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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七界行 (诸神的荣耀)


  “怎么可能?伍四三在真极境中也算好手。难道是排第四的钱不归?钱不归就比伍四三弱一线,超越伍四三也是有可能的。”
  “不是他,也不是后天榜上的任何人。”
  “那是何人?又有人突破到了真极境了?”
  “是个八重天的宗师打败了伍四三。”
  “别开玩笑了,八重天能战胜真极境?”
  “没错那人是不满十八岁的本届天才王,任千寻。”
  “神算子前辈所说,神算子还没有算错过呢,并且伍四三已经承认战败。”
  “真是江山代有人才出。不满十八岁,后天八重,天才王,后天榜第三。此等妖孽近千年没有出现了吧。”
  一时间,天才王任千寻击败伍四三成为新的后天榜第三的消息不翼而飞,震惊整个修者界。
  翌日。帝天酒店,606房。
  今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任千寻身上,任千寻募然睁开了眼眸,弹跳起来,一天多的疗伤,任千寻已经痊愈了。任千寻出道以来屡次受伤,但是银身之强,远超他的想象,他的身上不仅没有半点的疤痕,还光洁如玉,肤若凝脂。这等的皮肤足以让所有的女人疯狂和嫉妒。
  这个时候,任千寻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回家,回到那个生他养他,魂牵梦绕的高城。修者有协约,一般修者的能力是不能暴露在普通人之下。所以任千寻速度虽然胜过跑车他还是打算做中巴那样的客车回家。任千寻的步伐看似缓慢如闲庭漫步,但是也有普通人全速奔跑的速度了,不过片刻任千寻就来到了c市的东车站。
  任千寻还记得过去在c市上学的时候,每到周六必然回家,次日下午再返回。只在家待一天半,可那种喜悦却是说不尽道不得的。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想起艾青写的《我爱这土地》中的那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往事如烟,随风而去。过去即是真实存在,又是梦幻虚影,发生过,但永远都回不去了,永永远远都回不去了。我们只有埋葬过去,活在当下,着眼未来。
  任千寻走进车站,买了一张高城的车票,验票后,上了一辆直达高城的中巴。一上车,顿时有一种亲切感,亲切感来自高城的方言,地地道道的家乡话。发车的时间到了,中巴驶出车站,到高城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杜甫的那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在任千寻脑海里盘旋,虽然此刻无歌无酒,但是那种高亢狂喜跨越千年,确乎有共鸣。
  快到高城时,任千寻远远就看到了高城的标志性建筑——高塔,这时除了兴奋,更多是焦急,一刻也不想多等,想要立即扑入高城怀抱的急切。
  任千寻没有到车站下车,而是在刚到高城的凤凰酒店处下车,此情此景,无限感慨,无限伤悲。任千寻一人漫步在高城的街头,一刻钟后,他回到了家。
  半月前,他参加天才战的时候,家人就已经回到了家,继续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隐世家族就是这样。贵为先天的郑凡的父亲郑不凡还不是隐居在这高城,过着平淡的生活。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红尘道,在滚滚红尘中磨练心性。
  “妈。爸。爷爷我回来了。”任千寻一进门打招呼的同时已经热泪盈眶,尚不满十八岁的他,虽然在外人那里心狠手辣,杀伐果断,但是毕竟还是个未成年的少年人。亲人就是他内心深处不可碰触的柔软。
  晚上,还是往昔一般无二的粗茶淡饭,但任千寻吃的却别是一般滋味,接着就是一夜的长谈,谈起了小灵界,谈起了决赛,谈起了大战伍四三。但是任千寻总是特别巧妙的把危险略去,好似敌人都是白痴,宝物倒贴找他,修炼总是一帆风顺。
  清早,任千寻一夜没睡,但是还是神采奕奕,精神十足。任千寻回家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但是没有想象中的热闹。昔日的发小,朋友兄弟没有一个上门找他。这也难怪任千寻过去个性十足,甚至有些孤僻,没几个朋友,真心者更是寥寥无几。那寥寥无几者不是辛勤工作,就是埋头苦读,没有像任千寻这般的无业游民。
  一如既往的寂寞如雪,那碎落一地是他失落的心。不知凡儿,怎么样了。任千寻心道。任千寻想到这索性去郑凡找她。
  任千寻走进大厅,郑不凡正在摆弄着名贵的茶具,自饮自酌,自有一番情趣在。
  “千寻,特来拜访不凡伯父。”任千寻朗声说,一拱手,颇有敬意。
  “贤侄快快请坐。”郑不凡显然已经知道任千寻战胜伍四三,成为后天榜第三的事了。后天榜第三战力即使不如先天前期,也相差无几了。修者就是这样,有实力别人才会尊敬你。
  任千寻倒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了偏座上。
  “是寻哥哥吗?我听到他的声音了,一定是他。”郑凡一边说着一边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这个时候两人四目相对,满腹相思情,尽在含情脉脉的对视中。
  
