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叹一声,薛定锷终于按捺不住,向着山顶掌门居宅走去,直接绕到后门,缓步踏入。
一枚飞针如同电芒一般,激射而至。
“妹妹,是我!”薛定锷接住飞针,急忙道。
“是大哥啊……”一个慵懒柔和的声音,宛转传出来,随即冰雪丛中,寒梅底下,骤然闪现出一位紫衣少女,身法翩跹,如同风中舞蝶。
这少女年纪不大,脸容之上还存着不少稚气,但已是容颜绝丽,有若自仙梦中飘摇而出。若到成年,必当绝色倾城。
“受气了?”少女看着薛定锷,揶揄地微笑道。
虽然被妹妹揶揄,薛定锷瞧着对方清澈柔美的眼神,却感觉到气愤霎时消了大半。
“事情是这样……”薛定锷正要说,却见他肩头的小白猫喵地高叫一声。
少女哼地一声,突然跃起,捉住那白猫,如同流星一般甩到院子外头,嗔道:“臭猫,我和我哥谈事呢,你快给我滚!”
那猫表情甚为委屈,但却也不敢再呆,摔在地上后,飞也似地逃走了。
薛定锷这才将岩仓城里发生的事情,滞滞地一一说出来。
“这样啊……那个谢衣,挺有意思呢。”少女歪着头,迷离微笑道。
“妹妹……”薛定锷郑重道:“你且说说,如果你碰上这人,该如何对付他?”
“很简单啊……”少女用纤纤玉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圈,肌肤莹澈如玉,竟能折光,直接当空留下一环七彩光影。
只见她捂着小口,轻笑道:“只需要对他说,你行你上啊。”
薛定锷闻言,不由大惊失色,没想到这个一向足智多谋的妹妹会讲出这种鬼话来,不由怔怔相对。
往往是那些市井小民在争吵得气急败坏的时候,才会说这种话,自己说这话,显然比起哑口无言更打自己的脸啊!
少女踮起脚尖,拉长手臂,在哥哥的额头上猛地敲了一下:“大哥你这傻瓜,难道不明白,最无用的话,也是最通用的话么?那种人最怕的,就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薛定锷噢了一声,如有所悟。
又只听少女道:“他猜到爹爹已经决定结盟,决定权不在你手里,所以敢于大肆羞辱你,但这只是他的猜想,你若一路胡搅蛮缠,只会让他心虚。如果你问他,假设阁下在家父的位置上,会怎么做的话。他要么凭空瞎分析一阵,可他没领兵打过仗,纸上谈兵肯定破绽越说越多,你大可一一攻讦。要么论证你这个命题本来就是强人所难,你就胡搅蛮缠和他辩论为什么是强人所难。这么几回合纠缠下去,他一气呵成的气势全无,你便不但争取到了面子,还能交涉到更多的利益……”
只见少女得意地勾着手指,道:“盟议可不是辩论赛,谁对谁错压根不重要,谁将气势握在自己手里,谁便能争取最大的利益。故此,转移话题往往是上上之策。你自己往他坑里跳,中了心理陷阱,自然就说不出话来,但只要一通废话砸下去,将他也带偏了,说不定他一开始的目的都给忘了呢……”
听到这里,薛定锷不由长叹一声。
“妹妹,爹爹说得对。你若是男孩子,这继承人的地位,决然轮不到我。”
少女微笑道:“大哥你放宽心啦,我天生就是个女孩子,能有什么野心?天子峰又不是北燕那种阴盛阳衰的地方……”
薛定锷道:“说起来,你对那个谢衣,是不怎么以为然?”
少女摇头道:“不。我之前所说,也只不过凭空分析。此人出身那样的小门派,却能有如此机变,事先便准备那么多资料,在盟议上果然能破掉你的言辞锋芒,正所谓有备无患。这样的人,也的确是很有意思呢……真希望以后能瞧瞧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啊。”
见少女神色悠然,薛定锷却是突然道:“你对他这么感兴趣,不会以后当真就嫁给了他罢?”
