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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诠释者 (冷墨逸凉)


墨逸两人蹑手蹑脚地走着,其实两人不必要这样的,但因为太紧张了,感觉就像是在做贼。没走几步,啼哭声突然锐利了起来,像一把刀子,刺入了两人的胸膛,致使他们同时叫出声来。“我ca,还真是吓了老子一跳。”荒天已经吓得说不出话了,这气氛太诡异,他都不知道有没有走下去的勇气了。墨逸拔出颤光,颤光的光还没有灭,瞬间就照亮了身边的景物。那些七手八脚,扭曲在一起的可怕生物,照亮一看,也就只是普普通通的藤蔓加树枝。

这是黑夜特别赋予万物的一种能力,当黑夜将临,万物都披上他做的衣服,穿出了夜的风格。夜视眼虽然可以看清楚路,不过四周的一切便没有因此而变得和白天一样,只是勉强可以看清楚轮廓,自己吓自己吓得半死不活的,早把黑夜点亮不就完了吗!

啼哭声并没有止住,不过两人有了颤光剑这个精神寄托,也就不是那么害怕。正说道精神寄托,颤光就突然不亮了。两人的心又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愣了几秒钟,墨逸咬破手指,滴在剑上,又点亮了颤光剑,可是地上就剩下自己的一个影子。“荒天?司马老头?你们死哪去了!”声音很快就被黑夜淹没,连回声了也没有听到。

与此同时,荒天也发现墨逸不见了,环顾四周也没有看到人影“老大?老大你在哪啊!不要丢下我。”荒天就差哭出来了。荒天是有真才实学的,法术不错,脑袋也好使,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怕黑,在黑夜里要是身旁没有别人他都睡不着,也做不出任何思考。

两人摸着黑,各种走着,都找不到对方在哪。

姜还是老的辣,司马俊化作人形,单手画咒,用树叶上的露珠点在眼皮上,这叫“晨露开目”,咒术也只是简单的聚神咒,就是用来集中精神用的。很快,司马俊就看到了墨逸和荒天,两个人像瞎子一样背对背摸索着,全然不知道两人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一米。司马俊把露珠沾在拂尘上,一甩,甩了他们一脸露珠,两人抖抖脸上的水,发现了两人相隔不到一米,不远处还站着司马俊。两人小声地爆了声粗口,想自己也是一世英名,居然被鬼遮眼这种小把戏给戏弄了,要是被人听了去还不得笑死!

司马俊已经在笑了,不过墨逸没有空理他,因为那个妖物就在墨逸的身后。荒天和墨逸一起朝着眼前看过去,发现空间盘旋着一条巨龙,跟翻云差不多大,样子也差不很多,唯一不同的是,这条龙通身绿色,还会发出妖魅的绿光,鸣叫声跟婴儿的哭声一样。好家伙,难怪当年伏隐也拿不下这货,原来是一天龙啊!

在这个时候,我们学识渊博的司马俊博士又要说话了“好,大家静一静,静一静!”“我去,根本没有人说话好吗!”墨逸反驳了一句。这开场白,真是有够官方的,不过墨逸和荒天也想知道这究竟是一条什么龙,所以也就没有去打断他,让他继续说。

司马俊抚了抚长须,一副深沉的模样“说起来,这龙也是一个悲剧。这龙名曰森林婴龙,是一个杂交品种,它的母亲是森林龙,而它的父亲是一只妖物,叫作九天鲲鹏。鲲鹏之名,最早出现于道家学说《庄子·逍遥游》。书中记载“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鲲鹏翱翔九天,寻琼浆为饮、逐神龙而食。

本来鲲鹏和龙是不能相爱的,鲲鹏天生爱吃龙,而它们的基因相克,生出来的下一代一定在某方面有所缺陷,也就是说会是残疾的。而且龙是神,鲲鹏本来也是神,但它后来堕落为妖,这一神一妖当时爱的无可救药。当时森林龙怀了森林婴龙,怀了十数年也没有生产,活像哪吒。爱情都是疯狂且勇敢的,为了森林龙决定历经天劫——九雷引身,活下来便可再为神灵!可天不遂人愿,鲲鹏最终也没能过得了这个劫数,它身上的羽毛掉落在森林龙所守护的森林里,化作了万棵青树,守护着森林龙。同时森林龙也守护着这一片山,不容许任何人踏足。”

司马俊说起陈年往事,叹了口气,接着说:“后来啊,森林龙生下来婴龙之后也死了,葬在了这山里,终身与鲲鹏为伴。森林婴龙出生,就具有特殊的体质,神龙之神,妖魅之光。它的残缺之处就在于,几千年了,它也就只有这么大,而且鸣叫声是婴儿的声音,可能是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太思念了自己的父母了,啼哭出了人类的声音,后来夜夜啼哭就改不掉了,别看它跟翻云差不多大,实际上它比翻云大多了,不过翻云长到它这个年纪,会是它的四倍大。总而言之,这龙算是半妖之物,不过一点害人之心都没有,踏足这里的人都被他吓跑了,但却没有伤害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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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英招

