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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道宗师 (韦小宝)



杜千打了个冷战,想想就知道,御魂师的苦恼。让一位正常人,绑着眼睛装瞎子试试,一天下来,就能把人弄崩溃。

“我们发现,意识传音是对生命消耗最小的,因此我们都喜欢使用这种方式交流,不仅简单方便,又能体会到有手有脚的感觉。”祝九接着说道。

“使用什么能力,对御魂师的伤害最大?”杜千心中一冷,眼前浮现出君妍那张可爱的小脸。

“杀人,或者杀魔兽。在外人看来,我们御魂师非常强大,极度神秘,看谁谁死……”

“脑波杀人?”杜千终于明白君妍斩杀魔兽的手段了。

“你可以这样理解,至于到底是不是,没人知道,反正当我们想杀某个生物的时候,只要努力的去想,它自然就会死亡,就这么简单。”祝九呵呵笑着说道,这笑容中,满满的都是苦味。

“九兄说的没,不到万不得已,我们轻易不愿意杀生,杀生的同时,也等于在自杀。”朱可点头说道。

上京魂府有课程吗?

答案是基本上没有,在上京魂府,有个庞大的纸质藏书馆,所有的学员,都拥有帝国电子藏书馆的最高权限,想看什么书,自己去找就好。

刚入学府的时候,找高年级的学员,交流一下心得。魂府学员们,需要学习的不是知识、武道,什么政治、经济之类的东西,都莫不关心,他们需要学习的东西只有一样,那就是如何让自己活的更久些。

“御魂师的平均寿命是多少?”杜千长出一口气问道,自己也是御魂师吗?

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二十四岁,我们周山帝国之中,除了那位爷之外,活的最久的四十二岁,最短命的就没法说了,有些御魂师,还没等发现他特殊的能力,就已经挂掉了。”祝九摇着头,无奈的说道。

他在上京魂府里,算是老学员了,今年十九岁,换成普通人,不过是刚刚走出校门,人生才开始。

祝九,已经距离死亡不远了,三年?五年?还是十年?谁知道呢,没人能给出准确的时间。

“难怪啊……”杜千轻声呢喃着,御魂师是三大职业中最强大最神秘的,可是国战之中,很少能听到哪位英雄,是御魂师出身的,绝大部分都是武者,这才令神师之名,传遍天下。

聚符师作为一种辅助职业,同样令人敬佩,偏偏是听起来最牛的御魂师,无所事事。

“你说的是战争吧,呵呵,那与我们御魂师有个屁的关系?上了战场,自然要杀人,杀的多死的快。”朱可冷笑一声说道。

御魂师看起来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那可不是装的,反正也活不了几年,何必在意呢?

“有办法可以活下去,活的更久对吧?”杜千猛的抬起头问道。

“当然,可惜太渺茫了。”

“希望在洞天之中?”杜千扫视着溶洞说道,他已经有些明白了。

“不全是。”祝九笑着继续说道,之前出手有些猛浪,杜千与君妍为友,那小辣妞可不喜欢讲理,花些时间,给杜千开蒙,也算是一段香火情。

明知道自己活不长,可活着总比死了强,能活一天是一天啊,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杜千认真的听着,祝九的每句话,都要仔细琢磨几遍,他还无法确定自己是御魂师,能够使用意识传音,如今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多学点总没坏处。

如今活着,超过五十岁的御魂师,一共有四位。

活过五十,成为一个标准,除了那四位之外,其他的御魂师,活的最久远的,也只有四十二岁。

其实还有另一种判断方式,只是那种方式,人家根本就不会配合你,也就没办法进行准确的判定了。

御魂师想要摆脱超常发育带来的厄运,目前知道的有两种方式。

在洞天里捕捉天地之魂,并且能够训服,四位还活着的御魂师,就是使用这种方法活下来的,而且活的非常好。

捕捉、训服、驾驭天地之魂,这正是御魂师名字的由来。

认真算起来,无论是朱可、祝九,还是实力强横的君妍,都算不上是真正的御魂师。只有当他们拥有天地之魂,并且能够随心所欲的驾驭,才算是御魂师。

在祝九眼中,这是御魂师最好的出路,是正道。

很可惜,天地之魂,天生地孕,只在传说中,别说是普通人,就连他们这些魂府里的学员,也没有谁见识过。

想活命,愿意努力的御魂师,都会组成冒险团队,经常深入洞天之中,他们来这里的唯一目的,就是捕捉天地之魂。

至于什么灵米、灵乳、石精、石核,对别人来说,价值连城,在御魂师眼中,什么都不是。如果不能长久的活下去,再好的东西,有屁用?