少女听到这话,笑容却突然变得诡异起来,哼一声道:“无论如何,那小子将爹爹说得好像一无是处,也实在是可恶到了极点……就算哪天我真不得已嫁给他,也必定让他夜夜跪在搓衣板上,不许他上床睡觉。”
薛定锷听到妹妹这样说话,反而不由逗得笑了起来,道:“也就你这古灵精怪的丫头,才能有这样的想法……”
第一百四十一章宋山内的游说
这一次,吴锋成功折服天子峰少主薛定锷,为岩仓殿再立一功,然而只得到邓爱侯嘉奖,在功劳簿上记下功绩,并没有再得封赏。
吴锋也知道升迁不可能如同巨火弩射出的火箭一样一飞冲天,所以并不介怀。
只不过要去白衣营走马上任,不做丝毫准备是不行的。首先要考虑怎么压服那群骄兵悍将,其次要考虑如何通过白衣营立下功绩。
他当然可以让云海岚躺在白玉棺中,用缩小后的白玉棺轻松击败白衣营内的任何一个高手,甚至让所有人一起上。但这样做的话,很可能面临无法向邓爱侯解释的问题。
也就是说,不能力敌,只能智取。
吴锋再次找到了宋山内,两人在吴锋封地上,机风镇中的一座小酒馆的包厢内密谈。
“山内,白衣营的副统领辛待机,究竟是个什么人物?”吴锋一边往宋山内的碗里送了一大块的烤肉,一边道。
宋山内道:“辛待机是殿主的书童,容貌俊美,为人温厚,并不仗势欺人。有传言说,他去白衣营之前,是殿主的娈童,但没有真凭实据。然而你不去的话,他便是白衣营的头号实权人物,如今涉及到他自己的切身利益,他必定也受了世子收买,这是没得说的。”
吴锋又问道:“那么修为呢?”
宋山内答道:“今年二十岁。至于境界,大概已经接近化龙境的巅峰了吧……”
吴锋心下了然。
二十岁达到化龙境巅峰,并不能说明天赋多好,毕竟化龙到更上一层楼的镇野境,才是难以逾越的天堑,绝大部分号称有天赋的武修一生都迈不过去。也只有迈过这道天堑,才能成为真正的强力高手。
然而吴锋现在初入换血境的实力,比起辛待机直接差了接近两个大境界,自己还不够他一只手镇压的。
但邓爱侯不是傻子,能听儿子的话让吴锋去白衣营,借此考验吴锋,必然存在着破局之道。
“那么……你和他交情如何?此人最喜欢的又是什么?”
“交情?还行吧。他忠于殿主,和其他人的交情都不错,但也没有特别亲热的……至于爱好嘛,他书童出身,喜欢的当然是笔墨纸砚和字画。”宋山内道。
听到忠于殿主这四个字,吴锋难以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畅快。
不出自己所料。
邓三石这是将功劳往自己手里送啊。这小子,简直比天子峰少主薛定锷还考虑不周详。
“山内。我请你帮我打点此事,只许如此如此说道……”吴锋附在宋山内耳边,秘授机宜。
他相信宋山内会全力为自己做事,因为现今宋山内的身份,就是邓爱侯派给自己的副手,两人又意气相投。
对于朋友,最关键的是信任。只有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
吴锋从乾坤袋中掏出好几样文房之物,有婺源出产的龙尾砚,湖州出产的雪狼毫笔,还有几张名家字画。
岩仓殿比忘忧谷大了不少,吴锋能拿出乾坤袋这种东西,并不显得奇怪,反而显出他作为谢家子弟,果然储藏不俗。
这些东西都是古物,风格精致文雅,但价值都算不上极高。送出去,既可以认为是贿赂,又可以认为不过是联络下感情,作为进一步谈论事情的引子而已。
这个度非常重要,完全敞开了要靠送贵重物品拉拢对方,反而会被小看,被对方认为怕了自己。如果是清高之人,还会感觉送礼者一身铜臭,如果是贪婪之辈,则很可能以后多次索取,不堪其扰。
“要不,你先挑一件?”吴锋微笑道。
宋山内竟然也不推辞,直接抓了那支雪狼毫笔,这笔的笔管是用金丝楠木制成,润泽动人。
所谓的狼毫笔,其实是用黄鼠狼而不是真正的狼的尾毛制成的笔。
雪狼毫,自然就是白色的黄鼠狼。白化的黄鼬比起白狼更加少见,看起来非常像可爱的白鼬,但天生具备妖力,是妖兽的一种。
然而这支毛笔却是这几件古物中最不值钱的一件。毛笔容易掉毛,不像其他古董一样随便就能保存上百年,所以这笔的年份也有限,加上并非出自制笔名家之手,价值无非是材料和精湛工艺,没什么文化价值。
宋山内微笑着向吴锋眨了眨眼,带着几分调皮,一是显示自己对古董这玩意有所了解,二是显示自己坦荡,不刻意拒绝吴锋给他的办事费来故作清高,所以拿一件最不值钱的表示自己领受吴锋的心意了。
吴锋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宋山内的肩头。
两人将酒肉一扫而空,次日,宋山内悄悄把辛待机约了出来,展开密谈。
“宋家贤弟……”酒过三巡之后,辛待机微微讶异地问道:“今天你找我出来,究竟是有何事?”
宋山内见辛待机已经微含醉色,知道他修为虽然较高,但酒量却不行,当即道:“小弟最近淘了几件东西,想赠给兄长,以表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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