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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 (博得之门)



天色不早,琼恩起身告辞。老矮人似乎很难得遇到人类巫师,或者说令他想起了当年去人类城市学习魔法的往事,居然还有些留恋。但他又不是美女,琼恩自然懒得有兴趣——事实上,还正有个美女在旅店里等他呢。匆匆说了几句,便逃了出来。

※※※

在回来的路上,他顺便又买了些其他衣物,回到旅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黑了。梅菲斯守在房间里,看着那枚黎明之石。

旅店里也有晚餐供应,琼恩让服务生送了两份上来。其间琼恩对梅菲斯说起今天在矮人神殿的遭遇,顺便请教为何这些矮人神祇能共聚一堂。而且那座神殿名为“莫拉丁熔炉之殿”,显然应该是莫拉丁的神殿,为何同时塞进那么多矮人神祇的塑像进去。在人类神殿中,这是不可想象的。

“锻魂者莫拉丁是矮人的主神。”梅菲斯听了琼恩的描述,丝毫不以为意,平静回答。

“主神?”琼恩重复着这个词,他不甚明白,因为以前似乎没听过。

“矮人的神祇和我们人类不同,”梅菲斯解释,“我们的诸神……比较散乱,”她轻轻蹙起眉头,思索着,努力选择了这个比较合适的形容,“但矮人诸神却是比较有组织化的。”

她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的这个形容也不甚满意,但一时也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来代替,只好作罢。“我们的诸神,并没有某一个领袖,或者说一个最高位阶者,但矮人诸神是有的,就是莫拉丁。莫拉丁是所有矮人神祇的领袖,这便是主神。”

莫拉丁不但是矮人诸神的领袖,同时还是所有矮人尊奉的神祇。按照矮人的说法,所有矮人的灵魂都是莫拉丁从他的熔炉中锻造出来的,所以莫拉丁又有尊称“锻魂者”。一个矮人可能会信仰其他某位矮人神,但他同时也可以算是莫拉丁的信徒,便如琼恩碰见的老矮人丹吉尔。

相对人类的诸神来说,矮人神系比较团结紧密,如果要说有矛盾,大概就是以拉杜格和深地·杜菈为代表的灰矮人神比较特立独行,和其他矮人神祇比较不合。不过就目前来说,大体还算相安无事,至少还能放在同一座神殿里接受信徒朝拜。没有恶劣到人类诸神那样,动不动就你死我活,弄得天翻地覆。

“拉杜格?”琼恩听到梅菲斯提起这个名字,想起就是老矮人巫师信仰的神祇,“你说他是灰矮人神?他不是矮人的魔法神么?”

“魔法神?”梅菲斯略想了想,毕竟她对矮人的信仰其实也不是特别熟悉,“也勉强可以这么说了,”她评价说,“不过其实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护神。”

灰矮人这个词琼恩倒是知道。矮人是个泛称,其中包括盾矮人、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类,以及一些数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其他族群。前两大类矮人基本可以一视同仁,差别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较特别些,他们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很少在地表出现。一般人说矮人,其实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内。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声普遍要恶劣些,素有“邪恶”的评价。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处融洽,但对灰矮人也比较敌视。拉杜格作为灰矮人的守护神,和其他矮人神祇关系自然也就不佳。虽然他名义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头发和皮肤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认。琼恩今天遇到的那个老矮人巫师显然不是灰矮人,他却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了。

梅菲斯对于这些倒也并不在意,但当琼恩提到“雷鸣之子”的时候,她微微点了点头。

“大势所趋。”她说。

“什么?”琼恩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传说,在大约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经在大陆上建立过庞大的帝国,”少女解释,“但后来人类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闭的作风,和人类社会断绝往来。初时还能相安无事,但随着人类繁衍日多,扩张加剧,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纳,不可避免地又开始开发山区,侵入矮人族的地盘。

如今在人类的城市中,矮人的身影已经越来越常见,包括商人、工匠、佣兵、冒险者,甚至移居而来的平民百姓;而在矮人聚居地,也渐渐能看到人类的身影。便如这座阿德巴城,以前纯然就是矮人的地盘,根本不允许人类来往,如今也加入了银月联邦,也接纳人类的商旅和游客了。人类和矮人,交往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

这种局面的改变,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雷鸣之子。是他们倡导放弃矮人族的保守作风,主动进入人类社会,学习魔法和人类的文明,参考借鉴人类的社会体制,促使人类和矮人交流来往的加速。