除了这种办法之外,还有一个人,另辟蹊径,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并且成功了。

这位神人,就是有天下第一武修,天陆战神之称的鹿鸣岛主慕容兵。

“什么?天陆战神也是御魂师?”听到这里,杜千惊得一下子站起身来,这消息实在太让人震惊了。

慕容兵不是神师吗?不是天下第一武修吗?怎么又成了御魂师了?

看到杜千的样子,祝九和朱可并不意外,撇了撇嘴说道:“当然是御魂师,有我们这样的御魂师在,如果他仅仅是位神师,凭什么当得起天下第一武修之称?”

“就是,神师还少吗?我们帝国的的神师就不少,普通人自然不会知道,随便数数,就能数出百十来位神师呢。”朱可撇着嘴说道,从他的语气中,就能听得出来,对神师,他可没半点尊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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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地底精灵

杜千平静下,坐了回去。{

第一百七十九章 探索方案

最吸引人的是它的耳朵,长在脑袋两侧,位置要比人的耳朵高出很多。

从它的外观上,杜千就能判断出来,这东西没有视力,听力极强。四肢敏捷,很适合在这样的环境生存。

“这是什么东西?”杜千指着精灵额头上的宝石问道。

钱无莉手中的灵刀一挑,精灵额头上的宝石被撬了下来,在手中掂了掂,递给朱可。

杜千明白,这是按照团队的规则办事,在洞天里得到的所有东西,都要上交队长,离开洞天的时候,再按照团队规则进行分派。

朱可是御魂师,是团队的队长,分到的东西自然最多,其实他根本不在意这些,身为御魂师,这些玩艺对他而言,都只是身外之物,有没有都一样。

正是因此,拥有御魂师的团队,更加团结,凝聚力更强,大家可以放心的将得到的战利品放到他手中,不必担心队长贪污。

人家,根本就不稀罕。

“这是精魄,是从地底精灵身上长出来的,拥有很强的能量,用处不大。”朱可手掌一翻,精魄消失不见,这小家伙,身上肯定有空间符器。

人和人真是不能比啊,自己运气已经足够好,又肯玩命,才好运的得到冬瓜,朱可才多大,居然也有。

钱无命自然不知道两人在传音,站在杜千身后指点道:“这是最常见的白精灵,额头上象宝石一样的东西叫精魄,是从它身体里长出来的,它的作用象我们人类的眼睛,比眼睛更好用。放在我们手中,只能换点钱,除非你有灵田。”

“化肥?”杜千有些明白了。

“嗯,这东西对洞天里的灵田,有些好处,可以加快成熟度,可惜需求量太大,一枚精魄,起不了多少作用。”钱无命摇着头说道。

对地底精灵而言,人类的武修血肉,是大补之物,可对人类来说,地底精灵是很讨厌的东西,危险性大,又没什么价值。

“别管这么多,都去休息吧,明天的路更难走。”朱可挥手说道。

象他所带的团队,新人是相当麻烦的事情。毕竟洞天不是谁都能了解的,第一次来,脑子里都有无数的疑问,好奇心强的,比小孩子还要烦人。

通常来说,谁带进来的人,就由谁带,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钱无命在给杜千解释。真的论起亲密程度,火力和杜千的关系,应该更近些。

带新人自然是很麻烦,同样也会有很多好处,不仅多一个更亲密的队友,关键时刻多个人愿意伸手帮你,最后分派收获的时候,也能多分一点。

新人嘛,先要涨涨见识,至于收获,别太计较。

换作别的新人,朱可理都不理,看着烦了,说不定直接赶走了事。可杜千不同,那可是君老大的朋友,不是他能得罪的。

接下来的三天行程,越发的艰难,速度一降再降,直到第七天的中午,终于达到了这次探索的初始位置。

“编号校对完成。”卓牙对照了三次,这才说道。

“地型分析完全吻合。”火力用手中的便携电脑,来回扫描了几次说道。

“上次保留的印迹还在。”钱无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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