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做牛羊肉不爱用料酒,只用胡椒和孜然去腥,如果是做肉串还好,大块的肉特别是全羊全牛之类,腥气只能在表面除掉,入口才觉得腥味冲鼻。
这浓重的咸味,也让吴锋一阵不适应。他自认为比起那些自命清高,以吃清淡为荣的公卿子弟。口味算是很重的了,但这全羊却依然咸得他舌头发麻。
这与草原民族的习俗有关。胡人重视肉类的本味。并不怕膻腥,又因为草原上多盐湖,有对于盐的崇拜,所以做肉一般都弄得极咸。
“如何?”狄临剑微笑道。
“菜肴极美,但是不甚对胃口。”吴锋诚恳答道。
“那你再喝一口马奶酒试试。”狄临剑依然笑吟吟地道。
吴锋灌了一口,又是一股浓重的腥气,差点把他呛得半死。
“哈哈哈哈……”狄临剑看着吴锋的古怪表情,突然长笑起来,透发出一种说不出的率性和洒脱。
他忽然道:“谢贤弟以前对我们魔门中人,想必有偏见对不对?”
吴锋微一踌躇,点了点头,随即道:“以往的确见过几个凶残的魔道散修。不过狄兄却是风仪超凡,就连那被杀的任夭笑,也不是寻常人物。”
“凶残……”狄临剑道:“你这话其实说对了。我们胡人逐水草而居,生存环境极端恶劣,弱肉强食、争夺杀戮,乃是家常便饭。凶残嗜血,是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但大小姐也曾说过,不要做无意义的事情。我若在此歼灭了你们白衣营,对芦名教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倒不如送一个顺水人情。”
“如狄兄所说,你们魔道的凶残,乃是对敌人毫不留情,反而是在乱世中有利于生存壮大的能力喽?”吴锋也微笑着道。
“不错。我们不拒绝风雅,但骨子里的凶残,乃是我们的立身之本。就如同这一桌菜,外表精美瑰丽,但内里如血一般的咸腥,却反倒是我最为自鸣得意之处。我们也读你们的兵法书,愿意学习你们的谋略和智术,但最为相信的,还是神魂中的力量,胯下的骏马,还有背后的弓矢!”狄临剑昂然答道。
他的话语有着一种奇异的煽动力。吴锋突然觉得口中存留不去的咸腥,竟有一种魔力,带来一股悠长的回味,其烈如火,却又绵绵不绝。
“狄兄的确是率性之人。”吴锋赞道,却是回避了正面回答。
狄临剑当然明白,吴锋作为一个中原人,很难赞同魔门攻入中原,发动第二次五胡乱华的理想。
但这并不重要,合作更多地是取决于利益,当理念不同的双方合作时,每一方都会坚信自己能算计到对方,实现自身的理念而令对方赔了夫人又折兵。但究竟由谁真正得利,却是由双方的实力和智术差距决定。
芦名教大小姐令他访求中土英才,便是为此!
牛羊肉都不太符合吴锋口味,但豆腐却是地道的并州风味,咸淡适宜,吴锋便就着羊肉吃豆腐,渐渐地也觉得因为厨师手艺极佳,这咸腥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宁咸勿淡,果然不假。”吴锋又撕了一块羊肉,道:“那些淡出鸟来的菜式,纵然是大厨手笔,我也吃着恶心。”
这话表现出他对狄临剑的率性之论,的确有一定的赞同之处。
但吴锋看来。无论是率性还是凶残,都要看整体地对于社会民生造成建设还是破坏。第一次五胡乱华时十室九空的凄凉情景,史书可是记载得清清楚楚。魔门当然也有建设能力。可这建设能力远比不上他们的破坏能力,在他们入侵中原时便越发如此!纵然如今魔门中人似乎已经从中土学到许多建设之道,吴锋也绝对不敢信任他们。
在某种程度上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八个字,的确有其道理。在中土,无论是南方人北伐还是北方人南侵,都难以避免地会有劫掠和屠杀。这是南北地域差异引起的隔阂所造成的。然而由于文化相近的缘故,战争对于文明并不会有多大破坏。
而异族的入侵,带来的往往不但是无边的屠戮。更是蒙昧对于文明的碾压,是野蛮对于智慧的摧残,虽然也存在文化交流的正面意义,但引起的文化创伤。可能经过千百年也难以恢复!
