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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仙 (我在你身后)



小曼立即感觉到了他的情绪,娇声道:“爸爸,你唱歌给小曼听好不好?”

许莫尴尬的道:“我不会唱歌。”

小曼想了一想,又道:“那,小曼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许莫立即答应下来,顺势夸了一句,“好啊,小曼唱的歌,一定很好听。”

小曼开心的一笑,就在许莫怀里唱起歌来,她年龄小,声线发育不全,唱的又是儿歌,但许莫听在耳里,却觉说不出的好听,甚至有生以来,从未听过这样能打动自己的歌曲。

小曼一首歌曲唱完,却闲不住,又将自己在幼儿园里学来的舞蹈跳给许莫看。累了之后,回到许莫的怀里,仰起头来,对许莫撒娇道:“爸爸,你给小曼讲个故事好不好?”

许莫‘嗯’了一声,讲故事他还算擅长,询问道:“小曼要听什么故事?”

小曼道:“爸爸讲什么,小曼就听什么。”其实她不过是想听许莫说话,讲故事什么的,只是借口。

许莫整理了一下思绪,便讲了个故事出来。小曼听完之后,立即又道:“爸爸,再讲一个。”

这个下午很容易就过去了,天色暗了下来。小曼年纪小,精力不足,听了几个故事之后,便睡着了。

小曼的妈妈过来接她,许莫将睡着的小曼递到她的怀里,那少妇伸手接过。

小曼在迷迷糊糊当中,兀自叫道:“爸爸,不要离开小曼,小曼把床让给你,自己跟妈妈睡。”

那少妇弯腰捡起小曼的背包,却留下了那床鹅绒被。许莫将储钱罐拿了起来,想要还给那少妇。

那少妇看了一眼,摇头道:“这是小曼留给你的,你自己留下吧。”

许莫推让几次,那少妇坚执不要,“这是小曼的一番心意,你还是留着吧,不然小曼醒了,又要跟我闹了。”

许莫是真的缺钱,见那少妇这么说,便也不再坚持,心想:小曼是小孩子,我拿了她的钱,虽然是她妈妈同意的,却还是不该。她这么对我,我总该想个办法报答她才对。

突然想起一事,询问道:“小曼说,她爸爸失踪了?”

那少妇闻言一奇:“小曼跟你说过她爸爸的事?”

许莫点了点头,接着又问:“她爸爸是怎么失踪的?”

那少妇摇了摇头,神色间却没有多少伤感之意,想是时间久了,感情也变的淡了,“我也不清楚,一直找不到他。”又望了许莫一眼,“不过你和他真的很像。”

“小曼的爸爸叫什么名字?”许莫再次问道。

那少妇的回答却出乎许莫的意料,“我不Zhīdào,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

许莫‘哦’了一声,却不肯信,心想:你自己的丈夫叫什么名字,你怎么会不Zhīdào?是了,你觉得我是外人,不肯对我说。

那少妇对于小曼爸爸的事情,似乎并无多大兴趣,随便客气了几句,便带着小曼离开了木屋。

许莫叹息一声,拿起小曼留给自己的吃食、鹅绒被以及储钱罐,也跟着离开木屋,走进了夜色当中。

第四十四章牡丹鹦鹉

小曼储钱罐里的钱并不多,只有两三百块的样子,却还是让许莫度过了眼下的难关。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许莫的生活都没有大的变化,直到这一天,他接到洛词的电话。

洛词似乎有了洛诗的消息,邀他见上一面。

许莫听到这个消息,犹豫了好长一段时间,他和洛诗萍水相逢,所谓的交情,不过是那天在公交车上见过一面,洛诗又请自己帮了个忙而已,因此,他并不愿搀和进这件事情里去。

但想起小曼爸爸的失踪,似乎也和绑架洛诗的人有关。小曼在他心中的分量,自然不是洛诗所能比的,所以,他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事情有些蹊跷,洛词邀他在自己的家里见面。

洛词住在市北的小区,许莫乘公交车过去,洛词在公交站点接他。两人约好了时间,许莫刚一下车,便见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站在站台边上,在向自己招手。

许莫走过去,那女孩向他打量了一眼,便问:“是许大哥么?”

许莫略微点头,算是回应。

洛词的相貌和她姐姐略微有些相似,却又有很大不同。她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她的声音一样,没有什么攻击性,皮肤很细腻,鼻头略微有点扁平,给人一种笨笨的钝感。

这种钝感出现在成年女性的身上,在与异性交往的时候,会大占便宜,让对方不由自主的想要让着她。

但对于许莫来说,却没有造成多大影响。他望了洛词一眼,便问:“有了什么消息?”

