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骑兵基本上是轻骑兵,身上穿的是皮甲,皮甲上面挂着铁片,好制作,也能有效的防身,蒙古人拥有射程最远,杀伤力最大的组合式弓,这种弓的拉力在五十公斤和七十五公斤之间,短小便于骑兵运用自如。这种弓射出的箭杀伤范围可达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装备上锋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配合蒙古骑兵的机动力,简直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蒙古骑兵天下无敌,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欧洲重骑兵傻乎乎的只知道冲锋,冲锋个一两个回合,就冲锋不动了,蒙古骑兵打法很灵活,看见重骑兵基本上是策马就跑,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的敌人射箭。蒙古人称这种战法为“曼古歹”。
这种战术的精髓在于,一是从远距离攻击敌人,二是持续不断的攻击敌人,三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在这种攻击下不论敌人的精神和装甲多么坚强,彻底崩溃只是时间的问题。欧洲骑士大多配备重盔重甲,虽然近战时十分强大,机动力却根本无法和蒙古骑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骑射手,不仅追不上,连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骑兵不像欧洲骑士那样完全依赖强攻,他们只有当先用弓箭把敌人杀伤大半时才与敌人短兵相接。现实世界的古代,蒙古骑兵就是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欧洲最精锐的十万匈牙利大军,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欧洲的抵抗力量。
杨毅想要的军队,就是这样一支轻骑兵的军队,为此跟琼斯也是研究了很长时间,琼斯是个真正的战士,很快领悟了杨毅的构想,完全赞成训练出一支轻骑兵来,所以战马是必要的一环,这也是为什么杨毅迫不及待的让福曼去买战马,起码要让洛克郡的这些土老帽会骑马,并且要骑得好,不管怎么训练,都必须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轻骑兵,他骑士老爷的银币不是那么好拿的。
战马还没有买来,但也不能小伙子们闲着,于是杨毅和琼斯就先制造了些长枪,说是长枪,骑士跟红缨枪差不多,杆子是木头的,只有枪尖是铁的,每天杨毅和琼斯就带着三十个小伙子扛着红缨枪围绕着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样,一天跑三次,先把体能练出来在说,跑完步,就训练走步和军姿,以及一些刺杀的本领。
总教头当然是琼斯,杨毅身在其中,不过是起到一个带头作用,目的无非是,看到没有,骑士老爷都跟着训练,你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乎,杨毅琼斯带领的三十个小伙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无聊的也跟在他们身后跑……
洛克郡的人从来没见过有这样训练战士的,但只要有骑士老爷在,洛克郡永远不缺少热闹看,洛克郡人越来越习惯杨毅的稀奇古怪,杨毅也每天咬牙坚持跟着训练,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份安全感,特妈的,老子学魔法是不成了,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也够呛,可老子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别说,折腾了一阵子,杨毅这个小白脸之前的亚健康状态有了改善,人也变得精神了起来,一个星期后,福曼带人赶着五十六匹马,三十七头牛,五百只羊回来了,听到小孩子们来通知他,杨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内心很是激动,老子的轻骑兵终于有马骑了,可是当他看到福曼赶回来的马,一张脸顿时就耷拉下去了。56
五十七章列夫骑士
牛羊都是好牛羊,还有不少是奶牛,给战士们每天喝杯牛奶,也在杨毅的计划之内,牛奶看来是不成问题了,可福曼赶来的这些马,实在让杨毅失望到了极点,一个个无精打采,不是年龄太大就是太小,要不就是有些瘸,还有的身上长着赖斑,全都是劣马,这些马别说当战马了,拉车都显得费劲。
杨毅站在洛克河边上,看着河那边成群的骏马,再看看福曼带回来的劣马,紧盯着一脸风尘的福曼,语气阴沉问道:“你给我买来的就是这样的马?”
福曼一脸无奈,道:“我尊敬的骑士老爷,我真的是尽力了,列夫骑士很喜欢金币,可是他并不喜欢把好马卖给我们。”
“为什么?他的马留着生孩子吗?”杨毅压抑着怒气。
“列夫骑士的马不卖给咱们,还可以卖给别人,他的马不愁卖,之所以不卖给你,是因为列夫骑士领地有很多平民跑到洛克郡来干活,洛克郡干活的人多了,给列夫骑士干活的人就少了,列夫骑士很不满意,而且我看他对你比较有戒心,相信我,洛克郡里一定有列夫骑士的人带给他消息,他应该知道了咱们十个银币一个月征兵的事了。”
杨毅恍然大悟,原来洛克郡还有其它领地的探子呢!看来自己也要培养些情报人员了,感情这位列夫骑士有点忌惮我,不想把马卖给洛克郡,不想让洛克郡发展的太快,可是老子的招数岂是你这个土鳖土骑士能阻挡得了的?