琼恩微微点头,他大约明白了梅菲斯刚才所说的“大势所趋”是什么意思。

人类的繁衍、扩展,让矮人族已经无法继续闭关锁国下去。长此以往,被吞并,或者说“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类原本就是极具侵略性的种族。琼恩甚至可以想像,百年之后,只怕大陆上就没有“矮人”这个独立的种族了。

既然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那与其坐守等待,不如积极主动,争取更大的利益。矮人主神莫拉丁降下雷鸣祝福,诞生雷鸣之子,可能目的也在于此吧。

在刚才和老矮人的谈话中,琼恩也知道:雷鸣祝福之年出生的矮人是雷鸣之子,但其后出生的矮人,依然还是普通的矮人,并没有表现出多少魔法天赋。雷鸣之子虽然天赋强大,但这种天赋更多来自神赐,只怕也不能繁衍继承下去。目前矮人族的巫师阶层,就是靠这些“雷鸣之子”支撑着,他们后继无人。

仅仅一代人,能做什么呢?

矮人的寿命比人类长得多,一般能活到四百岁。雷鸣祝福是六十六年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雷鸣之子们,大概还能发挥作用的时间是三百年。过了这段时间,雷鸣之子凋零去世,矮人族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在魔法上的成就肯定会比现在退步。

难道这三百年内,矮人和人类就要全面融合么……还是说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反正,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只能积极迎上。

琼恩思索着,倒是想起一件事情来。如果矮人族和人类真的融合,那在宗教信仰领域,势必有一场争夺,便如人类有人类的战神,矮人有矮人的战神——以前各拜各的,互不相干,如今融合为一,难道还能容忍两个战神并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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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事情与琼恩和梅菲斯都无关,随口说说,也就放下。晚饭毕,收拾整理好东西,也便早早休息,明天一早便要启程赶路,马车都已经停在旅店后院了。和昨晚一样,琼恩再一次享受了少女樱唇的温顺服侍,但当他试图得寸进尺,想真正一亲芳泽的时候,却被坚决地阻止了。两人如今的关系微妙,若即若离,琼恩也不想强来,怕反而弄巧成拙——再说他终究有些胆怯,万一梅菲斯真发起火一剑砍过来,琼恩自度是万万躲不开。只能暂时打消念头。

梅菲斯这一夜睡得很安详,没有再做奇怪的恶梦。第二天,两人乘马车上路,离开阿德巴城,开始前往博得之门。雇来的车夫倒是一把好手,驾车十分稳当,而且极有职业道德,从来不多管闲事,即使他多次听到后面车厢里发出的淫糜声响。

长路漫漫,旅途寂寞,总要有些娱乐消遣。对于梅菲斯,琼恩是觊觎已久,虽然如今可以算是初步得手,但他自然不会就此满足。一路上,琼恩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实施着他的调教计划,虽然直到到达博得之门,他还是没有成功地吃到梅菲斯,但至少在他的悉心指导下,女圣武士的技巧是越来越高明了。

两人在车厢中,通常是琼恩在看他的魔法书,温习学过的法术,但马车实在并非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商旅通道虽然较为宽敞平坦,终究也不是水泥路,马车更不能和汽车相比,还是颇为颠簸摇晃。所以琼恩的学习计划往往是中途夭折,改为另一种锻炼。

博得之门的瘟疫已经持续很久,每天都有人死去,梅菲斯自然十分焦急,一路上几乎是马不停蹄。虽然经过银月城、深水城这种著名的大城市,也都是匆匆而过,根本没有观赏的机会。从阿德巴城到深水城的一段路程,因为有银月联邦和深水城的军队沿途护卫,打击盗匪,所以倒还平安;从深水城到博得之门,路上就撞上了好几起强盗。

当然,他们都很不幸,因为遇上了梅菲斯。

“前面还有多少人埋伏?”少女问,她手中的银剑抵在一个强盗的脖子上,身旁全是被砍断头颅的强盗。

“你……你保证……如果我说了就放了我。”强盗战战兢兢地讨价还价,他看出这个少女似乎是个圣武士,至少是个正义人士。

琼恩在旁边以怜悯的眼光看着强盗。

“我保证。”梅菲斯立刻回答。

强盗如蒙大赦,立刻把所知道的情况全都一五一十坦白出来。当他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梅菲斯点点头,“谢谢。”她说,一剑挥出,强盗的脑袋就咕咚滚落在地,两眼圆睁,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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