酒过数巡。大量的食物也被两人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吃得差不多干净。
狄临剑知道自己并不能完全说服吴锋,但也并未再多言,能令对方赞同于魔道的率性一面,便已足够。
这一桌不合口味的酒肉,吴锋也解决了三分之一,算是很给面子了。
“狄兄,此前的事情。我还有两点不明,望不吝解答。”吴锋开言道。
“说罢。”狄临剑用棉布擦去了嘴边和手上的油迹。道。
“这两个问题,想必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其一,真正的说剑现在在何处,狄兄是如何冒充他来到河东的。其二,既然任夭笑和陈元都已经伏诛,为什么不由狄兄留下来继续发展寻梦山,而是放弃四年的苦功,将兵力都带回草原?”
吴锋说出“用一条脉络便能解答”,意味着他其实已经猜出大半。
狄临剑微一沉吟,答道:“第一个问题,答案很简单。说剑的身份,是我的影舞者。他不但做不好一个影舞者的本职工作,更是化名萧径亭,干了那样的蠢事,早该死了。老爷当时就打算诛杀他,却被大小姐保了下来,顺便把我藏了起来。这个蠢货还以为大小姐对他有意,结果任夭笑临行前,大小姐指派说剑当他的副手,接着便把说剑秘密砍了头,由我顶上。”
吴锋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那盛大小姐竟能布局如此长远,一开始她保下说剑,将狄临剑这本尊藏起来,当然不是要对付自己的表弟,不过是留一张有力的暗牌罢了。但到了要派出任夭笑的时候,暗牌就果然起到了用场!
看来,当今的魔教,并不能说无人啊。
狄临剑又道:“第二个问题——你我一同诛杀任夭笑之后,我也提到了,大小姐反对在中原建立据点。那么,谢贤弟应该能猜到,派任夭笑来中原,完全是老爷的意思。”
吴锋点头:“不错。”
狄临剑道:“老爷对仙台魔宗忠心耿耿,更是坚信仙台宗主伊中棠能在近期内整合魔门,南下中原,因此才急于在河东建立据点。而大小姐却以为控制一块飞地全无意义,负责人却极容易生出异心,还不如将人才用于本土的事务,攻打和招抚临近的门派和部落,更能够扩大本教的势力……”
说到这里,狄临剑微微一笑,道:“如果由我主持这边的事,自然不会有背叛之虞,但我早已向大小姐发过誓,尽量不明着做事。”
说到此处,狄临剑骤然转作神色肃穆:“狄临剑这个名字,是大小姐给我取的,我的原名,叫做金盛备。”
“接受这个名字起,我便潜入长夜,成为阴影中的利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大小姐交代,倘若她在争雄的道路上英年早逝,我才能走出黑暗,恢复原名,以支撑芦名的未来,而那时,便是战血千里的生死之战。”
第二百零四章魔门格局
狄临剑眼神凝重,面容端严。
他清隽的容颜上,浮现出的,竟是一种朝圣一般的表情。
吴锋霎时愕然。
他对那位芦名教的公主盛醉香,并非一点了解都没有。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到中土来。
芦名教主盛宣怀的独生女盛醉香,今年二十二岁。因其父修炼顺天神策走火入魔,导致半身瘫痪,故渐渐开始掌握芦名教大权。
在中土,每个提起她名字的人,都会加上六个字:魔教第一妖女。
他们的神色绝不会像狄临剑这样神圣。
因为盛醉香做得最有名的一件事,便是长期用红色的葡萄酒沐浴,然后将酒液装回瓶子里让人以十倍的价格卖到草原和中土北方的各地,这为芦名教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也让她的美貌之名越发播扬开来。
不是每个魔教美女都能像她这样做,因为像盛醉香这样天生异香,连流出的汗液都含着香气的女子,恐怕一百年才能生出一个。
吴锋望着狄临剑,道:“如果我早听到狄兄这一番话,不用相请,我也会想要去草原见见这位盛大小姐。”
狄临剑神色依然肃穆地瞧向吴锋,道:“谢贤弟,你可知大小姐的名字,源自何处吗?”
难道不是因为天生异香?吴锋心中想着。
却听狄临剑一字一顿,道:“满堂花醉三千客……”
吴锋知道后面一句是什么。
“一剑霜寒十四州!”
……
寻梦山的搬迁行动,紧锣密鼓地筹备着。
寨内积攒的金银财物,被一箱箱装好,运上马车。狄临剑动用了任夭笑留下的人脉网,令车队将能够顺利化装成商队出塞。
他如约放走了大部分被强抢来的女子,并安抚了无法带走的流民们。
在整理任夭笑留下的账簿后。狄临剑也不由发出了感叹。
“任夭笑不愧是大小姐的表弟,经营运筹的能力,的确是我所不及。”狄临剑叹息道:“在没有任何根基的情况下,四年之内就将寻梦山的内外关系网络经营到这个程度……如此人才,又是教主家族的宗亲,却生出叛逆之心。也实在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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