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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道 (天琊海礁)



在洛都城,天后同样神情紧张的来回踱步,她也在关注潼关爆发的战斗,只是令她没想到的是,原本就她吩咐去潼关的公孙,此时却是又回到了她身边,这让她的脸色变的很难看,久居高位,习惯了一言既出,莫敢不从,天后怎么会给公孙好脸色?

公孙却是神色平淡的说道:“天后,我已经将二公子亲手交付到止戈郡主的手里了!所以回来,是因为正好还有条消息传给您,就在刚刚,荆州那边的细作传了这样一个消息——邹华与李缺已经分开,而且是永远的分开。我想,这个消息还是很重要的不是?”

正如酒徒相对于蜀王,李缺能够有今天,能够稳坐荆州牧之位,对荆州统治的密不透风,可以说邹华要占据绝大多数的功劳的!而且很多事情现在也担负在邹华的肩膀上,邹华走了,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荆州的秩序,已经崩溃了!只需要在上边稍微添一把火儿而已,而这把火,天后早就安排好了!

天后沉吟了一番,道:“现在扳倒李缺没有任何意义,真正能够决定天下未来的还是在西北!你就为了这事儿回来,我可是很失望的,你什么时候开始如此不智了?”

面对天后的质问,公孙眨巴眨巴眼睛,道:“其实……还有一件事情我隐瞒了天后!”,低着头,公孙小声的说道:“止戈郡主现在已经到了弘农郡了吧?距离潼关,也不过两百里……”

“你说什么?”,天后颜色大变,语气冰冷:“你敢假传我号令?”

公孙乖乖的跪在地上,几乎等同于承认,但她嘴上却慢悠悠的辩解道:“诚然,天后所担心的是一旦止戈郡主不在辽东镇守,北方的妖蛮会不会趁机攻取北地,文成侯会不会借此时机直捣黄龙,领兵南下入洛都。但就目前而言,能够以一己之力扭转战局的,这个天下,只有止戈郡主了,如果西北的那场战事败了,天后担心的那些又能怎样呢?不如放手一搏,攘外必先安内,您要有将这天下打碎了再从新集合起来的信心!”

“啪!!!”

肉眼可见的巴掌印儿在公孙脸上浮现,公孙的半边脸也肿了起来。

天后盯着公孙的脸,没有任何表情,道:“这是给你的一点教训,以后不要替我下决定,另外,你觉得当前应该如何?”

公孙站起身,断然说道:“那现在天后所言的无用之物,荆州,也就会成为重中之重!我想……可以杀掉李缺了!只要他一死,我代表天后亲自出面对荆州的世家士族谈判,便可以将荆州拉到天后麾下,之后……能做的事情就多了!但这件事情必须快速,要快到让人难以反应过来才好!”

天后点了点头,道:“好!那就你去办吧!我立刻传令给她,让她杀了李缺!”

第三百零二章潼关之激战

人的雄心壮志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弭于无,这不好说,因为有的人愈挫愈强,正如老酒,越老越有滋味儿,那种人便是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便绝对会向着自己所期望的目标去奋进、去努力的人。相对的,还有另外一种人,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结果那些雄心壮志全都泡在了酒坛子里、丢进了女人的双腿之间,比如,荆州牧李缺。

皇叔李缺,他是天家李姓宗室的最高辈分之一,少年时因父亲里有战功且战死疆场,天家李姓为了安抚宗主册封他为毅王。此君大小便生的玉树临风,而且颇富才情,吟诗作赋是信手拈来,所以三十岁之前,他始终流连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勾栏瓦舍的青/楼场所,引得无数女子打破卖艺不卖身的规则,甘愿自投其床榻之上。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其他王侯将相家的宾客筵席上,红白丧喜,每每都能做出上佳的诗赋祭文,被许多人所吹捧。

只是时间一长,李缺也觉得索然无味,因其辈分之高,天子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便叫他在六部九寺中的宗正寺当差,他只干了三天不到,便扔了官服,因为宗正寺实在无聊的紧。琢磨着,他便跑出洛都城,周游天下,所到之处,皆有风雅文士与其交往,留他小住,所以他这一走,便走了十五年之久。

十五年后,已经年四十五的李缺回了洛都城,继续要求当官,这一次是吏部。他只是去做一个文书。每日同样无所事事。实际上他却是在通过吏部的人员调遣等,了解这个天下。足足在吏部做了七八年的冷板凳,已经年过五旬的李缺恰逢诸侯王叛乱,便自告奋勇的要前往荆州为天子平叛。当时李缺可谓是信心满满,但他红口白牙的说着军国大事,天子岂能同意?琢磨着,便使了个坏,对李缺说。你要是能单人匹马的降服荆州的动乱,我立刻封你为荆州牧。李缺没吱声,而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从而留下了匹马入荆州的佳话。