听到这里,荒天和墨逸可怕的情绪都散去了,开始同情这还在啼哭的孩子,上千年了吧,这思念无穷无尽,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墨逸不经潸然泪下,自己不是最悲剧的人物,而听起悲剧,墨逸总能想到自己的父母,可以说是同病相怜,相惜,相泣。

荒天并不知道墨逸的身世,看到墨逸哭还是头一次,当然不可能是听了别人的故事而哭泣的,每个人都一段往事埋藏心底,不愿提及,一旦说起,不过多少年,还是会止不住哭泣。

等到墨逸恢复平静,森林婴龙依然在空中盘旋啼叫。墨逸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扭过头问司马俊:“司马老头,你怎么看?”司马俊摇摇头,将拂尘搭在左手手臂上“来,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荒天先跟着司马俊去了,而墨逸,回头深深地凝视了森林婴龙一眼,也跟着司马俊走了。总感觉司马俊对这里太熟了,连夜视眼都没开,甚至没有睁开眼,走路也走的好好的。

“司马老先生为何不睁开眼?”荒天问的也正是墨逸想问的,不过现在墨逸没什么心情。司马俊连头都没回,淡淡地说:“把老字去了!”接着又徐徐说道:“我带你们去的那个地方,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所有再往前,你们也要闭上眼,我才能带你们进去!”

哈!好像很神秘的感觉!墨逸和荒天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一道光。那道光垂直于地面,先是白色,然后变成蓝色,紫色,又绿色。两人顺着光的指引,一路上竟畅通无阻,如履平地。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出奇地,情绪没有任何的波动,不骄不躁,随着指引一直走,直至那道光消失。

“好了,你们可以睁开眼了!”司马老头说可以睁开,那就睁开喽。“哦赛!”荒天不由自主地叫出来,墨逸也感叹不已。环顾四周,翠木围绕,这些树看起来年头不短,长得十分茂密,但奇特之处在于,纸条很少,叶子很多,如垂柳,风一扬,像是被吹动的发丝。发丝之中萤火虫飞舞,绿光和绿叶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正前面是一座雕像,雕像两层楼高,下面盘着的是一条石龙,石龙上面站着一个张开双翅类似鹰的鸟,鸟口仰天,有涓流喷出,把整个雕塑淋了一遍。站在这里,人感觉到一股清凉,仔细看才发现,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雪,雪上有一排排貌似猫的小脚印,顺着脚印看去,发现树上有不少曾经世界上最友爱的动物——亚马逊树虎。树虎这两个字用qq拼音已经打不出来了,因为它们已经灭绝了一百多年,那时候还没有电脑,更没有qq拼音。

本人是非常喜欢动物的,尤其是一些已经灭绝了的,以及传说中的,所以我的文里时常会有灭绝了的动物,权当是给大家普及一下知识了。

树虎,目前还无法证实是否在地球上出现过,不过我非常喜欢那个唯一一篇有关于树虎的故事。一百多年前,人们在亚马逊河两岸砍伐树木时,发现其他的动物都被电锯的声音给吓跑了,而唯独树虎没有。后来发现,是因为有一只树虎被粘在了树上。树虎只有猫那么大,一般是几百或者几千为一群,常年都在树上生活。上千只的树虎,难免会有一两只被树脂粘住。其他的树虎不但不会放弃这只树虎,还会轮流给它喂食,直至它死去。因为那一只被粘在树上的树虎,整个森林的树虎都没有离开。锯木的工人被树虎感动,便没有再砍这里的树。然而后来树虎还是灭绝了,因为树虎的皮非常名贵,不法的猎人把胶水涂在书上,粘住树虎,而被粘住的树虎又会吸引来别的树虎,就这样,它们因为它们的善良灭绝了。

不过实际上也可以说没有灭绝,因为当伏隐把这座山搬来的时候,这些树虎已经在这了,经过几百年安心的繁衍,现在的规模已经大了很多,不过由于生活的地方有限,所有生长的数量也很有限。墨逸在这里看到树虎很是欣喜,抓着荒天就开始讲树虎的故事,荒天听了也竖起大拇指。

“老家伙,你怎么还没死啊!”墨逸和荒天听到声音就扭过头,发现雕塑上面立着一个马身人面,虎皮鸟翼的兽。司马俊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你还没死,我怎么会死!”司马俊抚了抚长须说道:“下来吧,站那么高干嘛,几千岁的人了还那么顽皮!”听这语气,这兽和司马俊应该是有多年的交情了!那只神兽翅膀轻轻一扇就飞了下来,墨逸看得真切,这神兽身上一滴水都没有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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