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袍人身后有一个背包,里面是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几个鸟的尸骨,一个盒子里分类装了些植物根茎,几个盛着各种颜色液体的可疑小瓶,几天的干粮和饮水,大卷皮纸,墨水和羽毛笔,以及几本薄薄的书:其中一本上了锁。
在长袍的袖子里,一侧是药粉包,另一侧藏着把匕首,可惜这人来不及使用它就一命呜呼。西格尔在那人腰带上发现一个钱包,做工精良装饰漂亮,里面有二十一枚金币,八枚银币和两颗红宝石。
西格尔不会给宝石估价,只能猜测这东西挺值钱的。按照比尔爵士与他的协议,作为骑士扈从,可以获得骑士总收入的二十分之一。所以这些金币中至少有一枚将会是西格尔的财产。年轻人感觉自己期盼的战弩更加接近了,心里十分激动。他把这些战利品都摆到一边,然后看到了那施法者脚上的软靴。
比尔爵士一身黑色的衣服,如同影子一样回到了宿营地。除了几个四散逃命根本不值得去追的狗头人之外,湖边营地已经被拆平,这里短时间内不会再有强盗的困扰。爵士回来之后看到正在呼呼大睡的战马,心中有些诧异,于是悄无声息的穿过最后几棵树木屏障。他看到空地上倒着一具穿长袍的人类尸体,西格尔正背对着自己,用手猛掏那尸体的靴子。
他决定正好借机观察一下年轻人,看看他会怎么做。
“咦,你这里为什么藏了一把钥匙?不觉得走路会难受吗?”他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一边,然后用手阖上死者的眼皮。“我只见过水手的葬礼,那是把他们捆上石头沉入海中,让海神收留他们的灵魂。这里离大海太远了,而且我想海神也不会喜欢你的。”
西格尔想了想,然后说道:“我也不知道你的神是谁,但我希望他能保护你,让你的灵魂能够回归神国。别记恨我,尽管是我结束了你的生命,但那也只是为了自卫,而自卫是我的权力。我不知道你习惯何种葬礼,所以我会挖个坑把你埋了,给你立一块墓碑。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只得在墓碑上写英俊的秃头。我想这应该够了吧?”
说完,他站起身来,准备去背包中找铲子。正在这时他发现比尔爵士立在战马旁边,双臂环抱,嘴角抖动着,表情怪异的看着自己。
“我……啊……这个人突然跳出来打我,所以我不得已还手了……”西格尔赶紧解释到。
“所以你就打了一架,然后胜利了?”爵士换回了严肃而冷酷的表情,大声呵斥道:“我走过来这么长时间,你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要我是敌人怎么办,要是还有坏人躲藏起来准备下手又如何?难道你想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你个笨崽子,光顾着翻找战利品,一副贪婪地精的蠢模样!”
“啊……我……”西格尔支吾了两声,然后恳切地回答:“对不起先生,我知道错了。”
“去把地上那根长杖捡过来,我来看看这家伙是从哪里来的。”
西格尔忙跑到一边,从树叶和黑豆中间拎起那根木头长杖。杖子底尖头粗,有一米多长,比想象的轻,是有好多树根盘旋扭曲而成,抓起来正合手。西格尔甩甩长杖,很惊异于它的重量,总怀疑这东西只是一层树皮,里面可能是空心的。他学着长袍人的动作,将长杖在地上用力一插,挥挥左手,压低声音搞怪,呵呵笑了两声。
一股热流从他的身体抽出,顺着手臂传到长杖上。西格尔双腿一软,努力扶着长杖才不致摔倒,一股强烈的疲惫感笼罩全身,那种感觉好像连续擦了两遍甲板一样。
一颗红色的光球从长杖上飘起,安静地悬浮在空中,散发出淡淡的如同燃烧蜡烛的红色光亮。骑士和他的随从讶异地看着这团光球,都好像活见鬼一样。
光球轻轻摇摆,总是停留在长杖顶端一指的高度。西格尔本能觉得那光球没有威胁,于是伸手去碰。手指从光球中穿透过去,既没感到实体,也没觉出热量。
“一件魔法物品!这可值钱了。”爵士说道:“不得不说小崽子,你是个幸运的崽子。”他伸出手,用力搓了搓乌贼的黑头发。“回到溪木镇,应该可以给你置办一身像样的武装。”
于是两个人开始收拾行装。西格尔负责收集耳朵,负责搬运被狗头人强盗藏起来的货物,负责捡起地上的黑豆,负责挖了一个坑将长袍人埋起来,负责用大布袋运走所有东西。爵士叫醒了他的战马,安抚老战友暴躁的脾气,然后擦拭长剑。
两人分工明确,赶在中午之前踏上返程的道路。
