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四个食人魔里,没有变异的食人魔巫师。资料上明确强调过,食人魔巫师这种变异品种的相貌外形和普通食人魔是有很大区别的,它们更高、更胖、更强壮,头发和皮肤都呈浅蓝或者浅绿色,额头上还会长着一对乳白色的短角。
看见食人魔追赶人类,虽然不知是怎么回事,但琼恩本能地就伸手从口袋里取法术材料,准备施法救人。但有人比他动作更快,梅菲斯已经提剑冲上前去。少女绕过那个戴黄帽子的人,拦住食人魔,举起剑来。
食人魔手持木棒,正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嘴角溢出白沫,追赶着那个黄帽子家伙,突然见有人出来拦路,以它们的智力,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挥棒就砸。
一阵风恰好吹过,将食人魔身上的臭气卷到琼恩等人这边来,所有人的脸色几乎都变了变,贝纳索先生忍耐不住,弯下腰去几乎要呕吐。琼恩和科恩总算定力强些,屏住呼吸,慌忙退开,就看见武僧也冲了出去,看样子是打算速战速决,帮梅菲斯赶快把这四只食人魔对付掉。
梅菲斯贴近食人魔,却仿佛半点不受臭气影响,银剑连挥,转眼间便砍断了一只食人魔的胳膊。隆奇上前助阵,挥拳猛击,只听得骨骼爆裂声连响,一只食人魔被他重拳轰中,顿时仿佛全身碎裂了一般,庞大的身躯软瘫瘫地倒地。这两人都称得上是第一等的战士,对付那只被精金骨骼强化过的双头巨魔有些碍手碍脚,碰上这种食人魔却轻松至极。
不到片刻,三只食人魔已经被杀死,只剩下最后一只见势不妙,转身就逃。梅菲斯正要追赶,却听得侧后方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火光耀眼,一道黑光从眼前划过。
和前面那次一样,但这次就在身边,所以声音更加震耳欲聋,连梅菲斯和隆奇这等人物都不禁吓了一跳,更别说在后面旁观的琼恩等人,感觉连地面都微微颤了一颤。只见刚才被食人魔追得狼狈逃跑的那个黄帽子家伙,正举着他手里那根黑乎乎的粗管子,对着前方,那只逃跑的食人魔已经仆街倒地,背上被炸开一个巨大的模糊血洞,却没有当即毙命,挣起来还要逃跑,被梅菲斯赶上一剑砍下头来。
这是……火枪?
琼恩知道这个世界也有火药,是工艺与锻造之神贡德发明的,传授给信徒,流传出来,但效果很差,因为使用时烟雾很大,所以又称为“发烟火药(Smokepowder)”,并不单纯是科技的产物,里面混杂了一些魔法的成果,也算是炼金术的研究范畴。阴魂城拿到火药配方,甚至还进一步试验研制出了火炮,但效果实在不敢恭维,射程虽然很惊人,威力却谈不上强,而且据说只能连发十次,然后要冷却很久,否则就会炸膛。
琼恩知道这其中肯定有什么技术上的问题,但他既非军事爱好者又非火炮专家,自然懒得多管。火药发明并不久,距今不过十余年,也没发展出太多的相关产物,阴魂城研制出了火炮,据说贡德教会秘密研制出了一些类似手雷的东西,但也只是传闻,更没听说有谁发明火枪了。
就算是个军事外行,琼恩也知道在地球上,火炮是比火枪先发明出来的,火枪其实就可以视为精细微缩版的火炮。阴魂城研制出火炮也不过是近两年的事情,火枪没道理这么快就出现吧。
但事实摆在面前,这个黄帽子家伙,手里拿着的,分明就应该是一支火枪……至少,是一支比较原始的火枪。
更出乎意料的是,正被食人魔的臭气熏得几乎要呕吐的贝纳索被这一声巨响吓到,再看那个黄帽子家伙,突然叫出对方的名字来,“邓肯!”他叫着,“怎么是你?”兰森德尔牧师疑惑着,皱着眉头,一边伸手在鼻子前扇来扇去,想把臭气赶走,“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原来还是个熟人。
※※※
这个叫邓肯的家伙是个军火商人,在宝剑海沿岸一带做冶金和火药生意,还算颇有几些名气。他是博得之门的本地居民,在城外的贝尔苟斯特镇有一座不小的庄园。贝纳索是晨曦神殿的首席牧师,经常参加各种上流社会的宴会,有时便能遇上邓肯。另外这位军火商还是贡德的虔诚信徒,隔三岔五就要来城内的贡德神殿礼拜——而贡德神殿与兰森德尔神殿正好隔壁,时间久了,也能常常遇见。
邓肯虽然是个商人,但最热心的倒不是做生意赚钱,而是兼职发明家,最喜欢的就是鼓捣各种发明——而且是危险的发明。自从火药被发明出来,邓肯欣喜若狂,连生意都不做了,全交给手下去打理,自己除了例行去贡德神殿,其余时间就一门心思躲在家里,也不知道在鼓捣些什么。贝纳索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了,不想在这里撞上。