变革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杨毅相信以洛克郡为中心,肯定会形成一股浪潮,改变的浪潮,童话世界将因为他而改变,但是在浪潮形成之前,就是个小浪花,他杨毅就要呵护这朵浪花不要被风吹雨打去。
来硬的,现在没底气,来软的,估计列夫骑士也不吃这一套,不过是人就有弱点,杨毅让老赛罗带人接管福曼带回来的牛羊马匹,然后带着福曼回到庄园,两人回到书房,杨毅问福曼:“列夫骑士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爱好?你把他的情况详细的跟我说说。”
“列夫骑士是继承来的,他的祖辈曾经是子爵,后来没落了,到了他父亲那一辈成了骑士,但领土面积仍然有七千多英亩,是洛克森王国最大的领地了,洛克郡原来也是列夫骑士的领地,老国王在世的时候,觉得列夫的领地面积太大,分出来了洛克郡,要不是洛克郡实在是太穷,恐怕列夫骑士早就趁着王后和白雪公主的内乱,收回去了。”
原来如此,杨毅点点头,多少琢磨了点列夫骑士的心思,这位骑士老爷一直没瞧得上洛克郡,瞧不上也在情理之中,之前的洛克郡给谁都是个负担,可是人的心里就是这么奇怪,你穷的饭都吃不上,我还能可怜可怜你,可你要过的好了,我心里就不舒服了。
显然列夫骑士就是这么个心理,不过,知道列夫骑士是怎么想的,就好对付了,杨毅优雅的捏了捏袖口的蕾丝花边,示意福曼继续说,福曼想了想道:“列夫骑士的爱好跟其他贵族老爷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喜欢女人,喜欢华丽的衣裳,喜欢吃,喜欢玩耍,但是他最近迷上了斗地主,据说整个列夫郡他是斗地主斗的最好的,他也因此洋洋得意。”
杨毅眼睛立刻就亮了,列夫骑士这个爱好简直太合他的胃口了,正不知道怎么套近乎呢,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列夫骑士竟然喜欢斗地主,倒也不难理解,现实世界中那么多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影视剧,可斗地主的风潮依然是席卷全国,在这个落后,愚昧,且娱乐活动少的可怜的地方,突然出现斗地主这么富有娱乐性的纸牌游戏,当然会受欢迎了,何况那个男人不爱赌呢?
只要有爱好就好,就怕你没爱好,杨毅初步在心里有了个规划,问福曼:“一千个金币,你花出去了多少?”
“列夫骑士不卖给咱们好马,只卖些劣马和牛羊,也就花了一百个金币,还剩下九百个金币。”
“福曼,剩下的金币仍然是你拿着,我们明天去会会列夫骑士。”
福曼见杨毅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很是好奇的想问问,杨毅却神秘的摆摆手,让他看好戏就是了,第二天一大早,杨毅和福曼骑着马,带了急个侍从,驼着九百个金币,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洛克郡,到了列夫的领地,策马跑了半天,下午三点多才赶到列夫骑士的城堡。
要说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杨毅的庄园就是个二层的小破楼,可列夫骑士的领地庄园,却是一个小小的城堡,虽然有点迷你,可那也是城堡啊,一个骑士却住在城堡里面,实在是太高调了,杨毅感觉很不公平,可谁让人家祖上是子爵呢。
只有爵爷才有资格建造城堡,人家列夫骑士是继承的,羡慕不来的,而且一路上杨毅看到列夫领地的土地非常肥沃,比洛克郡不知道要肥沃多少,还有大片的草场,里面圈养着高大的骏马。
这些要是老子的多好!我相信这些早晚是老子的!杨毅暗暗发狠,脸上的笑却愈发的迷人了,福曼看到杨毅脸上的笑容,吓了一跳,福曼已经很了解杨毅了,上次见到他这么笑的时候是在布莱克王国,然后布莱克国王就倒霉了。
现在列夫骑士该倒霉了……福曼在心里替列夫骑士祈祷了下,跟上了杨毅,来到城堡,杨毅和福曼下马,被守门的士兵给拦住,杨毅是骑士老爷,自然有骑士老爷的架子,何况福曼已经来过一次了,想必这些士兵认得他。
的确是这样,杨毅骑在马上没下来,福曼跳下马对守门的士兵道:“洛克郡的骑士老爷杨毅来拜访列夫骑士老爷,请你们禀报一下。”
守门的士兵认得福曼,派了一个人去通传,杨毅就站在城堡下面打量,列夫骑士果然是个土豪,城堡虽小,却是五脏俱全,城墙高耸,城门口士兵身上的铠甲破破烂烂的,路过城堡的平民都是表情麻木,显然日子过的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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