滋生了一种过度的自尊。有自尊不是坏事,但是自尊过了头,就不是什么好事。
安杰罗的叔叔轻咳了一声,书房里立刻安静了下来,他睁开好像没有睡醒的眼睛,笑眯眯的说道:“我觉得其实挺好的,米罗娜一个女人要带大维格罗斯并不容易,如果她能获得博尔逊甚至是雷恩的帮助,对维格罗斯也有着极大的好处。孤儿寡母时间长了,难免会形成一些风言风语,她嫁给博尔逊能杜绝这种情况,也能得到落到实处的好处,为什么我们要反对呢?”
斯巴拉费冷笑了一声,他这番举动让一些长辈纷纷皱眉。尊卑有别,也是统治体系的一种体现,很显然斯巴拉费违反了这一法则,居然对长辈露出这幅模样,实在让人难以心平。
他毫不在意的说道:“孤儿寡母?雷恩?”,说着哈哈的笑了起来,多少有点癫狂,“我已经和帝都的大贵族们达成了协议,只要我娶了米罗娜,他们就会让我来继承这个爵位。比起维格罗斯那个小东西,我显然更适合做家族的族长。既然你们可以认同博尔逊,那么更应该认同我,只有我才能带领着家族走向更高的辉煌,而不是那个小东西。”
“你的想法没有错,但是你弄错了一点。帝都是帝都,贝尔是贝尔,两者之间相差千里。那些大贵族未必就管得到贝尔行省的情况,在这里,雷恩子爵才是真正的统治者。”,有人忍不住开口,反驳了起来。
斯巴拉费耸了耸肩膀,“那又如何?我已经和黑教士们达成了交易,他是不会成功的。”
第二二三章好困,一边码字一边睡觉,但是我不想睡觉,我还要继续码字!
“你疯了?!”
腾地一下许多长辈都站了起来,震惊的望着斯巴拉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见的东西。斯巴拉费居然找了黑教士去行刺博尔逊?不管成功不成功,最终都会引来新一轮的杀戮。
“我没疯,疯的是你们这些人!”,斯巴拉费高傲的就像唯一了解真理的贤者,他轻蔑的目光不断在那些他曾经尊敬过的长辈身上来回扫视,脸上流露着一种戏谑不堪的嘲弄。这就是家族中的中坚力量,这就是原来应该以他们为豪的族人,到今天他才看清楚这些人。一个个胆子小的如同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连目光都变得非常短视。
他丝毫不在意那些充满了杀气的目光,脑子里前所未有的安宁而平静。他突然笑了起来,“瞧瞧你们的样子吧?我们是贵族,不管是活着,还是死去,都应该有贵族的体面,就像哥哥那样!”,肖恩找到了安杰罗的上半身,却没有留意他的下半身。他的下半身牢牢的坐在椅子上,斯巴拉费偷偷看了一眼,他能想象得到。
在火场之中,面对尽在咫尺的死亡,他的哥哥没有丝毫的惊慌,更不会表现的像是一个低贱的平民那样恐惧。他应该坐在椅子上,保持着贵族的体面,勇敢的面对死亡的降临。火焰吞噬了他的生命,却吞噬不了他的精神,肉体终究会腐朽,但精神却能不朽长存。
斯巴拉费望向一边的年轻人,年轻人们为他而欢呼,他扬着下巴看向那些长辈,问道:“如果有一天,你需要像街边的贱民一样低下高贵的头颅,任由其他贵族的鞭子抽打在你们的身上,你们会反抗吗?”,他不需要这些顾虑太多的长辈们回答,自己就回答了起来,“不!你们不会,即使那些贵族要求你们跪下,匍匐在泥浆中,你们也会照做,因为你们珍惜自己的生命。”
“但是我不会!”,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了自己的答案,“我不会接受这样的命运,家族赋予了我无比荣耀的姓氏,而姓氏使我骄傲,使我自豪。为了这个姓氏,为了家族的荣耀,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赌一个危险的未来。我希望的孩子、我的孙子、我的后辈们可以像我以及哥哥那样,骄傲的活着,活在人们尊敬的目光中。”
“我不希望在数十年之后,我们的孩子变成了一个贱民,不愿意他们失去理想,也不愿意他们因为自己的卑微而绝望!我要他们都记住自己姓氏,记住自己的家族,以及我们和祖先留给他们的荣耀!”,他面红耳赤的咆哮起来,脖子上的青筋一阵阵扭曲,“我们是贵族!无论是生,还是死,都应该像一个贵族一样。我们不接受命运的安排,我们要安排自己的命运!”
他猛地吐了一口气,拽住自己的衣领用力一拉,拍打了一下因肢体动作而褶皱的衣服,右手轻轻一掸,扭了扭脖子,表情格外的严肃,“请记住,祖先和家族的荣耀,容不得一丝玷污!”
“如果失败了,我会站出来承担我必须承担的责任,我不敢说我不惧怕死亡,但是我会鼓起勇气,就像哥哥那样,像一个勇士一样,去面对死亡,然后保留着我的体面,在宁静中死去。”
他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书房,望着洞开的大门,书房里一阵死一般的寂静。
隔了一天,天色刚刚擦黑,领主府中就亮起了五颜六色的彩灯——一种炫光魔法基座所制造的效果,简单点来说就是通过元素的聚集然后把光写折射出去。魔法师们点了一条奇怪的天赋树,把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让生活变得更有趣上,他们才是真正的“科学家”,为了文明的进步发挥着自己的伟大作用。
不断有马车经过领主府,丢下一堆礼品和两三个体面的人后离开。这些人都是威尼尔城中的精英阶层,他们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管理者和执行者。他们捧着礼物,面带笑容的走进了领主府,口中说着道贺的赞美之词。博尔逊和米罗娜双双站在领主府的大门外接待这些来客,一个热情,一个冰冷,不过大家都不在意。
毕竟是一个孀居的女人,还带着孩子,刚刚死了丈夫,总不能在这个时候露出多么高兴的笑容。
当时间指向七点的时候,也到了晚宴的高潮。
博尔逊捧着一束巨大的花束在诸多人的围观中缓缓走向米罗娜,他为了今天这样的场面,特意加急定做了一套纯白色的礼服,每一针每一线都是全手工制作,为此他支付了五个金币的代价。这一身衣服非常的得体,纯白的颜色让他看上去也年轻了不少,一丝不苟的头发反射着梦幻一般的色泽,他面带微笑的走到了米罗娜面前,在许多人的注目下,单膝跪着,将鲜花高高的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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