交谈几句,得知他是因为需要一种珍稀矿石,唯有巨魔山脉里才有,所以进山来寻找。他原本带了四个护卫,结果撞上一群食人魔,一通乱战,四个护卫全军覆没,只有他逃了出来。要不是正好撞上梅菲斯等人救命,今天就要挂在这里了。
这些琼恩倒不关心,邓肯就算死了他也懒得在乎。巫师真正注意的,是他手上那根黑乎乎的管子……虽然是个军事盲,但琼恩也能清楚地认出来,这家伙拿着的,确确实实是一杆火枪。
此时已经天晚,邓肯自然不可能再出山去,只能借宿一宿。夜间正是各种怪物活动猖獗的时候,万一再撞上几个食人魔,他就一命呜呼了,好在这些怪物大多喜欢昼伏夜出,很少有大白天出来活动的。此时若不是接近傍晚,食人魔也未必会出洞来。只要过了今夜,明天一早出山,傍晚前应该能回博得之门,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梅菲斯和隆奇两人将那些食人魔尸体远远拖开,免得臭味传来,大家就全都要受不了了。火堆生起,众人围着默默进餐,大家都对邓肯手中那黑乎乎的管子颇为好奇,尤其是见他一击轰趴了一只食人魔,更可见威力非凡。只是有一件事不明白,既然此物如此厉害,那他还这么仓皇逃窜做什么,直接举起来把这些食人魔全数轰飞就是了。
“呃,那个啊,”邓肯有些尴尬,“这个……还有些技术上的小问题没解决……反正,那个……”
“不能连续用是吧。”贝纳索和他相熟些,知道他在这方面极度爱面子,索性一口揭破,免得他支支吾吾的。
“呃,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这么理解也没错了……”
其实很简单,就是贝纳索说的,邓肯苦心研究了近十年,发明出了这杆他称为“火绳钩枪”的东西来。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枪上有一个金属弯钩,弯钩的一端固定在枪上,并可绕轴旋转,另一端夹持一根火绳;发射时将火绳点燃,用手将金属弯钩往火门里推压,使火绳点燃火药,进而将枪膛内装的弹丸发射出去。这一系列过程自然繁琐得紧,所以发射缓慢,中间间隙太长,遇上单个对手还有用,一旦遇上多人就完了。邓肯此前发了一枪,打死一个食人魔,接着就只能仓皇逃命,根本没时间停下来慢慢装弹点火发射。要不是遇上救星,肯定被食人魔的大棒砸扁。
巫妖篇第七节守夜
听到这些,旁人倒还罢了,虽然都觉得这火枪威力颇大,但使用起来实在太不方便,尤其是在听邓肯说“有效射程大概五十英尺(约十五米)”的时候,顿时更觉这东西没用,还不如用弓弩。这个世界里,寻常的弓弩,一般也都能射到五百英尺之外了。从刚才轰那只食人魔的表现来看,杀伤力也并不是特别厉害。食人魔没穿铠甲,血肉之躯自然顶不住这一轰,若是换了个穿铠甲的战士,只怕就未必会多么惧怕。
琼恩却颇感好奇。他不懂枪械,但听起来觉得这仿佛就是比较原始的火枪,虽然是粗糙差劲了些,但也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发明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发觉虽然魔法非常发达,科技却颇为贫乏,几乎还停留在西欧中世纪的水准——当然,不少原本是属于科技带来的进步,由魔法直接代替完成了。这个世界没电脑没网络没电视没冰箱没有一切电气现代化,令他这种在地球现代习惯于当宅男的家伙颇有些不爽。如今难得看到有人发明火枪,虽然是个初级品,但也已经算是科技的进步了,不免有些本能的亲近感。
邓肯见大家对自己的发明都很轻视,不由得脸微微涨红起来,突然见琼恩似乎颇有兴趣的样子,顿时转怒为喜,坐近两步,向他殷勤介绍起来。
他满口的专业术语,琼恩其实听不太懂,但见他兴致如此浓厚,也不好意思打断,便任他唾沫四溅地说着,自己拿起枪慢慢端详。他上辈子没见过真的枪支,但总也见过一些图片,看过电视电影,总觉得这只所谓的“火绳钩枪”结构颇为古怪,居然是用火绳来引燃发射,难道不应该是撞击式的点火么;而且听邓肯说上子弹时是从前面枪口塞进去的,这便更古怪了,他记忆里的火枪,无论是小手枪还是冲锋枪或者机关枪,从来都应该是从后方装弹的——至少那些战争片里都是如此。
不管了,管它前面装弹后面装弹,反正能装进去就行。不同的世界,自然也有不同的火枪造法嘛,琼恩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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