一路上,西格尔用“火苗长杖”当做拐棍,帮助自己行走。他总有种感觉,这冒出来的火苗实际上和长杖没什么关系,完全是抽取了自己身上的力量。而且战斗中,自己被狠狠击中后,伤口也莫名其妙痊愈了。如同他童年的梦境一样,他不知道该怎么和爵士解释这些奇怪的事情,只能挠挠头,感谢鱿鱼神的保佑,希望烦恼很快就能过去。
他胸前的20面骰子微微晃动,原本深红色的1字变成了金色。
第四章溪木镇1
溪木镇坐落在望东崖上,分为上下两层。旅馆、驿站和民居大多居于崖顶的上层,而海港自然在崖底,两区之间是层层叠叠的阶梯和犬牙交错的吊车。
作为一个海港城市,溪木镇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人们大声交谈、纵声欢笑,将新旧大陆的货物在这里进行交换。大家总有事情可以忙碌:苦力们扛着货物爬上爬下,商人们交换着信息商议着价格,**们搔首弄姿,小混混们凭借眼力来判断哪些人是肥羊、哪些人不能招惹。在港口的角落,不知道是谁的尸体躺在排水沟中,全身**,正在被一群老鼠啃食。人们不会在意这些事情,他们认为“如果没人报案的话,那他就不值得被关心。”
走在这里拥挤的酒馆街上,经常可以看见两三成伍的巡逻卫兵,他们穿着染成亮黄色的皮甲,装备着短棍和小木盾。这些人是溪木镇的巡逻兵,由商人联合会出面组织,用以维护这里的合法商业秩序,他们被这里的居民们称为“黄鼠狼”。假如这里遇到海盗袭击或者强盗出没,则会有另外一批人在金币的驱使下卖命战斗,那就是“雇佣兵”。
商人们不喜欢雇佣兵,因为他们总是喜欢趁火打劫、哄抬价格;居民们不喜欢雇佣兵,因为他们总是惹是生非,欺善怕恶;“黄鼠狼”不喜欢雇佣兵,因为他们总是粗俗暴躁,拳脚厉害;甚至酒馆老板也不喜欢雇佣兵,尤其是在他们喝醉打架的时候。估计整个镇子上唯一佣兵们有好感的就是**,但是就连这也因为佣兵们过于健硕的身体而打了折扣。
除了暴风之夜旅店的炖菜,西格尔对溪木镇也没什么好的观感。每次乘船到达这里的时候,他会跟着老船长来到这家酒馆,吃一大锅这里的炖菜,喝个半醉,然后乖乖回到船上去——这个时候老船长总是会一直陪着他。
旅店的老板叫做蒂莫西,曾经做过佣兵和海员,后来用挣来的钱到溪木镇开了这家旅店。他和老船长熟识,据说也曾一块出海,不过那肯定是幸运的索斯号之前的事情。
每天旅店老板都会准备一大锅炖菜,随时为客人们服务。炖菜是用大肉块、肝脏、各种新鲜蔬菜,加上苹果和梨子炖煮出来,都是些海上找不到的东西。这里的床铺柔软舒适,还有几个拥有壁炉的吊床房间。尽管收费贵些,大手大脚的海员们还是很喜欢这里。
正值上午,店里除了两个喝醉酣睡的酒鬼就只有西格尔一个客人。蒂莫西顶着通红发亮的酒糟鼻子,在胸前油乎乎的围裙上抹抹手,端着一盆新做好的大杂烩炖菜,放到年轻人的面前。
“黑发小子,怎么没见你那个爵士老爷?你放假啦?”
“是的,我今天可以休息,比尔爵士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西格尔用汤勺使劲往嘴里塞着,最近操练过多,他总是饿的不轻。
“慢慢吃,别噎着,又没人和你抢。”老板让跑腿的小孩儿拿来一大罐麦酒,递给西格尔。“在陆地上的生活还适应吗?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一切都好啦,我学了不少本事。”西格尔笑着回答:“我第一次有了分红,整整5枚金币。”
“你可放好了,别给别人说。我做佣兵的时候就是把钱都藏得好好的,所以才能安全退休,开了这么家旅店。”
“这旅店是最好的!”
“你这马屁没人相信”,老板笑着回答。
醉酒的顾客肚子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被敏锐的老板听到了。他太熟悉这类人了,知道那是他们醒来时需要清空肠胃的声音。老板迈开大步,一手拽着一个顾客的衣领,趁他们呕吐之前将这两个家伙扔在了门外的大路上。
每天早上运送食材的马车停在店门口,老板又开始和商贩讨价还价。最近一段时间向西的道路不算太平,据说有食人妖出没,袭击了好几拨商队。枢纽堡的奇拉子爵已经派出他的卫队,配合晨曦教会的骑士们,出面剿灭这些怪物。商贩们已经因为此事涨了一月星期的价格,蒂莫西认为这时间已经够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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