初为荆州牧,李缺心中同样有着与蜀王那样的不安分的心,而且他还有幸得到尚不出名的毒士邹华的青睐与投靠,借助着荆州冠绝天下的富庶,将荆州发展的愈来愈壮大,尤其是水军的厉害,可谓天下首屈一指。连扬州那边的江东猛虎也难以相提并论。事情一天天的向着他所希望的发展,可是……等得太久。他的热情,已经消散的只剩下云烟啦!尤其是去年天后召见他进洛都时,正值洛都花魁选拔,已经年过七旬却依旧不改风/流本色的他,一眼就瞧中了那个花魁,并且抱得美人归,从此,当真是销/魂蚀骨……温柔乡,英雄冢,不外如是。

樊城。

几乎被毒士邹华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一所繁华城市!如果说荆州乃天下之腹,那樊城就是肚脐眼儿!四通八达的交通、依山傍水的位置,战争的时候是铁壁铜墙,平和时期便是港运码头,天下间的商贾全都会云集在这里,将这里作为运输的枢纽,每日能够创造的价值,已无可估量。

“噔噔~`~~”

就在那城门楼上,几许琴声悠扬飘零,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在弹琴,这女子生的好生端庄秀丽,落落大方,纤长的手指葱白儿一样水嫩,每弹奏一下,她都会微微轻笑,望着在她身材躺在摇椅上的人,不是荆州牧李缺又是谁?李缺多喝了几杯,脸色微微见红,目光迷离,可谓酒不醉人,美人醉人。

今日一大早,李缺见了邹华一面,他没想到邹华竟是如此的决然,十几二十年的君臣之情,说走就走,他心里有些憋气,哪怕他明白理亏的是自己。李缺觉得自己实在是累了,也不想再去参加什么争夺天下了,他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而有了荆州这么一个繁华之地,他可以享受任何能够去享受的东西……比如,眼前这个名叫叶莲儿的女子,他就是喜欢这种外表极为端庄秀丽,骨子里却媚态入骨,身前贵妇、身下荡/妇的女子。

慢慢的饮着酒,李缺那双浑浊的眸子中很快多了些火热的意味,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每每看到这个女子便不可自拔,好像什么都可以丢弃一样,没错!就像现在,他已经对邹华的走释然了,无所谓了,他只想着另外的一些事情,所以他立刻遣散了周围的护卫,叫他们滚远一点,不要乱看!

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望了望那高耸城墙下显得很小的人群,李缺的嘴角挂起了笑容,一股难以抑制的刺激心理,叫他粗鲁的将叶莲儿直接拽起身,揽在怀里,压在城墙上:“我的好莲儿,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要不要在这里也试试看呢?”

叶莲儿笑了,但却不再像是从前那样娇媚、妩媚的笑,而是皮笑肉不笑,双手环绕抱着李缺的脖子,说道:“你这个老东西,亏你干得出来!连在这种地方野/合都能想得出来,你还真是……够无耻的啊!咯咯咯咯……终于不用再忍受你这个已经不行了的老东西了!”

李缺愣住了,一双迷醉的眼睛盯着叶莲儿,好半天,嘿嘿的笑道:“哦!原来……懂了!懂了!”,说话间,他的动作很是粗鲁,还哈哈笑着道:“你是想让我更粗暴一点?是不是?那我就满足你这个小……嗬嗬……你……你……”

酒醒了,因为剧烈的痛。

李缺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一只手变成妖狐的爪子的女子,伸手摸了下喉咙之后,他就倒地不起,再也醒不过来。哪怕是死,他也没想到,自己身边那么多大儒、大将,怎么就发现不了这个妖族?妖族要做什么?攻打荆州?不可能……

叶莲儿当然不是一般的妖族,或者说。她不是自由的妖族。她只是一个早早的就被天后作为杀手训练的妖宠而已。一年多前的时候,她奉命来隐藏在李缺的身边,依靠着狐媚术叫李缺乐不思蜀,等的就是今天这个时候,得到要杀了李缺的消息,她几乎喜出望外。

擦了擦手上的血迹,叶莲儿默默的将地上的鲜血用妖气清理干净,接着又将李缺的尸体摆在了那个摇椅上。大摇大摆的从城门楼下去,乘坐马车去了荆州府,召见李缺的三个儿子。以叶莲儿现在在荆州、在李缺心目中的地位,那三个时时刻刻想要争宠,想要继承荆州的儿子怎会不来拜见?结果不言而喻,全都被叶莲儿杀了。接着,叶莲儿便传讯给了荆州所有有名望、有实力的世家士族前来荆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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