洛词神色严肃,“事情有些复杂,许大哥,咱们到了地方再说。”

许莫听她这么说,便不再多问,跟着洛词,一直走到她的家里。

洛词租住的房子是单间的公寓楼,住宿条件比许莫略好一些,但也好不了哪去。

公寓楼的一楼是一家超市,超市的旁边,公寓楼的一侧,有一个楼梯,楼梯直通二楼的公寓楼外门。

洛词带着许莫走到门外,伸手向身上摸了一下,突然愣住。

“怎么了?”许莫问道。

“忘了带钥匙。”洛词不好意思的笑笑。

许莫皱了皱眉,心想:“没有钥匙的话,怎能进得去?这个洛词,做事情有点丢三落四。”

洛词突然仰起头来,向楼上叫了几声,“小樱,小樱。”

“原来她和别人一起住。”许莫见此,立即明白过来,“记得她以前曾经说过,洛诗之所以和她分开,是因为她交了一个男朋友。这个小樱,莫非就是她的男朋友?不过一个男人取这么个女性化的名字,倒不多见。是小英?小鹰?还是小樱?”

他记忆力极佳,五个月之前听洛词提过一次关于她男朋友的事情,便一直没忘。

正在疑惑之间,突然听到一阵翅膀震动的声音,一只棕头从空中落下,落在洛词的肩膀上。

牡丹鹦鹉还有个别名,叫做‘爱情鸟’,不过许莫在这方面所知有限,并不Zhīdào。

洛词冲许莫笑笑,“许大哥,这个就是小樱,樱桃的樱,和‘鹦’谐音,我养的鹦鹉,它很聪明,就是不会说话。”顿了一顿,接着又道:“许大哥,你有没有带钥匙,借我用用。”

“我的钥匙有什么用?”许莫这么想着,却还是将自己的钥匙取了出来,递给洛词,同时打量洛词肩上的鹦鹉。

那鹦鹉似乎有些怕生,与他目光一触,便转过了头去。

洛词拿着许莫的钥匙,在那鹦鹉面前晃了一晃,接着道:“小樱,我的钥匙丢在屋里了,你去帮我拿回来。”

随后担心那鹦鹉无法听懂,特意强调了好几次,口中连道:“钥匙,钥匙。”不停晃动着手中的钥匙。

许莫惊讶道:“它…它能听懂你的话?”

也难怪许莫吃惊,要Zhīdào,鹦鹉之所以能够学舌,只是因为它的发声器官比较强大,至于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却不Zhīdào,论起智慧,比狗都差得远了。

洛词笑道:“小樱聪明的很,一些简单的意思还是能够明白的,能不能听懂我的话不好说,但我不停的对它晃钥匙,它肯定Zhīdào我想让它做什么。”

话音没落,那只鹦鹉便已飞了起来,飞到空中,从一间房子的窗户钻了进去。

洛词一直注意着那只鹦鹉的动作,直到这时,才松了口气,将许莫的钥匙归还,接着道:“我的钥匙一直放在窗户旁边的桌子上,小樱常在那张桌子上玩耍,这下好了,它一定是明白了我的意思,去拿钥匙了。”

这话说的信心十足,许莫却有些难以置信。

但不久之后,那鹦鹉便飞了回来,口中叼着一串钥匙,落在洛词左边的肩膀上。

洛词伸手接过钥匙,宠爱的在那只鹦鹉的羽毛上摸了摸,赞许道:“小樱真聪明。”

说着从身上摸出一个小玻璃瓶,玻璃瓶里装着多半瓶像绿豆般大小的巧克力豆,洛词将玻璃瓶的盖子旋开,从瓶子里倒了几粒巧克力豆出来,摊在手心里,递到那只鹦鹉的跟前。

那鹦鹉低下头,很快便啄食干净。

洛词收起瓶子,向许莫笑笑,“小樱比较挑食,我曾经试过用鹦鹉饲料喂它,它尝也不尝。”

许莫‘哦’了一声,对于一只鹦鹉的饮食习惯倒不怎么放在心上,突然记起洛词刚刚说过的话,询问道:“它既然这么聪明,你怎么不教它说话?”

洛词沮丧的道:“我试过,却教不会。”说着打开了门,请许莫进去。

许莫一边向公寓楼内走,一边奇怪的道:“你能教会它拿东西,怎么教不会它说话?这两件事情相比,似乎前者更难一些。”

洛词惭愧的道:“小樱会拿东西,其实也不是我教的,我得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是这样了。”

“哦?”许莫停下脚步,疑惑的望着她。

洛词伸手在那只鹦鹉的羽毛上轻轻抚摸了一下,继续道:“小樱是我捡来的,大概在两个月之前,某一天的晚上,它从窗户飞到了我的屋里,便再也不肯离开了。我以为是附近哪家喂养的,贴了招领启事出去,却一直没有人认领,久而久之,它就变成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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