  第八十二章 缘定今生
  
  “凡儿!”
  “寻哥哥!”
  任千寻和郑凡相拥在一起,好想这一刻成为永恒。郑凡不断流下泪水,在任千寻的怀里抽搐,对于他来说,得到任千寻的拥抱就像得到全世界那样的满足和安全。
  咳咳!一旁的郑不凡咳嗦了几声,提醒二人。郑家是正经八百的修者家族,所以观念很传统。没有定亲没有结婚的男女是不允许有如此的破格的行为,说大一点就是伤风败俗。
  任千寻非常不知趣,听到了郑不凡的提醒,没半点收敛反而更加紧紧的抱住了郑凡。郑凡听到父亲郑不凡的提醒,不知是有些害羞,还是有些碍于礼数,开始挣扎,可越是挣扎,任千寻抱得越紧,最后郑凡拗不过任千寻,索性放弃了挣扎,尽情享受这有力的拥抱,贪婪的呼吸着任千寻的味道。
  “贤侄!君子有情,止乎于礼。不止于礼,止乎于心。正直保守,举止得当。”郑不凡正色道。十分含蓄的用古文批评任千寻不注重礼节,不符君子之道。天朝的君子相当于西方的绅士,在传统观念里,君子亦或者绅士是做人的标准和目标。
  “伯父。千寻此次前来就是向您提亲的,我爱凡儿,让我们在一起好吗?”任千寻认真的对郑不凡说。郑不凡一时间没有说话。
  任千寻没等答复,又十分郑重的说道。然后任千寻从拿出一枚红翡翠的钻戒单膝跪下对着郑凡说道:“亲爱的郑凡。我们从小学相识,相知,相爱,到如今已经有了六年。六载风雨飘摇,磕磕撞撞,时间见证了我们的真情,故事见证了我们的真爱。我不许诺地老天荒,我不许诺一生一世。我只说,卿不负我,我定不负卿。郑凡,嫁给我好吗?”
  “嗯。寻哥哥,我答应你。”郑凡感动的呜咽的说着,伸出了自己的芊芊玉手,任千寻把一只红翡翠戒指给郑凡戴上了。郑凡颇为的心疼把单膝下跪的任千寻拉了起来,情不自禁的吻了起来。一旁的郑不凡脸色铁青,青筋暴起。“放肆。”说着一道先天真气击碎了茶几。可亲吻的二人还还在继续,这一刻他们的世界只有彼此,没有其他的一人一物,一草一木,彼此就是彼此的全部,浑然不知郑不凡一旁的暴怒。
  许久之后…屋里满目疮痍,一片狼藉,显然郑不凡把火气都发泄到了屋里的家具上。这时任千寻,郑凡两人才从深情的吻中醒来。
  “任千寻。你知道什么是提亲吗?提亲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时没有媒人,你的父母还没有上门,这不算是提亲。所以现在我不接受你儿戏般的提亲。”郑不凡竭尽全力的压制自己的火气,尽量让自己显得冷静。郑不凡不再称呼任千寻为贤侄,而是直呼其名,可见愤怒之意,不言自明。
  “伯父,千寻是真心爱凡儿的,您就…”任千寻略显激动的说,无比的陈恳,语气中的乞求不难听出。数年前,就因为门不当,户不对,郑不凡就拆散过任千寻和郑凡两人。任千寻不想悲剧重演,可是郑不凡是自己的未来岳父,又不能动手,即使动手,两人的胜负也就在伯仲之间。
  “阿盛,送客。”郑不凡怒火中烧,显然先前任千寻的放肆激怒了他。这时候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摆了一个请的姿势。“任少,请了。”任千寻深情的望了郑凡一眼,便恋恋不舍的在管家的催促下离开了郑凡的家。
  任千寻拉拢着脑袋,垂头丧气,失魂落魄的在高城的街上游走。夜幕降临,任千寻回到了自己的家中。母亲安天下见状,问其缘由,任千寻告之,母笑。
  “千寻,这郑不凡不是不答应你和郑凡的婚事,而是说你没有礼节。”安天下声音轻柔的说道。
  “妈。我都跪下求婚了,戒指也给了。还有什么失礼的。”任千寻十分不解的说。
  “老一辈的观念里,这婚姻必须要有媒人,而且讲究门当户对,男方的父亲或者父母一起上门提亲,才可以的。”安天下缓缓的耐心解释道。“千寻,你现在的实力和先天前期也相差无几,都为隐世家族,也算门当户对了。媒人的话,你爷爷的朋友曹县长算是不错的人选。所以明天就可以去提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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